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研究
21239800000010

第10章 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比较及启示(1)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是随着现代大学的建立、发展而逐步成熟和完善的,其是一个典型的“舶来品”。我国大陆民办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其虽然在内容和形式上与国外和中国香港地区的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有诸多相似之处,但在工作理念、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上与发达国家和中国香港地区还有明显的差距。本章通过分析国外和中国香港地区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基本做法和经验,旨在为我国大陆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3.1 美国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及启示

3.1.1 美国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概况

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最早的理论基础是英国传统的“替代父母制”。进入20世纪后,这一理论才失去指导地位,取而代之的是“学生人事服务”。在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美国动荡复杂的社会背景下,“学生发展理论”应运而生,尽管实践中仍可看到前两种形态不同程度的表现,但从整体上来说,学生发展理论日益占据上风,尤其是在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学生事务的含义理论,逐渐成为目前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这是美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基本范式。

总体上看,美国私立高等教育在学生事务方面采用了与普通高等教育几乎完全相同的操作范式,但其中也有一些区别。“关注学生需要是导致学生事务管理出现和发展的最主要条件”。这种学生事务管理的价值直接决定了美国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发展。

3.1.1.1 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发展阶段

人们普遍将“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长的出现”看成美国学生事务管理肇始的标志。美国第一位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长是哈佛大学于1890年任命的李巴伦·布里格斯。美国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可分为初始期、发展期和成熟期三个阶段。

(1)初始期(18世纪9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

在美国高校主管学生工作的男、女院长(Dean)的出现是学生事务管理开始的标志。美国第一位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长是哈佛大学的李巴伦·布里格斯,被任命于1890年。关注学生需要是导致学生事务管理出现和发展的最主要条件。

(2)发展期(20世纪20年代至20世纪60年代)

美国在20世纪20年代到60年代是学生事务管理大发展时期,NASPA发表了标志性文件。《学生事务人员的价值观点》(NASPA,1937)这个报告对学生事务而言是一个奠基式文件。文件的核心哲学认为:高等教育基本目的之一是保留、传授、丰富重要的文化素质——学术、研究、创造性想象和人类经验的产品。实现这一目的和帮助学生发展其潜能,使其更好地为社会作出贡献正是大学和学院的任务。文件规定了学生事务人员应具备的信念。学生事务发展的另一个标志是岗位定义清晰。

(3)成熟期(20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90年代)

职能职业认可和职业化是其成熟的重要标志。1966年美国教育、健康、福利部确认了高校学生服务管理的17项职能。CAS(标准提高协会)就学生事务于1988年专门制定了13项标准。

3.1.1.2 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基本内容

就当前而言,美国民办高校学生事务工作职能归纳起来,大致分为“学生管理工作”“学生咨询服务工作”以及“以学生自主发展为主体的学生社团活动”三大基本内容。

(1)学生管理工作

美国民办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其涵盖了学生生活、学习、安全管理各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来看包括:①直接的学生行为管理。如指导学生的培训、受理学生的一般控诉,以及处理关于学校纪律的疑问;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如年度的公寓服务、进入公寓的访客登记、公寓必要的安全保卫和卫生清理等;此外,还有对图书馆、学校医疗卫生制度的管理等。当前美国的私立高校图书馆大多设立了专门的学生行为管理办公室,全权负责学生学习纪律、生活纪律和学习风气方面的管理。②间接的学生行为管理。如制定相关政策,包括言论政策、侵犯政策,关于禁止学生饮酒与吸烟的政策,图书馆、实验室和体育活动等设备预约政策等;成立公共安全办公室,每天24小时工作,每周工作七天,这保证了学校的正常、安全生活。所有的警员由当地的警察局委任,不配备武器,职责包括制止犯罪、紧急援助、失物招领、防火安全、财产保护、护送服务以及车辆注册等。

(2)学生咨询服务工作

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中的学生咨询服务包括心理咨询、学习咨询和就业指导咨询。①心理咨询。在美国,大学生心理咨询机构一般称为咨询部、学习中心,主要工作是通过小组咨询和个人咨询等方式回答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心理问题,如怎样适应新环境、怎样学习、怎样解决与教师和同学之间的冲突等。②学习咨询。如帮助学生们掌握学习领域的技巧,包括阅读理解能力、学习方法、考试策略等;测试服务,即为学生提供各类标准测试。此外,还包括饮食混乱评估、性侵犯咨询、药物治疗、紧急干预等。③就业指导咨询。在美国,各大学一般都有职业发展中心,它们通过这些机构给学生提供就业信息,进行各种心理测试,提供就业咨询培训,进行就业指导。就业指导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指导性强、服务细致周到。各大学一般是通过职业咨询讲座、心理测试、举办职业节、模拟面试、求职讲座等方式帮助学生根据自己的志趣、爱好、性格特点和能力来寻找与此相符的工作。

