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周礼》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当代中国人文大系)(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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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周礼》成书于汉初(2)

《周礼》所含儒、法、阴阳五行三家思想的成熟程度表明,它不可能成书于西周、春秋时期。那么,它是否成书于战国1为了弄清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从《周礼》主体思想的构成来研究。

《周礼》主体思想多元而一体,“合”是其显著特征。说得更准  确一些,是各家思想在自身成熟的基础上合为一体,这是我们研究《周礼》成书年代时必须紧紧扣住的一个特征。

纵观先秦思想史,诸子百家的思想呈现出从独立走向融合的态势。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之初,各家为了创学派,树门户,极力宣扬其理论中的主要方面,不遗余力地攻击对方的思想,不恰当地拔高各自学说的价值。彼此之间,相互对立,相互排斥,分野比较清楚,各自的特色也十分鲜明,如,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兼),关尹贵清,子列子贵虚,陈骈贵齐,阳生贵己,孙膑贵势,王廖贵先,儿良贵后”,不相为杂。这种做法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使各家都走入了极端,派别越分越细,越来越琐屑,如孔子死后,儒家又分为子张之儒、子思之儒、颜氏之儒、孟氏之儒、漆雕氏之儒、仲良氏之儒、孙氏之儒、乐正氏之儒八派;墨家亦分为相里氏之墨、相夫氏之墨、邓陵氏之墨三家。各家各派往往死死抓住一点,而不及其余,将自己手中的那一,点”当做真理的全部来排斥别家的学说,,皆以其有为不可加矣”,从而把自己推到了孤陋、可笑的境地。这种以偏赅全的现象曾经很普遍,以至于严重地阻碍了学术思想的发展和繁荣,因而引起各家的警觉和反省。庄子说:

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他,皆有所长,时有所用,虽然,不该不遍,一曲之士也。

王先谦云:“一察,犹言一隙之明。”天下之士多以一孔之见自好,虽“皆有所长,时有所用”,但终究不是真理的全部。因此,他们都只能算是“一曲之士”。荀子有感于此,也激烈地批评道。

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宋子蔽于欲而不知得,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申子蔽于势而不知知(智),惠子蔽于辞而不知实,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故由用谓之,道尽利矣;由欲谓之,道尽嗛矣;由法谓之,道尽数矣;由势谓之,道尽便矣;由辞谓之,道尽论矣;由天谓之,道尽因矣;此数具者皆道之一隅也。夫道者,体常而尽变,一隅不足以举之。曲知之人,观于道之一隅而未之能识也,故以为足而饰之。内以自乱,外以惑人,上以蔽下,下以蔽上,此蔽塞之祸也。

为一孔之见所蔽,而不知道有数具者,就是曲知之人。他们的致命弱点是“偏”,都只是掌握了道的一隅。各家在争鸣中看到了对方的弊端,终于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认识到“物固莫不有长,莫不有短,人亦然。故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众白也”。因此,必须从对方的学说中汲取营养,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不少有识之士站到时代高度来批判、融合各家各派的学说。牟钟鉴先生说,,文化上的融合大致采取了两种方式:一种是固守本学派的门户色调和学术传统,在自己旗帜下容纳诸家异说”;“另一种方式是跳出学派圈子,对各家学说进行综合整理和发挥”。如韩非对申不害的“术”、公孙鞅的“法”和慎到的“势”,详为剖析,比较利弊,然后兼综三家之说,建立了法、术、势兼容的新的法家思想体系。荀况在批判战国所有学派的基础上,改造和发展了儒家“礼”的理论,并吸收法家思想中的合理因素,使儒家思想的面貌为之一新。邹衍将阴阳与五行糅为一体,又间采儒、老之说。后期墨家则对惠施、公孙龙的辨学做了批判性的吸收。

