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武威通志-凉州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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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财税金融(2)

1997年6月,征管改革逐步推行,城区设立了办税服务厅,在城区的所有企业都开始集中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2000年1月,办税服务厅扩建,设置纳税咨询、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开票征收、发票发售、代开发票窗口。2003年1月,地税机构改革,城区实行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分段管理,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到2006年,征管方式也由开始的全面上门征收,过渡到上门催收与申报缴纳,催报催缴,集中征收,发展到现在的全面自行申报缴纳,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和委托代征、代扣代缴。到2006年底,全区共有地税税种纳税户7938户,其中查账征收户1179户,定期定额征收户6759户,完成地方税税种税收收入7950万元。

三、金融

1、机构

清末前,凉州区没有官设金融机构。宣统元年(1909)设武威官银钱局,为武威官设金融机构之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于1949年10月17日先后在武威成立起一批金融机构。经过50多年的发展和机构的几经变更,到目前在凉州区的主要金融机构有中国人民银行武威分行、中国农业武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武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武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凉州分行、中国银行武威分行、信用联社、邮政储汇局。

2、货币据考古证明,远在四千年前,居民的文化发展已与中原相接近。早在新石器时代已有原始货币如玉璧、石璧、绿松石流行。从墓葬中随葬品多少,可以看出对财富占有量的不同。

凉州区从13处汉墓中出土的两汉货币有“半两”、“五铢”等,说明两汉钱币在这里广为流通。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事频繁,****时代货币流通极为混乱,多种货币同时在武威流通。张轨占据河西时,“立制准布用钱,钱遂大行,人赖其利。”“凉造新泉”,顾名思义为凉州铸币,据说也是张轨时所铸。

唐代钱币在武威流通甚广,武威出土的唐钱币有13种之多。

宋朝同一时期的西夏,除流通宋朝货币外,还自铸有多种铜钱、铁钱和银币。武威1946年在城北四个墩村发现的一枚“大夏真兴”钱,集国号和皇帝年号于一身,为我国古钱币铸国号年号的首创。

清代币制,大体是银、钱平行本位,大数用银,小数用钱,武威流通很广。1935年11月4日,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改革”,正式宣布禁止使用银元、铜元,规定以纸币为合法的流通货币,政府滥发纸币,法币多次贬值,物价上涨10多亿倍,是前所未有的通货膨胀。

武威解放后,武威县人民银行贯彻政务院财政收支平衡、物资调拨平衡、现金收支平衡的规定,收支保持平衡。1955年3月1日,武威县支行开始发行新人民币,按1:10000的比价收兑旧人民币。

“******”中,曾一度出现货币发行失控、物价上涨现象。

“**********”前期,曾出现了贷款大撒手和放松货币管理的错误倾向,造成不良后果。

1979年4月,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整顿制度,加强管理,有效地调节了货币流通量,促进了城乡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1953年至1989年的37年的现金收支变化情况是30年回笼,7年投放,回笼总额为2.76亿元,投放额为8513万元,净回笼1.91亿元。随着工农业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流通量逐年增加,1953年为231.9万元,1965年为404.6万元,1973年为603.4万元,1985年为4625.6万元。2000年为万元。2006年。

3、贷款

民国以前,凉州区没有国家信贷机构。信贷活动在民间以典当、票庄、银楼等经营为主。他们以营利为目的,以货币、实物两种形态为内容,以典当、抵押、担保为条件,进行信用交易。其特点是利率高、期限短、金额小、担保严。

武威于民国27年(1938)开始设立银行,先后建立了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大银行的分理处、办事处和甘肃省银行武威分行及武威县银行。甘肃省档案馆保存的《中国农民银行各省农村合作社放款还款统计表》载:农民银行凉州办事处,民国29年(1940)8月份共有农村合作社121个,社员8193人,股金总额1.31万元。放款累计额42.14万元,还款累计额23.22万元,结余18.92万元。民国33年(1944)后,各家银行业务总量每年在1564亿元(法币)左右,其中存款平均余额3.38亿元,各项货款的年末余额在8970万元左右;汇入总额在328亿元左右。

