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现状·问题·对策:庆阳市“三农”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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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农村市场制度建设(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和价格形成中起基础性作用,完善的市场体系、高效的市场机制对微观经济和组织的行动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我国实行了多年的计划经济,在这种体制下,农产品实行统购、派购,生产资料计划分配,土地使用权、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不允许自由流动,不存在农业的市场调节。体制转轨时期农村的市场制度建设理所当然应包括:政府职能的转变、农村市场主体的培育、市场软、硬件设施的建设以及政府对农业的保护、支持等。改革开放以来,庆阳市农村市场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无论从市场体系,软硬件设施,还是市场机制,市场主体培育及管理等各方面都与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差甚远。

2.1农产品市场建设

一、农产品市场现状分析

目前,庆阳市已基本形成了以四家较大型批发市场为龙头,八县(区)城区中型综合集贸市场为骨干,乡(镇)、村中小型农贸市场为依托,凤甜公路、银西公路沿线29个乡(镇)集贸市场为纽带,集批发与零售为一体的连接城乡,辐射区外,初具规模的农村市场格局。市场体系主要包括收购市场、集市贸易市场、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四大类,农产品市场的总体现状具有如下特点:

1.农产品流通渠道不断拓展,市场体系的初步框架已经形成

农民出售农产品的途径大体上有以下几种:①与生产者建立相对稳定的收购关系的收购企业,主要有:基层粮管所,供销合作社、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外贸企业等。②具有固定场所和相应交易规则要求的固定市场,主要是城乡集贸市场和各类专业性、综合性批发市场。③没有固定场所和交易规则要求的无形市场,主要是城乡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销户、经纪人等。④生产者直接将自己的农产品出售到各类超市、饭店、企业单位等。收购市场仍以无形市场为主,多数农产品是由生产者送到收购者手中,或者收购者直接上门收购;由于农业生产的商品化、专业化、区域化水平低,批发市场还不能发挥农产品集散的重要功能;零售市场以集贸市场、粮油商店、超市等有形市场为主要形式,无形市场交易数量不大。

2.多种成分共同发展,市场主体发育迅速

目前庆阳市已初步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市场主体,除原来国有粮食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外,以下几类市场主体近年发育迅速:①农民个体组织,其数量占据了市场主体的绝大部分,从形式上看,有些是单个农户参与市场流通,有些则以亲缘或地缘关系结成联合体;从性质上看,有些为纯生产型,参加流通是为了销售自己的产品,为自己产品生产服务;有些则为纯商业型,不生产农产品,但从事农产品中介业务,购销别人生产的农产品赚取利润;还有介于上述两者之间的,既从事农产品生产,也参与他人农产品的购销活动。②集体组织,主要是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龙头企业。③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包括集体组织之间,集体组织与其他组织之间,农户之间组建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

二、农产品市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形式上看。庆阳市农产品市场建设存在"三重三轻"现象,即:重市场数量,轻硬件配套;重场地建设,轻市场培育;重销地市场,轻产地市场。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主体组织化、合约化程度低,交易分散,交易成本高

就总体而言,农村普遍缺乏具有独立生产权,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合作经济组织,市场主体的绝大多数是农民个体组织,即农户。组织化程度低使农户在交易过程中,面对社会上各利益集团的不正当竞争,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处于明显弱势,无力与收购商抗衡,导致应得利益流失。合约化程度低表明农民进入市场带有极大的盲目性,由于各种原因,农户在生产经营决策过程中对市场的研究比较少,缺乏预见性,多数农户是先生产出农产品再到市场上去寻找买主,被动地接受因市场波动带来的损失。作为卖方,数量众多,规模狭小,交易分散,交易成本高,相互之间构成竞争关系,在与买方的价格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依然突出。

2.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适应现代生产发展需要的交易方式和流通手段

市场硬件建设方面,基本的管理服务设施和市场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集贸市场大多处于露天,设施简单,条件很差,有的甚至是临街设市,挤占道路,影响市容和交通。信息化硬件建设尤其落后,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市场主体信息意识落后等原因,绝大多数市场没有配备信息设备。有的仍采用广播、板报等传统方式发布有限的品种、价格信息,有的市场根本没有信息服务。虽然许多涉农部门建立了农业信息网络,但问题是网络在乡村断层,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对农民的信息服务不到位,农民获取信息的成本极高。农产品市场交易仍以传统对手交易方式为主导,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期货、拍卖、订单等适应现代化生产发展需要的交易方式有待大力发展,农产品交易过程中引发的矛盾和摩擦普遍存在。对农产品的定级定价,收多收少等基本是收购方说了算,农民利益受制于人,难以实现有效的保护。

