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世界500强企业管人管事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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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供应、营销管理制度(11)

第二十五条零售商开展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应当明示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奖品名称、数量、规格和质量等级)、兑奖时间和方式等事项;零售商开展附赠式有奖销售活动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赠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和质量等级。

第二十六条零售商应当对奖品、赠品承担等同于商品销售的责任和义务,但事前对奖品、赠品与出售商品作出明确区分,并就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向消费者作出特别说明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零售商开展积分优惠卡促销活动的,应当事先将获得积分的方式、积分有效时间、可以获得的购物优惠、返利比例等内容向消费者明示。

第二十八条消费者要求提供促销商品发票或购物凭证的,零售商应当开具,不得拒绝。

零售商不得以消费者所购商品金额小为由拒绝开具发票;开具发票时,不得要求消费者负担额外的费用。

第二十九条零售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消费者找回人民币壹角以下的零钱。

第三十条鼓励行业协会建立商业零售企业信用档案,加强自律,引导零售商开展频率适当、幅度适当的促销活动。

第三十一条零售商、供应商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零售商、供应商所在地的价格、商务、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部门应当接受并对举报人负有保密义务。接受举报的部门应当对举报事项及时进行核查,依法予以处罚;如发现举报事项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范围的,应当及时将举报情况转送有关部门查处。

被举报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试行)

附:营销促销管理常用表格

第五节市场营销渠道管理制度

一、营销渠道管理制度

第一条内涵

公司的销售渠道是指产品从公司的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时所经过的信道,这种转移需要中间商的介入。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的主要对象为国际销售渠道的中间环节。

第三条企业代理商是受本公司委托,根据协议在一定区域内负责代销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中间商。产品销售后,本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付给其佣金作为报酬。

第四条企业代理商与本公司是委托销售关系,代理商负责推销产品,履行销售业务手续,本身不设仓库,由顾客直接向本公司提货。

第五条本公司可同时委托若干个企业代理商,分别在不同地区推销商品,本公司亦可同时参与某些地区的直销活动。

第六条销售代理商是一种独立的中间商,受托负责代销本公司的全部产品,不受地区限制,并拥有一定的售价决定权。

第七条销售代理商是本公司的全权独家代理商。本公司在同一时期只能委托一家销售代理商,且本身也不能再进行直销活动。

第八条销售代理商也实行佣金制,但其佣金一般低于企业代理商。

第九条寄售商委托进行现货的代销业务。根据协议,本公司向寄售商交付产品,销售后所得货款扣除佣金及有关费用后再交付本公司。

第十条寄售商一般要自设仓库或铺面,便于顾客及时购到现货,且易于成交。

第十一条经纪商既无商品所有权,又无现货,只为买卖双方提供有关价格、产品及一般市场信息,为买卖双方洽谈销售业务起媒介作用。

第十二条经纪商与本公司不签订合同,不承担义务,与本公司无固定的联系,但在买卖过程中又可代表本方,商品成交后,从中提取一部分佣金,但其比例一般较低。

第十三条直销商店需划出A、B、C、D四个等级,要求每户一卡。

第十四条直销商店业务拜访次数规定为:A、B级店面每月不得少于5次;C、D级店面每月不得少于2次。

第十五条所有直销商店必须执行统一的市场零售价,若经查不落实,直销店面的零售价不统一,必须追究该区业务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直销商店根据营业额可采用给扣制。

第十七条商店货物摆放位置必须处于最醒目的位置,商店货架上货物规格必须齐全,摆放整齐。

二、经销商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稳定经销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营销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期销售公司产品的各级代理商、经销商、批发商、零售商、经纪商(以下统称销售商)。

管理原则和体制

第三条公司市场部主管销售商,财务、售后服务、公关等部门予以协助。

第四条对选定的代理商、经销商、批发商、零售商、经纪商,公司与之签订长期营销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互惠条件。

第五条公司可对代理商、经销商、批发商、零售商、经纪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管理。

第六条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经销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经销合作协议。

