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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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理论基础与理念(3)

2.3 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核心理念

在社会多元化不断发展的今天,诚如美国学者约翰·加纳得所说,“学生事务远远超出了正规教育的范畴,不仅包括智力的发展,还涵盖了情感、性格和个性的发展。这不仅涉及表层内容,还渗透到深层的思想和行为”。内容和方法的变化是学生事务管理一贯的趋势,不变的是“学生中心”。我国民办高校的学生事务不论在内容上还是在方法上都体现着这种变化,迫切的需要我们从人性、从以人为本的高度,回归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学生中心”。

2.3.1 人本理念概述

人本理念是我国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核心价值取向。在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中,强调以人为本,就是强调以生为本,就是强调对学生的关注、尊重、理解、帮助、服务和引导,把维护学生利益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放在首位。应该把从学生的发展出发看成是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以人为本的逻辑起点,把让学生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看成是以学生为本在量上的规定,把让学生主动发展看成是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中以人为本的真谛,把让学生个性得到充分发展看成是以学生为本的时代特征,把让学生获得终身发展和不断学习的能力看成是以学生为本的终极目标。

2.3.1.1 人本理念的起源

“以人为本”是一个历史的概念,这一理念在世界范围内有着悠久的历史。从国外看,古希腊哲学家普罗塔哥拉(公元前490—公元前421)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在普罗塔哥拉看来,人类社会的一切事物都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认识,虽然从今天的观点来看,其有明显的不足,但这一表述可以看成是西方社会最早的“以人为本”理念。在随后至中世纪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因为神权政治统治的压制,西方关于“以人为本”的认识一度处于停滞状态。在中世纪后期的欧洲思想解放运动中,“以人为本”的理念得到了重新弘扬,先后出现了人文主义、人道主义、人本主义思潮,这时的以人为本不再是纯粹的精神哲学的表述,而是不断重视人的价值和人性的需要。而在我国,关于“以人为本”的最早记录可见于春秋时期齐国名相管仲(公元前725年前后—公元前645年)在《管子》“霸言”篇中说:“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其强调的是人的重要性,强调国家治理中的人的核心作用。

2.3.1.2 人本理念的基本观点

人本理念,简单来说就是以人为本的理念,其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尊重、互信和支持。特别是管理者,不管是政府、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领导者,都要尊重每一个人——这是最高的管理宗旨。

具体来看,人本理念就是以人为本的理念。每一个人作为大写的人,无论是领导还是普通员工,都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都有做人的尊严和作为人应有的权利。无论是东方或是西方,人们常常把尊严看成是比生命更重要的精神象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理所当然地应当使人受到最大的尊重,使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护;不允许任何侮辱人格、损害人权的现象存在。一个有尊严的人,他会对自己有严格的要求,当他的工作被充分肯定和尊重时,他会尽最大努力去完成自己应尽的责任。人本理念是现代管理的核心理念。

2.3.2 人本理念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

高校学生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既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教育终极目的的必然选择。同样的,民办高校学生事务工作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改变‘见物不见人’的传统模式,将管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人身上,实施尊重人、关心人、培养人、激励人、开发人的潜力的人本管理。”在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中,所谓的以人为本指的是一切学生事务管理活动的基本出发点都是学生,要切实从学生的实际出发考虑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各种可能性,考虑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意义,要贴近学生的需要、满足学生学习发展的需求。要做到既要管理学生又要尊重学生,既要服务学生又要依靠学生,要把学生利益和学生的发展作为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归宿。

(1)从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起点看

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起点在于将整个管理工作放置到“学生”上,一切从学生出发,认清“学生”是管理的对象和管理的主体。从招生来看,招收的是民办高等学校的学生,而不是教师,不是企业的员工或者别的人;从学籍管理上看,学籍管理是对民办高校学生的修学年限、学制情况等做出的规定,需要考虑学生的实际,如不同专业的实际、不同学科类型的实际等;从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来看,要切实将心理健康教育看成是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进而才能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从毕业生就业指导来看,应根据学生的就业需求、就业心理和就业能力以及一定时期内的就业形势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提升毕业生对就业市场的把握能力,拓展其就业力,加强其应对就业风险的能力和就业心理调试能力;从校园文化建设的角度看,应明确校园文化建设是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学习环境的核心目的,通过校园文化的濡染作用综合作用于学生的发展,做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

(2)从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过程看

学生事务管理的过程持续于民办高校学生培养的每一个阶段,是一个长期的、综合性的过程,需要依据学生在各个时期的不同实际做出调整。如在入学的第一学期,应着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入学教育,加强学生的专业选择指导;如在中间几年的专业学习过程中,应加强学生自我学习能力的培养,不断增强其自我学习的能力。还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考查,保证学生以健康的心理状态进行学习;如在学生的就业选择阶段,应将学生事务管理的重点转移到学生的就业指导上来。

(3)从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结果看

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归根结底都是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的。不论是作为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起点的招生工作,还是中期的学籍管理、教学管理、宿舍管理,乃至贯穿于整个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过程的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其核心都在于为学生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学生能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学有所用。每一项与学生事务管理相关的工作、环节和全过程,都贯穿着为学生服务、让学生得到更好的发展的目的,其都不能偏离学生作为主体这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