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周礼》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当代中国人文大系)(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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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周礼》成书于汉初(3)

汉初的政论,多起于对嬴秦灭亡的总结,进而针砭时弊,探讨长治久安之策。秦始皇临制,使法家思想得到一次最彻底的实践机会,它的弊端如同它的功绩一样,给人们留下无比深刻的印象。要成就大一统的千秋王业,离开中央集权,离开,法”,简直无从谈起,汉初的统治者当然不可能放弃它。但是,仅凭这一手,则中央集权难以为继,因为严刑苛法治民,往往适得其反,,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秦以刑罚为巢,故有覆巢破卵之患”(,秦政之失,最主要的是,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秦尚法律而不施仁义,因此一夫作难而七庙隳。成为鲜明对比的是,儒家思想以仁义道德为标榜,具有柔化社会矛盾、统一民心、安定社会秩序的功能。它越是被秦始皇排斥和摒弃,就越容易使汉初的人们感到亲切,因此,礼法结合,王霸杂用,成为汉初社会的共识,当时的儒者对此尤其热衷。

秦火之后,儒家虽然受挫于一时,但其势力仍较强大。刘邦反秦时,归附或游说他的人之中,儒生极多,如叔孙通,“秦时以文学征,待诏博士”,他降汉时,“从儒生弟子百余人”。他们向汉高祖鼓吹仁义,倡导礼法并用,如陆贾在刘邦面前,“时时前说称《诗》、《书》”,认为,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他说:“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乡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他认为,秦始皇若能再加上“行仁义,法先圣”一手,就不会失去天下。

经过荀况、韩非之手,儒、法的理论已经成熟,礼的学说大致定型。如果说先秦时期的礼与法是泾渭分明、频频交锋的两大阵营,那么,两者在汉初已紧密交融,成为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汉初学者多继承荀况的思想,主张礼法并用,德主刑辅,在理论上则把握得更为准确,这一点,可以用贾谊的论述为代表:

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若夫庆赏以劝善,刑罚以惩恶,先王执此之政,坚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时;据此之公,无私如天地耳,岂顾不用哉?然而曰“礼云礼云”者,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教于微眇,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毋讼乎?”为人主计者,莫如先审取舍。取舍之极定于内,而安危之萌应于外矣。安者,非一日而安也;危者,非一日而危也;皆以积渐然,不可不察也。人主之所积,在其取舍。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礼义积而民和亲。故世主欲民之善同,而所以使民善者或异。或道之以德教,或驱之以法令。道之以德教者,德教洽而民气乐;驱之以法令者,法令极而民风哀。哀乐之感,祸福之应也。

贾谊对礼、法的功能做了精辟的阐述,礼是“禁于将然之前”,法是“禁于已然之后”,若能礼法结合,则其政“坚如金石”。而礼对人民的教化,是更为重要的,它能“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绝恶于未萌,而起教于微眇。”这种理论与《周礼》中关于礼与刑的安排是完全吻合的。

与战国后期相比,汉初的学术综合有其特色,不仅出现了兼综各家的著作和学者,综合的水平超迈前人,而且综合的范围更为广阔,他们大多不再满足于相关思想的融合,而是着眼于各家思想的沟通。如陆贾奉高祖之命著《新语》,提出“君子握道而治,据德而行,席仁而坐,杖义而强,虚无寂寞,通动无量”的思想,可见是儒、法、道兼容。贾谊的《新书》也是兼综儒、道、法、阴阳各家。即便是汉初流行的黄老之学,实际上也非先秦的老庄可比,它已经成为大量综合别家思想的混合物,司马谈说它是“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至确。

儒家思想与阴阳五行思想交融,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先秦儒家注重社会与伦理道德,其哲学思想则比较贫乏,这对于一个需要神学色彩保护的封建王朝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所幸的是,周秦之际成书的《易传》正在向儒学贴近,它一方面将阴阳、八卦与老子的哲学思想精心糅合,另一方面又对儒家的伦理纲常做了哲学上的论证,使之哲理化、神学化。如礼的尊卑、贵贱,已被与天地乾坤联系在一起,,夫《易》,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也。

知崇礼卑,崇效天,卑法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因而具有永恒性,无可置疑。封建纲常中的男尊女卑、君尊臣卑、父尊子卑、夫尊妻卑,也成了《周易》的起始点之一,根据《易传》的解释,《乾》卦专讲天道、君道、父道、夫道,《坤》卦专讲地道、臣道、子道、妻道,,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乾是主动的,是统治者的,象”;坤是被动的,是被统治者的,象”,坤从属于乾。“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连男女所主,也体现了天地自然的法则。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这种法天地、效自然的理论,理所当然地要受到统治阶级的青睐,并使思想家们茅塞顿开,由此,阴阳五行之类的思想很自然地走入了各家的门槛,一时之间成为时髦。所谓,圣人作则,必以天地为本,以阴阳为端,以四时为柄,以日星为纪,月以为量,鬼神以为徒,五行以为质”。,几乎成为汉初政治家们最常用的模式。

