书城文学等待香港(我与无线的恩恩怨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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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十五分钟身败名裂(4)

阿娇哭了

眼泪的作用

阿娇可以不哭吗?她在被偷拍更衣后对杂志{L-End}

表示心中充满恐惧,自然要把情绪释放。哭被公认是女孩子的本能反应,但我很想知道当这种事件发生后,愤怒和委屈在女性身上,可会有先后与哪个该比哪个更重要之分?

看着电视重复播放阿娇流泪、擤鼻子、拭泪。有时候是在新闻报道板块,也有时是娱乐节目的内容。这些画面一下子成了全港某种反抗情绪的催化剂——唯有在弱女子的委屈前,我们才感觉到传媒的恃势凌人,于是上街示威、投诉、呐喊?仿佛因为阿娇哭了,我们才终于知道什么叫愤怒,然而愤怒又怎样?一个人被激出义愤的一拳,要往逼迫他的对象打去,却发现他的对手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现象”!这时候,打到空气里的一拳会对谁构成压力?还是,它极其量只能是一种姿势,并且还不保证会不会反弹到自己身上?

我的意思是,“媒体”作为被攻讦、炮轰的对象,向来都是让群众力气花得最多,成效收得最少的事情。没有人会公开承认一切将是徒劳,但只要不骗自己,谁不知道大部分结果都是“小骂大帮忙”——当人们习惯了将欲望内化,再借媒体把抑压下去的七情六欲发泄出来,继而大骂提供发泄的媒体“不道德”时,其实是一只狗不断吠着自己的尾巴。骂得愈凶,只会造成更严重的集体抑压,当抑压更严重,自然各式扭曲、病态、虚伪的发泄方式便更有市场。

当事人也好,代她出头的任何协会或社团也好,都该明白眼泪是可以被“消费”掉的——未来一周,阿娇的伤心照将成为最受欢迎的杂志封面吧?然而“愤怒”也一样,都因为“愤怒”在我们的文化里是种被动的东西:有太多观念不能被改变,有太多的自己不能被面对。像,我们在“性”面前还是太少勇气,太多欲望;太少自发的想象力,太多对媒体喂养的依赖。要不然八卦周刊也不会是最受欢迎的精神食粮。

因为这城市已经够外在化和{L-End}

表面化了,我承认我想看到愤怒的阿娇多于一群一群登场代她{L-End}

表达愤怒的人。

偷拍和写真

在不久前上映过的《偷拍》(Cache)里,男主角受到的精神困扰,并非来自被偷拍的“内容”,而是动机。片中的他也是公众人物,但偷拍录像带无非是些生活琐碎,如几点出门上班之类。乏味的画面即使放上YouTube也不会吸引多少眼球,然而换成是任何人,如你或我,也一定紧张如男主角——倒不是有没有做过亏心事,而是除了因不明所以带来的恐惧,还有别人在暗自己在光的防不胜防。

阿娇更衣被偷拍成为杂志封面的动机一目了然:(一)偶像艺人很难不是大众的欲望投射对象,由形象到工作范畴,重要功能之一便是替大众制造性(有人会把它叫做“浪漫”)幻想;(二)Twins虽是二人组合,但阿娇在形象和戏路上无疑比阿Sa更有玉女混合小妇人的气质。媒体以阿Sa“逃过一劫”的形容对比阿娇的“唔好彩”,我猜是偷拍者摸清大众心理,知道谁才更有被偷拍换衫的市场价值。

上述动机的背后,是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当阿娇事件成就另一次上街游行之际,社会声音几乎是一面倒的谴责和指摘,但每星期出版近十本同类性质,兼且吸引大量以女性为对象的广告商的周刊,甚至日报,还是一样以“偷拍”招徕——分别只在阿娇是被从更衣室外拍进去,其他的则是在光天化日大街小巷下继续偷窥猎奇。

谁与谁在茶餐厅用膳,谁与谁上超级市场走了一圈,原是最平常与无关痛痒的一幅画面,却因为是“偷拍”而忽然变成不寻常——“大搅断背情”,只因相中人是同性。即是说,只要通过隐蔽的镜头,读者便有了偷窥的权力,于是连最普通或根本不构成任何“故事”的图片都变成有了消费的价值。单凭“大搅断背情”这标题去想象而不看图片,大众一定以为将会看见艺人有什么亲热举动,事实却是,文字往往夸大其词,致令任何一张相片都可以变成“因未获被拍摄者同意”之名的“偷拍”,却无真正的偷拍内容之实。