(3)以学生自主发展为主体的学生社团活动

美国是一个崇尚社团组织的国家,其社团组织形成可追溯到殖民地时期。美国高校学生社团十分活跃,制度也较为健全,学生正式社团组织的成立要经过学校管理机构的批准,并服从学校管理,通常由校长授权给学生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来负此责。学生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与学校签订合同,向学生事务工作办公室、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学生事务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指导学生选择具体的时间、步骤举行活动,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申报学生活动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的活动预算,并按合同提供经费给该项活动。

3.1.1.3 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理念和目的

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成功(不论是私立高等学校还是公立高等学校),得益于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个性,促使学生向全面、多元化发展的教育理念。无疑,美国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理念是“以人为本”。其整个的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以发展学生为理论基础,以服务学生为工作导向,为学生创建积极的学习环境,帮助学生发展相关价值和道德标准,对学生的学习建立并寄予高期望,通过调查研究提高学生在学校的业绩,有效使用资源实现学校的使命和目标,联合各种教育伙伴以推进学生学习,为学生建立支持性和包容性的社区,以期通过创造良好的条件、提供优质的校园服务来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全面发展等。从这些内容来看,在替代父母制、学生发展制等一系列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演变过程中,美国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逐渐形成了“以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为中心的管理目的。学生管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正是通过“以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为中心”的目的观体现出来的。

3.1.1.4 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体制

与我国的高等教育行政体制不同,美国没有专门的教育部对全国的高等学校进行统一的管理。在高度完备的美国私立高等学校系统中,不论是营利性的私立高等学校还是非营利性的私立高等学校,其实行的都是学校集中管理的体制,院、系没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在一般情况下,美国民办高等学校中负责主管学生事务的人都是学校领导的重要成员之一,是与主管学术、财政、行政、发展、科研等的负责人并列的。而且在美国的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体制中,学校层面上的学生事务管理组织有着相当多的分支机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由这些机构或部门来具体实施的。

以美国康奈尔大学为例,该校是美国极负盛名的私立高等学校,曾一度提出要为所有人开设所有想学的专业。这所学校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由一名副校长主管,并配有学生事务协理副校长、学生事务副校长助理和财务主任各1名,分管全校学生事务。下设住宿和饮食服务、咨询和心理服务、教堂和牧师服务、学生生活服务、留学生事务服务、健康服务以及职业服务等职能部门。另外,学生事务协理副校长还主管学术联络、学生司法事务、父母联合会、多元文化中心、残疾学生服务等事务。

可见,美国这种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体制与中国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在我国,由于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就决定了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尤其是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更多地是由党务系统的工作人员来完成的,如高等学校的党委副书记、院(系)党总支的副书记、学生团委书记等。民办高校的学生事务的内部管理体制大致与之相似。但与此同时,在我国的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中,诸如住宿管理、就业指导、学籍管理、心理咨询等服务则又分属于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学生处(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教育处(部)以及学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等。

美国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从横向上看,教务处、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学校团委以及其他与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相关的部门都对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负有责任。而从纵向上看(民办高校内部),在学校层面上,民办高校大多以学校董事会为最高核心,民办高校的党委系统起着一定的监督和辅助作用,直接负责学校相应的党务工作和学生事务管理的统筹。而从学院(系)层面上看,还有各个学院专门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团委书记、学生专职辅导员等。

3.1.1.5 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队伍

在美国私立高等学校,其学生事务管理具有专门的人员和队伍,形成了相对专业化的学生事务管理人员组织。1937年,美国教育协会起草了被美国私立高校广泛接受的文件——《学生事务人员的价值观点》。这一文件对相应范围内的学生事务管理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学生管理人员应该做到以下四点:

(1)相信个人的价值;

(2)应致力于学生的整个人而并不仅仅致力于其智力或经济生产力或其他方面;

(3)相信世界给每个人都有一个容身之地;

