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邬沧萍自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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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人口学(22)

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人口

70年代初,我国首先认识到人口非控制不行,80年代初把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随后把保护环境、保护耕地和保护其他资源也都作为基本国策或单项政策。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生育率虽然得到一定控制,但经济的高速发展所带来的资源短缺、环境恶化却比以前更为突出。因此,在今天的许多人看来,资源和环境对发展的约束比人口更大,在一些同志那里,可持续发展战略甚至成为环境保护的同义语。这是个认识误区,必须走出来!

其实,与资源和环境相比,人口在可持续发展中始终处于关键地位,是个首要问题。国内外大量研究成果已经揭示了这一点。

在进入21世纪后第一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发表文告呼吁:“当代社会要正确处理人口数量、资源使用和全球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1994年在开罗召开的人口与发展国际大会上,各国一致认为,共同努力减缓人口增长对于保护环境是非常重要的。1992年在新德里召开的全球科学院院长专门讨论人口问题的会议也作出了同样的结论。我国科学院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居于危及可持续发展的第一位因素,在中国当推人口问题……中国的可持续发展能否得到顺利进行,除了资源、环境等外部限制因素外,人口问题的特殊性又使其成为最严重的‘瓶颈’”。我认为这些结论是科学的和及时的。

人口在我国可持续发展中的关键和首要作用可以举要如下:

其一,就资源总量来讲,我国堪称资源大国,各种自然资源的丰富程度虽不同,但最丰富的、已位居世界前列的资源如煤等一旦按人口平均,都将成为稀缺、贫乏和相对不足的。这是人多造成的“瓶颈”。

其二,我国国情决定我国发展的基点只能放在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上。我国虽然达到总体小康水平,但在目前和可预见的将来,人民生活的基本需要对自然资源如土地、水、森林等的压力仍有增无减。

其三,已经超出资源承载极限的人口和人口的持续增加是导致毁林开荒、陡坡开荒、围湖造田、超载放牧、滥采滥樵、竭泽而渔、过度开发地下水等“吃子孙饭、断子孙路”行为的直接起因,是造成水土流失、陆地下沉、海水倒灌、土地荒漠化和盐碱化、大河断流的深层次原因。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控制人口入手。

其四,严重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产业,诸如小煤窑、小化肥、小五金、小铸造、小水泥等在一些地方之所以屡禁不止,其深层次的原因是由于有关部门碍于就业压力,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难以采取断然措施。这种以长远利益迁就眼前利益的所谓“饮鸩止渴”的做法,从根本上说,还是缘于人口问题。

其五,本来自然界的生物资源可以再生,空气和水也可以自净,但由于人口的超载,人们消费(或需求)的膨胀,使地球生态失去了自我恢复的时间和能力。这是自然资源枯竭、环境退化、环境污染每况愈下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有的学者把人类对生态环境的压力概括为:人口爆炸和人类需求爆炸两个相互叠加力量的乘积。发达国家人口已趋于稳定,他们对于地球的压力主要来自消费膨胀。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说过:“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人口增长了一倍,大部分增长来自于发展中国家。自70年代以来,人类消费也增长了一倍,其中发达国家占全部消费的86%。”可见发展中国家的资源、环境问题主要归因于人口问题,而发达国家主要归因于消费问题。我国二者都有,但人口问题是个不能改变的沉重砝码。

三、计划生育工作也要坚持以人为本

我国开展计划生育之初,人口已达8亿多,国内生产总值(GDP)只有1000亿美元,人口城市化水平居世界最不发达国家之列。这样,计划生育的目标放在减少出生人口的数量上是可以理解的。虽然实行计划生育本质上符合全国人民的长远利益,但在实践中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人口问题本质上是个发展问题。因此,必须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以人为本”作为人口、计划生育的根本或终极目标。以人为本就是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计划生育一贯坚持“国家指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方针。在理论上讲,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发展进步是相互促进的,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完全一致的,坚持以人为本,人民群众的利益就会更好地得到尊重。