第七条公司对代理商、经销商、批发商、零售商,可颁发代理、经销、特约、特许经营许可证。

销售商的筛选与评级

第八条公司制定如下筛选与评级销售商指标

1.现有销售量和销售能力。

2.财务实力。

3.管理能力。

4.商业信用和声誉。

5.潜在开拓业务能力。

6.现经营商品范围。

7.现经营覆盖商圈范围。

8.本公司产品现有交易额大小。

9.本公司产品交易增长率高低。

具体筛选与评级销售商时,应根据形成的指标体系,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

第九条筛选程序

1.对每大类产品,由市场部经市场调研后,各提出一定数量候选销售商名单。

2.成立一个由营销、服务、财务、公关部门组成的销售商评选小组。

3.评选小组初审候选商家后,由市场部以各种方式调查商家,双方协填调查表。

4.经对各候选商家逐条对照打分,并计算出总分排序后决定取舍。

第十条核准为销售商的,始得销售。没有通过的,请其继续改进,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

第十一条每年对销售商予以重新评估,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从候选队伍中再进行补充合格销售商。

第十二条公司可对销售商划定不同信用等级进行管理、评级。

第十三条对最高信用的销售商,公司可提供优惠折扣等待遇。

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对重要的销售商可派遣专职联络员,以便更好地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对畅销产品,可对销售商应有最低销售量的规定,必要时须销售商分担有关广告促销费用。

第十六条公司对滞销产品,可给予补助或分担销售商广告促销费用。

第十七条经常对本地销售商进行现场考查,主要考察其执行本公司营销方针、广告投放、售后服务、产品库存、竞争品销售情况。

第十八条公司制定销售商要货、发货、运输、验收交接、货款回收的工作规程。

第十九条公司减少对个别销售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经销风险。

三、批发商管理办法

批发商销售代表职责

第一条本公司批发商销售代表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据所负责区域的销售计划,向所辖批发商合理分配销售指标。

2.寻找当地最佳批发商,共同扩展渠道网络。

3.做好批发商贷款回收工作。

4.对当地批发价格进行管理和监控。

5.做好批发商的库存管理工作。

6.做好公司与批发商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

7.对所辖批发商给予足够的支持、协助、管理、监控和评估。

8.处理好渠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维护好公司品牌的发展。

9.做好对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培训工作。

10.依据公司销售行政管理规范,做好日常行政工作和报表填写工作。

批发商销售代表的能力要求

第二条本公司批发商销售代表需具备以下的能力

1.建立良好的生意伙伴关系。

2.发掘批发商的需要。

3.明确真正的需要。

4.找出有可能发展的机会。

5.表述解决问题的方法,推荐产品和服务。

6.了解推销的好处(利益)。

7.满足批发商个人及组织的需要。

8.让批发商共同参与解决问题。

9.激励批发商。

10.应付反抗。

11.寻求赞同。

12.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第三条本公司批发商销售代表需具备解决下列实际操作问题的能力

1.价格。

2.折扣点。

3.奖励。

4.佣金。

5.销售量。

6.产品突出点。

7.存货。

8.产品组合。

9.交货。

10.付款。

11.放账期。

12.订货与交货的间隔时间。

13.订单流程。

14.装运时间。

15.装运状况。

16.运输事宜。

17.培训。

18.促销。

19.广告。

20.理货。

21.取消订单。

22.拒收货。

23.旧货。

24.接单不发货。

批发商基本资料管理

第四条基本资料

包括名称、地址、电话、网址、负责人、联系人、最佳走访时间和员工数目等。

第五条财务状况

分析潜在的销售额、产品销售情况、月均库存数、价格折扣和折旧等。

第六条竞争状况

包括所经营的竞争品牌、竞争品牌的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及月均库存数等。

第七条历史情况

了解本公司的新老客户,生意发展趋势、铺市或推广方法,经营的方法及其销售代表队伍。

第八条其他重要情况

如销售目标、批发商需求、需要的产品、采取的销售策略、批发商关注的问题及敏感事项等。

对批发商的评估

第九条对批发商进行基本目标的定期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采取调整、激励、重点帮助等措施

