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唐诗精品鉴赏(中华古文化经典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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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杜甫(5)

接下来的十六句为第二段。五、六两句概括、形象地写出了“吏”与“妇”的尖锐矛盾:一“呼”一“啼”、一“怒”一“苦”形成了强烈的对照;两个状语“一何”加重了感情色彩,有力地渲染出县吏如狼似虎、叫嚣隳突的横蛮气势,并为老妪以下的长篇述说制造出悲愤的气氛。矛盾的两方面具有主与从、因与果的关系。“妇啼一何苦”是“吏呼一何怒”逼出来的。下面,诗人不再写吏的“呼”与“怒”,全力描写妇的“啼苦”与结果,而吏的“呼怒”自见。“听妇前致词”句承上启下,而听是诗人在听。“致词”是老妪“苦啼”着回答县吏的“呵问”。读下面十三句的“致词”,千万别以为是老妪一口气说下去的,而县吏则坐在那里洗耳恭听;实际上“一何怒”与“一何苦”不仅发生在事件的前头,而且持续到事件的结尾,诗人不可能像小说那样描写得细致入微。八至十二句是致词的第一个层次。可以想见这是针对县吏的第一次呵问诉苦的。此前诗人已用次句写出了县吏的猛虎攫人之势。等到“老妇出门看”时,便扑了进来,贼眼四处搜索,却没找到一个男丁,扑了个空。于是怒吼道:“你家的男人都到哪儿去了?快交出来!”老妪于是苦诉出“三个儿子都拉去守邺城去了。一个儿子刚刚捎来一封信,说另外两个儿子已经打仗战死了。”也许县吏呵斥她在撒谎,老妪还把书信交给县吏看。总之,“存者偷生、死者长已”,处境是够让人同情的,她很希望博得县吏的同情,高抬贵手。不料县吏又大发雷霆:“难道你家里再没有别的人了?快交出来!”老妇又针对这一斥问苦诉:“没别的人了,只有一个吃奶的孙子。”这两句也许不是一口气说下去的。因为“更无人”与下面的回答发生了明显的矛盾。合理的解释是:老妪先说了“家里再没人了”,而在此关键时刻被儿媳妇抱在怀里躲到什么地方的小孙子,受了县吏怒吼声的惊吓,哭出了声来,掩口也不顶用。县吏抓住了把柄,威逼道:“你是在撒谎,不是还有个孩子在哭吗?”老妪不得已,这才说道:“只有个孙子啊!还在吃奶呢,小得很!”“吃谁的奶?总有个母亲吧!还不把她交出来!”老妪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她只得硬着头皮解释:“孙儿是有个母亲,她的丈夫在邺城战死后,因为要奶孩子,没有改嫁。可怜她连一件完整的衣裙都没有,穿得破破烂烂的进进出出,怎么好让你看见呢?还是行行好吧!”但县吏仍不肯罢手。老妪生怕守寡的儿媳被抓,饿死了孙子,只好挺身而出:“老妪力气虽然衰微,请求跟你们连夜赶到河阳前线应急,还可以为作战的士兵做早饭。”妇、吏的对话到此结束,最后是县吏竟然同意老妪赴役,不再大喊大叫了。

尾四句为第三段。既照应前四句所涉及的人物,又写出了事件的结局和诗人的感受。“语声绝”表明老妪已被抓走;“泣幽咽”是说儿媳妇在低声哭泣哽咽。此时老翁尚未回来。“夜久”二字,反映了老妪一再哭诉、县吏百般威逼的漫长过程;“如闻”二字,一方面表现了儿媳妇因丈夫战死、婆婆被“捉”而泣不成声,另一方面也显示了诗人以关切的心情倾耳细听、“夜久”未能入睡,不知什么时候才打了一会盹儿。收尾两句于叙事中饱含无限深情。试想昨日傍晚投宿之时,老翁、老妪双双迎接,而时隔一夜,老妪被捉走,儿媳妇泣不成声,只能与逃走归来的老翁一个人作别登路。老翁是何心情,诗人作何感想,这些都给读者留下了丰富的想象空间。

