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被李欢紧紧抱住的那人,不是我妈还能是谁。看李欢抱的那么紧,她是早看见了我,特意宣誓主权的吧。
原来如此,看来李涵说的没错,她没有骗我。我握紧了拳头,眼泪还是没忍住,绕着眼眶转啊转,一片朦胧。李涵说过的话又一次在我耳边回响起。“李欢这个时候靠近你是不安好心的啊。”
不安好心的,果然。原来她安的就是这样的心啊。我应该早看出来的不是吗?我为什么会这么蠢,这种事情都看不出来。夏浅浅,你真是蠢啊。
李欢这几天在我旁边这么活泼,她还就是早算好了今天的一幕是迟早要发生的,来嘲笑我的吧……亏我还在她面前说过我爸爸和后妈的感情是多么多么的好,我后妈又是如何对我的。这真是天大的笑话。我又看了看我的后妈,看着她一脸尴尬的望着我,却没有做什么、也没解释什么。我自嘲的笑了笑,自己究竟是还在期待着什么呢?自己以前认为最好的后妈,现在却成了别人的后妈,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讽刺的。
这样的画面,其实、我今天上课想到了许多,想到了自己会不会哭,想到了会在哪些场合碰到。可是却偏偏没想到是在这种情况下见的面,我没说什么、也什么都说不出口,我冷冷的望了一眼面前不再熟悉的妈妈,拿起书包,便掉头走了。
一直从故作淡然的走出教室到颤抖的走出校门,直到我回头的时候再也看不见那教室的一点光之后,我才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此刻我才是真的卸下了全身的盔甲,边走着边哭,此刻才明白了父亲昨晚喝酒的原因和酸痛,发生了这种事,最痛的其实是父亲吧。这是他第二段感情失利了,他的岁数已经再也容不下他再付出感情。他对这两次感情的付出和得到的回报让我真的为爸爸不值,可是还能怎么样呢?只能无力。
我伸出手,给了自己一个大大的拥抱。
后母亲就这样离我们远去了。,走得潇潇洒洒、真正的不留下一片云彩。
我看着父亲苍白的脸,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安慰吗?我也一样需要。看着他那头上突然冒出的几根显眼的白色头发,我突然记起了以前,只是以前是一家人,现在却只剩下我和父亲。记得以前我们一家人总是喜欢没事的时候就翻些照片,边翻边笑照片里的我们。看起来,不管什么时候,什么角度,那些照片里的我们总是开心的,不管是脱线的老妈、淡定的老爸还是本身就快乐的我。
虽然很平凡、日子也很简单,但是只有幸福,没有疾病,可以生活下去也就足够了。
我看着父亲一言不发的坐在沙发上望着我们从前一起照的照片。我很清楚的看见他眼里噙满了泪,没有流出来。一直以来我都知道,父亲是一个坚强的人。有时候哭出来其实比憋在心里要更好些。
默默地退出房间,留给他空间与时间,让他忘记。可是忘记的期限又要多久。我在街上缓缓的走着,看着每一片大树下的绿阴,听着鸟语。
“妈妈、妈妈!前面有冰淇淋和糖葫芦喔。我都好想要。”
一个小女孩突然跑到我前面的一个妇女的跟前。嚷嚷着。微笑挂在脸上。
“好吧、看你今天表现好,就当做给你的奖励吧。但是只能选一个,免得被虫子蛀坏了牙齿,吃完东西,回去之后要刷牙,也要好好学习看书喔。”
那个妇女是那孩子的妈妈吧。多么幸福啊,她们牵着手从我面前经过。
我却呆愣着站在原地。仿佛情景回放一般,这幅画面仿佛只是换了两个人,换了一个地点,曾几何时、我也这样拉着母亲的手,调皮的嚷嚷着要吃。而母亲也是这样回答。只是以前从未想过,在多少年后的今天,竟然已经是物是人非了。