3.农业生产规模小,商品率低,市场供给不足

庆阳市农业生产总体上是建立在规模细小,经营分散的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之上,市场上交易的商品总量是千千万万个农户产品剩余的总和。由于单个农户的生产规模小,生产所得的产品除农民家庭自己消费外,用于市场交换的剩余部分非常有限。粮食生产的商品率很低,农民种粮的动机是为了提供自我保障,为了"吃饭问题"上实现自给自足。农产品市场交易的对象主要是油料作物、小杂粮、农副产品、畜产品、中药材等庆阳市的特色产业。近几年,在特色产业上发展很快,1992年,小杂粮的种植面积已达90万亩左右;商品量在全国占有重要位置的黄花菜,栽植面积达31.01万亩,产量达1.62万吨;药材种植面积达5.64万亩。目前,各类特色产业都有了很大发展但总体上区域化的规模种植还没有形成,仍以零星、分散经营为主。规模小,商品量少,市场供给有限,市场开拓的动力不足。

4.市场法规不健全,管理滞后,市场秩序混乱

良好的市场秩序关系到各种基本经济关系的巩固和经济联系的稳定可靠,它可以使市场主体的应有利益得到有效保障,使交易双方都有安全感,从而使市场本身也能持续、健康地运行和发展。现有的市场规划不健全,且落后于当前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市场制度建设缺乏必要的市场规范,导致市场主体行为混乱。市场监管方面总体水平低,多头管理、地方分割、行业垄断依然突出,有些地方从自己局部利益出发,乱设卡、乱收费、排外式经营的问题时有发生。

5.农产品品种多样,标准化程度低、增大了交易成本

庆阳市是农业大市,商品量较大的农产品主要是品种多样,差异性大的地方特色产品,为产品标准化增加了难度。而这些农产品又是我市主要的出口产品,由于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农产品的生产、包装、贮存、保鲜、加工技术相对落后,在质量等级化、重量标准化、包装规范化等方面还很落后,农产品在进入市场时,尤其是面对竞争激烈、变化无常的国际市场,经常会因为标准化程度低而拒之门外,导致农产品经营者受损,最终波及到农户的利益和市场自身的稳定发展。

6.农产品批发市场发育程度低,交易规模小,服务功能比较单一

当前,纯粹意义上的批发市场为数不多,不论是由集贸市场脱胎而来的批发市场,还是新建的批发市场,普遍通行批零兼营或者是出于提高场地综合利用效率的考虑,或者是由于交易量少而仅靠单纯批发还不足以支撑市场的运营,许多批发市场实际上和传统集市差别不大,商品包装简陋,货物随意堆放,摊位细小零散,交易起点低,规模小,缺乏批发市场应有的规范与效率。庆阳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小的原因主要是,农户经营规模过小,物流条件不发达,农产品生产专业化程度低,区域商品总量规模有限。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服务功能单一,大多数批发市场只提供集中交易场所,好一点的则配有一定的仓容设施和少量必需的服务机构,而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通常具备的商品分级整理、加工包装、质量验证、结算服务、委托购销、代理储运、信息提供、代办保险等配套功能,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目前并不具备。

三、农产品市场建设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庆阳市农产品市场的建设提出几条对策:

