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抗争与合作
21195600000011

第11章 国家治理中的权力与传播(7)

2.农民收看电视时的栏目偏好

调查发现,电视首先是被农民作为娱乐的工具,这使得农民的闲暇时间有相当一部分被用来看电视了,主要是看一些娱乐性的综艺节目、电视剧。看电视是一种个人化、家庭化的娱乐活动,它减少了农民之间的交往,使得看戏、看电影这种聚会式的娱乐活动大为减少,使农民的生活进一步“原子化”。农民看电视都是作为一种消遣,是因为农村缺乏参与性、互动性强的文化活动,是在一种“无聊”、“没有什么好玩的”、“闲来无事”的情况下才有的消遣行为。

“除了打打麻将,串门聊聊天,看看电视,没什么好玩的了。”

“现在农村大部分青壮年都出去打工了,留在家里的都是一些老人,他们一般在家看看电视,看看报纸。”

“现在不同年龄阶层的人有不同的文化需求,三四十岁的打打牌、喝喝酒、看看电视。”(2009年11月15日对X镇农民的访谈)

实际上,从访谈来看,并非电视本身很有吸引力,而是农村的文化生活单调乏味,农民才看电视的。电视节目的城市取向,又让农民觉得可看的节目不多。

电视也是农民获取信息,尤其是政治信息的主要来源。农民对电视新闻表现出了热情,本调查及以往的调查都表明,村民尤其是男性村民比较喜欢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但对当地的市、县台的新闻热情不高。

“一般地,电视上的中央新闻一般每天都要看的。”(2010年1月21日对F镇Z村支书的访谈)

“有线电视装了以后,节目就多了,中央新闻也多了。”(2009年7月20日对D镇农民H的访谈)

“报纸和电视,新闻我是基本要看的,就是新闻联播。”(2009年11月15日对X镇农民的访谈)

“平常就看看电视,关心一下国家大事,看看新闻,再就是弄点电视连续剧看看嘛,法治节目也可以。”(2009年8月9日对D镇Q村农民的访谈)

“村民这种法律意识的提高应该说还是通过他们自己看得多,现在电视啊什么的,外面的世界多大他们都知道,看新闻他们都能懂。有时候我们(村干部)电视看得不及时的话,有些政策我们还不知道的,他们就知道了:什么什么有补贴了。”(2009年8月13日对W镇H村农民的访谈)

农民通过收看电视来了解国家大事,农民对自己村庄的事情所知甚少甚至一无所知。农民通过看电视来获取关于国家的信息,而看电视则是一种私人活动,这是农民越过乡村组织直接与国家打交道,这种国家是相当抽象的,它不是通过组织传播而是通过大众传播来体现的。农民通过大众传媒了解国家农村治理的政策后,增加了村干部的工作难度,因为村干部“截留”国家政策的难度、成本都增加了,村干部们普遍抱怨“干部不好当了”。

法制类电视节目农民也比较喜欢看,农民的法制意识、权利意识提升与收看此类节目有关。他们在收看这些节目的同时,有些人还尝试着联系这些节目组,想通过这类节目解决自己的问题。

“我找过媒体了,但媒体也不敢真正的报道,不管用!我想去南京找那个《扬子晚报》,都没有用。”(2010年1月18日对P镇C村村民的访谈)

(因为和邻居的矛盾,儿子曾经给Y的《关注》节目打电话,节目还对这件事进行了采访和报道)刘奶奶认为:“都上电视了,肯定是我有理”,“电视能替老百姓解决问题,电视台上的人拿工资,不是为了赚钱的。”刘奶奶照看小卖部的时候和晚上经常看电视,也常看法制节目,刘奶奶觉得法制节目能替老百姓说话,帮老百姓解决问题。因为官司的胜诉和媒体报道的肯定,刘奶奶对政府及法律非常信赖,赞誉有加。(2010年1月15日对D镇C村村民的访谈)

“多次和村干部理论,也曾到镇上、J市上访,但是都没有结果。后来还请别人帮忙在网上发帖揭露这件事,《南京法制报》某记者看到帖子后打电话给村民,希望能进一步采访,但是后来没有消息了。”

