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后一小块面包了。汤姆·金用它蘸完了最后一点面酱,把盘子抹得干干净净的,放进口中若有所思地慢慢嚼着。从桌边站起身的时候,他明显地感觉到饥饿依旧。吃上这顿饭的,只有他一个人。两个孩子在隔壁房间里被早早地送上了床,因为没有晚饭给他们吃。妻子也没有任何食物可吃。她不动声响地坐在那儿,关切地望着丈夫。这是个出身于劳动人民阶层的女人,身体单薄瘦弱,在她的脸上,还有着年轻时美丽的痕迹。她用最后两个便士买了面包,所以只好从邻居家借了点面粉给丈夫做面酱。
汤姆·金在窗旁坐下,那把东摇西晃的破椅子吱吱响着。他机械地拿起烟斗,放进嘴里,然后一只手伸进口袋里,却没有找到烟丝。他明明知道口袋,已没有烟丝了,却总记不住。他气恼地把烟斗放在一旁,动作缓慢,甚至有些笨拙,庞大的身躯,笨重的肌肉使他有点无精打彩。他是身强力壮,长相也算是很有吸引力的。不过他的衣服又破又旧,脚上的鞋子因为穿得太久,鞋底都快要磨穿了。身上的衬衫是两个先令一件的便宜货,领口已经烂了,还有洗衣不掉的油污。只要看一眼汤姆·金的脸,你一定猜到他是干什么的。这是一张典型的拳击手的脸,上面有着多年格斗留下的创伤和岁月的痕迹。尽管这张脸刮得干干净净的,它还是显得咄咄逼人。严重变形的嘴巴,仿佛是脸上裂开的一道伤口。下颏粗大、前突。浓眉下的双眼,深深地陷在沉重的眼皮之中,目光呆滞,面无表情。在汤姆·金身上,你能看到一种动物的东西,尤其是他的两只眼睛,像是没睡醒的狮子的眼睛,又像是正准备一跃而起的野兽的眼睛。他的头发很短,前额向后倾,丑陋的脑袋上能看得清每一个疙瘩。鼻子由于无数次的打击不断变形,有两次打断了鼻梁。两只耳朵,常常受伤,永远是肿的,比正常人的耳朵大出一倍。刚刮过的脸呈现出青黑色,说明他的胡子、毛发很重。
通常,如果在黑暗的林间小道或者荒郊野外,人们突然看见汤姆·金,一定会感到害怕的。不过汤姆·金却从不为非作歹。除了拳击场上的格斗,他从来没伤害过任何人。没有人看到过他与人争吵。汤姆·金是个职业拳击手,他拳击时那股蛮劲儿只有在拳击场上才显露出来。在赛场外,他很恬静,而且随和。他年轻的时候,花钱如流水,慷慨大方到不顾惜自己的地步。他从不记的仇,因此树敌极少。拳击对他来说是谋生手段。在拳击场中,他把对手打伤、击倒或者打垮,但是并无恶意。
在赛场上理当如此。观众花钱来看比赛,就是为了看到一个拳击手怎样打败另一个拳击手。获胜者可以得一大笔奖金。二十年前汤姆·金曾经与沃尔木卢·高杰交过一次手。金知道高杰在纽卡斯尔的一次比赛中下巴严重受伤,足足养了四个月才恢复。他专门找机会攻击高杰的下巴,终于在第九个回合中得手获胜。这并不是因为汤姆·金和高杰有仇,而是因为只有攻其要害才能将对手打败,从而获取比赛的奖金。高杰也没有因此而怀恨于心。他们都懂得并遵守游戏规则,人人都力争获胜。
汤姆·金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他坐在窗前,脸色阴沉,不声不响,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双手。手背上凸现着一些粗大肿胀的血管,因为被打断而长成畸形的指关节,显示着它们的久经磨难。他从来不知道人的生命全靠动脉血管的供血,不过他很清楚这些粗大凸起的血管对他的重要性。他的心脏用高压向血管输送了足够多的血液。现在,这些血管再也无法胜任它的工作了,因为它们伸展过度失去了弹性。金的耐力不复当年,他现在极疲劳,不能连续快速地打完二十个回合。年轻的时候,他在拳击场上拼打,斗了一个又一个回合,越打越凶,越战越勇,被打得靠在绳子上,转眼又把对手逼得靠在绳子上,在最后那个回合中进攻得最猛烈,令全场观众激动得起立呐喊。这时他出拳更快更狠,打击,躲闪,一拳紧逼一拳地出击,同时还要承受打击,他的心脏毫不停歇地给血管输送大量血液,为他的取胜立下了汗马功劳。每次拳击时胀起来的血管,事后都要缩回去,恢复原状。但是每一次的变化都把血管变粗了一些,天长日久,便有了明显的凸现。他端详着自己手指残废的关节,不由得想起这双手在过去曾是多么漂亮优美。本·琼斯,外号威力士怪物,曾经和金有一场恶战。结果金的一只手打在了本的脑袋上,一块手指骨打坏了。