(4)相信一个人从其经历的人生所进行的积累会继续,并将长期存在。

这些要求对美国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直接促成了现在美国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专门化。发展至今,美国教育管理部门要求从事学生事务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文化知识及行政管理能力。具体而言,申请初级岗位的人员通常需要具备心理咨询、职业指导、学生事务实践、学生发展等方面的硕士学位。这些管理人员有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后,若要取得中级层次的管理职位,还要拥有有关领域的博士学位。对于高级管理人员,丰富的学生事务管理经历和实践经验也是不可缺少的。不仅如此,美国私立高校十分注重住宿部专职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经常为他们提供培训。美国把专职宿舍管理人员称为宿舍楼主任(Residence Hall Director,简称RHD),专职管理人员队伍具有明显的职业化特点:他们高效精干、具有较高的文化层次、与学生保持较近的距离,工作职能实现管理、教育、服务三位一体。

3.1.1.6 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特点

美国是一个以实用主义为核心价值理念的国家,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形成了美国高度发达的民办高等教育体系,其在学生事务工作上表现出自己的独特性。

(1)注重以学生为本理念的运用,强调学生事务管理的制度化

美国大学学生事务管理始终反映了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为了解决上大学的经费问题,大学专门设立了经济资助基本管理处;为了使私立大学的学生顺利毕业,几乎所有的私立高校都会设立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办公室;而为了在招生上抢占先机,大学还设立了专门的招生管理办公室;为了使学生完成由中学到大学的顺利过渡,大学设立了入学指导办公室等。可以说,美国的私立高等学校充分体现了对成长中的大学生个体的尊重,也体现了学生事务管理所要达到的目标是培养全面的、独特的和负责任的人。美国是一个强调法治的国家,其在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中亦强调制度化。这种制度化主要表现为规章制度的严格、健全。美国私立高校为保证宿舍有良好的秩序,一直用严格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学生的行为,主要内容有申请与签订制度、安静时间制度、会客及客人留宿制度、清洁制度、家具及使用电器规定、吸烟制度、四禁制度(严禁赌博和吸毒、严禁将动物和枪支弹药带进集体宿舍)、安全撤离制度、饮酒制度和安全制度等。规范化是指管理工作具有固定的格式和程序,体现出正规、到位、完善的特点。不仅如此,由于科技发展水平较高,美国私立高等学校在学生事务管理方面还日渐形成科学化的趋势,计算机技术、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等技术不断被运用于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中。

(2)注重学生的自我管理及家长的参与,强调意识形态教育

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内容是极其宽泛的。在这种宽泛的学生事务管理中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即几乎各个部门的方方面面都有学生参与管理,且学生参与管理的程度也很深。以休斯敦大学、康奈尔大学等著名私立高等学校的学生宿舍管理为例,学生管理员实际上充当了“管理员”、“顾问”和“教师”的三重角色,他们在许多方面起到了专职人员的作用。学生管理员参与宿舍的管理工作属于勤工助学,他们在任职期间伙食免费并享受免费住宿,除此以外,还可获得少量津贴。

与此同时,美国很多私立高校在学校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组织成员中规定了校长、教师、家长和社会人士的组成比例,扩大了家长和当地社区代表的比例,赋予家长更大的教育参与权与选择权,鼓励他们参与学校重大事务的管理和决策,以使学校在办学的各个方面能够反映家长与社会的要求。

美国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还与美国的价值观紧密联系起来,广泛地将其渗透在学生的意识形态教育中。在美国的私立高等教育系统(甚至是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中)很难看到“思想政治教育”这样的字眼,从表面上看似乎不重视意识形态教育,实则不然。如美国的第一任总统林肯在葛底斯堡演说中“对一切国家恪守正义与信用”等的意识形态教育,“富有美国特色的资本主义价值观教育”充斥于美国私立高等学校的校园、课堂和学校网站中。可以说,美国高校的意识形态教育可以说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而且效果显著,这主要表现在课堂灌输、校园文化和环境熏陶、社团活动、心理咨询、宗教教化、义工和慈善活动等几个方面。