我准备不行的话就去南京找孟非,我在南京打工三四年了,天天看《南京零距离》,这个节目好。《南京零距离》的孟非大公无私,那是绝对公正的,他们一件事就一直关注,直到解决了!孟非说的话我信!”(2010年1月15日对D镇S村村民的访谈)

“我很爱看法律节目,《今日说法》、《法治在线》,还有《石头会说话》,还有安徽台的一个节目,我都爱看,都是讲法律的。看这些节目能明白事理,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看了有好处。我们看了好玩的事,和邻里百家的也会聊聊。这些节目常说农村里的事,关于农村的我当然爱看了。”(2010年1月16日对D镇Q村村民的访谈)

政府曾花大力气进行普法教育,可农民未必认可政府大力普法的效果。

“我们J市现在普法主要是五大载体:学法中心户、普法志愿者、现代公民和现代农民教育工程、法律赶集和法律六进工程。其中普法中心户这个制度首先是D镇最早提出来的,现在这个制度被推广开了。”(2009年10月28日对市司法局孙××副局长的访谈)

“村里3~5年一次可能搞搞普法吧,都是些形式主义,老人听不懂,年轻的都出去打工了,谁听啊?村里也不大有打官司的,村里都是些小事,没有大矛盾,再说没钱也没时间打官司,光等传票要多少日子,还打不打工了?”(2009年7月25日对D镇农民的访谈)

“有人好像有什么事,说你们不给我办好,我就打热线电话,Y电视台《今日生活》的热线电话,他就说:你们要是给我处理不好,我就打《今日生活》了。(2009年8月13日对W镇H村村民S的访谈)

农民法制意识、权利意识的提升,是政府大力“普法”的效果,还是“电视”普法的效果呢?这个问题尚需进行专门的研究。在实际调查中发现,农民比较关注这类与自身关系密切的法制类节目,他们试图从这类节目中了解法律知识、尝试用所学的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权利,甚至尝试与这类节目的制作人联系,以便解决自己的问题。但农民把作为大众传媒的法制类电视节目或节目主持人当做可以依赖、信赖的对象,希望这类节目能够为自己维护权利、伸张正义。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时不通过正常的、制度化渠道,而是迷信电视上的“青天”,这又走入了一个误区。这会加重农民对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基层政府、司法机构的不信任,加大农村社会治理的难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家权力在农村的传播。

收看电视中的法制类节目,也不完全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在农民遇到许多自认为权利受损而又得不到赔偿的情况下,收看这类节目,看到“正义得到伸张、权利得到维护”,也因此得到一定程度的心理安慰。

“我看电视上的法制节目学了法也没用,但我还爱看,看看心里找个平衡嘛!我肯定要找个心理平衡啊,虽然在我这个地方不管用,在有的地方还有管用的,通过媒体一曝光就管用,媒体不曝光就没用。”(2009年8月9日对D镇H村村民的访谈)

“还喜欢看法制节目,这是我们一家子的乐趣吧,一家子都爱看。看人家那么麻烦的事情都处理掉了,自己心里也舒服点,虽然我的问题没解决,总归人家处理掉了,我看了心里因为开心,就是自得其乐吧,求个心理安慰!”(2009年8月13日对W镇Y村村民W的访谈)

法制节目因其比较真实、可信,村民喜欢收看这类节目,并增强了自己的法制意识、权利意识。村民中有人还尝试通过电视媒介来解决自己面临的类似问题。但是,在访谈中也发现,一些村民收看法制节目,主要是希望在电视上看到“正义得到伸张、权利得到维护”,主要是通过这类电视节目寻求心理抚慰。这表明在现实生活中要伸张正义、维护权利是件困难的事。

电视媒介在提升农民的法制意识、权利意识的同时,也激发了村民依法维权的行为,这对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大众传媒与国家权力的传播

