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周礼》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当代中国人文大系)(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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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周礼》成书于汉初(1)

我们在对《周礼》一书的阴阳五行思想、治民思想、治官思想、理财思想及其国家政权模式等,做了较全面的剖析之后,现在可以来讨论该书的主体思想的特点,进而推定其成书的年代。

(第一节 《周礼》主体思想的基本特征

《周礼》主体思想的基本特征,可以用“多元一体”四字概括。

所谓“多元”,是指它的思想构成具有复合性:治民思想具有鲜明的儒家色彩;治官、理财思想具有强烈的法家气息;而设官分职、祭神祀祖的种种安排之中,又弥漫着阴阳五行说的神秘云雾。我们很难说它是一部纯粹的儒家思想的作品,或者说是纯粹的法家、阴阳五行家的作品,因为它的主体思想是由儒、法、阴阳五行三家复合而成的。所谓“一体”,是指书中的儒、法、阴阳五行思想,并非彼此独立、各成系统的三部分,它们已交融、凝结为一个有机整体;《周礼》以“八统”、,九两”治民,以“八法”、“八则”、“八柄”治官,以“九职”、“九贡”、“九赋”、“九式”理财,体现出不同的经略思想,但是,它们又总统于大宰“六典”之下,成为全书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

《周礼》的儒、法、阴阳五行思想有主有从,互为补充。《周礼》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其外在形式象征阴阳五行,由此确定了全书谋篇的总格局,构筑起一个宏大而完备的理论框架。但是,《周礼》阴阳五行思想的作用仅仅止于此,六官除了在大祭祀时具有五行象类的意义之外,治民、驭官、设制、理财,均不受其约束。六官的职能与它的理论框架之间,并无内在的有机联系。换言之,《周礼》中的阴阳五行思想并不是贯串全书的主线,实际上,它只不过是国家政权的一种装潢,犹如宗庙彝器上的饕餮纹,目的是要装点出神圣的气象来。全书的主干是儒家思想,它是万民的纲纪。天子居天地四方之中,君临天下,上起六卿,下至民甿,人人都要接受儒家化的思想教育,而且垂为定制。天子、公卿、大夫以礼仪相维,士、农、工、商以忠孝相勉,政通人和,万物谐协。东汉以降,《周礼》一直被列为儒家经典,绝非偶然。法家思想,在《周礼》中表现为一整套严密的法治机制,主要运用于驭官和理财过程之中,但它始终是作为从属于礼治教化的手段而出现的。儒家思想过于柔弱,缺乏有效、果决的手腕,所以,《周礼》以法家思想为用,以济儒家思想之穷,使之成为儒家手中的武器。全书礼治与法治自然交织,相得益彰,反映了鲜明的时代特色。

《周礼》体大思精,结构缜密。天子之下有大宰,大宰统领六第七章《官,六官之下有三百六十属官,有总属,有分属;有当官之属,有冗散之属;严密领隶。大宰掌,六典”等十条官法燮理朝廷、邦国;大司徒、大司马、大司寇等分奉教象、政象、刑象之法,各治一职;三百六十官则各有官职、官常,以相呼应;可谓纲举而目张,领挈而裘整,绝非三百六十职官的机械拼凑,简单堆积。

明乎此,方能从总体上把握《周礼》,才有可能对各种成书年代说提出全局性的意见。

(第二节 “《周礼》不成于一人一时”之说不可信

有的学者认为,《周礼》一书经由多人之手改窜,内容极形驳杂,因此,其作者非一人,成书非一时。如苏辙认为,此书,秦汉诸儒以意损益之者众矣,非周公完书也”;程颢说,“《周礼》不全是周公之礼法,亦有后世随时添入者,亦有汉儒撰入者”;《四库提要》也说,“《周礼》作于周初((其初去成、康未远,不过因其旧章,稍为改易,而改易之人不皆周公也,于是以后世之法窜入之,其书遂杂”。学界颇有相信此说者。