以人为本就要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从单纯控制人口增长,转移到在控制人口增长的同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更好地把落实计划生育与帮助农民摆脱贫困、促进农户生产发展结合起来,对由于实行计划生育出现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实质性的帮助。近几年,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在体现以人为本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气象。例如,近期出台试行的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及双女家庭的老年夫妇享受政府养老补贴的政策,在农村和西部地区推行的“少生快富”工程,在城市开展的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工作,以及在全社会开展的“关爱女孩行动”,等等,都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以人为本的体现。

人口与计划生育以人为本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应该全面贯彻“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这项长期的基本国策。这项国策提出来已有30多年,但在实际工作中常常是控制人口数量一手很硬,提高人口素质一手很软。西方人口科学和人口实践都把人口素质排除在人口之外,我国则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认为人和任何事物一样都有量的规定性和质的规定性,因此必须强调人口素质。我国30年前提出的人口政策就表明重视人口素质,因为提高人口素质是提高人口生活质量的重要前提。

(本文原载《求是》,2000(14))

人口问题与世界的安全和发展【75】

60年代以前,人口问题并未受到世界普遍关注,但今天人口问题已被公认为世界几个重大问题之一。所谓人口问题是由于人口的规模、结构变化和迁移等方面的发展而产生的各种社会、经济、政治和环境的问题。各个时期、各个国家的人口问题都有所不同,因为人口状况既是各国历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又是影响各国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便于论述,我把当前人类的人口对世界安全和发展有关的问题,归纳为下面几个突出的方面:(1)世界人口的高增长;(2)城市人口迅速和毫无限制的增长;(3)世界人口加速老龄化;(4)各种形式的国际迁移;(5)人口对地球资源和环境造成的压力。

本世纪中叶以后,世界人口开始高速增长。1950年世界人口只有25亿,而1990年已达到53亿,其中发展中国家人口占3/4。在发展中国家中,除了个别国家认为其资源可以供养更多的人口外,绝大部分都被日益高速增长的人口所困扰,都对人口的吃饭、穿衣、就业、住房、教育、交通、保健、福利等感到力不从心。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和财政很大—部分要用于供养日益增加的人口。这就使得它们的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十分缓慢甚至停滞不前。其后果是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收入、人均资源同发达国家的差距日益扩大。南北经济差距的扩大是国际安全的一种潜在威胁。在那些人均资源、人均粮食产量日益下降的国家,一遇到天灾人祸就面临饥荒、灾民流离失所、传染病肆虐的局面,这就直接危及地区性和国际上的安全和发展。

伴随着世界人口高增长,人口以更高的速度聚集在城市。其中发展中国家出现人口过度城市化现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另一个值得重视的人口问题。1950年发展中国家城市人口只有2.8亿,1990年突增到15亿多,城市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由17%上升到37%。人口城市化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是现代化必由之路。然而,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却大大超前于工业化和城市各种基础设施的发展,人口过度城市化是以牺牲农业为代价的,因为大批青壮年劳动力由农村向城市无控制地迁移,使得田园荒芜,粮食减产。另一方面,城市大量失业人口和贫民窟人口日益扩大,至于造成城市环境变化更是不言而喻。贫困人口和富裕阶层构成城市的两极,这种情况如果持续得不到解决。必然导致高犯罪率等城市治安问题。过度城市化有时还是一些国家政治动荡的诱因,而一国的动荡可能会波及毗邻的地区和国家,威胁到其他国家的安全和发展。

人口老龄化是近三四十年才认识到的人口现象。由于出生率和死亡率持续下降,所有发达国家都面临一个老年人愈来愈多,老年人口在全部人口中比重愈来愈高的局面。随之而来的是诸如青壮年劳动力相对短缺,生产发展的速度和产业结构调整,社会资源、资金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以及代际关系调整等一系列问题,对发展和社会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80年代后,人类又进一步认识到人口老龄化也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种必然趋势。发展中国家由于劳动生产率低,财富积累不足和就业岗位等的限制,供养日益庞大的老年人群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影响就更大,用有限的资源在代际之间做到公平合理的分配就更为困难,处理不当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社会矛盾。

