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中华传统美德青少年读本·青年卷严己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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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一只小鸡要了人的命

不管是谁,看了这个“一只小鸡要了人的命”的故事题目,都一定会觉得奇怪,甚至会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这的确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个故事,就发生在南明郑成功的部将甘辉的军中。

甘辉,是郑成功手下的一员得力战将。他治军严明,严于律己,为将士树立了楷模,被官兵所敬重。他能征善战,功勋卓著,先是任提督,随后又被任命为崇明伯。

永历九年七月,郑成功集中优势兵力进行北伐,甘辉为陆师总督。甘辉的部队,行军到湄洲岛北镇,暂时驻扎,休整待命。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小事儿。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一名士兵拎着一只水桶,漫不经心地从军营里走出来,他是准备到村边的井台打水。他一边哼着家乡的小调,一边向四外张望。

作为军人,必须做到,每到一个生疏的地方,不管是在备战期间,还是在战斗正式打响之前,总要先熟悉地形,像哪里有路,是大路还是小路;哪里有河,到底是大河还是小河;哪里有房屋,究竟是什么样的房屋,都要熟悉,熟悉了这里的一切,没准对打仗,甚至对决定战斗最终的成败,都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似乎也就是出于这种考虑,这个士兵,边走边观察着这里的地形。

但是,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离民居挺远的地方,老远都见不到一户人家的地方,怎么会有一只肥硕的母鸡?只见那只鸡正低头觅食,大约是饿极了,在路边的草丛中寻觅着虫子的身影,以饱口福。

连日来,行军的劳累,风餐露宿,吃不好,睡不安稳,突然见到了那肥硕的小鸡,这个士兵,顿时想到了肥美的鸡肉,是如何的开胃与解馋。但是,他马上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部队有纪律,尤其是甘辉率领的部队,更是纪律严明,对老百姓的一草一木,一针一线,都是秋毫不犯。

想到这里,他打消了做贼的念头。可是,就在他转身想走开的时候,那只该死的母鸡,竟主动向他走过来了。

这时,他的心猛地一动,他重新向周围扫视了一番,见四周仍旧是一片寂静,连一个人影都没有。这时,他横下一条心,心想:一不做,二不休,他慢慢放下水桶,似乎是怕惊扰了小鸡,他来了一个猛虎扑食,这一扑,正好把小鸡严严实实地压在自己的身子底下,这只肥硕的母鸡,便成了他的俘虏。

后来,这个士兵究竟吃没吃到那只鸡的肉呢?不得而知。不过,大约是吃到了,要不,事情怎么会捅到监军官那里?

这事儿被监军官知道了,他不敢怠慢,立即把这事儿报告给了总制陈六御。

虽然士兵“拾”了老百姓的一只鸡,但是它的性质十分严重,这不但破坏了军队纪律,也将直接影响军民关系。

陈总制随即召集诸镇将领开会,对此事进行商议论罪。在这次出征以前,郑成功交给总制陈六御白银一万两作为赏银。郑成功对陈总制强调:凡有战功者,可先赏后报;对有罪者,通过诸镇将领会议决定,可先斩后奏。对于官兵犯有奸淫抢掠罪者,连罪将领,军法从事。

既然郑成功有这样的军令,陈总制不敢草率行事,他向诸将通报了此事。

甘辉听说这事儿之后,非常生气,他对众将领诚恳地说:“既然士兵违反了军纪,主要责任在我,因为我是主帅,是我对士兵管教不严所致。发生这样的事情,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按军纪议罪,我应首先受到处罚,以示儆众。”

甘辉说完,当即脱去衣服,请受军棍。在场的诸将为甘辉的行为所感动,大家认为,区区一只鸡的小事,不必连罪甘总督。

甘辉严肃地对将领们说:“你们今天不责罚我,就是违令不行,还能指望取得战争的胜利?”甘辉字字坦诚,句句中肯,众将士肃然起敬。

总制陈六御与众将领经过议论后定出处罚意见:陆师总督甘辉以失律之罪责杖十军棍,违纪士兵处以斩首示众;付翼司哨队各级军官分别处以棍责处罚。

一个偷鸡的士兵,吃没吃到那肥美的鸡肉先且不论,单说为此而掉了脑袋,“一只小鸡要了人的命”却成为了现实。

通过这件事,全军将士受到了一次深刻教育,大家引以为戒,军纪军风为之肃整,甘辉的部队一路“军令严明,官兵遵守”,所到之处,老百姓积极迎接大军,与敌人作战处处得到民众的支持。

永历九年十月,北伐大军行至浙江舟山,甘辉率军围城攻战,大败清军。清军守将见郑军节制有方,威武雄壮,自知不是对手,遂“开城投降”。甘辉诸将率部进城,“秋毫无犯”,纪律严明,“草木不动,威声振江南”。

北伐军回师厦门后,郑成功对甘辉自责以律军纪的行为大加称赞,谕令诸将向甘辉学习。郑成功说:“闻中提督至湄洲受罪请责,其虚公古名将不过,尔等当勉之,吾亦拜下风矣。”

甘辉的杖己自责,连郑成功都服气,可见意义非同小可。不过,人们应该知道,郑成功对甘辉的褒奖,根源是来自那只肥硕的母鸡,也来自那为此而丢了性命的士兵。

甘辉自责受军棍,成为兵家佳话,传诵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