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市场化进程中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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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农村金融体系改革与制度创新(11)

有些农村信用社的资产结构有很严重的问题。不良贷款率超过40%,如果关他的门,老百姓存款要退回去,拿什么钱退?他压根没钱,死猪不怕烫。找到农信社主任,他说不是我贷的,是前面那几届贷的,不是我的责任。找到前面那几届的主任,他们说是书记批的,我就贷了。转了一圈,连个负责任的人都抓不着。弄得监管部门看着那些不好的农信社干生气,束手无策。

这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教训,如果在一个金融机构诞生的时候没有告诉他在什么条件下就要死亡,他就没有一个危机感。反正死不了,放开手来贷款。一些地方官员错误地认为,农信社里面的钱是国家的钱,作为地方父母官,国家的钱怎么就用不得?结果不良贷款远远超过了农信社的自有资本。等银监会发现的时候,已经太迟了,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总结出一句话,叫做“不能死者不得生”。如果在一个金融机构出生之前,就告诉他们退出规则,它就会兢兢业业地谋生。如果生下来就给一个铁饭碗,它就会肆无忌惮,随便放贷,最终出现大量不良贷款。如果没有退出法规就不要轻易地准入。

六、不能让邮储银行贷款

邮储银行号称是中国第五大银行,已经开张营业了。

邮储银行是在邮政储蓄的基础上组建的。邮政储蓄吸收存款的本领很大,网络非常发达,储蓄营业网点3.6万个,汇兑营业网点4.5万个。无论深山老林,天涯海角都能联络上。农民兄弟到沿海城市去打工,往家里寄一千块钱。邮递员给老太太送上门,服务很周到。邮递员说:一下子用不了这么多,给您存900吧。老百姓很高兴,在家门口就存钱了。邮政储蓄存款余额上升非常快,从一千多亿很快就超过了1.7万亿大关。然后,邮政储蓄把钱一级一级上交,到了央行手里,最后几经转手,大部分贷给了国企。

前几年我写了一篇文章,叫“论邮政储蓄的反动性”。农民本来就贫血,邮政储蓄非但没有给农民输血,反而把他们的血给抽走了,你说反动不反动?农村金融渠道不畅通,造成城乡差别持续扩大。这是目前收入不均等的主要来源。

有人认为,既然邮递员走街串户,网络最全,叫他放贷,不就解决问题了吗?错了。邮递员没有受过金融训练,不知道该怎么放贷,基层从业人员与邮政混岗作业,频繁换岗,缺乏金融从业经验及专业化管理。这是第一点。第二点,邮政储蓄银行的产权主体不清晰,财务与邮政混合,管理责任难以落实,监管难以深入查处。贷款一出银行的门就有风险。放错了谁赔?你叫邮电所的所长放贷,他给贷出死帐来,是把邮电所关了,还是把邮电所所长抓起来?就是抓起来也没用,邮政储蓄银行能关门吗?

金融监管有三个有机组成部分:准入法规,监管法规和退出法规。在这三个部分当中,退出法规是最重要的核心部分。可是在邮储银行的文件中却没有退出法规。没有退出法规就隐藏了巨大的金融风险。如果邮储银行没有退出规则,就坚决不能让它放贷。在现在的社会环境下,如果邮储银行的行长有贷款权,只有正激励而没有负激励,非常容易发生腐败。将来出现不良贷款,责任谁付?

不是说邮储银行永远不能放贷,而是要特别慎重,首先要研究好退出机制,培训好金融人才,特别要培训好金融监管人才,然后才能谈及信贷。这些任务绝非易事。千万不要头脑发热,说干就干。如果像当年农信社那样,领导吆喝一声,四面八方一齐上马,等到不良贷款越来越多之际就哭笑不得了。最终一定会把风险转嫁给国家,转嫁给全国人民,后患无穷。

七、取得真实信息的成本

中国的金融监管面临着非常特殊的国情:贪污腐败和弄虚作假相当严重。在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横行,假文凭,假证件,盗版光盘中充斥于市。天天喊打假,究竟有多少效果?有人说,十瓶茅台酒九瓶是假的。这种说法也许夸张了一些,但是也可以从中看出问题的严重性。

在经济统计数据中弄虚作假的现象更是司空见惯。在1999年中国银行监管的重点是真实性。也就是说,银行业的统计数据缺乏可信度。银行从业人员都很清楚,几乎每个银行都有几本帐,分别用来对付上级领导、税务、统计等。各类金融机构做假账、说假话的现象相当普遍,掩盖了系统性风险。

