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家族、宗族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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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士族、庶族与家族、宗族关系辨析(2)

从“户调之式”复除令的内容来看,其所规定的是各级官僚具有占田、荫族及荫客的特权,受庇荫者得以免除官役。这里,“荫”是依官品而定,而非区分士庶而荫。其中所谓“士人”是指入“士籍”者,与士族不是同一概念。士人中固多士族地主出身者,但并不全系士族地主出身。而且,士族地主出身者,也不一定都可得为“士人”。推测西晋户调之式中所讲的“士人”,多半应是已故官僚后裔与隐逸名士后裔或前资官吏。可见,这里“占田”、“荫亲属”、“荫客”并非士族地主的特权,而是品官的特权。根据官品,庶族品官也当然享有荫亲属的特权。反之,世家大族中那些未能入仕列入“士籍”者同样不能享有免税免役的特权。这也就是说,就品官荫亲属这一特权而言,只有官民之别,并无士庶之别。正如唐长孺先生所言:“根据户调式,姑不论业已上升到高官的寒人(以军功起家的历代都有),就是刚沾上一官半职的寒人也得以荫及期亲。如果单从按品荫族来看,只能证明西晋所重在当代官职,不能说明士族特权。”在经济状况上,士庶之间亦无绝对界限。贵者未必皆富,士族中也多贫乏之例。例如:北地泥阳人傅玄,祖燮,汉朝汉阳太守,父干,魏扶风太守,而傅玄“少孤贫,博学善属文”;丹阳句容人葛洪,祖系,吴大鸿胪,父悌,邵陵太守,葛洪“少好学,家贫,躬自伐薪以贸纸笔,夜辄写书诵习,遂以儒学知名”;谯国龙亢人桓彝,汉桓荣九世孙,父颢,官至郎中,彝“少孤贫,虽箪瓢,处之晏如”;沛国相人刘惔,祖父宏为光禄勋,从祖粹为侍中,从祖潢为吏部尚书,并有名中朝。父耽,晋陵太守,亦知名。

而刘惔,“家贫,织芒?以为养,虽荜门陋巷,晏如也”,后来仕至丹杨尹;北地灵州人傅隆,高祖咸,晋司隶校尉,曾祖晞,司徒属。父祖早亡。而傅隆“少孤,又无近属,单贫有学行,不好交游”,至四十岁,始为孟昶建威将军,员外散骑侍郎;城阳营陵人王裒,祖脩,有名魏世,父仪,为文帝司马,而裒因父死非命,示不臣朝廷,“家贫,躬耕,计口而田,度身而蚕”;高密淳于人徐苗,累世相承,皆以博士为郡守,祖邵,魏尚书郎,苗“少家贫,昼执锄耒,夜则吟诵”,后为儒宗,郡察孝廉,州辟从事等并不就;南乡范缜,晋安北将军汪六世孙,祖琚之,中书郎,父早卒,“少孤贫”,官至中书郎、国子博士。这些士族子弟日后或隐或显,暂且不论。但从当时的经济状况来看,他们并不富裕。上述这些士族子弟中,有许多人当其贫困之时,其经济地位同于一般平民百姓,还算不上是什么“地主”。

同样,庶族亦有“宗族富盛”者。如襄阳人习凿齿,父祖无闻。“宗族富盛,世为乡豪”;雁门人莫含,“家世货殖,赀累巨万”。庶族同样具有经济方面的家族、宗族功能。如:任城樊人魏舒,“年四十余,郡上计掾,察孝廉。宗党以舒无学业,劝令不就,可以为高耳”。魏舒对策升第,入尚书郎,官至司徒,“有威重德望,禄赐散之九族,家无余财”;平原高唐人刘寔,“少贫窭,杖策徒行,每所憩止,不累主人,薪水之事,皆自营给。虽处荣宠,居无第宅,所得俸禄,赡恤亲故”;河内怀人山涛,“初,涛布衣家贫及居荣贵,贞慎俭约,虽爵同千乘,而无嫔媵。禄赐俸秩,散之亲故”;高平金乡人郗鉴,“少孤贫,博览经籍,躬耕陇亩,吟咏不倦。以儒雅著名,不应州命”,“于时所在饥荒,州中之士素有感其恩义者,相与资赡。鉴复分所得,以恤宗族及乡曲孤老”。

