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全球公民社会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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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全球公民社会与民主(2)

在全球一体化加速的同时,“在贫富之间、南北方之间以及那些欢迎全球经济的人与要求改变其方向的人之间,世界似乎更加碎裂和分化”。国与国之间的差距也日益加大。2002年,著名经济学家米拉诺维奇受世界银行的委托,对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了比较和研究,研究对象涉及全球84%的人口和93%的收入。研究表明,目前,仅占世界人口1%的5000万个全球最富裕的家庭的年收入总和已经高于占全世界人口60%的低收入者的年收入总和。全球的低收入者主要集中在南亚、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地区、东欧和前苏联等国家和地区。研究结果还表明,美国、日本、德国、法国和英国这5个发达国家内部的贫富分化问题是最严重的。上述国家内部不仅出现“富人更富,穷人更穷”的现象,而且这些富人主要得益于“全球化”,他们还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世界其他地区的贫困情况加剧。报告还指出,从全球范围看,“中产阶级”群体正在日益缩小,全世界贫富分化的现象在今后几年里还可能越来越严重。南北差距体现在经济发展、社会福利、发展机遇等各个方面。以信息参与的情况为例,1998年底,全球因特网用户接近1亿人,其中发展中国家,也就是说“南方”用户只有1000多万户,仅占全部用户的7.8%,而发达国家,即“北方”的用户有1.2亿人,占了92.2%。2001年,全球因特网用户接近4亿人,其中拉美、亚太、非洲和中东地区用户的总和才1亿人(拉美:1526万人;亚太:8968万人;非洲:311万人;中东:240万人)。这些数字表明,“南方”和“北方”在获得信息的技术和能力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使得南北在参与全球性事务中处于一个不平等的起点上,从而直接影响到双方的发言权,全球民主秩序的建立因此受到直接影响。

国际组织的民主合法性也是当前备受关注的问题。以联合国、三大国际经济组织和欧洲联盟的民主状况为例,我们将看到,应该更加民主是这些组织面临的最大呼声。吸纳了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作为成员的联合国尽管体现了某种程度的民主,但它在参与、代表性、透明度和责任性等几个方面同样印证着国际层面的“民主赤字”。联合国中深受非议的制度安排是设置了一个仅由15个成员国组成的安理会,并且其中又有5个常任理事国被赋予了特别的否决权。这种设置明显地存在着地区不平衡、大小国家不平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比例不相称等缺陷。另外,公民社会的作用虽然获得了联合国的承认,一些国际非政府组织还获得了联合国授予的咨商地位,但是联合国并没有赋予公民社会组织正式的参与权,它所采取的是俱乐部式的工作模式,即由相关领域的各国政府官员秘密磋商之后将达成协议,公众所面对的只是既成事实,等等。三大国际经济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直以来受美国等西方国家集团的驱动,比如,依照惯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总裁来自欧洲,世界银行的总裁则由美国人出任,并且这些组织惯常以提供贷款或援助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施压,试图向这些国家输入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模式。三大国际经济组织的价值取向、组织原则、运行机制等都受到普遍的质疑,甚至有人认为它们已经成为某些国家推行新帝国主义的主要工具。在欧盟,首脑会议、部长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拥有决策权,但它们不直接对民众负责,决策过程也不透明。尤其是掌握实权的部长理事会,几乎是在与媒体隔绝的情况下做出关系各成员国人民命运的种种决定。民选的议会则在欧盟中处于边缘化的地位,这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在欧盟层面,欧洲议会无法针对欧盟执委会与部长理事会行使实质立法权与监督权;二是在各成员国层面,各国国会也无法影响欧盟的决策和否决政府实施欧盟的法律。这些现象在现代民主发祥地的欧洲引起了人们的严重关切。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哈佛大学教授、英国社会民主党的发起人雪莉·威廉斯(Shirley Williams)就指出欧盟的“民主赤字”,她认为欧盟不仅应代表欧洲政府,更应当代表欧洲人民。

总之,民主危机在民族国家和国际领域普遍地存在,它引发了一些突出的问题,比如政治冷漠、社会分化甚至恐怖主义活动,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势必影响到正常的国际秩序。近年来,除了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还有许多力量也加入到促进民主政治的推进中来,其中,全球公民社会的努力尤其引人注目。

二、全球公民社会的民主悖论

民族国家和国际组织中普遍存在的“民主赤字”或“民主欠缺”引发了一场全球性的民主危机,几乎在同一时期,公民社会因其凸显了价值领域的公民本体论与政治领域的公民自主性从而带来了改进传统政治民主的新希望。

