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喜爱新鲜空气的人:旅行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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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旅行读物(7)

约瑟夫·康拉德的小说叙事经常跑偏,故事是以间歇性的节奏一阵一阵讲出来的,还有很多回闪——某几页总结出几年的生活,而另外几章却只讲一天的事情,就是爆炸发生的那天。约瑟夫·康拉德在传达时间流逝方面有问题,使用介词也不行。但是,故事的情节却比看上去的简单一些,并没有那么复杂。这本书从描述维尔洛克在索荷区的一家店子开始,店面的窗户脏乱得很,里面的商品也是一样脏,有一些耸人听闻的书,一些姑娘的照片,一些不太严重的色情用品,几瓶专利药,据说是能够激发男性性功能的药物,还有一些信封和小纸板盒,按照约瑟夫·康拉德原来手稿中的描述,这些盒子里面装着一些避孕套(“超薄橡皮”)。那天早晨,维尔洛克前往莱茨布里奇的一家外国(也就是俄国)大使馆,我们很快便得知,这个肮脏的小商店不过是一个秘密行动的掩护。这个秘密行动是,在大使的支持下,他将鼓励一小股革命者采取行动,而这些革命者却不知道他将秘密全都交给了他的外国接触人。

在十一年冷嘲热讽的间谍生活之后,维尔洛克慢慢变懒了:他睡得很晚,很少去做情报工作,对阴谋者愚蠢的谈话感到厌倦。书中的那位大使,弗拉迪米尔侮辱他,申斥他,要求他制造一起暴行——一次象征性的大爆炸——让英国政府感到害怕,并使所有流亡中的革命党背上黑锅。虽然被人如此恃强凌弱,他感到很不是滋味,但是,维尔洛克还是隐忍下去,等待时机的到来。他放弃了让那些愚蠢的革命党人行动起来的希望。他设计了一个计划,准备炸掉格林威治天文台。我们在叙事过程当中得知,维尔洛克的故事是从七年多以前开始的,当时,他因为偷窃法国军火秘密设计方案而被判了五年刑,之后从监狱里放了出来。是他的一个女朋友泄漏了他的秘密的,他容易受漂亮女人的影响,对他诱奸过的女人有致命的偏爱。他后来去温妮的母亲开的一家寄宿店里寄宿,这位母亲是一个寡妇,原先的丈夫是个虐待狂,因为温妮对爱情失望(被当地肉铺老板的儿子拒绝了),因此,她和她那患有歇斯底里症(也许是孤独症患者)的弟弟史迪夫都需要人来照料,因此,维尔洛克看来就是很好的一个赌注。他们于1879年6月24号结婚。

现在,时间到了1887年,在中间的几年婚后生活当中,温妮从来不怀疑维尔洛克是如何谋生的——他那脏乱的店铺,他睡得很晚,他去欧洲大陆旅行。在她的可谓一尊画像下面,约瑟夫·康拉德写了这样一行字:“她觉得世间万物并没有很大的看头。”总起来说,她看来是一个特工理想的妻子。维尔洛克并没有认真看待过他的妻子,但是,约瑟夫·康拉德却不同,而且他还得出了一个相当惊人的结论,这是那本小说最好的摘要之一:“好奇是自我揭露的形式之一,因此,一个从头到尾始终没有好奇心的人总有隐隐约约的神秘的一面。”

温妮感到满足的是,史迪夫终于有了一个角色模式可以去去仿效。毕竟,史迪夫很是紧张,很容易激动,而且很脆弱,他被描述成一种神经衰弱的宠物,一条狗或者一只猫。维尔洛克就是他的对立面——他踏实、喜欢讽刺,有宿命感,而且还很坚强(“他粗大的胳膊……跟武器一样”)——看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温妮觉得很满足,因为他们看上去如同一个父亲与儿子在一起。