我看着她们从我面前走过,不知不觉,竟又涌出了泪花。我想如果,以前有位先生指着现在的我对着以前的我说,瞧、那就是未来的你,我想我是一定不会相信的吧。我只是会昂着头挺着胸,骄傲的告诉他“怎么可能?我爸爸和后妈可是幸福的呢,骗子。”
往前走着,走过了平时我们一家人最喜欢傍晚散步的街道。晚上、这条街比较凉快,所以许多老年人晚上都会带着把扇子,带着把椅子聚在这里。谈话内容无非就是些××家的儿子或女儿怎么样了?××家闹矛盾了?××商场的服务态度不好。。一些八卦罢了。除了老年人,其次就是一家三口了。这里还时不时的聚积着一些弹着吉他,卖唱或是卖艺的年轻人。但统一的结果是,大多都是十几岁的年轻人。我望着他们,突然的,就想到了自己的梦想,自己的理想便是有一天能抱着画板挥霍出最真最艺术的青春。坐到一边的秋千上一边荡着,一边想。突然,秋千动了一下,我感觉到了这微小的震动,可是,感觉最后还是迟于动作,想到这一点时我已经在自由下落了。直到痛感传来,我才回过神来。该死、这秋千早该要修了吧,我气不过,又上去踩了几脚。
“前面的那个毛球,你有力气踩木板,还不如先用点力气来帮帮我们或者考虑考虑自己的伤势。当然、我更希望是前者。”
我呆了一下,踩木板?我知道他说的是我,我穿的正是一件毛茸茸的熊猫外套,显得有点胖胖的,再加上外套又毛茸茸的。我的脸颊顿时通红,是因为心虚,而不是害羞。因为这个社区里的公共设施是不能够随便乱踩的,即使已经烂了。我特别清楚的听到传来的是男声,有点低沉,却又蒙上了一层笑意。我已经想象到了他脸上是带着怎样一抹嘲笑的表情。强忍住内心的火苗,僵硬的转过身,果然、一个男的站立在我对面,一脸似笑非笑的样子望着我。看上去有些张扬过了头,有点欠揍。我这样想着啊。
他左耳带了两个银色的耳钉,红白T恤衫,纯黑帆布鞋,略显松垮的牛仔裤,酒红色头发。如果突略掉那一身若有若无的痞气,单看他那一副纯洁无害的脸,差一点点就让我相信刚刚那句话好似不是他说的,这家伙。
“前面的毛球,你还杵在那儿干嘛?你正好挡住了我们的路。快让开。我们还要在你那唱歌呢。”
恶劣的声音再度响起,还不等我答应,他就已经开始示意起他的同伴,直接搬起东西向我这边走过来,我都看清楚了他同伴脸上的笑意,我握紧拳头,就想朝他脸上招呼过去,但我却忍住了。我知道、我打不赢他们。我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他们人那么多,而我只有一个人,算来算去,最后肯定是我吃亏。剩余的一点理智拉着我。哼!不打也不能便宜了他。我要用智慧来告诉他们,我,不是好欺负的。我站在一旁,假装不甚在意的样子,既不进也不退,只是时不时的向他们那儿瞄几下,好趁机下手。
好了、他们过来了,我激动的想着他中招后的模样。我趁着他们一不注意,把腿一伸长,悄悄地架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
轻敌必自败。呵呵
“嘭!”
果然、前面的两个人都中了招,而我则贼笑着跑开了。不是有句话叫“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吗?我可不傻,不是真的走,而是躲到了一棵树后光明正大的偷窥。回想起来,刚刚隐约之中,我似乎看到他对我笑了。真是中邪了,他怎么可能对我笑?我躲在树后望着他,怎么看都没有一副友善的样子。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唱的歌确实挺好听的。虽然没有原唱的经典,但是却唱出了低沉、温暖、天然的感觉,不得不说一声那家伙长得也挺好的,站在灯光下,给他渡上了一层光的颜色。
我蹲坐在树下,听着那个少年弹唱着自己记忆里的,青春的歌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