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形式美 (1)
第一节 形式美的构成
一、概述
(一)形式与形式美的概念
形式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的组织结构及外在表现。形式美是指在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外在自然属性(色彩、形体、声音)及其组合关系(整齐、比例、均衡、和谐等)中显示出来的审美特性。形式美具有相对独立性,也就是说,它相对独立于内容之外而具有审美意义。这些形式本身既体现着客观规律,又符合人的需要。人们接触这些形式就能产生美感,而无需考虑其所表现的内容。形式美与优美、崇高、悲剧、喜剧等都是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习美学、接受美育不可缺少的基础知识,学习它有利于提高学生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二)形式美的特性
形式美是指在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外在自然属性(色彩、形体、声音)及其组合关系(整齐、比例、均衡、和谐等)中显示出来的审美特性。
1.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
它与美的形式之间有质的区别。美的形式是体现规律性、目的性的本质内容的那种自由的感性形式,也就是显示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形式。形式美与美的形式之间的重大区别表现在:首先,它们所体现的内容不同。美的形式所体现的是它所表现的那种事物本身的美的内容,是确定的、个别的、特定的、具体的,并且美的形式与其内容的关系是对立统一,不可分离的。而形式美则不然,形式美所体现的是形式本身所包容的内容,它与美的形式所要表现的那种事物美的内容是相脱离的,而单独呈现出形式所蕴有的朦胧、宽泛的意味。其次,形式美和美的形式存在方式不同。美的形式是美的有机统一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美的感性外观形态,而不是独立的审美对象。形式美是独立存在的审美对象,具有独立的审美特性。
2.形式美是“有意味的形式”
形式美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但它决非纯粹自然的事物。它或多或少、或隐或显地表现这样或那样的某种朦胧的意味和人类情感观念,是因为它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社会实践和历史发展过程。这个过程是一个长期的,包括心理、观念、情绪向形式的历史积淀。经过历史积淀的形式美,就成为一种植根于人类社会实践的“有意味的形式”。社会实践的历史积淀使形式所涵盖的社会生活内容渐渐凝结在构成形式美的感性材料及其组合规律上,事物的形式或美的形式就演变为独立存在的形式美。失去了具体社会内容制约的形式美,比其他形态的美更富于表现性、装饰性、抽象性、单纯性和象征性。在人类的历史上,在社会、自然、艺术、科学的各种领域中,普遍存在着美;虽然它们的表现形态,外貌、特征都不相同,但是,美的本质却是同一的。
二、形式美的构成因素
形式美的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因素;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
(一)构成形式美的感性因素
构成形式美的感性因素主要是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
1.色彩
色彩的物理本质是波长不同的光,人的视觉器官可感知的光是波长在390~770μm的电磁波。各种物体因吸收和反射光的电磁波程度不同,而呈现出赤、橙、黄、绿、青、蓝、紫等十分复杂的色彩现象。色彩既有色相、明度、纯度属性,又有色性差异。色彩对人的生理、心理产生特定的刺激信息,具有情感属性,形成色彩美。如红色通常显得热烈奔放,活泼热情,兴奋振作;蓝色显得宁谧、沉重、悒郁、悲哀;绿色显得冷静、平稳、清爽;白色显得纯净、洁白、素雅、哀怨;黄色显得明亮、欢乐等。
2.形状和线条
作为构成事物空间形象的基本要素,形状和线条都具有极富特色的情感表现性。如直线具有力量、稳定、生气、坚硬的意味;曲线具有柔和、流畅、轻婉、优美的意味;折线具有柔和、突然、转折的意味;正方形具有公正、大方、固执、刚劲等意味;三角形具有安定、平稳等意味;倒三角具有倾危、动荡、不安等意味;圆形具有柔和、完满、封闭等意味。
3.声音
声音是物体运动产生的音响,其物理属性是振动。它的高低、强弱、快慢等有规律的变化,也可以显示某种意味。如高音激昂高亢,低音凝重深沉,强音振奋进取,轻音柔和亲切等。把色彩、线条、形体、声音按照一定的构成规律组合起来,就形成色彩美、线条美、形体美、声音美等形式美。
(二)形式美的基本组合规律
构成形式美的感性因素组合规律,也即形式美的法则。主要有整齐、变化、比例、均衡、和谐等。这些规律是人类在创造美的活动中不断地熟悉和掌握各种感性质料因素的特性,并对形式因素之间的联系进行抽象、概括而总结出来的。
形式美法则,主要有整齐、变化、比例、均衡、和谐等。
1.整齐
又叫整齐一律,其特点是同一形式因素的一致和重复。包括单一、秩序、节奏3个方面。各构成要素保持高度的一致性,色彩单一,给人以秩序感。单一,是形式因素的完全一致或者以相同方式的排列。如颜色的单一,形体的单一,声音的单一等。秩序,是指许多形式因素共存,但却井然有序。在自然界中,生态平衡是一种秩序。人类社会中的家庭和睦、世界和平都是由诸多秩序使然。艺术中的秩序是现实中秩序的典型反映。节奏,是事物有规律的运动所造成的变化的规律性重复。节奏具有相似性、间隔性、重复性的特点。单一,也是一种简单的节奏。在自然、社会、艺术中,到处充满着节奏。整齐给人的美感是庄重、典雅。但是,如果一味追求整齐反而流于死板、单调。正如我国书法理论中所论:“若平直相似,状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后齐平,此不是书。”
2.变化
变化就是在特定的形式因素中突出不同形式因素的差异性,使形式错落有致,富于活力。如线型的曲直、长短、虚实等变化,形状大小的变化,色彩明度、纯度、色性的变化,造型元素的简繁、疏密、虚实等变化。人的各种感官都需要不断变化的适度刺激,才能引起兴奋。在整齐中变化,要求在特定的形式组合关系中突出不同要素的差异面,使形式错落有致,富于变化和活力,保持个性。其方式有对比变化(如曲直、长短等)和节奏变化(如渐变韵律、交错韵律、起伏韵律等)。
3.比例
比例是事物本身各部分之间、一事物与它事物之间在度量上的比较关系。合适的比例会使物体的形象具有严整、和谐之美,使人舒适愉快。否则,物体会成为畸形,而畸形在形式上是丑的。实践中运用最多的一个比例是“黄金分割律”。把一条线段分割为两部分,使其中一部分与全长之比等于另一部分与这部分之比。其比值是二分之根号五减一,取其前三位数字的近似值是0.618。由于按此比例设计的造型十分美丽,因此称为黄金分割,也称为中外比。中国古典绘画中的“丈山、尺树、寸马、分人”,在中国园林建筑中,景高与视距之比为:1∶1~1∶3,这些都是人们在实践中摸索出的合适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