图片提供不到读者所需的满足,文字便成了操纵想象的最终权力。“露底/点”、“露股罅/波罅/Bra带”等字眼之所以深入民间,也是香港传媒多年推动的主流文化之一。大众被训练成看见这些字眼便往图片搜寻要看的东西,接着即使没有类似标题也自动探头探脑。可见“偷拍”已由实物状态转化作一种意识。当这种意识愈来愈壮大,市场便会出现供不应求,偷拍镜头除了更不择手段发掘猎物,文字也要负上加倍耸人听闻的责任。也就是说,在不久的将来,任何一张相片都可以是被大众拿来当成丑闻消费的证据——只要大家不介意把“斜眼睛”与“坏心肠”照单全收。看来平凡不过的“偷拍”照片可以因为相中人身份特殊而“价值不菲”,像张曼玉和梁朝伟在飞机头等舱内平排而坐并且睡着了的一次。被拍到的相片本来很普通——男女主角为宣传电影出埠,难道不可隔邻而坐?换了是改与助手同坐,标题一样可以写成二人不咬弦或避嫌,总之是无私显见私。到光明磊落坐在一起,焦点却被媒体转移到一樽水之上,说“两人亲热地共饮一樽水”。

名人因不足以构成罪证的普通相片被判罪名成立,那是他们要为名气付出的代价。只是反过来,普通人也可以藉普通不过的一张照片或一段影像一夜成名。巴士阿叔是典型例子。近日被放上You Tube的“罗家英撩女仔”更是混合上述“名人/凡人”谁是谁非的最新“偷拍”品种。单凭分辨片中人的光头与罗家英的相似度,大概已可供传媒燃烧数日。燃烧的意思,是炒热话题,制造销量。最后神通广大的狗仔队或可找出真正元凶,届时另一颗凡人明星又将在最短时间内升起与殒落。

都说香港影圈的明星后继无人。新一代艺人的魅力不足是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香港人已不再,或无法沿用过往的方式制造明星。以前,大众是在明星身上投射幻想,现在,幻想与幻灭却是双生儿,后者抚平了前者带来的焦虑——得不到的东西最好由我们亲自毁灭。

从此角度来看,阿娇换衫被偷拍却是一桩“例外”。

任何人都知道女艺人被偷拍更衣照片所造成的伤害有两样:(一)内在部分,是各种情绪的交杂纠缠;(二)外在的,是形象受到打击。阿娇的反应不论在文字或图像上都合乎了第一项:泪洒镜头前的她不断在电子或平面媒体上看得见。但是形象却似没有构成太大伤害,相反的,几张照片并不足以让大众对她的好印象,或也可说是“刻板印象”——邻家好女孩、玉女——从此破灭,一切“想象”如旧,除了使人“心跳加速”。

先让我们在记忆中搜寻那几张偷拍照。它们的特征有三样:(一)粗微粒;(二)被放大;(三)被偷拍那个人露出了在面对公众(镜头)时所没有的平常一面。这三点之所以能满足偷窥欲,正因为都能提供现场感。就像有人一看见粗微粒,镜头摇晃不定,被拍摄的是无名之辈的影像,便自动为它贴上“纪录片”的卷标。纪录一直被用来代{L-End}

表真实,偷拍既是纪录一种,那相片中阿娇当然就是真实的了。难怪在《壹本便利》上的几张照片,竟有着“写真集”的况味。

“写真”是从日本传来的消费形式,藉着摄影来建构、满足观者的欲望。主角通常都已拥有某个固定形象,就如惯性穿着的某种服装。通过“写真”,摄影机把他的层层外衣脱掉,大众便得以看见期望中的“裸”。然而“写真集”呈现的“裸”并不等于赤条条,它们往往强调大自然的背景和生活化的细节,目的是突显模特儿“真”,是基于所有影像被设计过的“自然”过滤了邪恶的“欲”而保留了充满幻想的“色”,观者才会觉得自己和被欲望的那个人同样纯洁。

对偷拍镜头懵然不觉的阿娇在照片中仍不失清纯——若不幸被拍到露点便是另一回事了。所以它们呈现的仍是合乎大众“幻想”而并非吓人一跳的阿娇,分别只在这枝花不再插在瓶子里而是被放在田地里,由家花来客串野花。

2006年8月26日

200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