在亚洲金融风暴之前,韩国、日本、泰国的许多金融机构说假话,隐瞒了大量不良资产,直到出现了严重的支付危机时监管当局才发现问题,但已大势已去,无可挽救了。为什么亚洲许多国家都存在着说假话的问题?看起来和亚洲流行的儒教文化有关。“臣为君隐,子为父隐”就是这样一条。臣子或后人要为君王,长辈遮掩缺点。这在道德逻辑上就出现了一个缺口。为了维护自己的领导或者长辈的信誉可以讲假话。在**********中,这种说假话的风气登峰肇极。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有些官员假话越讲越邪。牛吹得越大,官升得越快。追根究底,当前民风不正,学风不正,党风不正,在很大程度上是**********的后遗症。

许多地方政府的官员和金融机构的主管倾向于报喜不报忧,千方百计隐瞒事实真相,把呆账、坏帐当作正常。到处兴建的大学城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如果如实报告,难免会挨批评。于是,经理人员会通过做帐把呆账、坏帐变成正常信贷。银行的行长或者地方政府的官员只要在自己任期之内不出大的纰漏就行。即使上级派人下去检查,只要塞几个红包就可以堵住监管人员的嘴巴。

要纠正这些毛病绝非易事。当前金融界普遍说谎,不说谎的部门反倒成了不正常的。按照文件上的精神,对谎报的部门要严肃处理,但是法不责众,讲假话的人多了,谁都不怕。指望在短期内纠正说假话的风气是不切合实际的空想。靠传统的金融监管恐怕不能最终解决真实性问题。

中国金融改革必须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建立健全有效的查帐机制。如果得不到真实信息,无论什么样的监管制度也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许多在西方行之有效的制度搬到中国来就走样。因此,要完善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首先就要设法获得真实信息,要设计出能够获得真实信息的办法。要获得真实信息就要付出代价。因此,有必要在设计新的金融体制过程中,从整个金融业的利润中划出一块来购买真实信息。

八、制度创新,大力发展村镇银行

2006年12月22日,银监会发布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开放村镇银行,要求将标准化的保险、代理、租赁、保管、担保、个人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产品与服务尽快推广到广大农村,充分利用商业化网络销售政策性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开放村镇银行是疏通农村金融渠道,解决农民融资困难的一项制度创新。银监会提出“宽准入,严监管”的方针是正确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有效地监督、管理新生的村镇银行。

目前,基层银监局需要监管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机构,任务繁重,如果要求他们承担监管新生的农村小银行的任务确实有些力不从心。

我国地域广阔,各地经济发展的特点各不相同。农村民营银行必须适应当地的经济环境,其组织结构、营运方式也必然因地制宜,缺乏统一性,这给银监会的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除此之外,基层银监局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来完成对并不规范的农村银行的监管任务。

有鉴于此,银监会在审批新的村镇银行时必然格外谨慎小心。但是,过于谨慎又不利于全面开放和发展村镇银行。

为了放手发展村镇银行,迅速疏通农村金融渠道,同时又要保障金融系统的安全和稳定,必须在金融监管上做出相应的制度创新。新的体制不仅要有可操作性,还有要有内在的激励机制,能够在运行中自我完善,持续发展。

新生的村镇银行好就好在他们都是产权清晰的民营银行。如果资不抵债,他们是可以死的。也就是说,他们具有退出的机制。关键在于谁来监管它?你怎么知道它有不良贷款,谁去查?什么时候让他们退出市场?银监会和下属银监局就那么点工作人员,忙得过来吗?

经济学的激励机制设计中有正向激励也有负面激励,也就是说我们常说的要有奖有罚。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干得好,利润高,风险小就应当多劳多得。干得不好,出现不良贷款就应当受到惩罚。绝对不能允许个别人的错误拖累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目前,我们拿一些金融机构没有办法,就是因为他们的产权不清晰,没有办法惩罚他们的失误。假定我是一个农信社主任,任期五年,到时候或升迁,或退休。在离职之前,我放个十年期的贷款,等期满的时候我早就走人了。贷款的好处归我,出了问题由后面的主任来收拾。这是一种金融业的道德风险。