持此说的学者,大多未对《周礼》做综合的、总体的研究,因而无力把握全书的精神。他们认定《周礼》这幢“建筑物”是周公的制作,但又无法否认其中确有若干周公时代所不可能有的“砖瓦木石”,如庞大的官制、规整的井田沟洫、复杂的理财机制等等,他们无法解释这一矛盾现象。在对立面的攻击下,他们只能以“后人附会”、“后世之法窜入”等作为遁词。

如果此说得以成立,则《周礼》一书的构件是可以随意拆卸,随时置换的,或者说像一锅杂烩,不可能有贯串全书的内部体系。但是,根据我们前面的研究,结论恰恰相反,《周礼》有缜密的结构,主体思想多元而一体,它只能出于一人之手,岂容后人“随时添入”?先秦时期确有一些书不成于一人一时之手,如《管子》、《吕氏春秋》等,这些书的体例类似于论文集,内容上兼收杂采,全书》无核心,书中的各篇,观点可以相左,时代可有先后,但这些都不妨碍它们共存于一书,后人窜入若干篇亦无碍大体。

《管子》一书是战国秦汉间人假托管仲之名的作品,各篇的写作年代往往相去甚远。

从内容上看,儒、法、老、庄、阴阳、五行诸说并存,保持着各自的独创性;从地域上看,既有管仲学派之作,又有稷下各国学者之作。因此,此书内容非常驳杂,无一以贯之的思想,编纂上也缺乏条例。《吕氏春秋》也是以“杂”著称的代表,全书以“八览”、“六论”、“十二纪”为纲,下统一百六十余篇论文,结构层次复杂,内容上很少贯通。由于成于众人之手,必然不免有所抵牾,有所重复,思想主旨也不明。,不仅如此,它在编辑上也显得比较粗糙,郭沫若曾经批评道:

这书不仅在思想上兼收并蓄,表现得“杂”,就是在文字结构上也每每饾饤泄沓,表现得“杂”,因为篇数有一定的限制,各篇的长短也约略相等,于是便有好些篇目明明是勉强凑成,或把一篇割裂为数篇(此例甚多),或把同一内容改头换面而重出(例如《应同》与《召类》,《务大》与《谕大》,《去尤》与《去囿》),因而全书的体裁,在编制上实在也相当拙劣的。

这一批评是很正确的,不成于一人一时的著作,大都免不了类似的毛病。《周礼》的体例与之迥然不同,它是一部专著,是一个整体,任何窜乱,都将影响全书的和谐。《周礼》的六官,在理论上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在内容上则有分职,有联事,不可或缺,所属三百六十官如网之在纲,紧密相连,彼此呼应。因此,它的体系极为细密,思想上则三家彼此契合,简直达到天衣无缝的程度,若说它是经多人之手所成,那是不可思议的。所以,不能简单地把《周礼》与《管子》、《吕氏春秋》等书视为一类。

《周礼》若经过后世多人改窜,则此书必曾流行于先秦,当时学者必然多有亲见之者。遗憾的是,先秦文献中,竟然没有一语提及此书。西汉景武之际,此书始出,旋入秘府,连五家之儒都未得见,世人何得“随时改易”?

若带着“周公之典”的成见看《周礼》,则其书“杂”;若将《周礼》看做后人利用前人的思想材料设计而成的理想国蓝图,则无所谓“杂”。《周礼》一书凝聚着作者对历史与现实的体验和对未来的憧憬,寄托了作者治国平天下的韬略和抱负。由于是理想国的蓝图,因而书中多有理想化的制度,如其官制,以天、地、春、夏、秋、冬六官统率三百六十官,以象周天三百六十度;其畿服之制,王畿以王城为核心,郊、甸、稍、县、都分别以百里为界,呈正方形辐射状大小相包,依次迭远;又以王畿为中心,侯、甸、男、采、卫、蛮、夷、镇、蕃九畿分别以五百里为界,呈正方形辐射状大小相包,依次迭远;其沟洫之制,遂、沟、洫、浍,深、广自二尺至二仞、二寻,以相倍为数,以大受小,递相转承而达于川,纵横交错,井然如棋局;等等,它们在历史上从未出现过,也不可能出现,其原因不言而喻。

