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疾病预防控制“三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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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职业病预防与控制 (6)

第9章 职业病预防与控制 (6)

(2)报告内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报告内容包括报告时间、报告人、报告单位(联系电话、联络人姓名)、中毒事件发生单位的名称及地址、中毒事件发生的地点及时间、可能引起中毒的毒物及其数量、中毒人员就诊医院、主要临床表现、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事件发生时的气象情况以及中毒事件处理情况。

(3)接报和上报:接报后应立即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确认中毒事件的规模,为中毒人员的救治措施提供适当的建议。在对中毒事件核实确认后,应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同时随时报告中毒事件的事态进展。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可越级上报。

(4)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后应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接报单位。发现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紧急报告范围和方式:出现死亡患者或同时出现3例及以上中毒患者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或其他需要实施紧急报告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均应进行应急报告。

①电话报告。接报单位在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核实无误后,应立即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电话告知当地负责职业卫生监督的机构。

②网络直报。接报职业中毒事件经核实无误后,除电话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外,尚需进行网络直报。初次报告:在对中毒事件核实无误后2小时内,按卫生部网络直报项目,制作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次报告记录单》,经主管领导核准后,进行网络直报。进程报告:从初次报告后当天起,每24小时将事件的发展和调查处理工作进程进行一次报告,按卫生部网络直报项目,制作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程报告记录单》,经主管领导核准后,进行网络直报。结案报告:在对事件调查处理结束(结案)后2小时内,应对本起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后果等,进行全面的汇总和评估,按卫生部网络直报项目,制作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案报告记录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网络直报。

③书面报告。初步书面报告:在完成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现场初步调查和处理后24小时内,将事件的基本调查和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初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事件简要情况(接报时间、发生单位及地址、事件发生经过);中毒患者情况(发病时间、接触人数、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中毒主要表现及严重程度、患者就诊地点及救治情况);可疑毒物情况(毒物名称、种类、数量、存在方式);事件发生时,发生地地理环境及气象情况以及周围居民居住地情况;样品采集情况(包括患者的血液和尿液、空气、水源等样品);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效果(隔离区、防护区、人员疏散、中毒人员救治、毒物);中毒事件初步结论。

最终书面报告:在对中毒事件调查处理结束(结案)后24小时内,应对本起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后果等,进行全面的汇总和评价,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最终报告。内容包括有中毒事件概况、接报过程、中毒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中毒表现、大致经过以及报告等情况;调查人员的组成、调查对象的确定与选择、调查的样本数、调查的内容、方法及数据处理等;中毒事件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时中毒现场的各个生产活动状况;中毒患者的临床表现、包括症状、体征及潜伏期;现场和实验室的检测方法和检测结果;中毒事件的结论,包括中毒事件发生单位、中毒人数、毒物种类、名称等。

④其他报告:接到影响范围跨越辖区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有关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中毒事件发生死亡病例或者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应立即报告中毒事件发生地的公安部门;接到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向中毒事件相关的其他政府部门通报。

6.急性职业中毒的应急响应。事件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中毒事件调查核实,确认及综合评估,组织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和调查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及医疗救治等应急措施,并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

(三)基本技能

1.现场应急处理

(1)现场调查

①现场调查的目的。确定造成中毒危害的物质;对中毒原因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价;向现场救援者提供救援建议;对伤者进行现场急救并向临床工作者提出处理建议;对公众、媒体和决策者提供建议;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②现场调查的有关准备。信息资料收集,结合接到的报告内容收集有关职业中毒的文献;检查应急调查包是否配备完好(快速检测仪器、采样装备、现场调查表、现场记录表、照相机、录音机等);个体防护装备和通讯工具;制订调查计划,确定调查组成员及负责人,安排现场调查工作中的组织分工。

③现场调查的内容。急性职业中毒的现场调查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内容的调查工作,并填写《急性职业中毒患者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表》。

a.到达中毒现场后,应与事件处理现场负责人联系,获得配合。若现场尚未得到控制,应根据获悉的资料和调查到的资料,立即就事件现场控制措施、中毒患者人数统计、检伤以及急救处理、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现场隔离带设置、人员疏散等提出建议,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调查。调查人员要在正确的个体防护下开展工作。若中毒事件已经得到控制,应先了解中毒事件概况(时间、地点、中毒人数、救治情况),再进行现场勘察。

b.现场勘察包括了解现场环境状况、生产工艺流程及相关资料,在现场对可疑毒物进行浓度检测并采集样品留实验室分析(现场空气或其他样品的毒物进行浓度即便已被稀释也应测定,有时也可事后模拟现场进行检测作为参考)。