在人类历史上,国际间人口流动对人类社会发展起过推动作用,但也曾引起过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动荡。当代国际人口流动的流向、性质和规模已有所改变。现在大量青壮年劳工和移民由发展中国家流向发达国家和一些石油输出国,难民迁移的规模也在扩展,各种非法或无证件的移民也有增无减。对收容国来说,移民迁入有利于发展的一面,但也孕育着诸如保障移民的基本权利、就业机会、难民安置、移民与当地民族融合等方面的社会矛盾。另外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人才外流对于本国的发展却是极为不利的。

世界人口的过速增长还给地球的资源和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使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使世界人口与资源的分配比例越来越不平衡。发展中国家的水土流失、森林滥伐、草原超载放牧、土地沙漠化和各种环境污染现象,直接或间接都同人口高增长有关。发达国家人口虽然增长较慢,但人均自然资源的消耗几倍甚至几十倍于发展中国家,对于地球资源消耗和全球性的环境破坏,诸如酸雨、地球的温室效应、全球天气变暖、臭氧层被破坏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有这些都是令人不安的。

人口问题对一国、一个地区以及全球的安全和发展的确有重大影响,不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决定性的因素只能是一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历史等的综合力量。例如,当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安全、发展状况不能令人满意,固然同人口增长过快有关,但是它们在历史上长期被殖民统治,这是其社会经济文化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重要原因。即使在今天,一些发展中国家在经济上还不能完全独立,对外贸易遭受到不等价交换,而且负有沉重的债务负担等。如果把这些只归结为由于人口增长太快,就不会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

有人认为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增长快必然会对世界和平、安全产生威胁,这也是一种偏见,至少也是一种误解。历史上确曾有过一些国家以其人多地少和生存空间狭小为借口侵略别国,其实质是借以推行殖民主义政策,绝不是由于人口问题。中国和印度在历史上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密度分别是世界平均的3倍和6倍,它们都曾是被侵略的对象。目前中国人口达11.5亿,比新中国成立时的5.4亿翻了一番还多,但中国依靠社会主义制度,奉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方针,以发展经济为中心同时大力控制人口增长,这就使今天11.5亿人口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大高于过去5.4亿人口。从我们切身的经验得出:大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有效控制人口增长,是一个落后国家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途径。

当前世界人口形势是严峻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类无能为力,重要的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应意识到人口问题对全球的安全和发展有重大的影响,它关系到整个人类的共同命运。发达国家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和控制人口是一项历史责任,也是同其切身利益攸关的。发展中国家要强调依靠本国力量为主,争取外援为辅,在努力发展本国经济和文化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人口增长。为此首先要建立一个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公正、合理、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的新秩序。各国只有同心协力为稳定世界人口、保护地球环境和资源而努力,世界和平与发展才有希望。

(本文原载《人口研究》,1991(6))

计划生育,男儿也是“半边天”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在婚姻法中也有此项条文。这说明计划生育男方有责,实行起来还特别需要男方的合作和主动。我国计划生育的国策不是权宜之计,它要求夫妻双方坚持节育长达20多年,这就更需要双方相互间的理解和谅解。

从宏观看,男子承担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有两个特殊重要性。一是我国男性育龄人群比育龄妇女多,不仅育龄人口性别比高,而且男性的生育能力期长。我国男女育龄人群合计占全部人口的60%,如果实行计划生育不仅有妇女“半边天”、还有男子“半边天”的积极参与,就更有利于推动计划生育的开展;二是我国各级国家机关、党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中,近90%是男子。加之我国农村男子的文化程度一般都高于妇女。这就决定了男子对计划生育国策应当理解更深,对推动全社会开展计划生育的作用更大。计划生育千难万难,只要领导重视就不难,如果能以身作则,身教就胜于言教。相反的,占基层领导层90%的男性如果对计划生育不闻不问,又不能以身作则,群众性的计划生育就会群龙无首,困难重重。如果基层领导和干部甚至违纪超生,就会上行下效,那些地区或单位的人口生育就会放任自流。因此,加强对农村基层领导和干部的教育就具有决定性的意义。1990年在四川省古蔺县,一次查处了188名违纪超生党员、干部和职工,在全省引起了震动,就是发人深省的事例。

