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统筹城乡发展的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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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项目财务评价(2)

17.1.3.2总成本表

总成本是按生产费用要素进行计算的,这张表可以反映拟建项目生产活动的全部耗费情况,为计算流动资金定额和利润、税金提供依据。总成本包括的生产费用要素有: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及动力、工资、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基本折旧、修理费、流动资金利息(在投产第1年开始按生产负荷进行安排,并按全年计算利息)、其他费用(如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销售费用等。项目不同,成本要素划分的粗细不同,实际计算中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增缩。

总成本表是在单位成本表的基础上进行计算的,两表的数据应吻合一致。为了有利于测算项目生产成本的变化,总成本的计算还应划分出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固定成本指在一定限度内,不随产品产量和销售量的增减而增减,具有相对固定性质的各项成本费用,如折旧费、修理费、管理人员工资及附加费、办公费、广告费等。变动成本指随产品产量或销售量的增减而增减的各项费用,如原材料、燃料、动力的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等。如果实行计件工资和超额奖励,工资则属于可变成本。

17.1.4产品销售(营业)收入表

销售(营业)收入是拟建项目出售各种产品和副产品或提供劳务所获得的财务收入,是评价项目是否具有经济效益的前提。根据设计的项目生产规模和估计的达产情况测算销售(营业)收入,有关数据可提供给利润表。

估算销售(营业)收入,要先求得销售(营业)量。一般假定销售量等于生产量,不考虑库存因素。正常生产年份的销售量按照设计生产能力计算,即假定各个产品都达到100%的设计能力。试生产年份的销售量,一般按半负荷产量即设计生产能力的二分之一计算,或按达产百分比计算。销售价格,如是国家定价和指导价格,应参照物价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如是议定价格,应按项目测算的出厂价格计算,不能随意估算。

17.1.5利润表

以测算项目投产后的分年销售利润和利润总额,考核项目本身的获利能力。有关数据可提供给借贷偿还平衡表、财务平衡表和现金流量表,并能据此计算一些评价指标,进行财务平衡分析。

利润表的构成项目包括:产品销售(营业)收入、总成本、销售税金、技术转让费、销售利润、资源税、营业外净支出、利润总额。

各项测算方法如下:

(1)产品销售(营业)收入和总成本,其数据分别见产品销售(营业)收入表和总成本表。

(2)销售税金,指按照国家税法和相关规定,对项目投产后获得的销售收入所征收的税款。按利改税的第二步规定,销售税金包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盐税。

产品税,指对国家税法列举的工农产品,就其销售收入所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税是以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实现的增值额为纳税依据的一种税。所谓增值,指企业制造某项产品时以外购产品(件)作为加工对象而增加的价值。增值税的计算有两种方法:

一是扣额法,其中,扣除金额为生产应税产品所外购部分的金额。

二是扣税法,其中,扣除税额为生产应税产品所外购部分的纳税额。

营业税是对商品和非商品经营业务的营业额所征收的税,可按有关规定计取。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盐税,凡属于规定的纳税项目,可按规定计取。

(3)技术转让费,指生产期按年支付的技术转让费,它根据协议规定按产品销售量或利润的一定比例计算。投产前作为一次性支付的技术转让费,不再列入此项。

(4)销售利润,可根据上述各项计算。

(5)资源税,目前只对原油、天然气、煤炭和征用土地征收,可按有关规定计算。

(6)营业外净支出,指营业外支出与营业外收入之差额。一般项目可不做此项计算。有些项目如矿山项目等,营业外净支出为数较大,可估计列入。

(7)因本表主要是考核项目本身的获利能力,税金只计算销售税金和资源税,不计算所得税和调节税,故利润总额包含了应征的所得税和调节税在内。

17.1.6借款偿还平衡表

测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借款的还本付息(包括外汇贷款和人民币贷款),衡量其投资贷款的偿还能力。有关数据可提供给财务平衡表和现金流量表。

本表的构成项目及其估算方法如下:

(1)年初和年末的借款累计。

(2)本年借款支用,指银行各年发放的贷款本金,有关数据见投资使用计划表。

(3)本年应计利息,指银行各年应向借款单位收取的贷款利息。凡国内借款,无论实际上是按季或按月计息,一律简化为按年计息。建设期利息可计复利至项目投产后支付。借款利率按银行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符合贴息条件的项目可仅按“拨改贷”利息计息,超过“拨改贷”利率的部分可不予考虑。

每笔借款发生在当年均假定是在年中支用,按半年计息,其后年份按全年计息。还款当年也按半年计息。各年应付利息的近似如下:

国外借款一般是半年计息一次,还要另计管理费和承担费等财务费用,其借款偿还条件也不尽相同。为简化计算,可用年实际利率按年计息。为简化管理费和承担费等财务费用的计算,也可选用略高于实际利率的利率计算。

(4)本年还本付息,根据还款资金来源确定。建设期所欠利息转入本金,在生产期间支付,每年的支付数额依偿还能力而定,如偿还能力尚不足以付息,可将欠息部分转入下年年初借款累计。国外银行贷款需在建设期间支付利息的,可向中国银行另借短期贷款支付。

(5)利润总额,是还款资金的主要来源,有关数据见利润表。按规定,在归还贷款期间,利润总额扣除企业留利后应全部用于还款。

(6)可用于还款的折旧,按有关规定计取。新建企业按规定扣除能源交通基金后的折旧基金,在建成投产后的三年内,20%留给企业,80%归还贷款。国外引进项目在建成投产后的三年内,基本折旧基金10%留给企业,90%归还贷款。三年以后,所有贷款企业提取的折旧基金一律以50%留给企业,50%用于归还贷款。此项计算中,基本折旧的数据见总成本表。

