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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学习经济”蓝图之结构调整(3)

(2)创业板股票市场

创业板资本市场能够担负银行不能胜任的角色。它可为初创的中小企业募集资金,比如通过创业板股票市场融资【企业或者通过高收益事债券市场融资。本书没有讨论债券市场。】。否则,当中小企业扩大规模、改进技术、更新设备时,需要大量资金,却由于无法跨人资本市场门槛,只能“自力更生”,依靠内部积累。与外部融资相比,这种方式的效率差了一大截。

(3)企业孵化器

随着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与小企业不断成长,很多国家都推出了各种扶持企业孕育的计划措施,而企业孵化器的这种作用也就明显地表现出来,因而成为了各国竞相采取的经济发展战略。美国企业孵化器发展从20世纪70年代若起、80年代走向繁荣、90年代以来进入了全面发展时期,到1995年,达到。750家,而且还继续以每周创办一个的速度发展。欧洲企业孵化器的发展也相当快,1995年达到2334家。

三、两部门转轨的推进器

众多的资本必须寻求预期回报率更高的项目。由于革命性投资风险太高,银行很难为这种企业提供资金。

一个能有效反映行业信息的股票市场允许将预期的未来利润前景和股价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有利于产业资本结构迅速调整。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成本衡量着流动性的大小,较大的流动性将投资更容易地转移到长期的高回报的新兴部门中。股票市场和金融中介机构能提高流动性和降低流动性风险。另外,金融体系还能通过交易、对冲、分散和共担风险等方式降低单个项目、企业等的单个风险。在收益递减规律的作用下,大量资本配置于常规部门,所得到的回报率比较低,股市价格会下跌。例如,20世纪70年代美国纽约股市下跌。

四、新兴部门革命方式

在学习经济中,公司管理权市场不是一个普通的市场。新兴部门“吞并”常规部门的安全方式是通过公司控制权市场上的兼并活动。下面,我以美国和日本为例来说明兼并活动的重要性。

美国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很活跃,在其经济结构调整中起到了重要作用。20世纪90年代美国企业大兼并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兼并集中在航空航天、军工制造、制药与生命技术、信息通信、电子设备与半导体产品生产等高新技术领域。与其他行业的兼并相比,信息业和金融业的兼并更为引人注目。(1)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特大兼并中,信息业和金融业的兼并占主体,成为兼并高潮的主要推动力量。1996~1998年,在每年宣布的十大兼并交易中,电信和金融业的兼并交易均占6项。(2)信息业和金融业的兼并更为频繁和激烈。在电信业中,由于管制的消除,被分割的电信公司大举进行兼并组合,如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世界通讯公司、SBC通讯公司、大西洋贝尔公司等各自完成了数十项收购,而它们的兼并又往往以被兼并公司的多次兼并为基础。计算机行业、芯片和软件业的著名公司IBM、英特尔、微软、康柏、太阳、网景等合纵连横,角逐网络,不断掀起兼并浪潮。

日本企业很少通过股票进行兼并,于是失掉了新兴部门革命的有效和便宜手段。在日本公司交叉持股和主银行持股体制中,持股目的只在于使股东稳定化,相互支持和相互控制,而不是为了得到较高的股息或红利。所以,股票轻易不出手,周转率低,股票市场因此也对经理人员影响甚微。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控制企业股权的主要是法人,即金融机构和实业公司。法人持股比率在:1960年为40.9%、1984年为64.4%、1989年增加到72.0%。法人持股主要是集团内企业交叉或循环持股,集团形成一个大股东会。日本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主要来自企业内部。决策与执行都由内部人员承担。监督和约束主要来自两个方面,首先是来自交叉持股的持股公司,一个企业集团内的企业相互控制。总经理会(社长会)就是大股东会。日本的兼并括动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虽然也增加了,但主要发生在中小企业之间或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闻。而且,即使兼并,也很少采用公开购买股票的方式,往往是合并双方的大股东先行商谈。再转移股票。

五、金融风险管理

“学习经济”的国内金融体系包括资本市场和银行体系需要一个独立、严格和健全的监管体系来促使金融机构审慎经营,将风险控制在合理的可承受的范围内。金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国际资本逆转风险和金融泡沫风险。对于国际资本逆转的风险和对金融部门的冲击,金融监管体系也必须严格监管。对于资产价格过高引发的金融泡沫,金融监管体系不能置之不理。

金融监管的基本目标是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危机的发生。但监管的目标不应该是消除个别风险。监管体制不论多么有效和完善,都无法保证个别金融机构不会陷入困境和破产。金融监管体制应力求具有前瞻性,因此要充分考虑技术进步、金融创新和金融全球化对金融业发展的影响,设计一个灵活的能适应未来发展的,并有利于鼓励金融创新和形成一个高效的金融体系的监管体制。