温妮帮着开店。她忠实听话,她忍受维尔洛克每晚很晚睡觉的习惯,忍受他“在床上翻来滚去,”忍受他很少摘下帽子的习惯。当维尔洛克的脉搏因为一阵色欲的突然冲动而加快的时候,她也尤其具有宽容心和合作精神。维尔诺克有半夜醒来的习惯,把被子拉到脖子以下,睁着眼睫毛很浓的眼睛意味深长地看着自己的妻子,睡意朦胧地召唤她。约瑟夫·康拉德是在假装正经,这是他在波兰严格的成长过程造成的后果,也是他当一个水手的苦行生活所致,但是,在描述丈夫与妻子的床上情景方面,《秘密特工》还是走在了时代的前列,这是两个值得记住的情景,就如同来来去去的很多情景一样。读者可以看到,这对夫妻在谈论白天发生的一些事情,也可能看到他们用语言的形式在进行某种性生活中的游戏,那是性伙伴之间相当私密的一些委婉用语。

温妮的母亲感觉自己差不多得手了,事情正按她的计划进行,她希望给史迪夫和维尔洛克一些活动余地,因此就去了一家养老院——某些评论家认为,这个手法正是“狄更斯式”的写法,属于一种沉闷无聊的马车之旅。我的感觉是,事情正好相反。约瑟夫·康拉德跟狄更斯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他根本不喜欢描写脏乱的可恶伦敦(经常是黑暗的可笑之处),相反,作为一个流亡者和熟练的水手,也作为在肯特郡的一个乡村居住者,约瑟夫·康拉德认为那个城市完全属于一座恐怖之城。在他的小说里,伦敦是藏污纳垢之地,有缠绵不断的黑暗、脏乱和粘液,一些“害虫”(比如拿腔拿势的一些政治疯子,那位教授,奥西本和迈克尔利斯)都有可能在人群中迷失自己。不过,伦敦的暴徒和伦敦的阴惨,对于这本单调的特工小说及其重重的阴影来说却是十分方便的:维尔洛克的家庭生活在这样一栋房子里面上演,“它坐落在一条阴惨的街上,在一家商店后面,是太阳从来也照不到的地方。”

温妮同情她那极其敏感的弟弟,因此催着维尔洛克走到哪里都带着史迪夫。维尔洛克利用这种母爱性的催促行为作为一个借口,让这个孩子跟他一起去完成格林威治的爆炸活动。那个孩子蠢归蠢,但很忠诚,也很想逗维尔洛克开心,这是携带炸弹者最理想的人选,因为,维尔洛克推测,哪怕他给人逮住了,也不会对警方说出任何事情来。

但是,一切都出了偏差,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在史迪夫炸得面目全非、四分五裂的尸体旁边,找到了写有他的地址的一块布片。有一名警察来找维尔洛克,并说出了这样一个可怕的消息(“我告诉你,他们得去找一把铁锹才能把他的尸体归到一堆”),此时,温妮通过钥匙孔听到了这个惊人的消息。维尔洛克提醒温妮注意,是她经常要他照看那个孩子的。作为回答,他责怪说,她也应该对史迪夫的死亡负责。不仅如此,他睡眼惺忪,肚子也饿了,而且色欲上冲,因此就换了一个话题,并进入他所了解的惟一的一种前戏,那就是对他妻子发出的一句含义模糊的命令:“过这边来。”

她因为悲伤而精疲力竭,还听说了他不公平的责怪,并且听到了之后发出的性交邀请,温妮给了他致命的一刺。在书的最后一部分,温妮考虑到自杀,正好被亚历山大·奥西本所救,他就是最有机会主义思想的革命者之一,他保证要救她,结果却抢劫她,抛弃了她,将她扔在绝望之中。她绝望到顶,最后一跳就死了。