在金融监管制度设计上必须考虑一个激励机制,保证监管人员会尽职尽力,不被腐蚀。如果没有一套办法,人家给派去查处的人塞个红包,他把眼睛闭了起来,怎么办?银行风险有滞后期,眼下看起来是优质贷款,过几年问题才爆发出来,到那个时候就麻烦了。

设计退出机制的核心在于金融资产的产权不能含糊不清。老百姓把钱存在银行里,他们并没有放弃产权。银行里面的钱虽然很多,只有8%的自有资产具有产权,对于其他部分金融资产并不拥有产权。银行挣了钱归自己,如果亏了也必须自己赔偿。无论如何不能拿储户的钱来赔偿损失。因此,一家金融机构的自有资本不得低于资产总额的8%,如果不良贷款到了5%就要给黄牌警告。到了7%,就给红牌警告,勒令关门。当监管部门关闭这家银行的时候,赔的是银行自有资本,老百姓的存款还在。大了不起就是把老百姓的钱给退回去,或者转到别的银行去。把那些质量差,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清理出去,金融体系反而更稳定了。

国有银行也好,股份制银行也好,农村信用社也好,都不能采用这个办法。原因很简单,如果这个金融机构亏损的钱已经超过自有资本。没有资产可罚,光棍一条。倘若关门,没有钱赔,储户的钱退不回去。你拿他有什么办法?因此退出法规的实践者必须是还没有诞生的银行。在新的金融机构尚未诞生之前,就要制定一套规则,并且通过实践来检验这套规则。

对于金融监管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信息对称性。必须有一个机构能够及时、准确地向银监会报告农村银行的贷款质量。这个机构必须对报告的准确性负责。一方面,它应当由于提供比较准确的信息而获得利润,另一方面它必须因信息不准确而受到惩罚。要使监管人员认真负责,必须引入产权设计,把监管效果和他们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如果监管到位,监管人员有较好的收入,如果监管失误,要负责赔偿,而且他们要有资产可罚。只有具有正反两方面的激励才能使得这个机构尽心尽力,为银监会收集到必要的监管信息。

是否可以建立一个和村镇银行配套的民营的金融担保公司。

第一,金融担保公司是一个民营法人机构。它必须经过验资的真金白银,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所有的新生的村镇银行必须购买担保之后才能合法经营。

第三,金融担保公司的主要责任是查清村镇银行的不良贷款。当不良贷款达到该银行资产总额的5%时发出“黄牌警告”,同时报告当地银监会。当不良贷款达到其资产总额7%时,宣布停止该金融机构的担保。失去了担保之后该机构必须停业整顿。

第四,如果金融担保公司不能够及时发出黄牌或红牌警告,当村镇银行因资不抵债而倒闭时,金融担保公司必须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第五,应当根据村镇银行的贷款余额确定相应的担保金额。担保费的确定应当让新生的村镇银行不至于负担过重。在初期,由于村镇银行数量有限,可以考虑给予金融担保公司适度补贴。等投保的村镇银行达到一定数目时金融担保公司应当能够自负盈亏。

第六,建议在几个农业大省首先开始调查研究,提出农村金融担保公司相关参数,在一个省里设立一个农村金融担保公司,逐步开始有限范围试点,取得经验之后再逐步推广。

什么是村镇银行试点成功的标准?不是办了多少家银行,在数量上并不缺少银行,再多开几家也没有多大的意义。我们急需的是金融制度创新。制度创新的要害就是退出法规。要能够有一套机制掌握银行不良贷款是否接近自有资本,并且在情况还不至于非常恶化之前关掉它。如果这个制度的试点成功了,我们就可以逐渐地发展民营银行。如果在开放村镇银行若干年之后,我们能成功地关掉几家,而不影响全局的金融稳定,就算成功了。

是不是学者制定几条退出法规就可以有效呢?不见得。还要通过实践的检验。还要真刀真枪地关掉几家。开放新的银行不是风平浪静,需要有一群人来做研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改革不能一蹴而就。要认真学习世界各国金融监管的经验,在博弈过程中逐步建立新的金融制度。

中国金融业最大的威胁是缺乏危机意识,盲目乐观。以为过去几十年都太平地过来了,今后也能混过去。正是由于这种无所作为的观点使得金融改革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目前金融业逐渐对外开放,面对各种新的挑战。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居安思危,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加速金融体制改革。只有这样才能防范金融危机,再为中华民族争取二十年的高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