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货币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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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日不落帝国”式微,“美元霸权”兴衰(3)

这些银行经政府特许发行纸币后,须以“金银+国债+州债”作为储备金,按银行法定的储备金率,发行相应的“国家银行券”。于是,银行就相当于美国政府们的债务承销商,或等同于包税人。所有特许发行纸币的银行,于1863年被要求参加国家银行系统,缴纳10%的钞票发行税。

这些纸币式样繁多,大约有1600家州立的和私人的银行发行货币,7000多种面貌各异的法定货币。

1830年杰克逊总统曾停发国民银行的许可证,意即联邦不再从银行借钱了。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政府亟需资金,林肯总统就把经济发达的大州的商业银行指升为国民银行(当时最大的是纽约国民银行),负责承销联邦国债,这可以看作今天美联储的前身。

美国经济在18世纪末和整个19世纪,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世纪末,美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强大国家。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美国的经济总量大于其余三个最大的国家:英国、德国、法国的总和;美元的地位日益突出,已成取代英镑之势。形势需要一个能够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体系,这一体系应能将政府的主导和监管作用、私人银行的竞争和效率优点,以及地区化服务的灵活性等要素结合起来。

于是,美国的第三个央行——美联储应运而生。

华尔街与美联储的“亲密关系”

美国第三次重建央行的呼声,来自1907年银行大恐慌。

20世纪初期电力的应用引发了对铜的巨大需求。暴富的投机家海因兹来到华尔街,控制了几家银行,开始了对铜矿股票的投机操纵,可是遭到了他的老对手们的强大阻击而一败涂地。他试图囤积的铜矿股票的价格一落千丈,引发了一家又一家银行的连环挤兑,一场金融恐慌蔓延开来。

由于多家信贷银行倒闭,广大储户的损失不计其数,美国财政部总共投入3700多万美元救市,最后财政部的周转资金仅剩500万美元,几乎弹尽粮绝。纽约证券交易所也因缺乏短期贷款作为营运资金,只差15分钟便要面临休市。关键时刻,金融巨子摩根(John Pierpont Morgan)自掏腰包带头融资,并发挥影响力,召集华尔街的银行家们筹措资金,这才避免了灾难向纵深发展。

美国此时已经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经济实体,但上述事件中竟不得不依靠摩根个人来扮演中央银行角色,还有另一种说法,那就是摩根制造并利用了大恐慌,于是酝酿出了一种社会情绪,公众相信只要美国有了央行,类似的大恐慌就不会再次发生。

美国朝野重建中央银行的呼声,促使国会通过《欧文·格拉斯法案》(Owen·Glass Act,又称《联邦储备法》),由伍德罗·威尔逊总统于1913年12月23日签字建立联邦储备体系(Federal ReserveSystem,Fed 简称美联储),相当于美国的第三个中央银行,成为美国金融发展史上的分水岭。

美联储不同于世界上其他的国有中央银行,也不同于美国以前两个中央银行的公私合营性质,而是纯由私有银行成员组成的“独立”的“中央银行”,没有营运授权期限的规定,不再需要为了授权到期而争吵。其决议无须获得美国总统或者立法机关的任何高层的批准,不接受美国国会的拨款,成员任期可以跨越多届总统及国会任期。当然,美联储必须服从国会的监督,在政府建立的经济和金融政策的总体框架下进行工作,政府定期观察其活动并通过法令来改变其职能。

美联储在1913年成立时,功能限于为经济活动提供足够的流动性和信用,以及实施银行监管,即保证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健康。1929—1933年经济危机之后,美联储开始管理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并设立了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这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成了美联储的职责,在低通胀条件下维持经济最大发展,是为美联储的最终目标。

美联储现在由联邦储备管理委员会(理事会,FED)、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OMC)以及地方12家地方联邦储备银行(FRB)三个层次组成。

