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武威通志-凉州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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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生产关系与经济体制变革

一、封建土地

据1950年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占武威县农业人口9.11%的地主,占有耕地28.22%;占农业人口0.03%的半地主式富农,占有耕地0.16%;占农业人口3.1%的富农,占有耕地5.88%;占农业人口0.87%的小土地出租者,占有耕地1.62%;占农业人口39.2%的中农,占有耕地41.36%;占农业人口34.5%的贫农,占有耕地17.58%;占农业人口10.8%的雇农,占有耕地2.27%;工商业家、公庙等占有耕地2.89%。从以上情况看,占农业人口只有12.24%的地主、富农却占有耕地的34.26%,平均每人有耕地9.39亩;而占有农业人口45.3%的贫农和雇农,仅占有耕地19.85%,平均每人仅有耕地0.77亩。许多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受着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终年不得温饱。

二、社会主义改造

武威县从1951年2月至6月,进行了减租反霸,同年10月至1952年3月底,进行了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中,依法没收地主土地31.67万亩,半地主式富农土地1418亩,小土地出租者土地5830亩,工商业者土地954亩,学田2.13万亩,庙田1.03万亩,祠堂土地2049亩,公产田1598亩,其他9094亩;牲畜1.97万头、农具16.94万件、房屋4.94万间、衣物3.48万件、粮食547.82万公斤。按照土地法规定,将没收的土地和其他生产、生活资料,分配给无地、少地和缺乏生产、生活资料的贫苦农民。有4.5万多户25.21万人,分得土地34万亩,每人平均1.3亩。其中雇农1.05万户、4.57万人,分得土地11.77万亩;贫农2.65万户、14.61万人,分得土地16.22万亩。土改后,占全县农业人口45.9%的无地、少地的贫雇农占有总耕地面积的38.2%的土地,平均每人占地2.92亩。

互助组武威县农村贫苦农民之间,历来就有亲友、邻居互相帮工,以人工换牛工等形式变工的习惯,农民本着自愿结合、等价交换的原则。1954年全县互助组发展到7150个,除个别农户外,全县农民基本上参加了农业互助组。

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首先在互助合作基础较好的截河坝和达家寨两个互助组试建初社。具体作法是:土地按等级评分入社,按股份参加分红;大牲畜、大农具折价入社,统一使用;小农具自管自用;劳动力按强壮和熟练程度实行“死分活评”,发劳动手册,逐日登记,按所得总工分参加分配;肥料以地亩分摊,按质折顶任务,超交部分合理作价,参加分红。入社股份基金,按地七劳三的比例筹集。1955年是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大发展的一年。共建初级社1179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7.73万户的92%,实现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化。1956年将主要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改变为集体所有制,实行土地、劳力、耕畜、资产“四固定”,普遍推行按劳计酬。到3月底,建成31个高级社。1957年底,共有高级社220个,入社农户7.79万户,占总户的99.79%。全县实现了高级农业合作化,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

初级社转高级社的工作,由于当时绝大多数初级社转高级社尚不具备条件,产生了要求过急、步子过快的急躁、冒进倾向,加之经营管理上的混乱,损害了农民利益,影响了生产。1957年全县粮食总产量比1956年减少23.48%,农业总产值减少21.54%。

人民公社武威县委根据全国公社化的形势,1958年9月将原来的220个高级社,改组成工、农、兵、学、商五位一体,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17个,取消了乡、村建制。

公社在劳动组织管理上,“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社队逐级实行以战斗团、营、连、排、班的军事建制,搞大兵团作战,以大队为单位统一种植,统一核算,贫富队拉平。在分配制度上,实行平均主义的供给制半供给制,大办公共食堂,统吃大锅饭;吃饭不要钱,错误的强调“一大二公”;对生产队的某些财产无代价的上调,过多地搞义务劳动,把生产队以至社员的一些财产无偿地收归社有,破坏了等价交换原则;社员自留地被取消,家庭副业被禁止,伤害了群众的利益,挫伤了社员群众的积极性。

1960年,停办了公共食堂,而“左”的错误仍在继续蔓延和发展,导致了后来人口外流、牲畜死亡、粮食大幅度下降的局面。1962年,按总耕地面积的7%划给社员自留地,允许每户喂养3~5只自留羊,同时还划给社员自留树,开放农村市场,同时,将17个人民公社划为53个,259个大队划分为571个,2503个生产队划分为3180个。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并实行“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投资,超产奖励)和“四固定”

