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俾斯麦(名人传记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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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梦想出头的议员生涯(1)

年轻的地主

如今年轻任性的贵族回到了田园,征得大哥同意后,他分了一半的田地,自成一农庄领主。

当时德国乡下解放农奴刚30年,许多地主还保存着封建时代的领主权利,享有参政权、司法权及宗教庇护,犹如一国之君,所以俾斯麦感到骄傲而幸福。

他开始学习农事,对农业感兴趣和关心。他还到附近的大学研究农业、化学、植物学等,同时也学习簿记,亲自记账。他骑着马巡视农地,研究地质,调查种子,观测气象,并且和佃农聊天,学习他们的生活,了解他们的心理。

白天巡视农庄,晚上便专心读书,这段时期可算是他的读书时期。他晚年时常说:“我后来拥有的知识是在毫无出路时自己进修而得。在农庄时,我有许多有关思想和事业方面的书籍,当时我把精力全都投入其中。”

他精读历史,尤其是英国历史,另外还读了很多社会科学书籍,包括社会主义学者路易布朗的著述。他喜欢莎士比亚的作品,也喜爱吟诵拜伦的诗句。他还阅读了许多地理书籍,详细地翻阅了20卷的德意志地理书,这些知识对他后来的议员工作有很大帮助,他比任何一位议员都熟悉选举区的地理。

他记忆力很好,凡是读过的书都能熟记不忘,这种能力有助于他日后处理政事。欧洲各国的政治家与他讨论时都佩服他的博学,而这一切知识都是他自己进修而得。

当然俾斯麦的生活并非只有农事和阅读,狂饮、暴食、豪赌、女色,他还没完全改掉学生时代的恶习。一次他去访问友人,这位朋友有意和他开玩笑,把大门关上,用椅子抵住大门,阻止他进入。但他却翻墙入室,走到客厅窗外,拔枪射击屋内的天花板,这种粗暴的举动吓坏了他的朋友。

他的暴力与恶行影响了他的婚姻,他本来已经与附近的农家女订婚,但因对方家长极力反对,婚事告吹,这事让他终身怀恨。俾斯麦为了排解忧烦,到英国旅行,当时他27岁。船只抵达英国的时候,正是星期日,上岸后,他吹着口哨在街头漫步,忽然,走在身旁的一位英国人提醒他星期日不可吹口哨。俾斯麦听后一言不发,掉头就走,搭船去了苏格兰。

他四处旅游,经瑞士返回故乡,他感觉自己的国家面积实在太小了,心中想:“在这块小小的普鲁士,我的才能没法发挥,与其在乡下种田养猪终老,不如变卖一切到各地游历。对!旅行去吧,我要到很远的地方去。”

“像拜伦一样,经过意大利到希腊去看看吧。”他在心中描绘着南国的山水。“不,地中海太近了,到东方去吧!”“对,去印度去,再到中国。”他开始准备行装,打算去印度旅游。

首先,他想说服好友阿宁与他同行,可是当这位朋友来到俾斯麦家与他商议旅行细节时,却与俾斯麦的妹妹坠入情网,并很快订婚了,因此阿宁放弃了远游。

俾斯麦不仅没找到东方旅行的同伴,还失去了善解人意的妹妹。所以他放弃了印度之游,继续经营农庄。如果俾斯麦照原计划到印度旅行,欧洲的历史可能会被改写!事后有人问俾斯麦为何打消了印度之游的念头,俾斯麦回答:“我仔细考虑后,发现自己并没有遭受印度人的迫害。”这句话的意思是他没有理由到印度去和那些英国人一起欺负印度人。

取消了印度之游,但他依然喜爱旅行,一有时间便去欧洲各地游历,俾斯麦去过的地方有英国、法国、瑞士、俄国、匈牙利、意大利、西班牙、瑞典及挪威,并且每到一地,都会给故乡的亲友写信,描述当地的风土人情,这种喜爱旅行的癖好对他有很大影响,研究历史的人不能忽略旅行对人的益处。