在写作当中,在跟朋友谈到这本小说的时候,约瑟夫·康拉德都认为,温妮是这本小说叙事中的关键人物。她看来并不是这样一个人——我们在书中看不到她的多少影子,我们对她了解甚少。但是,你明白约瑟夫·康拉德的意思。在一本讲一次爆炸案的书中,因为事情有国际上的含义,温妮·维尔洛克是惟一一个真正被施予暴行的人。她一向对自己真实,对丈夫真实,是一个好妻子,一个体贴弟弟的姐姐,一个尽职尽责的女儿,但她从来都不抱怨。她是一切行动当中的一个静止的中心——但她得到了什么样的回报?一个暴君一样的丈夫。她母亲走了。她弟弟毫无意义地死掉了。那一切灾难之后,她的丈夫却在那里喋喋不休地责怪她,虐待她。你差不多可以听到她的律师在她的凶杀案里请求赦免,并且听到律师在说:“法官大人,这个女人所受的苦难道还不够多吗?”

但是,这本书里面表现出来的狂热和暴力行为却很不符合英国人的情调,而约瑟夫·康拉德也一定意识到了这一点,因为他看来费了很大力气突出人物的怪诞之处,还有一幕紧急情况中表现出来的外国人的特性。谈到那本小说失败的原因时,他的结论是,这是他本人的错误:“在我的心里,存在某种对普通大众不同沟通的东西……我想这就是属于外国人的东西吧。”

的确,人们一开始读这本小说就产生了一种置身异国他乡的感觉,是一个借来的伦敦,一个扭曲的伦敦,就好像在镜子里面呈现出来的一个城市面上一样——这是一把精致但失去了光泽的手持镜,产自波兰,在法国上的镜框,最后在英国抛光。伦敦照明不好,细雨不停,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缺点,而这本小说里面有一种倒错的逻辑,扰乱了一场梦,但又不是一个英国梦。地方感很是明确,但稍稍有些歪斜。维尔洛克一大早就出发,他看到的太阳一开始是金黄色的,之后是黄铜色的,最后展示了“锈蚀的全过程。”与其说这是对光线的气象学上的一个思考,倒不如说这是对冶金业的一个描述。十页之后,阳光特别“锈蚀”,“维尔洛克先生隔着窗玻璃听到一只苍蝇隐隐的嗡嗡声——这是他今年第一次看到苍蝇——它预示着春天的接近,远远超过多少只燕子的作用。”

这种好笑,但让人多少会产生厌恶感的观察,就跟波兰的笑话一样,表示有个人刚刚到了伦敦,的确,应该说是刚刚到了英国。后来,在小说的其他部分,伦敦拿来跟“一个抽干了水的水族箱”相比,你非得认真思考才能明白这个意象的喻意。不久之后,伦敦成了“脏污的油脂与潮湿的药膏堆积场。”那著名的马车之旅就产生了这种阴暗的描述:“黑夜,脏污的黑夜,伦敦南部凶险、嘈杂、绝望和粗暴的黑夜……”这样的夜景是温妮的母亲在马车城看到过的,但是,现在,这个伦敦正在被一个初来这个城市的人在打量。

约瑟夫·康拉德用语奇特,这使读者更加觉得方位感把握不住。其中很多部分都让康拉德的文章有了很大的创新意味,但是,有时候却十分笨重,叽叽嘎嘎的,恍如隔世,有时候是完全错误的描述。这本小说写的是1887年的事情,但里面却出现了自动钢琴,而自动钢琴是十年之后才出现的,对于这样的错误,我们当然可以付之一笑,但是,有些话,比如“洞穴时代”和“名誉的成功”却带有翻译的意味。约瑟夫·康拉德的写作当中时常会流露出下意识的法语意味。