大一统的汉帝国,需要一种多功能的思想体系。统治者不仅需要用儒家思想怀柔天下,统一民心;用法家的手段推行政令,提高政府机构的效能;而且需要用阴阳五行或道家思想的神学、哲理色彩装潢自己;于是,各种思想的交融有了最合适的温度。汉初思想家以兼收并蓄为特点,正是时势使然。他们不再宥于一家一说,而是尽情吸收各家思想的精华,构成自己的理论体系。他们所论述的问题,广泛涉及治国平天下的各个方面,我们仍以贾谊为代表,加以说明。

在治国的战略思想上,贾谊主张兼采儒法,德刑并用,他形象地比喻说,“仁义恩厚,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人主之斤斧也”,两者刚柔相济,缺一不可,他认为,治理一国之民,最根本的是要用儒家思想加以教化,他说,“教者,政之本也”,“有教,然后政治也”,“政治,然后民劝之;民劝之,然后国丰富也”。在国家的礼仪制度上,他主张用五德终始之说改正朔,易服色,“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余年,天下和洽,而固当改正朔,易服色,法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乃悉草具其事仪法,色尚黄,数用五···”。汉初,郡国并行,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与时俱增,贾谊主张沿用秦王朝的中央集权的政策,“令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从”。在治国的具体方针上,他主张实行,贤人政治”,认为“天下者非一家之有也,有道者之有也”,“唯有道者理之”,只有“有道”者,才配拥有天下。在选择官员时,要尊重民意,“明上选吏焉,必使民与焉”,“必取而爱焉”。在经济思想上,贾谊继承了战国法家强本抑末的思想,主张打击“奇巧末技、商贩游食之民”,“驱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他还主张由政府经营商业,控制市场,打击工商。此外,在贾谊的政论中还夹杂较多的道家思想。

如果把贾谊的思想作为汉初社会思潮的代表,以它为标尺来衡量《周礼》,则不难发现,二者不仅都以“多元一体”为其主要特色,而且政治主张和思想体系也最为接近。更有趣的是,《周礼》数尚六,因而有六官、六典、六卿、六属、六叙、六职、六联、六计、六宫、六乡、六遂、六德、六行、六艺、六乐、六畜、六兽、六禽、六谷、六牲、六清等等。贾谊则具体地提出“六理”、,六法”、“六术”、“六艺”、“六行”等概念:“德有六理,何谓六理?曰:‘道、德、性、神、明、命,此六者,德之理也。"”,德之理施于人,“外遂六术,故谓之六行”,六行即仁、义、礼、智、信、乐。他又说:,德有六美,何谓六美1有道,有仁,有义,有忠,有信,有密。”他认为“六”是天地阴阳的大数,因为,阴阳各有六月之节,而天地有六合之事”,所以“六则备矣”,“事亦皆以六为度”。《周礼》与《新书》关于六德、六行、六艺的解释虽不尽相同,但“数尚六”的观念却是完全一致的。冯友兰先生认为,《新书》尚六的思想是,贾谊早年还未脱秦朝统治思想影响时候的见解。他早年也就是十几岁的时候”。贾谊生于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卒于文帝十二年(公元前187年)。他十四岁,为高后元年(公元前187年)。高后在位八年,则贾谊尚六的思想当在高后在位期间。贾谊二十二岁时,又主张“数用五”,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时代特征。人们多认为这是受秦以水德王、数尚六的影响。

但是,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论述的,秦尚六之说有疑问,这从近年秦俑坑发掘的实物可以为证。尚六,应是汉初流行的说法,因而,这一时期的作品很容易受其影响。所以,我们认为,《周礼》一书的作者当是与贾谊同时代的人。此时的儒学已经充分吸收了法家思想,并且日益阴阳五行化,《周礼》的作者以此为指导,摭拾先秦旧制,参以当时新制,编撰了这一宏伟的治国模式,以供统治者采用。此书缺《冬官》一篇,很可能是作者未及完成便遭变故,所以,已完成的部分流佚于民间。郭沫若先生认为《周礼》做于战国,,盖赵人荀卿子之弟子所为”。但是战国时代的荀子之徒不言阴阳五行,因此,不如说此书是“汉初荀子后学所为”为宜。

《周礼》中没有道家思想,又少有谶纬、灾异之说,我们可以据此推定其成书年代的下限。汉初,在齐国任丞相的曹参聘请,善治黄老言”的胶西盖公与政。盖公对曹参,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使,齐国大治”。陆贾著《新语》,也杂有道家思想在内,认为致治之极应是“寂若无治国之意,漠若无忧民之心,然天下治”,因此“道莫大于无为,行莫大于谨敬”。但是此时的道家思想,尚未成为主流思潮。孝文帝“好道家之学”,窦太后也好黄老之言,以至“景帝及诸窦不得不读《老子》,尊其术”,儒学被孝文帝斥为“繁礼饰貌,无益于治”,而“罢去之”,道家之学遂成为主流而盛行于世。《周礼》作为一部希望被当政者采用的理想国制度,若不迎合当政者的所好,顺应当时潮流,是很难想象的。因此,我们认为,《周礼》成书的下限,当不得晚于文景之世,即道家思想尚未成为主流之前。