田园生活过得太久,让俾斯麦感到烦闷,他已经30岁了。农庄事务对他已不再新鲜,读书、旅行、饮酒也无法消耗他充沛的精力。他在日记中写道:

我在庄园中孤独地生活了5年,乡下地主的生活已让我无法忍受,我正考虑是不是该去做一位公务员,或者是去远方旅游,现在这样孤寂的生活实在乏味。

他给新婚不久的妹妹的信中写道:

最近我的生活很单调,每天巡视橘子园两次,察看羊舍一次,每个小时观察家中的4个温度计和晴雨计,然后把家里所有的钟表对时,最后才把书房中会报时的大钟对准。这就是我最近的生活。

俾斯麦也曾再度担任公职,但是不到3个月,因为与上司发生冲突便辞职了。他还代替大哥担任过州议员,但不久后又觉得:“我疲倦,马也疲倦。”便不再出席议会。俾斯麦虽然精力过人、才干不凡,但时运不济,以致他闷闷不乐地隐居田园,这是他生活上的倦怠期。

1845年,他的父亲去世了,为了继承兴奥森,他离开库宁堡返回故居。他把库宁堡的庄园出租,一切手续办完后,傍晚时分,他向四周的景色告别,他走向牧场、田地、森林和小溪,心中无限眷恋。

俾斯麦虽然性情粗暴,仍有细腻的一面。比方说,后来他当宰相时,一次遇到伤心事,竟然在众人面前放声大哭。俾斯麦舍不得离开这个充满回忆的地方,到兴奥森去是因为当地有一份公职等着他就任,如果一切顺利,不久就能竞选州议员,然后竞选国会议员,大展宏图。他不想像父亲那样终老乡下了。

他现在期盼的不是地主贵族,而是普鲁士王国的政治舞台,还有全欧洲的政治舞台。

遇到了爱与信仰

在他离开库宁堡几年前,当地便有了宗教复兴运动,他的很多好友与家庭都脱离了自由教会并加入路德教派。玛丽小姐是俾斯麦的好友之一。她与俾斯麦的好友毛利兹订了婚。她很欣赏俾斯麦,但因为信仰虔诚,所以没有表明自己的感情。但她决定拯救俾斯麦的灵魂,使他重回教堂。

玛丽还把自己的好友乔安娜介绍给了俾斯麦。玛丽后来因流行感冒病重不治而去世,她临终前,把俾斯麦叫到床边,求他为她祈祷。“在我闭上双眼前,请我为我祈祷吧!”

性情刚烈的俾斯麦终于被玛丽说服,跪在床前虔诚地祷告。这是他自16岁停止祈祷15年后的第一次。玛丽的死让俾斯麦第一次感到了椎心泣血的悲痛,父母去世,他都没有流泪,现在他却跪在玛丽的床边痛哭失声。

几周后,俾斯麦向乔安娜求婚,乔安娜也早已爱上了俾斯麦,但她期待俾斯麦能恢复信仰。乔安娜见俾斯麦跪在玛丽床畔祈祷时,便下决心为这位不平凡的男性奉献一切。两人立即订婚。这一切都是玛丽安排的,俾斯麦有了信仰与妻子。

俾斯麦对乔安娜的感情并非一般所谓的爱情,浪漫的俾斯麦过去曾结识过许多明眸皓齿的美女,有过3次订婚记录。乔安娜没有美丽的容貌,也无特殊才华。她只是一位瘦小的黑发女子,但她感情激烈,做事有时会欠缺考虑,可能会因为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独断专行,而且好恶感很强,会为自己喜爱的人牺牲一切。

已经30多岁的俾斯麦,所需要的不再是恋爱侣伴,而是一位能够安慰他、拯救他脱离内心空虚与忧郁,同时也能给他一个安定温暖的家庭的妻子。乔安娜正是他的理想对象,对乔安娜而言俾斯麦也是一位出乎意料的好丈夫。但他们的婚事并不被乔安娜的父母接受,他们不想让自己可爱的女儿随便嫁给一位品行恶劣、没有宗教信仰、举止粗暴的酒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