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霸皇诱冷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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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章

可是,无论我制造多大的天灾,无论我调教出多恶毒奸佞的恶人,最后都会被他一一化解和感化。他总是能够在规定的时间以内完成天帝派给他的任务,然后及时返回天庭,让我气得几度抓狂。

他总是一副淡然出尘、要死不活的样子,面上不惊不喜,不愁不忧,永远的平静如水,古井无波。可是今年他完成任务返回天庭后,我却破天荒的在他的眼角眉梢发现了浅浅的笑意,这个发现简直比太阳从西边出来还要让我惊讶。除此之外,我又发现他会三不五时的偷偷下凡,并且每次回来之后他眼角的笑意越来越明显。

他以前都是在接近年末的三个月才下凡,可是这一次出任务时,他却是赶在年初便下凡去了。那眼底的隐隐的急切或许瞒得了别人,可绝对瞒不了我。我能猜到凡间定是有什么东西吸引了莲墨的脚步和视线,才让他变得越来越留恋凡间。

本来在我眼中,人类是最卑贱的生物,是被摒弃在三界之外的。对于人类,我嗤之以鼻,不屑一顾,就连踏足人间之地都会让我觉得那是亵渎了自己作为冥界之王的高贵和威严。可是莲墨的诡异变化让我太好奇了,而且是极大的从未有过的好奇,所以这一次我决定自己亲自下凡间。一来我要看看莲墨被什么东西给迷恋住了,二来我要佯装成人间第一大恶人,为非作歹,坚持作恶到底,让他完成不了今年的任务而受刑。呵,我倒要看看莲墨能如何感化得了我这个恶魔,如何让我弃恶从善做好人。

下界的第一天,我也不急着去做坏事给莲墨制造麻烦。出于新奇,我装扮成普通男子在凡间的大街小巷间随意的晃荡着。虽厌恶游走间偶尔不可避免的与行人的摩擦碰触,但还是强忍着没有动手制造杀戮,实在是不想刚下界就双手沾染上人类的血腥,而破坏自己游玩的兴致。

兴许是皇城帝都天子脚下吧,大街上熙熙攘攘,行人如织,一派热闹景象。摊面上那些奇奇怪怪、五花八门的吃食和饰品倒是别具一番风味和趣味,引我偶尔驻足观望一小会,或者把玩一番。

兴致正浓之际,不知从哪里突然跑出来一匹疯马,在大街上横冲直撞,吓得行人四处溃逃,惊慌失措的给马让道。我暗自嗤笑一声,懒得搭理那些混乱局面,径自一个人在街中央悠哉游哉的慢慢走着,反正不用担心自己被疯马撞倒,倒是很享受别人以为我会被疯马踩死而流露出来的惊恐眼神。

马蹄声越来越近了,这时徒闻一声尖锐惊惧的刺耳大叫:“小姐!”

声音未落,我只感到一股巨大的推力蓦地袭向我的后背。人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推到了大街一边,力道之大,让我一个趔趄险些跌倒。

我冷着脸、紧蹙着双眉回过头,想看看是谁对我这么无礼。刚刚定住视线,就看到一个脸戴面纱的白衣女子被那匹疯马一个马蹄踢飞,眼见着她即将从空中再又摔落下来。街边围观的人全部都惊吓得屏住了呼吸,似乎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旁边更有一名丫鬟打扮的女子瘫坐在地上,估计是被吓傻了,只知道哭叫,盈满泪水的双眼直直的盯着那皮疯马,眸中带着满满的惊恐和绝望。因为那皮疯马已经扬起了马蹄,似乎在等着那白衣女子落地,然后一脚将她踩死。

此番景象让我知道,刚才定是那白衣女子将我用力推开,本是好心救我,却没想到会搭上自己,不但被马蹄踢飞,还即将死于马蹄之下。

人类果然又蠢又笨,素不相识的人也值得自己拼死相救么?不过,她既然“救”了我,那我也发发善心救她一次好了。虽然人人都称我为恶魔,但恶魔也有心血来潮大发善心的时候,只是我的善心几乎没有人敢接受罢了。

冰眸微眯了眯,我嘴角扬起一抹邪恶的笑容,随即运风于掌,将疯马逼退三米远。而后足尖轻点、凌空一跃,接住那急速往下坠落的白衣女子。在众人的不可置信和惊愣中,我一个优雅的旋身,抱着白衣女子翩然落地。

她似乎被马踢得不轻,已然晕了过去,嘴角不停的往外溢出鲜血,染红了她面上带着的雪纺轻纱。既然决定要救她,那就决不能让她因内伤过重流血过多而死掉。皱眉想了想,我便带着她迅速离开喧嚣热闹的大街,来到一处风景优美的清幽之地。

一刻钟的时间,我已经运用法力将她的内伤彻底治愈好,她嘴角殷红的血迹也全部消失不见。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身体曲线倒是颇为袅娜玲珑,视线又回到她的面部,看着她脸上那碍事的面纱,我邪笑着一把扯开,欲要一窥庐山真面目。当看到她那张绝世倾城的芙蓉之颜时,我第一次有了呼吸被窒的感觉。

原来人间竟有这么美的女子,美到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就连三界之中被称为第一美人的朝露公主都无法与她相比。

我从不否认自己喜好美色,所以看到眼前这个连三界中都找不出来的绝色美人时,我的第一想法便是将她掠夺到手,然后占为己有。可除了第一想法,我再无其它的想法。我知道,这个女子将会受到我的特别对待。因为以前,不管再美再娇艳的女人,我的第一想法便是掠夺到手,第二想法便是用过之后抛弃。即便是朝露公主那么美的女人,我的想法依旧是这样,并不打算占有第二次。可是,这个女子,我竟然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过要将她抛弃。

眯眼看着怀中犹在昏迷的女子,那晶莹剔透的冰肌玉肤,在柔柔春光的折射下,竟比星光还要耀眼诱人,光芒四射,让人目眩神迷。我情不自禁的伸手去无摸,手下那比羊脂玉还要莹润滑腻的触感,第一次让我知道留恋和不舍的感觉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