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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7)

外派培训

第五十一条培训目的:通过外派培训,使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

第五十二条外派培训的内容包括政府法令规定的,由政府单位和公司主办及核定的资格鉴定课程;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第五十三条外派培训的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培训。

第五十四条外派培训计划: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及各部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应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力资源管理机构、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五十五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本公司,应有长期服务于本公司的意愿。

第五十六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的人员应填写《员工外派培训表》。

第五十七条外派培训人员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的,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资源管理机构管理,工资待遇按协议执行。

第五十八条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交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个人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备案登记。

第五十九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应在返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十条进修人员若申请半脱产、全脱产进修,期间的薪金发放标准依公司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附则

第六十一条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起草并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负责协调解决。

三、训练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条凡经训练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召训的新进及在职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接获召训通知时,应准时报到。逾时以旷职论。因公而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

第三条受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提出其单位主管的证明,否则以旷职论。

第四条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

1.迟到、早退达四次者,以旷职半天论。

2.迟到、早退达四次以上八次以下者,以旷职一天论。

第五条受训期间以在本中心膳宿为原则,但因情况特殊经本中心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六条受训学员晚上十时以前应归宿,未按时归宿者,以旷职半天论。

第七条本中心环境应随时保持整洁,并由公推的班长指派值日员负责维持。

第八条本中心寝室内严禁抽烟、饮酒、赌博、喧闹等事情。

第九条上课时间禁止会客或接听电话,但紧急事故除外。

会客时定为:

1.中午:12时至14时

2.下午:17时至20时

第十条本办法由训练中心依实际需要制定。

四、教育训练委员会组织规程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教育训练,提高员工技术水准及工作技能,以应业务的实际需要及配合职业训练条例的实施特设公司教育训练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本会的任务如下:

1.综合制定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方针及课程计划。

2.综合审议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活动的实施情况,评价训练效果。

3.有关技术人员训练、技术生训练,建教合作训练的计划事项。

4.其他有关本公司教育训练活动事项。

第三条本会设主任委员、委员6~10人,任期均为两年,由人事部签请总经理聘任。

第四条本会置执行秘书一人,承主任委员之命,处理本会决议事项,由主任委员指派一人兼任,并置辅导员4~5人,协助本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由主任委员指派。

第五条本会开会时,以主任委员为主席,必要时得由主任委员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第六条本会每年5月、11月各召开会议一次,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本会委员、执行秘书、辅导员均为无给职。

第八条本会议决事项经呈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教育科执行。

第九条本规程经经营会议通过后,公布施行,修改时亦同。

五、综合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高层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条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有创新和开拓的思想观念,为此应做到以下两点:

1.从旧观念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

2.解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凡高层管理人员应具有下列意识:

1.引进新产品或改良原有产品。

2.掌握新的生产方法了解公司经营的新技术。

3.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第三条每位高层管理人员必须随时培养自身素质其重点是:

1.身为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严谨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热忱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为目的,培养创造利润的思想观念。

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营销方案,以推进营销活动,促进效益的提高。

第六条营销研究的基本步骤是: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决定所需要资料及资料来源。

3.选择调查样本。

4.实地收集资料。

5.整理分析所收集的资料。

6.进行总结并写出报告。

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是:

1.明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

2.培训相应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才能。

3.使其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第八条凡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坚持以下标准:

1.为下属的工作晋升提供足够的支持和机会。

2.适当地分派工作使下属有公平感。

3.所订的计划得到下属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

4.信守向下属许下的诺言。

5.在发布命令进行指导时做妥善考虑。

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有相关工作的知识。

2.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术。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人格。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1)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2)掌握有关事实

(3)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从事调查

(4)拟定实施方案

2.组织能力

(1)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2)分析并决定职务内容

(3)设置机构制定组织图表

(4)选任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1)执行制定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2)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头指示

(1)条理清楚切合主题

(2)明确指明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3)保证对下属传达的明确性

(4)指出实行时应注意之处并指明困难所在

(5)耐心回答下属的提问

2.书面指示

(1)明确标明目标逐条例举要点

(2)提前指示应注意的问题

(3)必要时以口头命令补充

(4)核查命令是否已被下属接受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第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善于同其他管理人员合作彼此协助。

2.乐于接受批评建议。

3.彼此交换信息、情报不越权行事。

4.对上级与下属的关系处理应以工作效果为原则,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如下: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使其减少顾虑。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培养下属的工作积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保留他们正确的意见。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

1.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

3.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4.有效地实施训练,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侧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产生荣誉感。

第十九条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

1.考查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查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人选的协调沟通能力。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基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二十一条基层管理人员是负责公司实际工作的最基层管理者,他们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是:

1.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二十二条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

1.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保证产品的质量。

3.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三条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

1.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培训后补人员。

4.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第二十四条基层管理人员处理人际关系应注意:

1.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二十五条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

1.领导能力及管理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3.丰富的想象能力、敏锐的观察力。

4.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后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培训发展计划。

3.再培训计划。

4.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应注意:

1.出勤率。

2.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产品的质量。

4.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条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附则

第二十九条凡公司管理人员含高层、中层、基层的教育培训,均按本制度执行。

六、普通员工培训实施办法

培训目标

第一条本细则是人事部门进行人员培训时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二条凡计划培训时首先确定这一培训是新进员工培训还是在职培训。

第三条培训目标的具体内容:

1.提高在职人员的工作效率

2.通过培训改进员工工作表现

3.为在职人员未来发展或变动工作作准备

4.通过培训使员工有资格晋升

5.减少意外,加强安全的工作意识

6.改善在职人员的工作态度,尤其改变浪费的习惯

7.改善材料处理加工方法以打破生产技术上的局限性

8.培训新进员工以适应其工作

9.教导新员工了解全部生产过程

10.培养在职人员的指导能力,以便在企业扩大规模时指导新进员工

培训内容

第四条确定培训目标后须确定培训的内容,下列各项可以帮助在职人员了解其义务责任与学习态度,普通员工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或工作方法的指导

2.关于安全操作方面的指导

3.通过一项技术或一种方法使在职工作人员减少材料浪费

4.教导材料处理方法

5.在学习时训练机器设备操作方法

6.学习员工工作标准

7.改进或改变工作态度

培训形式

第五条教育培训还须考虑培训形式,有了正确的培训形式方可达到培训目标。

第六条教育培训可采取以下形式:

1.脱产培训与在职培训相结合

2.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

3.实地工作培训和教室授课相结合

教学方法

第七条本公司业务员的教育培训的教学,要采用授课和示范两种方法相结合的形式。

第八条在选择授课方法时须注意以下两点:

1.授课是传授知识的最佳方法

2.示范是教导技能的最佳方法

第九条计划教育学时须考虑以下几点:

1.教学主题是只需要一次特别讲课还是需要一系列讲课

2.教学之后是否需要讨论

3.教学主题是否需要示范

培训视听教具

第十条视听教具可以帮助说明授课意图,并使受训者了解把握学习重点。

第十一条采用视听教具应注意下列各点:

1.教师需一本教导手册

2.在培训时发给受训者一份计划大纲

3.除了课本外还须发给其他印刷教材

4.利用机器设备或产品的图片或照片放大作为教学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