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武威通志-凉州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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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社会保障(1)

一、机构

1960年3月成立武威县劳动局。1985年改市后,更名为武威市劳动局。1987年,武威市集体经济联社改建为武威市社会劳动保险局。1989年2月13日,市政府批准成立了武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1992年10月15日,市政府批准成立武威市劳务市场。1993年成立武威市劳动监察办公室。1996年3月,成立武威市就业服务局职业介绍所,1996年10月武威市社会劳动保险局改名为武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00年,武威市劳动监察办公室更名为武威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是年12月设立武威市医疗制度改革办公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实施。2001年市改区后,武威市劳动局改名为凉州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二、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武威县劳动管理部门适时地吸收失业知识分子、失业手工业者、店员、社会闲散劳力,组织就业和安排复员转业军人就业。这一时期全县职工总人数为2382人。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严格执行了国家的劳动计划,统筹安排城乡劳动力就业,到1957年全县职工总数达到6589人。1958年“******”时期,在“左”的思想指导下,盲目地增加职工,突破了国家计划,使全县职工总数猛增到13218人。国民经济调整时期,贯彻了“调整、充实、巩固、提高”的方针,1961年至1965年,大力压缩和精减职工,到1966年全县职工总数降到6380人。1967年,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逐步扩大职工队伍,到1979年全县职工总数增加到13788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武威县经济建设发展加快,职工人数也相应增加,到1986年底,全市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达21003人,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增加到10735人。1987年,劳动用工制度进行了大的改革,新招工人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1992年,全市国有、集体企业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1997年全市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劳动用工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到2002年,全区国有企事业单位118户,在职职工17392人,城镇集体企业212户,在职职工6130人,乡镇企业4790户,从业人员46097人,私营企业860户,从业人员30883人,个体经济组织18600户,从业人员68652人。到2006年底,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乡劳动力的不断增长,全区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已达到人。

三、就业1937年(民国26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以后,迫使河北、山东、河南等沦陷区的一些工商业者相继来武威经商。除经营商业外,还先后办起了纺织、造纸、皮革、面粉加工厂等小型工业,使本地一部分无业人员有了就业机会。据统计,当时全县私营业和手工业的老板雇用人员达8000多人。

1949年9月16日武威解放后,私营工商业在政府的保护和扶持下,相继恢复和发展起来,到1951年全县共有私营商业248户,雇用人员达5172人。到1957年,全县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人数达到6589人。到1960年底,全县职工总额达到11918人,突破国家劳动计划,1961年到1965年精减期间,停止了社会招工。1987年底全县职工总数达到13788人,其中固定工9615人。从1979年到1987年全县共增加新职工10587人。1987年至1991年,安置待业青年19031人,就业前培训4330人。1992年至1997年,安置待业青年23729人,就业前培训17132人。据统计,1980~1989年,全市(县)城镇待业青年累计达3.1万人,在“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方针指导下,通过各种渠道安置知识青年2.27万人,占待业青年总数的87.7%。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招工7266人,占安置数的26.7%;集体企业招工1.22%万人,占44.8%;自谋职业和临时就业1289人;大中专和技校升学、参军6451人,占23.7%。同时,还安排了部分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就业。截至1986年底,总计新增职工1.06万人。1989年,市劳动部门先后举办财会、化工、电器、锅炉、建筑、医护、养路、农林、造纸等专业技术培训班66期,受训人员4645名,都被企事业单位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全民企业职工增加到2.53万人,集体企业职工增加到1.56万人,但仍有部分待业青年未能安置就业。1997年7月至2001年7月安置27693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900人,培训各类人员达21000人。到2002年,建立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48个,街道劳动工作保障站5个,社区劳动工作平台2所,区属公共职业中介机构2所,通过各种形式安置下岗职工3600人,安置城镇失业人员3222人。2003年,通过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业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安置城乡剩余劳动力7.5万多人,在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企业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368人,拓展公益性岗位1063个,安置“4050”人员603人。2004年到2006年,全区新增就业岗位7030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73人,1875名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2388人,实现了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的目标。

四、劳务凉州区的劳务输出工作始于1952年的支援西藏解放和建设。到1988年,面对武威市剩余劳动力急剧增加的状况,12月份成立了劳务输出办公室,按照“立足新疆,开辟内地,南下北上,面向国外”的工作思路,积极开拓劳务基地,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劳务输出工作,引导城乡剩余劳动力到本省及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西藏等地从事劳务工作。

1989年,输出人员达63968人,劳务收入达2199万元。1990年,输出人员达6.35万人,收入达4560万元。劳务输出点有325个扩大到430个。新开辟劳务基地22个。1993年,在北京、上海等地新开辟劳务基地17个,新基地及劳务办有组织地直接输出人员1875人。全年共输出6.42万人,总收入达4506.8万元。1997年,狠抓劳务输出,拓宽就业门路,全年以各种形式输出劳动力9.1万人,创劳务收入1.5亿元。2000年,共输出劳动力10.5万人,有组织输出3000人,创劳务收入1.6亿元。其组织劳务移民58户,232人。2002年,通过各种形式输出城乡剩余劳力19.2万多人(次),创劳务收入2.88亿元,向新疆安置移民968户3569人,基本上实现了一户输出一个劳动力的目标。2006年,全年共输转城乡剩余劳动力21.52万人(次),创劳务收入7.36亿元。

五、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为及时解决资方与工人在工资和福利待遇方面的问题,初步建立了雇用工人、辞退工人的制度,保障了工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新的失业。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工人和资方都成为国家职工,劳资双方在经济上的矛盾逐渐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