第十条对批发商的评估内容

1.考察促销额的浮动情况。

2.考察销售额达到或超过当年指标的状况。

3.考察批发商的销售网点是否已广泛覆盖了所在地区。

4.考察批发商为其零售商、二级批发商提供服务的情况。

5.考察批发商库存量的合理程度和库存周转速度。

6.考察批发商按公司政策付款的状况。

7.考察批发商是否自行组织在零售商中进行产品促销。

8.考察批发商在各种促销活动中的合作意愿,新产品上市时有效积极配合程度。

9.考察批发商是否一年至少有一次召集零售商进行产品推广和市场推介。

10.考察批发商对其主要客户的特别照顾情况。

11.考察批发商开拓新客户的数量和速度,以显示其更新市场的能力。

12.考察批发商能否及时地利用电话跟进业务。

13.考察批发商对转账服务利用的有效程度。

14.考察陈列产品的种类、规格、数量是否足够,产品陈列位置是否显眼,是否具有好的陈列形式、陈列面。

15.考察批发商使用的促销用品数量是否充足、品种是否齐全。

16.考察批发商与二级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商业交往状况。

17.考察批发商按公司的价格体系执行的程度。

区域销售计划

第十一条销售计划制定的基本步骤

1.决定销售收入的目标额。

2.分配销售目标。

3.销售费用预算。

4.编制实施计划。

第十二条销售计划的规定方式

1.分配式。以由上而下的方式将销售目标额分配给每个零售商销售代表的方式。

2.上行式。由每个零售商销售代表估计销售目标额,然后往上呈报。

3.折中式。按分配式与上行式相互结合的方式,批发商销售代表先掌握一定的销售目标,然后征求零售商销售代表的意见,最后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销售目标。

第十三条制定计划时的资料收集、整理

这些资料包括历年的有关部门销售业绩的统计资料,所采用的一些销售策略及所取得的成果等必要数据资料。

销售区域划分和销售目标确定

第十四条区域规划应考虑以下因素

1.销售区域目标

目标一定要明确,批发商销售代表一定要确切地知道自己要达到的目标和零售网点开发目标,并且尽量把目标数字化、具体化。

2.销售区域边界

明确销售区域的边界,避免重复工作及与其他区域的业务产生摩擦。

3.销售区域市场潜力

批发商销售代表一定要了解区域内市场潜力在哪里、有多大、如何利用才能使市场潜力变成销售需求,实现销售收入。

4.销售区域的市场覆盖

批发商销售代表一定要明确零售商销售代表与零售客户联系的方式,以及与每位零售客户联系的频率。

5.零售商销售代表

批发商销售代表要使每个零售商销售代表认识到销售区域分配的合理性,并使其有足够的销售潜力,取得合理的收入;还要保证每个零售商代表有足够的工作量,并便于管理。

第十五条确定区域市场基本销售目标应考虑下列因素

1.地区人口。

2.基本消费群体的消费水平和购买能力。

3.产品在该市场上的被接受程度。

4.市场的竞争状况。

5.市场发展的潜在能力。

6.产品上市时间(品牌知名度)等。

第十六条设计区域目标的准则

1.可行性。目标一定要使零售商销售代表经过努力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实现。

2.挑战性。目标的设置要体现出实现目标过程中的努力因素。

3.具体性。目标尽量数字化、明确、容易理解。

第十七条销售区域目标的基本内容

1.零售客户维持和开发目标。

2.销售费用控制目标。

3.客户关系目标。

销售行动管理和业绩评估

第十八条销售报告管理

销售报告主要包括:

1.销售日报表

这是每位销售代表每天的行动报告书,也是所有行动在人、事、时间、地点、结果、进度等方面的总记录。

2.周报表

每周的客户拜访情况、销售目标完成情况、市场信息、客户信息记录和分析是周报表的主要填制内容。

3.月报表

每月的客户拜访情况、销售目标完成情况、客户销售和库存情况、竞争者信息、促销活动情况、消费者信息记录和分析应在月报表中进行记录。

第十九条批发商销售代表市场走访管理

批发商销售代表对零售商销售代表的业绩评估与激励,主要考虑下列3个方面:

1.明确评估销售业绩的关键指标:

(1)每个销售代表每天的平均访问次数。

(2)平均每次访问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