后人有评此诗者说:三男戍,二男死,孙方乳,媳无裙,翁逾墙,妇夜往。一家之中,父子、兄弟、祖孙、婆媳惨酷如此,民不聊生极矣!当时唐祚亦岌岌乎危哉!古者有兄弟始遣一人从军,今驱尽壮丁,及老弱妇孺,把人民整成这个样子,统治者的宝座也确属岌岌可危了。诗人面对当时现实,如实地揭露了政治的黑暗,发出了石壕吏夜间乱捉人的呼喊,这是值得高度评价的。本诗的艺术表现最大的特点是精练,事长言短。全诗句句叙事,无抒情语,亦无议论语,却巧妙地通过叙事抒了情,发了议论,且爱憎强烈,倾向鲜明,寓褒贬于叙事,既节省了笔墨,又毫无概念化的感觉。全诗仅一百二十字,却在惊人的广度与深度上反映了生活上的复杂矛盾与冲突,是非常难得的。

新婚别

杜甫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1]。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2]。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3]!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4]。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5]?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6]。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7]。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8]!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9]。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10]!

【注释】

[1]兔丝:一种蔓生草,必须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麻:蓬草和苎麻,都是低矮的植物。[2]与:给予。[3]无乃:恐怕、只怕、只是。[4]河阳:指黄河南面一带,当时正是打击安禄山叛军的前线。[5]姑嫜:公婆。[6]将:将就,跟随。[7]苍黄:比喻事情变化反复,由《墨子·所染》:“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人者变,其色亦变”引申而来。[8]戎行:军队的守卫与作战。[9]罗襦裳:丝绸短衣[10]迕(wǔ):违背、违逆。

【鉴赏】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诗采用“独白”的表现形式,先后以七个“君”字表达新娘对新郎的肺腑之言,感情真挚,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可分为三个段落,表达了三层意思。但三个层面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邃,一层比一层高远;每一个层面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人物的思想是递进的,心情极端复杂。

前十二句为第一段。主要是新娘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一个刚过门的新媳妇,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首二句用物作譬,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特定心理:好像兔丝子这种蔓草攀附在蓬草或苎麻类低矮植物身上,兔丝子的蔓须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她现在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兔丝附蓬麻”作譬非常贴切。次二句加深了首二句的意思。为什么新娘子会伤心到这步田地呢?以下八句正是申明这个问题。“结发”二字不要轻易读过,它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谁知道这洞房花烛之夜,就是生死离别之时呢?头一天晚上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去打仗,连你的床席都没有睡暖和,这哪里像个结发夫妻呢?“无乃”二字是反诘语气,全句意为“岂不是太匆忙了吗?”如果是为了做别的什么要紧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很快可以团圆;偏偏你是到河阳前线去打仗,将来的事且不说,眼跟前我这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怎么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呢?古代婚礼,新娘嫁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份,才算成婚。“君行”二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源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平定安史之乱。由于组织指挥上的失误,唐朝官军节节失利,伤亡惨重,广大地区沦陷,边防已经内迁到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内地的家门口来了,这岂不可悲可叹?所以,读者还要把这二句看作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艺术方法。

中间八句为第二段。新娘把话题由自身转落到丈夫身上。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当年父母对自己非常疼爱,把自己当作宝贝藏于深闺。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我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我嫁人了,而且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现在我嫁给你就得跟随你。你却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能靠谁呢?想到这些,怎能不叫人沉痛得柔肠寸断呢?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上前线,死也跟你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把事情弄得更糟糕,形势弄得更复杂,真叫人左右为难。这八句刻画了新媳妇那种心如刀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表现得非常到位。