《周礼》作者为了构筑自己的全新的体系,借用了不少往昔的材料。但是它们并非被简单地移用,而是经过作者之手的再加工,然后植入其体系。它们或者只保留其官名,职守全然移换;或者职能犹在,职名已非;或者以此一时之职名,与彼一时之职守相配;等等,不一而足。我们在读《周礼》时,熟悉的或似曾相识的职名、制度时有所见,若一深究,却又发现与文献、出土文物材料不合如大宰、司徒、膳夫等职均是。因此,一些严肃的学者采取审慎的态度,绝不曲为皮附,韩非曾说,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此语可为研究《周礼》者的座右铭。由于《周礼》使用的旧材料经过了重新加工和组合,因而它们在新的体系中仍是和谐的、合理的。金文习见的“善夫”出纳王命,地位很高,《周礼》膳夫则掌王饮食之事,两者不可比拟,但人们读《周礼》时,仍觉得膳夫之设十分自然、得体。

《周礼》作者将不同时代的材料加以剪裁、拼接,组合成新的体系,这已不是简单的杂凑,而是一种再创造。

(第三节 《周礼》不可能成书于西周、春秋

儒家、法家和阴阳五行家思想,各有其发生和发展的历史,在不同的时期,它们呈现出不同的特色。比如,春秋之儒、战国之儒、汉代之儒,虽然都名之为儒,但他们却是不同发展阶段上的儒,其思想内涵并不完全相同,人们可以很清楚地区别它们。《周礼》中的儒、法、阴阳五行思想,必然会反映出它们在作者著书时代的状况因此,可据此推论其成书时代。

《周礼》中的阴阳五行思想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

第一,阴阳已与五行相结合。《周礼》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兼包阴阳与五行,地官既是与天(阳)对立的地(阴),又兼为五行的中央土。

第二,阴阳与五行被作为自然和人类社会的最高哲学范畴使用,以阴阳五行为灵魂的六官,在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中具有确定总格局的作用。

阴阳与五行萌生的年代可能很早,但并非一源。甲骨卜辞中已有很明确的东、南、西、北、中五方概念,因此有的学者将五行思想追溯到殷。“阴阳”一词,至少在《诗经·大雅·公刘》等篇中已经出现,但它们此时都不过是对自然方位的一种表述,尚无哲学的意味。其后,老、庄、管、荀诸子虽使用过,阴阳”的概念,但是都没有把它作为最高的哲学范畴。直到战国及周秦之际出现的《道德经》、《易传》等书中,阴阳才被作为总的原则,用以表达自然界的普遍联系。在《尚书·洪范》(战国时代的作品)和《易传》中,阴阳与五行犹各为分野,不相为涉。到战国末期,齐人邹衍将阴阳与五行糅为一体,使之变为一种新的宇宙图式,阴阳五行遂成为风靡于世的显学。因此,我们认为《周礼》一书中的阴阳五行思想不可能产生于战国之前。

治民思想是《周礼》治国思想的主干部分。大宰“八统”、“九两”和大司徒“十二教”等所反映的,是一种既要系民之身,又要系民之心的统治方针。系民之身是通过牧、长、宗、主、吏等所代表的各级行政和宗族组织等来实现的;系民之心则是通过师、儒等教民之官实施儒化教育来实现的。其教育目标,是要使民敬、让、亲、和、安、中、恤、贤、能等等,可知全是儒家化的教育内容。《周礼》希望运用政权的力量,用儒家思想统一万民的思想。《周礼》儒家思想的特点是:

第一,有鲜明的“贤人政治”的特色。《周礼》的贤人政治,始于对万民的教育。以亲亲、敬故、进贤、使能等为核心的儒家思想,是国民教育的必修课,由各级亲民之官四时教习。乡学作为法定的教育机构,自六乡、六遂至四等公邑、三等采地、九州、邦国,层层密布,数以累万。国家运用政权的力量,向万民灌施六德、六行、六艺等统一的道德标准和技艺规范,使之修德向善,然后,层层兴举学有成绩者,经反复考核后荐之于王,作为政府官员的后备队。这种巨覆无遗的教育制度,是要网罗尽天下贤士,使下无不兴之贤能,上无不贤能之长吏,从而造成贤者教民》贤民居官》致仕贤者又教民的良性循环,以此保证官员的素质和国家法令的实施。