农村大众传媒的现状,对国家权力在农村的传播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正式权力逐步明确了其边界,从农村社会有所退缩后,乡镇一级政府成了国家政权的最基层单位,乡镇干部名义上不再能够向村干部下“命令”了,因为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两者之间只有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没有隶属关系。自乡镇以下,国家权力的组织传播效率大为下降,农村社会的治理、国家权力意志的传播有些力不从心。实际的情况是乡镇干部还是习惯于用压力型体制下的行政命令来开展工作,因为乡镇干部面对的上级主要是通过“会议—文件”这种权力传播模式来开展工作的。乡镇干部面对的村干部虽然也是组织化的,但其村委会或村支部的组织程度较低,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科层制组织,压力型体制下的“会议—文件”式的权力传播模式难以起作用了。村干部当然就更难以向村民发号施令了,村民目前的组织化程度更低,在某种意义上是“非集体化”、“原子化”生存状态,只有当村民有“求”村干部的时候,村民才与村干部发生联系,否则可能根本不与村干部发生联系。村民们抱怨村干部只拿钱,不做事,村干部则抱怨他们工作辛苦,村民素质低,不理解、不配合他们的工作。村里的村民大会、村民小组会议由于农民流动等原因越来越难开,以至于村里要开会、或要搞农业技术培训,只有给前来开会或参加培训的人发钱,才有人愿意来。

就国家权力传播而言,组织化的会议—文件传播渠道具有指向强、传播效率高的特点。“制度化的政治传播通道,通常存在于科层制的政治系统中,用于上级对下级,或者同级之间进行政治信息的传播,通常这一类传播通道传播政治信息时有强指向性的特点,传播效率也比较高。”(60)在农村社会,权力的传播主要渠道是组织传播、村干部的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组织传播主要依托于村委会、村党支部、共青团、妇联等载体,但相对于国家正式权力所承载的科层制组织而言,这些载体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因此,村干部与村民之间的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的重要性就凸现了出来。大众传播是非制度化、非压力型的政治传播通道,这样的传播是弱指向的,因而也是低效率的。鉴于农村社会底层的这种权力传播特征,以前通过压力型政治传播建构起来的“运动—动员”式的农村治理模式,逐步被通过大众传播逐步建构的“试点—推广”式的农村治理模式所取代。(61)

这种“试点—推广”的农村治理模式在农业科技推广、现代农业示范建设方面有专门的政府机构来承担,主要为农机局、农林局、植保站、科技局、水利局等涉农部门。

“‘科技入户’可以深入到村一级的。‘科技入户’是指技术员到农户家里去带动一户,再由一户带动十户。农技站的农技员,每个人针对一户人,搞二十户群众,这是农业部搞的。科技入户的选择对象最好是选一些种田大户。培训主要还是实用技术培训。”(2009年10月28日对S镇农技站J站长的访谈)

“新的农业机具出来,农民不一定接受,这就需要我们去引导他,一般机具我们也有专门试用的地方,比如召开现场会啊,把农机人员、乡镇的农技站啊,农机站啊,把分管农机的镇长请过来,部分种田的大户啊集中过来,教他们怎么用。我们基层的技术人员、基层的农业干部,先会用,很多农民不想用,就给当地的大户、农机使用户,以点代面,逐步推广。”(2009年10月28日对JD市农技监理站J主任的访谈)

“(现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措施:开会、选点;从各村农业合作社选取几个素质较高的负责人参加,发放书面学习材料;让村干部首先开始使用,起到示范作用;再从各村选择一些具有示范性的农户。”(2009年8月11日对D镇农技站站长D的访谈)

这种“试点—推广”的农村治理模式,需要一定程度的组织传播与之配合,比如要政府部门开会、发文件,选点、实验、推广。大众媒体,主要是电视、报纸要做相应的配合,进行宣传、“造势”。这种组织传播与大众传播相结合的做法是过去几十年来国家治理中习以为常的做法,但就效果而言是有区别的,一般农户并不在意政府通过开会(现场会、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气推动的这些事情。

“‘科技下乡’不在村口摆咨询台,也没有拉红幅,是在村委里举办。有农林局的专家过来,植保站的人也来讲课,有花木、水稻、小麦、油菜等,听的都是村干部,农民很多都不愿意来听,每家就二亩田,听了也没用。”

“农村的培训,一般是一个队喊上一两个人,包括队长一个。参加培训的人一般都会留到最后才走,因为要领钱,发的小册子看的也少。”

“科技入户的上报名单都是随便写的,没有主动要求成为科技入户对象的。培训时会喊种养大户来听。科技入户也有发过书、‘明白纸’,也放映过科普片。发的书也都放在农家书屋里,没有人看。”(2009年10月26日对D镇Z村退休村主任的访谈)