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基金、养老金基金等)业务的本质决定了风险是固有的特性。在进行一项投资时,风险越大。其预期的收益或亏损也越大,投资如果产生亏损,将会使银行资本受侵蚀,最严重的情况可能导致银行倒闭。虽然银行对投资亏损而导致的资本侵蚀十分敏感,但银行必须认识到,承担这些风险是为了盈利。关键是潜在亏损即风险值的大小,该风险值或潜在亏损越大,投资报酬贴现就越多。银行应在风险与收益之问寻找一个恰当的平衡点。由于金融机构是以利润为中心,只考虑到盈利水平,投有考虑到在获得盈利的同时承担的风险,不免出现过度冒险行为,可能不惜冒超出可承受范围的风险去追逐巨额利润。个别金融机构陷入困境和破产可能会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1929~1933年大萧条的一个深刻教训就是必须对金融机构进行“严格管制”。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衍生金融工具及交易的迅猛增长,金融风险日益突出,国际上曾发生过多起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承担了过高经营风险而导致资不抵债、不得不破产清盘或伸手求助于政府的案例,最终使广大存款人受害,甚至产生无力偿债的连锁效应而危害整个经济。几起震惊世界的金融机构危机大案如英国巴林银行倒闭、日本大和银行亏损和百富勤倒闭。

1988年前,风险监管还局限在基于银行过去和现在的资产负债情况,监测由其反映的风险水平,各类资产负债比率是否符合量化的审慎标准。1988年后,金融监管突出强调了资本充足率的标准和意义,转为以资本为基础的监管。金融机构必须具有充足数量的自有资本金。保证资本充实率达到标准是国际金融业间的基本游戏规则。2001年后,金融监管更加重视银行内部管理和市场约束机制对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的补充作用,以促进更高层次的金融稳定与安全。1988年和2001年的两次转变是由国际上中央银行间的权威机构——国际清算银行的巴塞尔委员会引发的。t988年巴塞尔委员会专门通过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简称《巴塞尔协议》。是影响最大、也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监管最有代表性的监管协议,在推进全球银行监管的一致化和可操作性方面,可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巴塞尔委员会2001年1月颁布的新资本协议框架,将与1988年的资本协议框架一样,意义深远。

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的“资本协议”代表了银行监管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即从传统的合规性监督转向通过资本充足率和其他资产负债比率,对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审慎监管。这一协议确立了全球统一的银行风险管理标准;强调国家风险对银行信用风险的重要影响。该协议提出了资本的组成、最低资本充足率的概念;明确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以资本对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来衡量,该比率不应低于8%。此后又增加了有关度量的细节和进一步要求银行降低风险的补充协议。所谓风险加权总资产,是指对银行资产加以分类,根据不同类别资产的风险性质而制定不同的风险系数,以这种风险系数为权重求得的总资产。这样在特定的资产总量的情况下,如果承担的风险偏大,就需要更多的资本金才能达到8%的资本充足率标准。

巴塞尔委员会于1999年6月提出了一个新的框架文件,该文件强调了在现代监管体制中“三个支柱”的作用,第一个支柱就是1988年资本协议提出的最低资本充足率,第二个支柱是“监管评估过程”、第三个支柱是“市场约束规则”。作为最低资本要求的补充手段,三个支柱必须协调使用才能真正体现新协议的精髓。1999年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为了促使银行的资本状况与总体风险相匹配,监管当局可以采用现场和非现场稽核等方法审核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这是一个过渡性的文件。

巴塞尔委员会2001年1月颁布的新资本协议框架,主要是试图在全面继承以1988年《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原则的成果的基础上,着手从单一的资本充足协议约束,转向依靠最低资本充足比率、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等三个方面的共同约束。新的资本协议除了更精细、更全面地评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操作风险等各种困素外,提出了比1988年资本协议更复杂、对风险更敏感的框架和管理规则。在信用风险方面,新协议提出了标准方法和基于内部评级的基础方法和高级方法。新的资本协议框架建议各国监管当局在设定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时要充分考虑到利率风险这一点。新的资本协议还要求考虑操作风险并相应配备资本。由于具体计算运营风险的方法存在相当大的差异,难易程度也不一样,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许多考虑运营风险的银行在考虑补偿信用风险所需的资本之外,进一步增加20%作为覆盖运营风险的资本。新的资本协议准备采用这个20%作为广义的指导性准备标准。新的资本协议框架规定,以商业银行业务为主导的控股公司应当受到资本充足比率的约束;非银行机构的大额投资需要从资本中扣除;对于单笔超过银行资本总额15%的投资以及此类对非银行机构的投资总额超过银行资本规模60%的投资,都要从银行资本中扣除。监管当局应通过审查银行内部的风险和资本管理程序,确保其建立完善的内部评估和管理系统,以此来保证资本的充足性,同时提高自身的业务和风险管理能力;即使在计算最低资本充足率时,也应更加依靠银行自己对风险的评估。鼓励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以便更准确地度量风险并安排相应的资本金防御风险。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流动性风险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万万不能忽视。

1998年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TCM)近乎破产直接与流动性风险有关。然而,国际上对怎样衡量流动性风险尚未有一个经济模型。

值得指出的是,在金融风险管理的各种方法中,风险价值法(Value At Risk,VAR)正在成为主流方法。尤其是在过去的几年里,许多银行和法规制定者开始把这种方法当做全行业衡量风险的一种基本标准来看待。例如,目前已有超过l000家的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基金、养老基金及非金融公司采用VAR方法作为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的手段。VAR之所以具有吸引力是因为它把银行的全部资产组合风险概括为一个简单的数字,并以美元为计量单位来表示风险管理的核心——潜在亏损。VAR实际上是要回答在概率给定情况下,银行投资组合价值在下一阶段最多可能损失多少。例如,假设一天的99%知信度下的VAR=2000万美元,这意味着有1%的可能性损失超过2000万美元。这种情况一旦发生,给经营单位带来的后果就是灾难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