第二,礼是立国之纲。《周礼》之礼,一指封建等级秩序,二指调节人际关系的道德规范。为严辨尊卑等差,而生出一套严格而烦琐的礼数系统,《周礼》通过对礼的种种区别和规定,企图建立一个“自天子、公侯、卿大夫士至于皂隶抱关击柝者,其爵禄、奉养、宫室、车服、棺椁、祭祀、死生之制各有差品,小不得僭大,贱不得逾贵”,的等级制社会,它甚至把这种等级推广到所有的自然神之中,使之皆有礼数隆杀之别。

第三,礼法结合,德主刑辅。《周礼》的刑,是大司徒十二教之一,是教化的手段之一。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以“乡八刑纠万民,礼施之于未然之先,刑纠之于已然之后,这是典型的“礼本刑用”的思想。

《周礼》的教育网络,为先秦所未见。其悬法于象魏之举,类同于吴起、商鞅的城门置令,非战国以前所能有。《管子》、《墨子》虽有布宪的记载,但远不如《周礼》详密。西周有刑而无法;春秋子产铸刑书,也只称“辟”而不称“法”;金文所见“法”字,均作“废”用。而《周礼》政令制度均称为法,是其晚出之证。兴贤能之制,战国学者多加提倡,《国语·齐语》有乡长修德进贤之语,荀子主张选贤良、笃敬、孝悌之士,归之卿相士大夫。汉初贾谊也倡此说,西汉举孝廉、茂才之制,与《周礼》兴贤能之举最为相似。因此,《周礼》贤人政治不可能是战国以前之制。

《周礼》的礼数系统不可能出自孔子之手。在孔子的学说中,礼固然重要,但只是德的辅助形式,所以他主张“为政以德”,“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他主张祭祀要重诚敬,而不要过于注重形式,否则礼就变成了徒具虚名的“仪”。他说“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他的主张显然与《周礼》大相径庭。战国后期,荀子做《礼论》,将孔子的“礼”加以发展,“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并且“把礼扩展为自然和社会的共同准则”。《周礼》正是把荀子的这一思想具体化了。荀子礼学的另一特征是“把礼的内涵扩大,几乎变成‘法"的同义语”,“礼与法几乎没有轩轾”,而《周礼》一书的礼也是以法的形式出现的,礼与法同样难以分辨。荀子还提出,礼本刑用”的思想,使儒与法合流。他把礼与刑作为“治之经”,认为“隆礼至法则国有常”。纵观《周礼》全书,不难发现其儒家思想正是以荀子“礼本刑用”的思想为蓝本的,它当然不是孔子时代的儒家思想。

《周礼》的法家思想也有两个显著的特点:

第一,在理财思想方面,它反映的是国家控制论的经济思想模式,把国家作为经济控制体系的中心。其要点有二,一是敛财于国的富国思想,强调中央对经济资源、劳动力和社会财富的控制与占有;二是重农抑商思想,强调中央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以巩固其经济秩序。

第二,在治官思想方面,法、术、势已交融为一体,而尤其强调,法”的作用,分职、联事、督察、考课,事事皆有法式,并随之以刑赏,以创造一个高效率的官僚体系。

毋庸置疑,这两点具有最鲜明的战国时代的印记。为了富国强兵,称雄争霸,当时的各国都把经济问题放到显要位置,如何开发资源,繁荣经济,防止以末侵本;如何征收赋税,以满足政府日益庞大的财政支出等等,成为最热门的话题,《周礼》半为理财之书,不能不说是这种形势的反映。如前所述,《周礼》的经济思想与先秦法家的思想最为接近,与云梦秦简所见每每相合。以法为治官之器,以提高政府行政机构的工作效率,也是战国法家的首创,《周礼》的法家思想,显然是在综合法家各派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脉络清晰,条理详密,远非战国以前所能有者。

总之,《周礼》的阴阳五行、儒、法思想,都不是三家初始阶段的思想,而是三家相当成熟阶段上的思想,因此,此书的成书年代不可能是在西周、春秋。

(第四节 《周礼》是否成书于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