荀况、韩非是战国末期集大成的学者,是综合其他学派思想的代表人物。但是,与秦汉以后的情况相比,他们综合的范围还不够广阔,如周秦之际最流行的五行思想就没有为他们所吸收。《管子》、《吕氏春秋》两书,是兼收并蓄、杂采众家的代表,然而,如前所述,各家思想在书中并行不悖,尚未融为一炉。

荀况、韩非以及《管子》、《吕氏春秋》对各家的综合,可以看做战国末期诸子合流的最高水平。以此为标尺来衡量《周礼》,则《周礼》的综合水平显然又在它们之上。《周礼》不仅阴阳与五行相结合,儒与法相结合,而且儒法与阴阳五行相结合,浑然一体,几乎看不出糅合的痕迹。其整体性、条理性、成熟性,远非《管子》、《吕氏春秋》所能匹比,也是战国末期任何一位学者或著作都未能企及的,因此,《周礼》的成书年代必然晚于战国。

此外,《周礼》主体思想中的若干部分,也比战国时代的有关思想更为成熟,如:《周礼》设官分职的总框架,即六官之制,是按照阴阳五行说的理论构建的,它在全书中具有确定总格局的作用。战国时列国官制各不相同,,大体上三晋是一个系统,齐国是另一个系统,秦、楚又各自有其系统”。《周礼》六官是综合列国官制而成。天地四时六官的官名在《管子·五行》中就已出现,论者往往引以为《周礼》作于战国之证。但是,《管子》的六官并没有与五行相配,因而确实没有中央土的位置,也就是说,它的地官只与天相对而不兼有五行之土的位置。而《周礼》六官兼包阴阳与五行,地官既是与天(阳)对立的地(阴),又兼为五行的中央土,可以说阴阳五行是《周礼》六官的灵魂,这正是它区别于《管子》六官的关键所在。它在体系上要比《管子》六官成熟得多,这种“以人法天”的官制,战国时代何曾有过?

《周礼》的五行思想表述得比较隐晦,但通过前面的钩稽,证明它确实很系统地存在着。《吕氏春秋》十二纪所见五行分类,如五帝、五虫、五味、五车、五旗、五畜、五玉、五谷、五音等,《周礼》几乎应有尽有。中医的五行理论为《吕氏春秋》所无,《周礼》则有之。而且《周礼》的五行名物往往比《吕氏春秋》更完善,如《吕氏春秋》的五玉,只有五方色而不及五玉形制,《周礼》则变化为苍璧、黄琮、青圭、赤璋、白琥、玄璜等,多出一套与五行相配的器形。《吕氏春秋》的五旗只及旗色,《周礼》则于五色旗上再配以四象、日月之类,显得更为精致。《吕氏春秋》关于天帝与五帝的理论,也为《周礼》所吸收和发展。因此,如果将成书于战国末年的《吕氏春秋》作为一个年代标尺,那么《周礼》的成书年代应当在它之后。

《周礼》的建国之制,是建立在阴阳五行思想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它所注目的是天地、阴阳、四时、风雨的和合,而不顾及山川泽沮等自然形势,这是悖于史实的。古人建都,,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高勿近旱而水用足,下勿近水而沟防省,因天材,就地利”。周公营洛,亦在瀍洛之间,列国都邑亦多在滨河之地。《逸周书》说,作大邑成周于土中”,《吕氏春秋》说“古之王者,择天下之中而立国,择国之中而立宫,择宫之中而立庙”,均不及于阴阳。所谓,左祖右社,面朝后市”之制,也是用阴阳五行思想整齐制度之作,古代之市不必在城北,《韩非子》有“市南门之外甚众牛车,仅可以行耳”语可证。市或设于干路之侧,楚子元伐郑,,众车入自纯门,及逵市”,逵即大路之谓。因此,面朝后市之说尤不可信。它只能是秦汉之际阴阳五行思想盛行于世之后的产物。