举世公认,我国是世界上控制人口增长最成功的国家之一,这是全国人民十多年来共同努力的结果,应该承认,在这项成果的后面,广大妇女承受了最重的压力,也作了最多的牺牲。我国广大妇女表现出的历史责任感令人敬佩。

由于习惯势力等原因,我国广大农村只把妇女作为计划生育工作和宣传教育的对象,似乎抓了妇女这“半边天”,问题就能迎刃而解,这实际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压力都加在妇女身上。这样,天下第一难的工作,就落在基层广大妇女干部、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和医务工作战线的女同志肩上。难道基层男干部在计划生育上就完全无能为力吗?

我国已婚育龄妇女采取节育措施的比例达到70%,已同发达国家不相上下。然而采取避孕措施的结构,却有很大不同。根据1988年全国生育节育抽样调查,放置宫内避孕器的占41.5%,女性绝育的占38.24%,口服避孕药占5%。仅此三项就占85%,都是由妇女承受的。而城乡男性绝育者还不到11%,使用男性避孕套的占2.65%,在农村甚至只占5‰,至于要求男性主动承担义务的那些传统避孕方法,如节欲、安全期和体外排精等就更少了。我国男性在避孕措施方面承担的义务,大大少于许多发达国家的男子。例如,目前发达国家使用避孕套的占13%,日本、英国70年代分别高达50%和40%;北欧一些国家也在30%~40%;美国采取绝育措施者迅速增长,前几年人数已达到1000万,在美国白人绝育者中男女各占一半;到现在不少欧洲国家用传统避孕措施仍占30%~50%。就是同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男子在节制生育上所承担的义务也是偏轻的。然而,众所周知,由于种种原因出现的避孕失败所产生的后果,却完全是由妇女来承担的。

在人类社会中,妇女要经受怀孕和分娩的艰辛,作为母亲,生育后抚育子女和家务的负担也比男子重,这是不可否认的。在旧社会有的妇女甚至视生育为“鬼门关”。广大妇女是最懂得多胎生育直接给她们带来的身心健康和事业上的困苦的。因而在现代社会,节育是广大妇女的内在要求。20年代,山额夫人为了使妇女从多育中得到解放,冒着坐牢的危险,在全球奔走宣传,公开倡导节制生育。她这一行动受到妇女的赞誉和响应,她创建的国际计划生育协会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拥有会员人数仅次于国际红十字会的第二大民间组织。这正反映了妇女的心声。然而我国今天仍有许多农村妇女,不能充分享受计划生育这种权利,违心地多次怀孕。其中有不少情况是她们迫于社会传宗接代的习惯势力和丈夫施加的压力。如果农村育龄男子能更多地理解计划生育和自觉承担义务,许多妇女的多育和人工流产是可以大大减少的。

(本文获人民日报征文一等奖,原载《人民日报》,19910916)

应大力提倡“计划生育丈夫有责”

1991年我在《人民日报》上曾写了一篇短文《计划生育,男儿也是“半边天”》;1992年在全国政协七届最后一届闭幕会发言时,我建议普遍宣传“计划生育,丈夫有责”。二者在社会上都引起了很大的共鸣,显然因为它反映了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的心声。它把在中国长期以来被视为一种“隐私”、不登大雅之堂的问题,名正言顺地提出来。今天,国家计生委宣教司、中国人口报和中国妇女报就这个命题展开征文讨论,我认为这是有远见之举,具有极其深刻深远的社会意义。