从战后的历史来看,公民社会的生长与民主之间确实存在着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在西方,干预式国家在石油危机爆发后成为众矢之的,失业、贫困等问题都被提升到与公民权相关的高度。在嗣后的改革中,民主是核心概念,而公民社会则扮演了重要角色。新自由主义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小政府、大社会”,在1989年世界银行报告中首次提出治理和善治概念后,它更以治理理论作为改革的理论指导,而治理的基础与其说是在国家,还不如说是在公民和公民社会。新****政治以“制度”而非技术的思路来化解福利国家面临的全球化风险,其理论核心也在“民主制度的民主化”,即深化并拓展双向民主,使政府可以同公民社会中的机构结成伙伴关系,采取共同行动来推动社会的复兴和发展。这一时期,从非洲到东欧、从亚洲到拉美的诸多国家也走出了单纯对“人民统治”理念的追求,逐渐将参与的观点引入民主,使自决和自主的概念与民主相衔接。总之,20世纪70年代以来针对国家的反应汇聚成了世界性的民主化浪潮。卡尔多在谈到这一问题时指出,无论是西方对干预式国家的新自由主义反应还是东方对家长制国家、威权主义和战争国家的民主反应;无论是表现为对经济自由和财产权的吁求,还是表现为对道德、自治和个体责任的关注,针对国家的反应都强调个体主义,不但要求提高个人作为个体的参与权,还要求提高国家作为个体的参与权。

可以说,公民社会已经成为全球民主改革和民主化进程中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很大程度上,公民社会是否成熟已经成为衡量一国政治是否民主的重要尺度,甚至如意大利学者卢恰诺·佩利卡尼所说“没有公民社会,自由和民主就无法生存和发展”。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公民社会之于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逐渐跨越国界,全球公民社会便成为跨国民主讨论中的核心所在。总之,公民社会与民主的关系,正如戈登·怀特所言“公民社会思想在任何关于民主化的讨论中都处于中心地位,因为它提出了社会力量在限定、控制国家权力并使之合法化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这一主要的问题。”我们可以从民族国家和全球两个实践层面中看待这种关系。

在民族国家中,以中国公民社会与政治民主的关系为例。我们看到,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不但个人独立性相对扩大,而且在政府行政组织之外开始了民间社会的组织化过程,中国的公民社会也逐渐发展起来。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的非政府组织日益成为国家不能忽视的社会主体。随着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民间组织的作用也不断增强,逐渐成为联结政府和公民的桥梁。在中国,行业协会是民间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协会积极向政府部门就有关经济政策、行政和法规提出意见和建议,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协调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以推进政治的民主化进程。它们不是致力于分配得利润给股东或董事,而是在正式的国家机关之外追求公共的目标,它以小型而又灵活的方式实现着公众的愿望,改变着国家与公民的关系。

在全球层面上,全球公民社会对民主的促进作用是它们近年来获得广泛关注的最重要原因。比如,福音2000运动调动了世界各地的普通民众,使他们对于全球经济存在的不公平——无法偿还、而且本身也不公正的债务——版表达了他们的关注,由此改变了富国对穷国的政策。富国的人民说,他们不需要偿还这笔钱;穷国的人民说,应该把收益拿来扶贫。各种学生联合会、母亲联合会和赞比亚的修女、秘鲁的神父站到了一起,来自60多个国家的2400多万民众用钢笔、铅笔、拇指、还有计算机,签署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一份请愿书。人民在引路,政治家开始紧随其后。再如,大赦国际的活动遍布全球,它对因种族、宗教或政治信仰不同而被不公正对待的人给予了实际的、人道主义的和不偏不倚的支持。截至2003年4月,大赦国际在全球56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分会,23个国家和地区高有协调机构,另外在33个国和地区设有活动团体。有超过50万的成员活跃在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大赦国际秉持“公正”、“独立”、“民主”和“相互尊重”的原则,强调的是国际性的人权保护、全世界的大赦国际组织的会员都为那些被拘禁的和爱到不公平审判和枪决所威胁的个人出力,目的是达到使全世界人人都享有《世界人权宣言》和其他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人权标准。福音2000和大赦国际等国际非政府组织虽然并不直接致力于民主的建设,但是它们为公民参与政治提供了组织形式,尤其是为代议制民主中被忽略的“少数”和边缘人群体创造了利益表达的机会,因而越来越多的人将它们看作是民主的推进器。《2002年人类发展报告》充分肯定了全球公民社会的这种作用,报告写道,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大大拓展了公民参与治理的范围,并促进结果的更加平等。总体上看,公民社会有助于加强民主制度,而不是削弱它们”,“通过一系列给人印象深刻的活动,公民社会运动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推动着多元化”。

公民社会与民主的关系,一方面,正如以上事例所表明的,有效的民主参与需要适宜的外在环境,这个外在环境便是公民社会,哈贝马斯将它理解为公共领域,帕特南将它理解为社会资本。在公民社会中,公民及其组织可以给权威施加压力以求变革,保护自己免受压制,并可能自下而上地实行民主化。离开了公民社会这个独立于国家的自治领域,就会缺乏对政治权力的最为重要的制衡物,政治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平衡就难以达成。这种理解无疑预设了一个基本的前提,即公民社会本身是能够和谐运转的,它是公民教育的主要领域,能够培养有教养的政治参与者,能够为每一位公民提供民主参与的条件。然而,现实并非总是如此,许多学者的研究表明,公民社会也可能与暴力相伴相随,也可能为黑势力所控制,如戈登·怀特就指出,公民社会也包括了反民主的、非民主的和不民主的实体,推进一种本身并不必然包含民主理想的公民社会并不能保证政治制度的民主化。同样,全球公民社会的发展并不是一种崭新的全球民主秩序即将到来的预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