(7)可用于还款的其他收益,指按规定免交的销售税金及其他费用。

(8)还款期间企业留利,按有关规定计取。

17.1.7财务平衡表

在上述各表提供的数据基础上,根据项目的具体财务条件测算计算期内各年的资金盈余或短缺情况,供选择资金筹措方案,制定适宜的借款及偿还计划,并可据以测算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偿还期,进行清偿能力分析。编制财务平衡表很重要的要求是达到财务收支平衡。

本表构成项目及其估算方法如下:

(1)利润总额、折旧费,其数据见利润表、总成本表。可用于还款的折旧,数据见借款偿还平衡表。一次性支付的技术转让费(包括许可证费、专利费、设计费)作为摊销费处理,其分配办法与折旧基金相同,在本表中可归入折旧栏目中一并计算,也可单列栏目。

(2)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和流动资金借款,数据见投资使用计划表。

(3)企业自有资金,数据见投资使用计划表。

(4)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即固定资产残值。

(5)回收自有流动资金,指计算期末回收的自有流动资金,数据见投资使用计划表。

(6)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支出,是资金运用中的两笔主要开支,有关数据见投资使用计划表。

(7)还款期间的企业留利,见借款偿还平衡表有关数据。

(8)企业留用的折旧,参照有关规定,在建成投产后的三年内,新建企业折旧基金20%留给企业,国外引进项目10%留给企业。三年以后,企业留用全部折旧基金。有关基本折旧的数据见总成本表。

(9)自折旧中提取的能源交通基金,按有关规定计取。

(10)固定资产投资借款本金和利息偿还,见借款偿还平衡表有关数据。

(11)所得税,按规定在还清借款后的第二年进行计算。所得税从利润中扣除,乡镇建设项目应根据国家颁发的《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计取。有关利润数据见利润表。

(12)盈余资金(或资金短缺),根据上述资金来源与运用各项计算。

应当说明的是,按国家现行财政规定,流动资金利息计入生产成本的企业管理费中,由于产品销售收入抵减生产成本等项后为利润总额,故只列利润总额一栏,流动资金利息在本表中不再单独列出。另外,由于借入流动资金的本金偿还与回收都发生在计算期末,相互抵消,故均可不列入,只列“回收自有流动资金”。

17.1.8财务现金流量表

财务现金流量表反映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现金收支,包括现金流入(即项目在某一时间内取得的收益)、现金流出(即项目在某一时间内支出的费用)、净现金流量(即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之差)和累计净现金流量(即逐年加总的净现金流量)。通过本表,可计算有关各项动态和静态经济评价指标,进行项目财务盈利性分析。

财务现金流量表分为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和国内投资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财务现金流量表是在计算现金流量表时,假定全部投资均为自有资金,因而不必计算财务费用(利息),这样可使问题简化,为各个投资方案(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进行比较建立共同的基础。本表构成的项目包括①现金流入:产品销售(营业)收入、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回收流动资金;②现金流出: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经营成本、销售税金、技术转让费、资源税、营业外净支出;③净现金流量;④累计净现金流量。以上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数据见前述各表。净现金流量和累计净现金流量通过本表有关数据进行计算。如项目在建设期以前有费用发生,因一般占总费用的比例不大,为简化计算可列入年份1(建设开始年的年份为1)。

国内投资现金流量表是在涉及外资的情况下,以国内投资(包括自筹资金、国内贷款、国家预算内投资等)为计算基础,按拟定的国外借款条件,计算了国外借款的利息和本金的偿还(数据见借贷偿还平衡表)。其余构成项目及其估算方法,与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相同。

有些项目如要编制自有资金财务现金流量表,其表格形式与国内投资现金流量表基本相同,只需将“国内资金”改为“自有资金”,“国外借款”本金、利息偿还改为“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流动资金利息)偿还。这张表以自有资金为计算基础,可计算自有资金的一些评价指标,考察项目自有资金的盈利能力。

17.1.9财务外汇流量表

反映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外汇收支(外汇流入和外汇流出),可用以计算有关动态评价指标,进行外汇效果分析。涉及产品出口创汇及替代进口节汇的项目,一般应编制财务外汇流量表。

本表构成项目包括①外汇流入:产品外销收入、其他外汇收入;②外汇流出:进口原材料、进口零部件、技术转让费、偿还外汇借款本息、其他外汇支出;③净外汇流量;④产品替代进口收入;⑤净外汇效果。

17.2评价指标及其计算分析

财务评价,主要是为了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的条件下考察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在上述基本报表的基础上,可直接计算出一系列评价指标,进行现金流量分析、财务平衡分析和外汇效果分析,对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做出判别。有关经济分析与基本报表和各财务评价指标的关系。

财务内部收益率、全部投资回收期和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偿还期是财务评价的主要指标。产品出口创汇及替代进口节汇的项目,还应计算财务外汇净现值、财务换汇和节汇成本等指标。此外,根据项目的特点及实际需要,也可计算财务净现值、财务净现值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等辅助指标,或其他一些价值(实物)指标(如单位生产能力投资)。进行方案比选时,应计算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费用现值、等额年费用、静态差额投资回收期和静态差额收益率等指标。

为了恰当地选用和计算上述指标,重要的还在于应分清两种不同的分析方法及其构成指标。评价指标分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两类,它们分属于两种不同的分析方法,即静态分析方法和动态分析方法。下面,先了解一下关于这两种分析方法的基本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