这次讨论的直接目的首先是为了更有效地推行计划生育,更好地贯彻避孕为主,推行孕前型的计划生育管理方法以降低出生率,实现控制我国人口增长的战略目标。

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计划生育已经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绩。在这一伟大业绩的背后,我国妇女这“半边天”承担着最沉重的压力:经常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都是以妇女为主要对象;计划生育的措施90%都落在她们身上,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基本上也都由妇女承担,更不用说优育工作了。可以说,这一代妇女为中国控制人口作出了重要贡献,历史将会铭记。相比之下,我国男儿这“半边天”在计划生育中发挥作用还有很大的余地。生育是夫妇双方共同合作的事情,计划生育又是夫妇双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发挥两个积极性当然比只发挥一个积极性成效要大得多,可以事半功倍。

从宏观认识来看,在我国,特别在农村,丈夫的文化水平一般高于妻子,他们领会我国控制人口增长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一般比妻子更深刻。因此丈夫在家庭中,落实计划生育理应起主导作用。再从“半边天”来说,在我国,各级领导人,90%是男子,如果他们在计划生育上,不是“口头革命派”,而能身体力行,就会影响和带动其领导下的一大片。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男儿这“半边天”能起到的作用是无可估量的。“计划生育千难万难,领导重视就不难”,这句话形象地说出了男儿这“半边天”举足轻重的作用。

计划生育的本意是家庭(生育)计划,因此,从微观到每对夫妇来说,丈夫对于采取避孕措施、减少计划外怀孕和妻子负有同样的,甚至更主要的责任,当丈夫的是否有计划生育的意识,计划生育的效果就大不一样。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成绩卓著是众所周知的,他们主要是做好男子的工作。在人口最多的四川省,男子结扎的人数和比例在全国最高,那里计划外怀孕就大大减少。这就是“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的榜样。

提倡“计划生育,丈夫有责”,还有更深远的社会意义。

其一,有利于实现男女事实上的平等。

我国男女在政治上、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在社会和家庭中还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在计划生育领域更是“重女轻男”。在生育上,妻子屈从于丈夫的意志绝不是个别的。许多有关生育意愿调查都证明,妻子个人真正表达意愿大多倾向于少育,而造成多育或计划外生育的情况,大多是丈夫的责任。妇女所以不倾向于多育,是因为妇女切身体会到怀孕、分娩和抚育多子女加在她们身上的枷锁,特别是不愿出现由于“躲生”及人流等加给她们身心的负担。即或有些妇女表示愿意多生,大多也出于家庭、家族和社会传统习惯势力的压力和经济上对丈夫的依赖而带有违心的因素。计划生育,丈夫有责,还意味着丈夫尊重妻子的生育意愿,努力避免计划外怀孕,而且要帮助妻子在教育、就业、经济上做到事实上的平等和自我价值的实现。

其二,有利于家庭生活的和谐和稳固。

我国计划生育不是权宜之计,要求一对夫妇坚持节育长达20多年。如果在落实节育措施上,丈夫不能谅解和合作,妇女承受的压力就会很大。因为计划外怀孕及因此采取的补救措施都由妇女承受,不但有损妇女身心健康,也不利于家庭关系的巩固。根据我国生育节育调查,我国家庭中节育措施90%都是由妻子落实,丈夫主动承担的只有10%。这与国外丈夫承担节育责任30%~50%相距甚远。说明我国男子计划生育的责任感较低,其实质是我国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思想的一种反映。

其三,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

男子承担计划生育责任,有利于保护妇女身心健康是显而易见的。计划生育有两个重点:一是控制人口数量,二是提高人口素质。国际计划生育联合会章程规定一个基本目标,就是要求父母对子女全面负责,不要由于多育而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丈夫有责”的“责”,也应顺理成章地延伸到优生、优育、优教。丈夫在家庭中承担子女的教养、教育责任是无可代替的,特别是父亲的身教重于言教。

此外,普遍宣传“计划生育,丈夫有责”,客观上造成要求做丈夫和父亲的都是负责任的和文明的。这种社会风气,对于那些玩世不恭、未婚同居、未婚先孕和早婚早育都是种舆论压力。

(本文原载《中国人口报》,1992 03 01)

关于长期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理论思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下称《决定》)是在世纪之交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指导我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