《周礼》的国家政权模式,是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儒家传统思想为外表的,因此,《周礼》中的王是位势最高的国家元首,握有任免权、立法权、主祭权、统军权、终审权等最高统治权,具有中央集权君主的形象。但是,《周礼》中又贯串着贤人政治的思想,王是贤人政治格局中的王,“天下之命,县于天子”,,天子必须是大贤之人,因而王必须接受师保等的教育和规谏,在重大问题上还必须听取百官和万民的意见,所以,《周礼》设计的是以国为本位的国家政体形式,王没有绝对君权。《周礼》中王的形象不同于荀子的设想。荀子主张将王作为百官之一加以考核,王的权威小得多;它也不同于韩非的主张,韩非主张王有绝对君权,王的权威比《周礼》之王大得多。吕不韦是君主论者,主张王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拥有者,但他又认为“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之天下也”,“置君非以阿君也,置天子非以阿天子也”,为了天下的利益,君主必须修身:“先圣王成其身而天下成,治其身而天下治”,这种认识与《周礼》是一致的,前者是对可能出现的独裁统治提出的警告,后者则是从政治制度上加以防范。

《周礼》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包括朝廷与畿内六乡、六遂、三等采地、四等公邑的关系,以及王国与畿外九服的关系。在形式上,《周礼》保留了西周封诸侯、建采邑的制度。但是,又通过大宰“九则”和大司马“九伐之法”加强中央对都鄙、侯国在政治上、军事上、思想上的控制和干涉,把它们变成另一种形式的、受中央领导的地方行政机构,体现了中央集权的管理思想。对诸侯、采邑主,虽假以威福之柄,而权操之于王,他们不过是事实上的地方行政长官。我们认为,这是将秦中央集权管理方法与分封形式相结合的产物。

《周礼》教育思想强调“中和”,如《大司徒》云“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大宗伯》云“以天产作阴德,以中礼防之;以地产作阳德,以和乐防之”。叶时曾正确地指出,此语出自《中庸》第一章“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相传为孔子之孙子思所做,有人疑其为秦汉时孟子一派之儒所做,冯友兰先生认为,《中庸》篇内既有子思所做,又有后儒所加。总之,其年代不会早于战国以前,《周礼》之文采自《中庸》,其年代当然更晚。

《周礼》治官思想处处以法为准绳,事事皆有法式,这正是秦始皇统治时期的特色之一,在他巡游时所勒石碣之中,屡屡以此为业绩加以颂扬,如:

《泰山刻石》:

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脩饬。···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

《琅邪刻石》:

除疑定法,咸知所辟。方伯分职,诸治经易。举错必当体,莫不如画。···欢欣奉教,尽知法式。

《之罘刻石》:

大圣作治,建定法度,显箸纲纪。

其东观曰:

职臣遵分,各知所行,事无嫌疑。···常职既定,后嗣循业《长承圣治,

《会稽刻石》:

初平法式,审别职任,以立恒常。

显然,秦始皇是把别职任、立常职、定法式等视为政绩之一。秦国以法治官,始自商鞅,荀子入秦考察后曾大加赞扬:“佚而治,约而详,不烦而功,治之至也,秦类之矣。”但是我们从《商君书》看,商鞅的治官理论还不够完善,较成熟的治官理论形成于韩非之手,而秦始皇则把它运用于实践之中。《周礼》对韩非的理论和秦始皇的实践做了进一步的总结和概括,提出了“八法”的治官原则,应该说它比韩非的理论更完善、更成熟。