1.大力培育农产品市场主体

目前农产品流通已呈现出多个渠道、多元主体的格局,市场主体为数众多,但连接农户与市场的中介组织不足,农户自身作为市场主体不够完善,因此,培育农产品市场主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①组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民进人农产品流通领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可以真正维护农民利益,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整体力量进入市场可以解决农民之间散兵游勇、各自为战、相互竞争的局面,有利于提高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谈判能力,使生产环节的农民得到流通环节的利润。②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龙头企业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绝大多数农产品的价格和经营已全面放开,受市场利益的驱使,加工企业越来越倾向于在农村建立生产基地,直接经农民手中收取农产品,从而成为重要的农产品收购市场主体。这些加工企业就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扶持这些企业发展的措施有:制定区域产业政策,把农产品加工企业转移到农产品产地;通过财政和银行贷款提供资金支持;实行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等。③改造传统的国合商业企业。国有内外贸企业和供销合作社目前仍是重要的农产品市场主体,传统体制赋予的一系列政策保护使它们在农副产品收购市场中占有很大份额,但随着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不适时地对国合商业企业进行彻底改造,不仅难以保持原有的市场份额,甚至有被淘汰的可能。国有内外贸企业与一般国有企业存在同样的弊端,对其改革也基本相同于其他国有企业改革,需强调的是要引导它们与农民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逐步形成"利益共同体"。利用供销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最大限度地利用供销社这一传统组织资源,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最终"吃掉"供销社,通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改造供销社,使供销社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

2.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农产品批发市场为农产品集中、大量的批发交易提供了场所,它的兴起与发展加快了农业市场化进程,也适应了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需要,现代批发市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在农产品流通中处于枢纽地位。建设批发市场要注意以下几点:①搞好市场布局规划,产区批发市场要建在农产品集中产地,既要考虑交通运输条件,又要顺应原来农产品商品的集散规律,销区批发市场应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根据可能的辐射范围进行市场布局。②对产区批发市场建设要给予重点扶持。产区批发市场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应将其界定为非营利性农业基础设施,纳入农业基本建设范围,政府要给予资金支持。③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市场管理。

庆阳市许多特色农产品都是重要的出口产品,在未来一二十年里,特色企业也许是我市与国际市场对接发展最快的产业,为促进当地外向型农业发展,有必要结合我市特色产业政策,实行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发展一批主要为出口提供货源的高水平外向型批发市场,一方面出口商可直接从批发市场组织出口货源,另一方面,也可允许外商到批发市场采购商品。

3.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信息网络建设

要安排一定的非经营性基本建设投资扶持必需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产地批发市场),包括最基本的水、电、路、场地硬化,交易大厅(棚),安全保障等公用设施,也包括为批发市场建设配套的仓储设施,配送系统,结算系统,质检中心及信息收发系统等。能否获得及时可靠的市场信息是农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取胜的关键,目前,农产品市场信息的来源渠道正多样化,但大多信息的可靠性,实用性不强,往往误导农户,带来损失,政府部门要建立权威性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向农民提供价格信息、生产信息、需求信息、库存信息、气象气候信息以及中、长期市场预测分析等。政府应当把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内容,而且要把向农民提供农产品信息服务视作公共产品,让农民免费入网,帮助农户按照市场需求安排生产经营,减少盲目性,通过信息服务引导农民调整生产结构,有序进入市场。

4.完善市场规则,提高管理水平

为了保证市场运行的有序性,政府要依据市场运行规律的要求,制定出市场主体及市场管理者必须遵守的完备的市场规则,主要包括:①市场进出规则,作用是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规模、范围、进入市场的资格及退出市场的行为,明确规定哪些主体可以进人或退出市场,哪些商品可以进入或退出市场。②市场交易规则,具体内容有:禁止强买强卖,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公开交易、明码标价、禁止黑市交易和内幕交易;等价交换,实行交易货币化,商品和服务质量检测和计量标准化;合同签订规范化、法制化等。③市场竞争规则,主要指:各市场主体机会均等地从市场上选购生产投入品,在平等竞争中由市场形成商品价格,公平税负,机会均等地进入市场,禁止不正当竞争,防止和限制垄断市场的行为发生。④市场裁判规则,对市场主体之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要公平裁决,包括司法、行政管理、社会仲裁和调节机构等多种组织和多种形式。要让市场按规则顺畅运行,还须加强对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必须强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市场内部管理。代表政府监管市场的部门不能成为市场的直接经营者;各市场之间应有统一的行为规范,要互通有无、相互配合,而不能相互拆台;市场内部管理方面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对市场的经营宗旨、服务范围、组织机构、岗位职责要有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可以探索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企业化运作途径,通过组建企业化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使经营农产品市场的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产权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