(土地、耕畜、农具、劳力)。收益分配采取基本口粮加劳动工分分配的办法(劳七人三或劳六人四)。

1966年“**********”,又收交了社员自留地、自留树,不允许经营家庭副业。推行大寨“自报公议工分”制,在分配上搞绝对平均主义,严重地挫伤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影响了社员生活。“**********”10年中,人均分配仅61.28元,人均口粮低于182.5公斤的就有4年。

三、农村承包

1979年2月,在洪祥公社天泉六队、永昌公社刘沛六队、康宁公社三湾四队等进行多种形式生产责任制的试点。1982年年底,全县3533个生产队全部实行了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取消了生产统一核算,全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人定亩,以地定产,以产定提留、定征购的办法,签订合同书,包干到户。土地所有权归集体,经营管理以户为主,彻底改变了农业合作化以来长期存在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打破了平均主义,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劳动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80~1989年连续增产增收,粮食总产量由3.29亿公斤增加到3.82亿公斤,平均每年递增1.7%;农业总产值由1981年的1.54亿元上升到1989年的2.77亿元,平均每年递增6.8%;农民人均口粮由262公斤增加到532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32元增加到470.1元。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与不断完善,农业内部结构也发生了变化,专业户、重点户和新经济联合体在农村不断涌现。1985年,全县有各类专业户6988户,占总农户的5.3%,从事专业的劳动力2.06万人,占总农业劳动力的6.3%;新经济联合体194个、966户,占总农户的0.7%,劳动力2309人,占总劳力的0.71%。农村经济总收中的各种经济类型构成了很大变化。乡、村、组企业收入占10.6%;集体经营收入占1.8%;新经济联合体收入占2.1%;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占85.6%。1989年,粮食总产达到3.82亿公斤,农业总产值达到2.77亿元,自1990年以来,随着农业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科技推广力度的加大及良种引进、科学施肥、改进种植模式等一系列的新的种植技术的利用,对粮食的增产增效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到2006年底,全区粮食总产量631065吨,农业总产值达37.23亿元,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步入极其旺盛时期。

四、企业改制

凉州区的企业体制改革是在1979年以后进行的,针对不同时期的改革重点和企业的不同情况,先后推行利改税,厂长(经理)负责制,企业领导体制,扩大企业的经营权,企业间的横向经济联合,企业内部配套,企业的“三改一加强”、“五整一改”等改革措施,这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在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促进了企业机制转换,活力增强,管理加强,效益提高,逐步使企业成为市场竞争的“四自主体”。

扩大企业自主权1984年,对企业厂长(经理)任期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在全县所有国营、集体企业中,厂长、经理一律实行任期制,一般每届任期为4年。对于厂长(经理)的任用资格,做了严格的要求,作为企业的厂长(经理)要懂经营管理、懂专业技术、敢于选拔启用人才。

企业的承包经营从1987年开始实施企业承包经营制度,对各企业实行定产值、定利润、定税金,采取工效挂钩。这一制度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在此机制下,1989年工业总产值达到267万元,销售收入440万元,创利润64.3万元,分别比原计划增长11.3%、25.7%、55.6%。

企业间的横向联合从1987年到1996年,原武威市对市上有条件的企业实施了联合与技术协作,联合不受地区、部门、行业界限的限制,不受所有制的限制。先后与省内外多家企业取得横向联系,开展协作,每年都引进技术项目和资金,仅1996年,就引进项目45项,资金200多万元,新增产值1500多万元。1991年,引进技术41项,资金430万元,新增产值3500多万元。

企业的“五整一改”1997年,原武威市实行“五整一改,一步改制”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的改革方案,通过买断工龄和职工出资购买产权等办法,整体转让国有产权,形成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到12月底,全市158户企业中已有104户完成了改制,整体买断工龄的人员为9997人,资产额5523.05万元。2001年,按照“大的骨干企业规范完善,中小企业转让出售,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企业破产重组”的工作思路,凉州区实施新一轮企业改革。到2006年,全区列入改制的134户国有、集体企业全面完成各种形式的改制,通过改制共盘活有效资产19.81亿元,理顺职工劳动关系24154人,有126户企业共引进区内外资本和非国有资本8.66亿元,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最大限度的激活了民间资本,为有效推进投资发展、创造效益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