(3)注重学生事务人员的职业化和联邦政府的广泛参与

随着美国私立高等教育系统的不断发展以及私立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美国当前大约有50000名专门的学生事务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美国私立高校的学生事务管理人员拥有各种专业头衔,如学生事务管理主任(Director of Personnel)、学生事务院长(Dean of Student)、学生社团事务主任(Social Director)和职业顾问(Vocational Counselor)等。由于美国私立高等教育体系的高度发达,其学生事务工作队伍建设水平总体较高。在学生事务工作上,绝大部分的私立高等学校都有自己专业化的学生事务工作队伍,这些人员不仅在学历层次、血缘结构、年龄结构上都形成了较高水平的搭配,而且美国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还成为了一种专门性的职业。它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指导学、咨询学、高等教育学、心理学、学生事务管理等专业领域的硕士学位,学生事务管理的高级人员必须具有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

而除了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人员的专业化之外,其学生事务管理还兼具联邦政府广泛参与的特点。美国政府先后在1944年颁布了退伍军人重新适应法案(Serviceman Readjustment Act);1946年美国乔治政府通过的《乔治—巴登法案》促使政府制定了一个高等学校心理咨询人员的培训计划;1947年颁布了《为美国民主教育的高等教育》;1950年住房法案的第四条促进了学生公寓的建设;1958年,美国政府颁布《国防教育法》,将心理咨询看成是帮助学生开发智力、培养多方面兴趣的主要措施;196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设施法》和《卫生职业法》;1972年颁布的《教育修正案》;1973年颁布的《康复法案》;1990年颁布的《学生知情权及校园安全法案》《美国残障人法案》;1992年颁布的《高等教育修正案》……这些法案促进了美国整个高等教育体系学生事务管理的专业化进程,特别是在经费资助和特殊学生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将联邦政府参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情境表现得淋漓尽致。

3.1.2 美国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对我国的启示

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是高等教育发展最好的国家,尤其是其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独树一帜。美国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较高的水平和成熟度,其学生事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世界范围内学生事务工作的最高水平。虽然中美两国在核心价值理念方面有所差异,但其以人为本的学生事务管理理念,高水平、专业化的学生事务工作队伍建设都是我们在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中应加以吸收和借鉴的。

(1)批判地借鉴和吸收美国私立高校学生管理

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美国高校在学生管理方面确实有许多独到之处。如:把宿舍作为学生工作的主阵地,加以严格管理;建立一支高层次的专职管理人员队伍;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和程序;为学生提供较多的以勤工助学方式参与管理的机会等。对他们这些有特色的经验我们应该遵照管理科学发展的规律,结合我国现阶段民办高校学生管理的实际,大胆地吸收和借鉴。

(2)将“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切实贯彻到学生管理中

我们应该在实际的工作方式和细化的工作过程中体现出“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由比较可知,美国的学生事务管理是以发展学生为理论基础,以服务学生为工作导向的;而我国的学生事务管理坚持的是以社会为本位的管理思想,以服务学校为工作导向的。在国家提倡素质教育的同时,很多民办高校也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管理口号,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重“管”不重“理”,管理的目的仍然是为学校服务而不是为学生服务。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要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仍需转变观念,求真务实,把“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落实到具体的学生管理工作中去。要着眼于新形势下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从学生的需要出发,改变传统的学生事务管理中学校与学生管理和被管理的对立格局,变管理为引导,变管理为服务。

(3)优化并完善学生管理体制

同时,我们要将学生管理工作的重心由单一的班级管理转向班级和宿舍的管理,要实现对学生的双向管理。从美国学生管理体制可以看出,实行条状的扁平结构既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又增强了管理的效益。以宿舍为单位管理学生的方式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一方面,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民办高校今后也将逐步走上学分制的道路,在完全学分制条件下,班级和年级的概念以及系和专业的概念都将被打破,宿舍成为学生比较固定的活动空间,学生工作的重心必然要向学生宿舍转移。另一方面,宿舍实际上是学生课堂的延续,或称第二课堂。从时间上来说,学生待在宿舍的时间一般要长于待在教室的时间;从空间上来说,宿舍不仅是学生生活和休息的场所,也是他们探讨学习、获取信息、交流思想的地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受宿舍氛围的影响,学生之间的纠纷事端也往往在这里发生,“马加爵事件”就是一例。因此,学生宿舍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相当重要的阵地,应该很好地去发掘和占领,借以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4)运用多种学生管理方式,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这一点主要是指鼓励和引导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管理,变被动管理为自我管理,实现管理的多元化。中美两国民办(私立)高校学生管理的方式各有不同,也各有千秋。我们要充分运用多种学生管理方式,实行全员管理。首先,应实行多元化的学生管理,改变学生管理中仅以一种模式、一种方法去影响甚至制约所有学生的做法,“改变科层制采取统一方式对待事实上有差别个体”的方法,根据学生的不同个性划分出个性群体,有针对性地采取和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其次,要让学生以勤工助学的方式参与管理,调动学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改变学生在学生管理中从属和被动的地位,最终实现学生的自我管理。最后,应加大家长参与学生管理的力度,体现学生家长的管理意志,同时也促使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5)切实加强和提高学生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