金再一次感到饥肠辘辘。
“见鬼!”他嘟哝道,“我多想吃一块炸牛排呀!”紧握着自己的大拳头,金骂了起来。
“贝克和索雷两家店铺我都试过了。”妻子愧疚地说。“他们都不赊账吗?”他问。“连半个便士都不赊。贝克说的。”她吞吞吐吐地说。“他还说什么了?”“比如他在想桑德尔今晚将怎样对付你,又比如事实上你是可以赢的。”汤姆·金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他想起自己年轻时养过的一只猎犬,那时他用肉和牛排喂它。贝克那时信任他,赊一千块炸牛排都没问题。然而岁月不饶人,汤姆·金如今老了。在二等俱乐部里操练的老拳击手们,无论多少数目的钱,谁都没法向那些个生意人赊账。
这天早晨,金一起床就想吃一块炸牛排,这个心思,一直盘旋。这次比赛前,他并没有好好练习过。这一年,澳大利亚大旱,生计更加艰难,甚至连零工也不好找。汤姆·金没有陪练手,而且吃得不好,时常还忍饥挨饿。他有时能找到几天干苦力的差事。每天早晨他都要沿着都门公园跑上几圈,活动活动腿脚。可是并没多大效果,他既没有陪练手,又要养活老婆和两个孩子。自从金得到了这次同桑德尔的比赛机会之后,那些商人们才对他客气了一些,多赊一点东西给他。快乐俱乐部的秘书只预支了三镑钱——这是比赛的输家能得到的数目,——再多一个子儿也不肯给了。有几次他从一些老朋友那里借到几个先令,他们愿意能多借些给金,可是年景这样差,谁都吃不消。是的——事实就是这样的——比赛前他准备得很不充分。他应当吃得好一些,心里没有牵挂。而且,对一个四十岁的人来说,准备起来当然要比二十岁的时候困难得多。
“现在几点了,莉丝?”他问道。妻子到对面邻居家打听了一下,回来说:“差一刻八点。”“再过几分钟,第一场比赛就要开始了,”他说,“那不过是闹着玩儿。接下来是狄乐·威尔斯同哥瑞德利有四个回合的比赛,然后斯太莱特要跟一个水手斗上十个回合,一个钟头之内还轮不到我上场。”
汤姆·金又默默地坐了十分钟,然后站起来。“说实话,莉丝,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他拿了帽子,向门口走去。他没有吻妻子——他出门时从不与妻子吻别——可是今晚,她却决定要吻丈夫一下。她用胳膊搂住他的脖子,让他的脸贴近了自己的脸。他身材魁梧,相比之下,她就显得更瘦小了。
“祝你好运,汤姆,”她说,“你能打败他。”
“对,我要打败他,”他说,“我别无选择,我一定得打败他。”
他笑起来,装出开心的样子。这时,妻子同他贴得更紧了。他越过妻子的肩膀,看到了这个家徒四壁的房间。这,就是他在世界上所拥有的一切了:老婆、孩子和拖欠的房租。今晚,他将走出这个房间,到外面去为妻子和孩子觅食。他不像现代工人那样走向机器,从事繁重的折磨人的劳动。而是用古老的、原始的、野蛮的方法,像野兽那样去进行格斗。
“我一定要战胜他。”他重复道,这一回,多少有点拼上老命的口气。“如果赢了,那就是三十镑——付清所有欠账之后,还能剩下一大笔钱。如果输了,我就惨了——坐电车回家的钱也没有。输家该得的那笔钱,他们已给过我了。我走了,我的老婆。要是打赢了,我就马上回来。”
“我等着你。”她在走廊上对他说。