1949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武威办事处成立。1989年底,共有162个金融机构参与城乡信贷经营活动。1989年底,各家很行和信用社共有存款余额5.65亿元,比1952年底的125万元增加5.64亿元,增长451倍;比十一届三中全会前1978年末的5684万元,增加5.08亿元,增长8.94倍。各项贷款余额1989年底为6.09亿元,比1952年底的16万元增加6.09亿元,增长3803倍;比1978年末的1.23亿元增加4.86亿元,增长3.97倍。

1949年至1989年末,累计工商贷款总余额为28.22亿元,其中工业贷款7.97亿元,商业贷款18.74亿元,其它贷款(包括特种贷款、固定资产贷款)1.51亿元。商业贷款最多,占总余额的64.28%强。农业贷款投放量累计6.55亿元,年平均投放数为1639万元。

2006年,全区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469605万元,其中工业贷款29420万元,商业贷款154235万元,建筑业贷款2161万元,农业贷款60982万元,乡镇企业贷款66261万元,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801万元,其它短期贷款39536万元;基本建设贷款55104万元,其他中长期贷款59592万元。

4、存款

民国时期,凉州区虽有几家银行,但由于通货膨胀,货币不断贬值,特别是1939年后,通货恶性膨胀,法币威信扫地,银行储蓄业务基本上处于有名无实状态。

1949年10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武威设置了办事处,开设了有两名工作人员的储蓄专柜。以后随着金融事业的发展,储蓄网点不断增加。1989年底,城乡行、社共有储蓄所63个,储蓄专柜104个,代办所15个,兼职代办所17个,储蓄网点遍布城乡各地。据银行资料统计:1954年农村储蓄存款总余额为13万元,当时农村人口47.18万人,人均储蓄不到0.28元;1989年农村储蓄存款总余额为1.01亿元,当年农村人口为71.29万人,人均储蓄额为141.83元,人均储蓄比1954年增长了506.5倍。城镇储蓄存款余额1949年只有0.2万元,到1989年为2.53亿元,比1949年储蓄余额增长12.64万倍。1989年城市人口12.99万人,人均储蓄余额达到1946.85元。城乡合计储蓄余额为3.54亿元,人均储蓄余额为420元。到2006年底,全区存款余额达965969万元,其中企业存款150073万元,财政存款6093万元,机关团体存款49780万元,储蓄存款718678万元,农业存款9067万元。

四、保险1950年8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武威中心支行保险代理处成立以后,试办了火险、流动火险、运输平安险3个险种。8~11月共收取保险费2859.13万元(旧人民币)。1951年1月2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威支公司正式成立,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了财产强制保险。开展的火灾险、运输险、团体人身保险、简易人身保险、汽车险、牲畜险等7种业务,当年收回保险费4738.91万元(旧人民币)。1958年10月,保险公司撤销,保险业务停办。

1979年4月9日,******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会议纪要》后,武威县于1982年12月31日正式恢复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威县支公司。1983年2月1日开始办理国内外保险业务。开办的险种有企业财产保险、汽车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和家庭财产保险,收取保险费6.25万元,处理赔案7件,支付赔偿4169万元。1985年,将县支公司由股级单位升为科级,并改名为市支公司。到年底收取保险费60.29万元,处理各类赔偿案198起,支付赔款28.24万元。

1989年,继续开办新险种,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保险服务。截至年底实现保费收入334.22万元。全年处理各种赔偿案和代查勘案件1100起(其中代查勘案件270起),各类给付和赔款金额104.29万元,结案率达到85%以上。

1996年,保险公司分设为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到2002年,共实现保费收入8887万元。其中,财产险业务收入2058万元,寿险业务收入6829万元。自2002年以来,永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天安保险公司、大地保险公司、泰康保险公司等多家保险公司先后在武威设立分公司、营销部,在武威开办保险业务。到2006年底,市区保险系统在区内共实现保费收入17247万元,其中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3080万元,寿险业务保费收入14167万元。赔案件数11621件,其中财产险业务6714件,寿险业务4907件,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50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