管理过程的实施、管理方法的创新、管理绩效的提高,归根结底,是由管理者执行并完成的,管理者能力和素质的高低是管理水平好坏的直接体现。学生管理也不例外,学生管理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了学生管理工作的水平。首先应提高学生管理人员的文化层次、精简管理人员的队伍;其次应注重对现有学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提高;最后应扩大学生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能,集管理、教育、服务三位于一体。三位一体的好处有:可以将思想工作落到实处,避免空洞的说教;将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思想教育与制度保证相结合可以使思想工作更有成效;管理、服务中也有思想工作,和教育结合起来可以提高管理和服务的质量。曾有学者认为,我国现阶段民办高校学生管理与美国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不具有可比性,原因在于两个国家的社会背景、意识形态和文化认知不同,再加上两个国家民办(私立)高校学生管理发展的成熟程度不同,且差异极大,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完全不具有可比性。笔者之所以把我国现阶段民办高校学生管理与美国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做“比较”,不是比较两国民办(私立)高校学生管理发展的水平和结果,而是从两国学生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视角进行比较,并希望通过这种比较得到一些借鉴和启示。当然,人在不同的群体中、不同的群体在不同的环境中,其行为不同、相互的影响不同、对相同的管理理念的认识不同、对相同的管理方法的理解也不同。因此,相同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在不同环境下的学校中运用,其产生的效果也肯定不同。因此,我们在借鉴和学习美国私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经验的同时,一定要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切忌生搬硬套,削足适履。

(6)学生事务管理人员应该获得更广泛的专业授权

学生事务管理专业人员通过服务,帮助大学生圆满完成学业、充分发挥个人潜能,通过组织活动,促进大学生的个人发展,营造宽松而充满活力的大学校园文化;通过沟通,在学术部门与校园管理部门之间建立起一座桥梁。学生事务管理专业人员在校园生活中应该担负起重要的角色。

学生事务管理专业人员担负着以下主要责任:设计、执行和评估相关的教育方式;关注学生的发展体验和学习要求,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调整教育方法;向学生提倡好的学习方法。学生事务管理专业人员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发展理论为本,倡导使用积极的方法进行课外学习。例如,通过讨论、职业服务和职业咨询等形式,学生事务管理专业人员可以为学生提供在职业选择、福利、健康保健和教育心理等方面的有利支持和帮助。有时候,他们还可以充当学校领导者的顾问,为学院或个别教师提供有关学生适应和学习事务方面的咨询。远程教育中学生事务管理专业人员会更多地参与到学校的教学当中,和学习者建立起新型的关系,在电子教室中远程学习的成果将以另外一种方式进行评判。

大学的发展是推动学生事务管理发展的动力。大学的发展本身包括学生事务管理的发展,大学要提供更好的服务,就必须改进技术、拓展服务领域。学生事务管理发展最直接的动因主要是为学生服务的质量的提升和为学生提供的服务项目的增多。

技术在21世纪学生事务管理专业人员的角色定位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能够使用电脑还远远不够,专业人员应该知道如何利用技术设计学习环境以服务学生的需求。例如,学生们不可以离开家、宿舍和公寓,就可以支付账单或者查看学业情况。为学生服务的目的是促使学生和教授形成学习小组,服务的内容和过程是由顾客的性质来决定的(例如未来的学生、当前的学生、校友等),学生可以通过自己所属的类来细化范围,在寻找自己的相关资料时,享用更细致的服务。

学生事务管理的专业人员以“顾客”(学生)满意和学业成功为最终目标,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使服务程序个性化,通过测试分析,制订学生的教育计划和社会活动计划,随时与学生保持联络。学生可以利用电子邮件和其他通信方式接受补课和辅导,与其他学生或者大学辅导员闲谈,以寻求帮助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