《周礼》已有类似后世国家银行、合资经营等商业现象,货币已成为市场流通之物。可见作者处在一个商品经济很发达的时代。作者一方面看到工商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作用,所谓“陇蜀之丹漆旄羽,荆扬之皮革骨象,江南之楠梓竹箭,燕齐之鱼盐旃裘,兖豫之漆丝,养生送终之具也,待商而通,待工而成”,没有工商,则很多物品不能交流,生活必需品无从取得。因此,《周礼》给工商以一席之地,而没有像商鞅那样极端地“除末”。但是,作者又看到,在一个一切都成为僵化状态的经济结构中,唯一能引起变化的是商业”,只有商人有能力与国家争财、争劳力,这就会影响中央集权的政治、经济制度。因此,作者把工商的活动严格限制在固定的地点、固定的时间之内,对商品种类、价格、质量等严格检查,并课以多种税收,万斯大曾批评说:“一商也,市征之,关征之,门复征之;一门也,出征之,入又征之,商苦于频征”,“或有不出于关者即举其货,罚其人,是不以商视商,而以盗贼视商;以盗贼视商而已,即以盗贼之行待商也。”因此,在《周礼》中看不到,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帏,举袂成幕,挥汗成雨”的繁荣景象,而只有军营般的市场管理,交易只是为了满足人们生活的低层次需要。

这种抑商的态度与秦及汉初统治阶级的政策是一致的。秦琅邪刻石云“上农除末,黔首是富”;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曾以贾人充役卒“略取陆梁地”;到汉初,“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汉高祖八年(公元前199年),犹令“贾人毋得衣锦绣绮縠罽,操兵,乘骑马”。秦汉帝国建立了庞大的中央政府,为了支付巨额行政开支,必然要尽可能地把社会财富集中到中央,为此,就必须把商人的活动限制在最小的范围,不许他们发展,从而使他们无力与中央争财。这一思想正是《周礼》所吸取了的。

老一辈学者曾正确地指出,《周礼》与东方的齐国以及《管子》有着密切的关系。笔者认为,《周礼》与西土的秦国以及《商君书》、《吕氏春秋》也有密切关系,五帝祀、阴阳祭、以法治官、限制王权、敛财于国的富国思想等等,都取自秦,有些则站得更高。

总之,笔者认为《周礼》的成书年代也不是在战国。

(第五节 《周礼》成书于汉初

笔者认为,《周礼》当成书于汉初。

秦王朝的建立,使中国第一次出现“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

的局面,秦始皇的功烈“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因此他认定其政权将“二世、三世,至千万世,传之无穷”,但是,仅仅过了十五年,农民战争的风暴便骤然而至,显赫一时的秦王朝顷刻瓦解,一朝覆亡。严峻的现实,不能不使秦汉之际的思想家和政治家感到震惊,历史要求他们反思和总结秦王朝的功过得失。

在秦末的战乱中,刘邦“以匹夫起事,角群雄而定一尊”,“其臣亦自多亡命无赖之徒,立功以取将相”。他们虽不乏在马背上征战的勇力和韬略,但终究缺乏下马平治天下的理论和纲领。刘邦初定天下之时,庶事草创,百废待兴,但是统治阶级却拿不出完善的政令、礼仪,只能由叔孙通以亡秦礼仪为本,“增益减损”,“自天子称号下至佐僚及宫室官名,少所变改”。正朔、服色、郊望、宗庙之事,还无从谈起。至于如何达到千秋万岁的长治久安,既是他们最关心,也是最苦恼的问题。这一局面,无疑给以刘邦为首的统治阶级巨大的压力,使之萌生了探究“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的要求,他们迫切需要一套崭新而完美的治国方略。因此,历史在呼唤具有时代特色的治国思想模式诞生。

秦始皇焚书坑儒,使战国后期出现的百家交融的趋势一度中断。汉兴以后,政治气氛日益宽松,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吕后元年(公元前191年),又“除三族罪、妖言令”,于是,蛰伏一时的学者纷纷抬头,他们或者以其学说干禄,或者希冀淑世救国,都想使自己的理论成为王者之器。但是,此时的学者已不再像百家争鸣之初那样以排斥异说为能事。长期的学术发展,使他们清醒地意识到,要在竞争中取胜,就必须兼容异说之长。因此,汉初学者的作品普遍带有,战国之遗响,大汉之新声”的特点,在思想上呈现出兼收并蓄,融百家于一炉的时代特色。他们都以系统总结先秦思想文化为己任,努力为大一统的汉王朝提供尽善尽美的治国方案。这实际上是战国末期百家交融趋势的恢复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