美国联邦储备管理委员会以“独立”和“制衡”为基本原则。该会的7名理事(包括主席、副主席在内)悉数由总统提名,并需经参议院表诀通过,任期4年,但可连任,经常横跨多届美国政府行政当局(即总统及其******)的任期。其委员的任期则长达14年。显然,借以强化美联储行使职权过程(相对于行政当局)的独立性,是设计这种任期制度的首要考虑。对于货币政策的决议,如调高或调低再贴现率,采用合议兼表决制,一人一票,并且为“记名投票”;主席的一票通常投给原本已居多数的一方。

美联储兼具代理国库收支,代理政府证券发行以及作为政府贷款人等职能。其委员会主席(通常所谓的美联储主席)与财政部、预算局以及经济顾问委员会的负责人组成所谓的“四人委员会”,共同决定美国政府的经济政策。

由国会组建的作为国家的中心银行系统操作力量的12个联邦储备银行,系按1913年国会通过的《联邦储备法》,在全国划分12个储备区,每区设立一个联邦储备银行分行。每家区域性储备银行作为联邦特许股份公司,都是一个法人机构,拥有自己的董事会。旗下的会员银行都是美国的私人银行,除国民银行必须是会员银行外,其余银行全凭自愿加入。会员银行以利差收入、政府债券承销收入等作为收益来源。联邦储备系统为会员银行的私人存款提供担保,但会员银行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存款准备金,联邦储备系统不对这部分资金付息。

实际上,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最重要的货币政策决策机构不是理事会,而是公开市场委员会,因为公开市场委员会决定美联储的短期货币政策。公开市场委员会的成员由7名理事加上12家地方联邦储备银行的总裁组成。但在12家地方联邦储备银行的总裁当中,仅有5名总裁拥有表决权。这样的决策机制安排保证了联邦储备管理委员会拥有美联储体系的最终控制权,从而淡化了美联储(由12家地方储备银行组成)的私人性质,进一步地强化了美联储的公共性与行政化色彩。

美联储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公/私系统。表面上看起来是私有的组合。法律规定所有(联邦)银行必须购买其股票,这包括中国银行(纽约)也是其股票持有人。但它的股票持有人对它却没有任何控制,所谓华尔街大公司控制美联储是无稽之谈。

美联储拥有三大职能: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监管银行运营以及提供支付清算系统。

美联储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及规范银行业,通过买入及售出美国国债来执行货币政策,以及维持一个坚挺的支付系统。作为美元的发行机构,把持着美元的供给量,同时可以运用联邦基金利率(美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其中主要指的是隔夜拆借利率)、(再)贴现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等工具调控货币供给总量,影响整个国民经济,并间接操控全球市场。

美联储主要通过买卖美国联邦政府债券的方式(公开市场业务)调控美元基础货币量。美联储可以直接向美国财政部购买美国政府债券,并以此为担保发“美联储券”,即美元。其意义相当于美国财政部以政府债券作为抵押向美联储融资。由于美国财政部通常以新债还旧债,因此只要美联储持续、稳定地购买国债,则美国财政部就可以永远维持相应的债券融资额度,这些基础货币也就会永远保持流通,不被美联储回笼。这个时候,美国财政部实际上是铸币税的真正享有人。

这个流程是:美国国会确定美国国债上限,然后美国政府依据这个上限发行债券,把债券“抵押”给美联储,相当于以未来的税收收入作为信用,向美联储借来“美联储券”,即美元;换言之,美联储依据购入的美国国债发行量发行货币。

美联储发行多少货币要由当年国会通过的美国国债上限确定。所以,美联储只负责确定经济政策,但货币发行量是由国会控制的,国会不提高债务上限,美联储就不能增发货币。简言之,美国货币的主要发行机制,就是宪法规定货币发行权归国会,然后国会委托政府按照规定的限额,凭国债信用抵押,经由财政部印刷,美联储发行货币。

除了买卖联邦政府债券以外,美联储调控基础货币投放量的其他渠道还包括面向普通商业金融机构的再贴现业务(也即面向普通商业金融机构购买国债以外的凭证)、持有黄金以及增持特别提款权等。