《周礼》一书面世的年代,《汉书·景十三王传》明白地记载着,是河间献王所得。献王立于景帝前二年(公元前155年),薨于武帝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此书出于西汉景武年间无疑。清代今文学家以《史记·五宗世家》无献王得《周官》等书之记载为由,否认《汉书》的说法,认为《周礼》是刘歆伪作,其说证据太薄弱。将《史记》与《汉书》对照,前者所无而后者有的现象并不少,如董仲舒的《天人三策》,《史记·儒林传》就没有提及,但学术界谁都不否认《天人三策》是董仲舒的专利。据马融《周官传》,《周礼》面世后,“复入于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见焉”,当时连高堂生、萧奋、孟卿、后仓、戴德、戴圣都未之见,司马迁未得读此书也就不奇怪了,但他肯定听说过此书,否则他就不可能在《封禅书》中两次提到《周官》。司马迁没有将《周官》的出现当做一件大事,所以失载之。其后,《周官》成为争议的热点,班固才根据当时的材料,注出其来由,这也是很自然的事。因此,今文学家的说法,我们不能据以为信。《周礼》一书面世的时间,至迟不会晚于武帝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

武帝时,董仲舒做《春秋繁露》,“天人感应”成为其哲学体系的核心。此后,阴阳五行、谶纬、灾异之说泛滥成灾,与《周礼》一书的思想体系已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周礼》更不可能是武帝以后的作品。

附录一 论清人《仪礼》校勘之特色

《仪礼》为礼之本经,武帝时即立于学官,其学显于汉魏。然以文古义奥,复之无由,入唐即衰,注释者代不过数人,诵习者寥若晨星。熙宁中(1068-1077),王安石废罢《仪礼》,不复立学官。古时科举分房阅卷,自此至清,再无《仪礼》之房,然其学不绝如缕,版刻讹误日甚一日,而鲜有问津者。万历(1573-1620)所刻北监本十三经,《仪礼》脱误最甚,鲁鱼弥望,满目榛荆,时人竟无觉察者。

《仪礼》为实学,所载冠婚飨射丧祭诸礼,仪节皆环环相扣,一字之讹,每每可致进退失序,面位莫辨。今讹脱满纸,礼法安在1清儒欲以夏变夷,不能不倡导礼学;欲倡导礼学,不能不治《仪礼》;而欲治《仪礼》,则不能不托始于文字校勘,舍此,则一切无从谈起。梁启超云:,校勘之学为清儒所特擅,其得力处真能发蒙振落。他们注释工夫所以能加精密者,大半因先求基础于校勘。”,清代之《仪礼》学,由衰微而达于极盛,校勘之役相与始终,自顾炎武至胡培翚,无不倾力于此,其成就亦冠绝群经,极富特色。兹论其数端,以窥全豹。

一,与唐石经之互勘

清人校勘《仪礼》,以顾炎武为嚆矢,肇端于顾氏以唐开成石经校明北监本十三经。

有清以前,儒家经典之刻石有六:汉熹平石经,魏正始石经,唐开成石经,后蜀广政石经,北宋嘉祐石经及南宋高宗御书石经。《仪礼》经文,仅见于前四种刻石。四种之中,熹平、正始、广政三石经早遭破坏,仅存零星残石,唯开成石经犹岿然壁立于西安。开成所刻《周易》、《诗经》、《尚书》、《三礼》、《三传》九经,缘起于郑覃之奏请,意在“准后汉故事,勒石于太学,永代作则”。郑氏“长于经学,稽古守正,帝尤重之”,参与校定九经者如周墀、崔球、张次宗、温业等,皆宿儒奥学,为一时之选。郑氏等校经文上石后,文宗又命唐玄度覆定,不胜郑重。然“石经立后数十年,名儒皆不窥之,以为芜累甚矣”。其时际遇如此。后数百年间,仍不为世人所重。欧阳修《集古录》所收金石文字,以广博闻名,而独不载唐石经。张淳校定《仪礼》,参用陆德明《经典释文》及五代监本《仪礼》等颇众,唯不及唐石经。朱熹长于《仪礼》之学,然所撰《仪礼经传通解》,于经文考订亦不据唐石经。清儒慨叹于此,“惟自开成至今,几及千年,罕有从事于此者”,“间有一二好古之士,亦与冢碣寺碑同类而并道之”。

康熙二年(1662年)顾炎武客西安,“见唐石壁九经,复得旧时摹本读之”,而知明北监本十三经中,《仪礼》之“讹脱犹甚于诸经”,如《士昏礼》脱“婿授绥姆辞曰未教不足与为礼也”十四字;《乡射礼》脱“士鹿中旌以获”七字;《士虞礼》脱“哭止告事毕宾出”七字;《特牲馈食礼》脱“举觯者祭卒觯拜长者答拜”十一字;《少牢馈食礼》脱“以授尸坐取觯兴”七字。此其大者,它如误受为授,误比为北,误实为宾,误巾为布,误户为尸,误惟为帷,误荐为为之类,触目皆是,赖有唐石经在,而得以正讹补脱。顾氏此举,可谓凿破鸿蒙,石经之价值遂骤显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