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月光下的白马:动物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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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谁的羽毛

小时候,我从午睡醒来——午睡从来都像从另外的地方旅行回来一样,对眼前十分陌生——在台阶上发现一根羽毛。

不知这是什么鸟儿身上的羽毛,而落在我家的台阶上也并非偶然。我向附近的电线杆子和树上看,包括小瑞家高耸的门楼,都没有发现那只鸟儿。

这根羽毛是淡黄色的,如果再长一些,就和画里马克思在大英博物馆写《资本论》用的笔差不多了。

我把羽毛收好,思考它的用处。比如,可以插在衣领上,不,那会被别人抢走;可以用它当小扫帚,扫窗台上的细土面儿,也没什么意思。最大的用处是写一封紧急的信件,粘上它寄出去。我不知谁需要一封紧急的信,也不知道内容是什么。按说军人最需要紧急情报,譬如告诉他们:咱院小孩在水文站房后偷着抽烟。这叫告密。其他可以告密的事儿还有:小瑞把在军工厂拣来的子弹壳卖给了卖樱桃的老头儿。

但是,军人不一定喜欢这些事儿。在军分区门口,常常有戴红袖标的学生静坐。坐了一天一夜之后,他们说绝食,于是牛奶和面包奇迹般地出现在身边。咱院大孩子也假装绝食,吃面包喝牛奶,被学生们打跑了。我一度羡慕过绝食的人,以为一绝食就有面包。面包当然有,但绝食就是连面包都不吃。自然这是“****”中的事情。

我把羽毛染成红色,使人感到又换了一根羽毛,然后是蓝色。可惜钢笔水没有其他颜色了。

我姐说:“你把羽毛洗干净,放回去,小鸟儿一定回来找。”

是吗?这太好了。我清洗羽毛,但它显得凌乱不堪,纹路都裂开了。我把它放在台阶上,在西屋的玻璃窗里监视。为使其早来,又放了几粒米。少顷,再用口红的空铁盒盛水放上去。来吧,鸟儿。我知道找到自己丢失的东西那种惊喜——当年找到遗失在体育场的书包,抱着不肯松手。尽管边上并没有米粒和口红盒盛的清水。

世间最漫长的事情莫过于等一只鸟儿的来访。它终于没来,我以为它即使不来,也有可能派一只麻雀过来,叼走这根羽毛——麻雀匆忙地吃点米,啄羽高飞。这一切,都被不知藏在哪棵树深处的黄鸟仔细地看在了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