联邦储备银行于1914年11月16日开始发行了作为法定货币的联邦储备银行券(Federal Reserve Bank Note),用以换回国民银行券,1945年6月12日起,这种券收回不再发行,同时,联邦储备银行又发行了一种联邦储备券(Federal Reserve Note)作为日常大量的通用货币。按规定联邦储备券应有充足的担保,其担保物是政府债券、高级或短期商业证券,以及黄金等,这就是现在我们通常接触到的美元。

美联储的财政独立,系由巨大赢利为保证,主要归因于对政府公债的所有权。但美联储不以赢利为目的,每年除按股东的股本金的6%固定分红作为补偿,发行美元多少或者获利多少,与美联储股东没有关系。它的绝大部分收益必须返回财政部。

然而,美联储的私人银行背景,决定了华尔街与美联储的“亲密”关系。美联储偏袒华尔街的表现,经常引起相关各方的高度关注;批评者以为,称美联储是华尔街金融利益集团的忠实代表应不为过。

可以见得,美国的中央银行体系,亦即美联储的形成,有一个跌宕起伏、曲折反复的发展过程,体现了货币金融一般规律与美国具体情况相结合的成果。

关于“美元是怎样制造出来的”这个问题,如上所述,美国财政部和美联储并没有另起炉灶,而是沿袭了当年汉密尔顿参照的英国模式,亦即美国政府长期以来政府用国债作为抵押向银行借钱的办法,相当于政府以自己的信用,即以未来税收抵押给私有中央银行来“借出”美元,而债务总量不得超过额度由国会授予的额度。

现在大多数增发的国债并没有直接进入美联储系统,而是被外国中央银行,美国的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所购买。在这种情况下,购买者花的是已经存在的美元,所以并没有“创造出”新的美元,只有当财政部最后将拍卖交易中没有售出的国债,交由美国的中央银行购入时,才会有新美元的产生。

“布雷顿森林体系”美元夺霸

在资本主义世界工业生产总额中,美国所占的比重,战前的1938年为35.6%,战后1948年一跃增到55.8%。在世界出口总额中,美国所占比重也从1937年的12.8%增长到1947年的32.4%。美国的这种“战争暴发户”的强势首先表现在它独占了庞大的黄金。在战争结束的1946年,美国黄金储备为207亿美元,占当时世界黄金总额的60.9%,其最高点为1949年8月31日的247.7亿美元,占世界总额的70%以上。1934年以来,美国政府采取的方针是:一旦外国货币当局提出要求,就按1盎司黄金35美元的官价出售黄金。美国这样巨额的黄金储备和它对外国货币当局出售黄金的保证,是使美元成为世界基准货币的物质基础。

美英两国于1943年9月15日至10月9日,在华盛顿开会讨论战后国际货币体系计划。双方代表团分别以美国财长摩根索和英国国务大臣理查德·劳为首,谈判则主要在经济专家怀特和凯恩斯之间进行。

当时任何国际货币计划若得不到美国的赞许,根本无法实现。因此,凯恩斯不得不在会谈一开始便放弃了自己“世界货币”的计划,接受“怀特方案”为谈判基础,然后在“怀特方案”的框架内尽力维持英国的利益,迫使美国多承担义务。华盛顿会议结束时,美英双方签署了一份“试行协议”,送呈各自政府批准。此后又成立了专家联合小组对“试行协议”做了进一步研究和修改,并于1944年4月拟就“专家关于建立国际货币基金会的联合声明”,供各国政府考虑。

在布雷顿森林郡的度假宾馆召开的会议结束时,通过了以美国“新怀特计划”为蓝本的《联合国家货币金融会议最后决议书》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两个附件,总称《布雷顿森林协议》。正是这项协议,确立了战后美元的霸主地位。

《布雷顿森林协议》有三项重要规定。第一,各成员国以黄金为基准确立本国货币汇率,每个会员国均宣誓让其货币价值钉住黄金或美元。第二,各成员国有义务维持本国货币与其他所有成员国货币之汇率稳定,并逐步废除外汇管制。第三,建立新的国际金融机构,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IBRD,后来与其他四个国际金融机构合组为世界银行集团,即World Bank Group,WBG)和国际清算银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BIS),以促进国际货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