总之,在经济特权、经济状况及家族、宗族经济功能方面,都很难将士族与庶族截然区分开。

文化传统上

西汉末年,以儒为业读经的士人越来越多,且子承父业,使文化具有家族世袭化的特点。如:汉代鲁国邹人韦贤,“笃志于学,兼通《礼》、《尚书》,以《诗》教授,号称邹鲁大儒”,以读经而身居丞相之位。他的四子承袭父业,其中少子玄成,“复以明经历位至丞相”。次子弘之子赏,明《诗》,哀帝时以旧恩为大司马车骑将军,列为三公。至东汉韦赏子韦彪,“好学洽闻,雅称儒宗”,位至大鸿胪。故邹鲁有“遗子黄金满籝,不如一经”的时谚。汝南袁氏,袁良,“习孟氏《易》,平帝时举明经,为太子舍人”,子袁安,少传良学,后世代传《易》,袁氏“四世三公”。弘农杨氏,杨敞,汉昭帝时为丞相,子杨窦,“习《欧阳尚书》。哀、平之世,隐居教授”,孙杨震,“少好学,受《欧阳尚书》于太常桓郁,明经博览,无不穷究”,其子孙世代通《尚书》,杨氏仕至“四世五公”等等。这样,累世经学的家族往往成了累世公卿的家族。

这些士人成了具有特定身份的人,他们是构成魏晋士族的基础。以经学传家,重视封建礼仪,成为门阀士族的重要标志。例如:范阳卢氏,北方一流大族,卢植,通古今之学,为东汉名儒,著《尚书章句》、《三礼解诂》等;梁朝卢广,“少明经,有儒术”,出任始安太守、步兵校尉,兼国子博士,遍讲《五经》;北周卢辩,“累世儒学”、“博通经籍”,为太学博士,注《大戴礼》,兄卢景裕,当时硕儒,“注《周易》《尚书》《孝经》《论语》《礼记》《老子》”,所注《易》大行于世,官至中书郎、复除国子博士。还有博陵崔氏、赵郡李氏、河间裴氏、琅邪王氏、陈郡谢氏等累世公卿的士族基本上都具有这种文化上的优势。

在研习儒家经典的同时,门阀士族更注重儒家礼仪的遵守。这些家风儒礼在“家庭结构”一章中已有所涉及。士族就是以这种儒雅的门风和家族成员间的文化修养区别于社会上其他家族。再有他们在言谈举止仪态上往往也有特殊的风格。这些差别主要是因士庶之间不同的文化背景。正如陈寅恪先生指出的:“夫士族之特点,即在其门风之优美,不同于凡庶。而优美之门风,实基于学业之因袭。”不过,士族在文化素养上的这种优势也是相对的,庶族中也有饱学之士。如:高平金乡人郗鉴,汉御史大夫虑之玄孙,“少孤贫,博览经籍,躬耕陇亩,吟咏不倦。以儒雅著名”;上党人崔游,“少好学,儒术甄明,恬靖谦退”;上党人续咸,“博览群言,高才善文论。又修陈杜律,明达刑书”;范弘之,自称“轻微寒士”、“雅正好学,以儒术该明,为太学博士”等等,都是庶族出身而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事例。另外,在言谈举止方面,有些寒门庶族同样也有士风。如南齐丹阳建康人纪僧真,“容貌言吐,雅有士风”;南齐彭城人陈显达,迁任征南大将军,自以为“人微位重”,而其“诸子与王敬则诸儿并精车牛,丽服饰”,执麈尾蝇拂,作士族状。所以我们只能说,士族在文化传统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也不能绝对化。

总之,士族从它的兴起、传世乃至衰亡,都与其文化上的特点密切相关。士族的产生,是从士人学与仕结合的过程中发展而来,品德才能的等第发展到了士族族际间的高下尊卑;士族的传世久远在一定程度上亦是依靠家风与家学的力量。而士族的衰败也是由九品官人法的衰败开始,加之士族自身的腐化,南朝宋以后寒人与军功阶层的兴起,南北朝后期科举制的萌生,更进一步削弱了士族的仕宦优势。它不但削弱了士族在仕宦和文化上的优势,也使得反映士族门第的等级标准逐渐失去了意义。文化的下移在士族的消亡中再一次显示出它的作用。

我们再从法律层面看,封建统治者主要是严贵贱之分,而不是严士庶之分。如:北魏和平四年(源远猿年)十二月壬寅诏:“今制皇族、师傅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与百工、伎巧、卑姓为婚,犯者加罪。”太和二年(源苑愿年)五月诏:“乃者,民渐奢尚,婚葬越轨,致贫富相高,贵贱无别。又皇族贵戚及士民之家,不惟氏族,下与非类婚偶。”太和十七年(源怨猿年)九月诏:“厮养之户不得与士民婚;有文武之才、积劳应进者同庶族例,听之。”可见,上述诏令对“士庶”并无分,只是将“士庶”同“非类”(即指百工伎巧卑姓等)区分开。

另外,在服役等其他方面士庶也并没有严格界限(士人除外)。例:吴郡内史殷祐上书言:“贼臣陈敏凭宠藉权,滔天作乱,兄弟姻娅盘固州郡,威逼士庶以为臣仆”;齐建元二年(源愿园年),“会土边带湖海,人丁无士庶皆保塘役”;“(梁)武帝颇招武猛,士庶响从,会者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