波兰语是他的第一语言,但是,他长大的过程中是讲法语,他说,他本可以成为一名法语作家的。他读了极多书,尤其是法国文学中的书,他崇拜福楼拜,远远超过任何一个作家。(这样的影响甚至在《秘密特工》当中都能看出来:奥西本抛弃温妮之后回到家里那一段的描述,就是在第12章的末尾那一段,就让人想起《包法利夫人》中的那一段,当时,列昂和艾玛下午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一个密闭的马车里亲抚的。)约瑟夫·康拉德1878年在一家英国商船上当过水手,自那个时候才开始接触英语,并开始讲英语,用英语写作。当时,他才只有二十岁。听过约瑟夫·康拉德讲话的所有人都认为,约瑟夫·康拉德的英语发音从来都没有正确过。而且(在他的小说《阿米·福斯特》中所描述的一个个人的细节当中)他每次发狂的时候都是讲波兰语的。

英语不是母语的人讲话往往爱重复,太正确,下意识的翻译,还经常用一些过时的词汇。《秘密特工》里有很多这类怪癖例子。约瑟夫·康拉德是自学英语的。他使用自己极喜欢看的一些书里面的词汇。那些书有可能是法语书。不然的话,如何能够解释像“charabia”和“villegiature”这样的一些词?这些词也许是非常古老的一些英语词,这就可以解释“paynim”这个词了,哪怕在约瑟夫·康拉德的时候,这个词也属于过时的词汇。之后,还有“hebetude”、“mansuetude”、“frequentation”和“uncandiciness”,这些词属于西曼·柯尔琴尼沃斯基的笔记《如何扩大词汇量》一书中的词汇。使用这些词的效果,有时候就跟一个带着很重的乡音讲故事的人一样:人会因为奇怪的节奏而走神,听故事的人时常不知道故事的线索发展到了哪一步。

但是,在康拉德的情况下,这样的语言上的事情很少构成正确与否的问题。事实是,约瑟夫·康拉德的写作就是约瑟夫·康拉德的方式,而且因为《秘密特工》中的背景和主题,这种语言学上的特征以及掐头去尾的笨重的时间结构,反倒使这本小说有了创意,有了更大的魅力,并使其奇特之处得到了强调。这并不是一本英语小说——看上去不像,听起来也不像。评论家列维斯将这本小说包括在《伟大传统》选集中,这让我不禁大笑,因此,虽然它也许开创了恐怖小说这一文学品类,(“一种极具艺术风格的写作方式,现实主义很难拯救其基本的幻想,”普里切特谈论康拉德的这本书时写道),在我看来,这种结构和调调的杂合在英国是没有先例的,也不在任何一个传统范围之内。当然,这本书让英国人感到迷惑,也有些愠怒,(“就跟极好的一本翻译著作一样,”库普林谈到康拉德的文风时说),但是,它对生活在伦敦的外国人来说的确有很大的吸引力。外国人经常在伦敦看到伦敦人错过的东西,根据同样的道理,移民作家也有可能会犯很可笑的错误。

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看起来都像一个精疲力竭的流亡者,不仅仅是一些明显的人物——弗拉迪米尔、俄国使馆里其他的成员,还有总在发豪言壮语的一些人,如奥西本、卡尔·雅恩德特和迈克尔利斯,而且还有那位教授,他的“父母到底是谁一直不清楚。”维尔洛克解释说,虽然他是个“自然出生的英国公民”,但是,他父亲却是个法国人。他经常戴着他的帽子,哪怕在室内,哪怕在吃饭的时候,就是要说明那是一种欧洲大陆的习惯,是他从经常去“外国人的咖啡”店的活动当中学会的。到了小说的结尾才看出来,维尔洛克的秘密银行账户是以一个假想的名字“普罗佐尔”登记的,你立即会想到,“史密斯”或“琼斯”这样的名字就不太可能引起官方的注意。甚至是伦敦出生和长大的温妮也有一点外国人的痕迹。她那身材肥胖和发出气喘声的母亲宣称是一个法国后代,而且“在温妮的身上,也有那个寡妇经常吹嘘的那种法国后代的痕迹,而且相当明显。”那位助理专员是英国人,看上去也很熟悉,但是,当他看到自己的镜子中的形象是,他“深感诧异,竟然有一张外国人的脸。”当他去看望以塞尔雷德爵士时,他看上去“比平常任何一个时候更像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