c.调查现场中毒者及其他相关人员,了解中毒事件发生经过,中毒人员接触毒物时间、地点、方式,中毒人员姓名、性别、工种,中毒的主要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及抢救经过。同时向临床救治单位进一步了解相关资料(事件发生过程、抢救经过、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并采取患者的生物样品留待检测。

d.现场调查时应注意现场安全和自我保护;仔细观察倾听各方面意见,做好记录;进行现场拍照和录音。

④样品采集。必须首先了解事件发生过程和发生地情况后再进行样品采集,采集时应注意要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选择合适的采样容器和采样工具,防止污染,采集的样品量应足够满足多次重复检测。

a.环境样品:存在作业场所的有毒物质包括气体、挥发性液体以及可能扬起雾滴或粉尘的有毒液体和固体。当毒物以气态和蒸气态形式存在时,使用吸收管、固体吸附剂管、注射器或采气袋等进行采集。采集方法以集气法为主,亦可使用导向采样法。当它们以气溶胶形式存在时,使用滤料(微孔滤膜、过滤乙烯滤膜)、采样夹和冲击式吸收管;当它们以蒸气态和气态形式共同存在时,使用浸渍滤料或滤料加固体吸附剂采集。当存在形式不明时,使用注射器或采气袋采集。

b.生物制品:出现职业中毒病人或疑似患者时,可采集中毒患者的血液、尿液为主要的生物样品。血液样品采集量为10ml,尿液样品为50~100ml。

⑤现场快速检测。为及时了解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原因,为急性职业中毒的诊断提供依据,要进行现场监测工作,对中毒现场的空气及可能造成中毒的水或物质进行必要的现场快速监测,不能进行现场快速测定的项目,现场采样后,应及时送有关监测检验中心进行化验分析。对中毒现场已被破坏或已遭改变的,必要时须进行模拟测试。

⑥现场个体防护。所有中毒现场工作的人员都应穿着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在进入有害物质泄漏现场时,应使用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如有害物质环境浓度达到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的浓度(IDLH)或环境浓度无法明确,或者同时存在缺氧(氧浓度<18%)时,应使用供气式呼吸防护器;同时根据毒物性质穿着相应的其他个体防护装备(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靴、防护帽等)。

(2)现场救援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①迅速脱离现场。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上风向的空气新鲜场所,安静休息,避免活动,注意保暖,必要时给予吸氧。密切观察24~72小时。根据患者病情迅速将病员检伤分类,作出相应的标志,以保证医务人员抢救。在发生多人急性中毒时,根据患者病情紧急将病员分类,分别妥善处理危重病人、一般病人和接触者(对接触者心理恐慌者给予心理疏导)。

②防止毒物继续吸收。脱去被毒物污染的衣物,用流动的清水及时反复清洗皮肤毛发15分钟以上,对于可能经皮肤吸收中毒或引起化学性烧伤的毒物更要充分冲洗,并可考虑选择适当中和剂中和处理,眼睛溅入毒物要优先彻底冲洗。

③对症支持治疗。保持呼吸道通畅,密切观察患者意识状态、生命体征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保护各脏器功能,维持电解质、酸碱平衡等对症支持治疗。

④应用特效解毒剂。在现场应抓紧时机,立即早期给予相应的特效解毒剂。

⑤救治要点。尽快查清毒物种类,明确诊断,以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病因不明时,应先进行抢救,同时查清毒物。治疗的重点在维持心脑肺等脏器功能,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2.事件评估

负责中毒事件现场调查的单位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遣调查组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报告及时上报。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立即组织各方面专家,根据现场调查报告、相关资料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对中毒事件进行评估。

(1)初期评估

①评估内容。毒物的种类、数量、暴露方式、途径以及范围;毒物可能威胁暴露范围内的人员数量及分布;人员伤亡情况;卫生救援资源状况;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②评估结果。中毒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波及面、中毒事件可能的发展趋势、目前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控制效果、继续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等。评估结果除了向当地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外,还应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③处理过程中的评估。在中毒事件处理过程中,还应根据各类情况的不断变化,随时组织专家对中毒事件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有关部门报告。

(2)事后评估:在中毒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对事件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中毒事件涉及的毒物种类和中毒事件的性质,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各个环节的经验和教训,中毒事件对社会、经济及公众心理的影响等。

3.应急响应的终止

(1)终止条件:事件源已经消除,中毒现场环境中有害物质浓度应低于职业接触限值。未出现新的中毒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

(2)终止程序: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中毒事件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宣布,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4.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置的保障

(1)应急队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组成的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定期开展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的培训和演练,制订周密的演习计划,加强各部门间的密切协作。

(2)应急处置必须配备的基本设备、药品:以保证必备特效解毒药品的储存与更新和医疗设备的配备。

(邹玉华 王志刚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