最后十二句为第三段。新娘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一个新的高度,放远了自己的眼光。她一变哀怨沉痛的倾诉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时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上前线,为的是不影响军队的士气和战斗力。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努力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我这贫家女儿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丝绸新装,现在起不再穿了;我还当着你的面去掉脸上的脂粉,抹尽铅华。你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穿红戴绿了。这一方面是对坚贞专一爱情的表白,另一方面也是鼓励丈夫放下担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新娘子的鼓励是十分明智的,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这是一个识大体、顾大局的好姑娘。结尾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已经不像开始那样强烈、那样明显。“人事多错迕”似乎在诉说人不如鸟,百鸟尚能成双成对地翱翔天空,我们新婚夫妻却要生离死别地天各一方。但人世间的许多事情往往是与人的愿望背道而驰的,只有随天命、尽人事,振作起来往好的方面想。于是她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语,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本诗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相结合的好诗。作者在新娘子身上倾注了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进行了大胆的艺术虚构;同时在塑造的人物身上又体现了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新媳妇有血有肉,在经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以后,毅然鼓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读者可以深切领会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不感到勉强和抽象,而觉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言语之间深深打动人心。

人物语言个性化是本诗的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用她的口吻说话,生动而且逼真。诗中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诗人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全诗一韵到底,一气呵成,与本诗采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也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佳人

杜甫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1]。自云良家子,零落依草木[2]。

关中昔丧乱,兄弟遭杀戮[3]。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世情恶衰歇,万事随转烛[4]。夫婿轻薄儿,新人美如玉[5]。合昏尚知时,鸳鸯不独宿[6]。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7]。侍婢卖珠回,牵萝补茅屋[8]。摘花不插发,采柏动盈掬[9]。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

【注释】

[1]绝代:汉乐府《李延年歌》:“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绝代即绝世,绝无仅有。幽居:隐居。[2]良家子:出身清白、好人家的儿女。[3]关中丧乱:指安禄山陷长安之事。[4]世情:世俗风情,指一般人趋奉势利。恶(wù):厌恶。衰歇:衰落失势。转烛:风中烛光,闪烁不定,喻人情世故反复无常。[5]轻薄儿:轻佻浅薄之人。[6]合昏:合欢花,又名夜合花,朝开夜合,知时守信,坚贞不贰。[7]泉水清:喻贞节自守。泉水浊:喻操行不正。[8]萝:女萝、松萝,树状植物,直立或悬垂,长达一米以上,呈灰白或灰绿色。[9]采柏:采折松柏。柏常绿不凋,似有坚贞不移的品性。盈掬:装满叫盈;两手捧取叫掬。盈掬,满把之意。

【鉴赏】

唐肃宗乾元二年(759)秋,杜甫辞掉华州司功参军之后,不得已挈妇将雏,翻越陇山,来到秦州。此诗作于秦州,写一位妇女在安史之乱中的她的坚贞气节和不幸遭遇。

诗的开头以陈述句领起,说他见到了一位“幽居”在深山空谷中的“绝代”佳人。接着,诗人借“佳人”的口吻,自述战乱中的遭遇:她本是出身于清白之家的“良家子”,但在战乱中只能托依山林草木,过着孤苦零落的生活。这是因为:关中丧乱(安史之乱),官居高位的兄弟“遭杀戮”,连“骨肉”也不得收葬。加之世态炎凉,趋炎附势,“万事”如同“转烛”之光,反复不定。因而,她“轻薄”的丈夫因她娘家人亡势去而抛弃了她,与“美如玉”的新人寻欢作乐去了!“佳人”自述到此,悲愤欲绝,以“合昏”花和“鸳鸯”鸟作比,说明花鸟还守信有情,现在人却弃旧喜新,岂不可叹!“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以“笑”和“哭”对比,更见出她令人同情的悲惨身世!

这位“佳人”并没有被不幸的命运压倒,诗人用“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作比,指出“佳人”如同山之清泉,独居深山空谷,与草木为邻,保持着高尚的节操!你看,侍婢卖珠,“牵萝补茅屋”;“佳人”首不加饰,发不插花,采柏子而为食;天寒地冻,“翠袖”单薄;“日暮”黄昏,倚“修竹”而临风,可见女主人公安贫守道,如松柏、修竹一般,有着高尚的贞节操守!这是诗人以眼观物,对“佳人”所作的行动描写。全诗铺陈其事,但“赋”中有寓。诗人通过佳人身世遭遇和坚贞品德的描写,把贤士失职,去国怀家之思寄寓其中,以表自己高尚的情志和报国无门的难言的隐痛和悲愤!所以,长期以来“佳人”的遭遇与志向常引起有识之士的同感与哀怨,不是没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