“村里接到农业局的通知,用什么药、打多少药,村里都会贴出来。”(2010年8月8日对D镇Q村村民Z的访谈)

但是,村里的专业农户或种植大户对政府举办的培训比较感兴趣。

“会参加培训,每次从J市来4位农技员给培训,有时在村里,有时在市里、镇上,会去。两天都会很认真地听。”(2010年8月8日对W镇Q村苗木种植大户的访谈)

“到了种菜的季节,开现场会,现场指导种菜,村干部全部参加。种菜的一整套都讲授。全部乡镇干部集中起来,到地头,有农技站的技术员现场讲解,怎么种,种子怎么处理,都有讲解。有农技站的技术员过来培训,有图片讲解,在园区办,每个公司的技术员,还有老百姓代表,镇村干部,还有参股的农民。”(2010年8月8日对W镇Q村大棚蔬菜种植大户的访谈)

调查也表明,尽管农村的大众传媒表面上看很发达,但农民在遇到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而又急需意见性信息时,以传播信息为主的大众传媒并不是首选,他们更多的是与亲朋好友进行人际交流。不管是政治性的新闻、经济信息、社会事件,村民之间都会接受外来信息之后进行交流,这种交流是一个信息的筛选过程,也是一个信息再发布的过程,也就是所谓的“二级传播”的过程。“在人际传播中,农民可以经常产生信息共鸣,有效地防止了信息的中断和流失,完成了信息传播的循环流程。而大众传媒,包括优势的大众传媒,经常出现传播中断现象。”(62)

作为组织传播终端的村民自治组织,无法再利用正式国家权力网络中的组织化的“会议—文件”传播手段了,大众媒介也很难为其所用,于是,人际传播便成为村干部们的主要传播手段,对上承接来自乡镇政府的各种要求、指示、任务,对下负责传达、落实。作为农村社会的精英、乡村意见领袖,村干部是国家农村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但在访谈中发现,农民对村干部多有怨言,抱怨村干部只顾自己捞好处,村干部则抱怨村民素质低、目光短浅,只顾自己利益。国家的正式权力视村干部是“农民”的一部分,农民则视村干部为“干部”,这既是“农民”又是“干部”的双重身份,让村干部身处夹缝之中,有时候连他们自己也为自己的身份感到困惑。

“现在村与村并,乡与乡并,大的并小的。干部缩小了,减轻农民负担,但是现在跟干部也没什么来往了。干部也不跟群众开会了。村干部现在就搞搞卫生啊,迎接检查啊,就做这些。”

“他们也忙他们自己的事,现在没得搞什么带领群众致富的事,群众都是自己外出打工。他们平时拿工资,拿多少钱,群众不晓得。”(2009年7月25日访谈D村村民H)

“我们镇政府发通知说要五天完成(新农合的缴费工作),全部要交上。那我们村里就先垫上,然后我们再去村里挨家挨户的收钱。有的人就说,国家还给我们发钱呢,你们还跟我们收钱!我们村干部就跟垃圾桶一样,什么东西都往里塞,好的坏的,我们就是垃圾桶。”(2010年1月22日访谈X镇H村村主任G)

由于大众媒介的存在,村干部不能垄断各种资讯了,不管是政治新闻、农业政策、社会保障等各种资讯,农民多是通过大众媒体了解这些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说,村干部与村民相比并无多少信息上的优势。村干部要想起农村社会的意见领袖的作用,其自身应该扮演一个在道德上足以令村民信服的、在经济上能够为村民服务的利益代言人角色。这类似于美国学者杜赞奇在研究20世纪上半叶的华北农村时提出的所谓“保护型经纪人”。但是,目前的制度设计让村干部所扮演的角色很难成为农民眼中的“保护型经纪人”,相反,农民认为村干部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他们会利用自己的身份、权力谋取好处,这反而成了“赢利型经纪人”:一方面,在国家权力面前,他们以农民的代言人自居,与国家权力进行博弈;另一方面,在农民面前,他们又以国家权力的承包人自居,从农民那里索取好处。如果村干部真是如此,这就可能出现国家地方权力的内卷化现象。(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