到快乐俱乐部,足足有两英里,他边走边回忆起自己的黄金时代——那时,他是新南威尔士的重量级冠军——通常,他乘坐马车去参赛。车费由那个同车的在他身上押了大赌注的富人付。而汤密·贝恩斯还有那个美国黑人杰克·约翰逊,都是坐汽车往返的。可是如今,汤姆·金却得步行着去比赛。谁都知道,在比赛之前,徒步走两英里的路是不利的。他已经老了,如今的世界对上了年纪的人是残酷无情的。除了做苦工之外,别的他也干不了,即使这样,他受伤的鼻子和耳朵还总是碍事。他真希望当初自己能学会一门手艺,俗话说手艺在身,一辈子饿不着。可是没人对他说过这些。而且,他心里也明白,就算有人跟人说,他也听不进去。那时候,生活太轻松了。大把大把的钞票,激烈的战斗,中间还有充足的时间去悠闲地休养,一大堆阿谀奉承他的人总是紧随其后,拍拍他的背,握握他的手,公子少爷们都乐于请他喝酒,借此机会与他交谈五分钟,以此为荣。太光彩了,在全场观众狂热的喝彩声中,他以暴风雨般的击拳结束战斗,裁判总是宣布:“汤姆·金胜!”第二天的体育专栏里就会登出他的名字。
过去的好时光一去不复返了!现在,他慢慢地回想起来,那些年里,他的手下败将,尽都是些老头子。年轻力壮的他,正在成长。而那些老家伙,已逐渐衰落。打败他们就不足为奇了。想想看,他们的血管已经肿胀,关节已经受伤,由于长期拳击,筋骨已经疲乏。那次是在金潮湾,打到第十八个回合的时候,他打败了老斯图赛尔·比尔。也许,老比尔当时正欠着房租,家里老婆孩子等米下锅。也许,在上阵之前,老比尔也是一直想吃一块炸牛排。那天,比尔进攻得很凶,因此遭到了更加凶猛的还击。现在,汤姆·金在自己也落到这种下场之后,终于明白了二十年前的那天晚上,斯图赛尔·比尔是为了更大的赌注去斗拳的,而他,只不过是在争夺荣誉和并非得来不易的钱财。后来斯图赛尔·比尔在更衣室里痛哭起来,也就不足为奇了。
总之,一个拳击手,一生只能斗有限的次数,多了不成,这是斗拳的铁律。有人能狠斗一百次,有人只能斗二十次。这是由不同的体质决定的,有一定的限度,斗完了固定的数,人也就完了。诚然,金斗的次数比其他拳击手都多,他所经历的恶斗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数字。像拳击这工作,即使不弄裂你的心肺,也会使你的动脉失去弹性,使年轻、灵活柔软的肌肉变成硬块,使你神经迟钝,使头脑和身体疲乏不堪。当然了,金比谁干得都更出色。他的老对手们已经一个也不剩了。他亲自看着他们的完蛋,而且有几个人的完蛋还与他有关。
以前,他对付那些老家伙,他一个个地收拾了他们——当他们像老斯图赛尔·比尔那样在更衣室里痛哭的时候,他也会觉得很可笑。现在,他自己也老了,他们同样拿些年轻人来对付自己。就拿桑德尔这个小伙子来说吧,他来自新西兰,那里也许留有他多次胜利的喜悦,可是在澳大利亚,没人知道他到底什么样。所以,他们让他跟汤姆·金斗战斗一场。如果这家伙干得好,可以向能力更高的人挑战,挣更多的钱。毫无疑问,这一场恶斗,他一定非常努力。凭着这场比赛,他能获得他要的一切——金钱、荣誉和好的未来。老汤姆·金是他通向成功之路的第一个拌脚石。他却什么也赢不到,最多就是三十镑——用来付房租还欠账。当汤姆·金这样思考之时,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神采奕奕的青年形象——趾高气扬,不可一世。这青年肌肉柔软,皮肤滑润,心肺都极为健康,不知疲惫,无情地嘲笑那些上辈人。青年是复仇女神,他们总是在打败那些老家伙,可他们根本不想一想,这样也是在消灭自己。他们的血管在扩张,关节也在损坏,在年轻的人面前变得力量悬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拳击场上永远是年轻人的世界,然而,拳击手们却一代又一代地被替换下去。
他来到了快乐俱乐部。门外有一群游手好闲之徒,毕恭毕敬地给他让开了一条路,他听到两个人说:“就是他,他就是汤姆·金。”
在去更衣室途中,他遇到了俱乐部的秘书。这是个目光犀利聪明的小伙子。
“感觉怎么样?汤姆。”他问道。“非常好。”金回答道。当然,他知道这是说谎,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假如他手里要是有一镑钱,他就会立刻买一块上好的炸牛排。汤姆·金走出更衣室,由助手陪同着向拳击台走去,这时,看热闹的观众们发出了热烈的欢呼与喝彩。他向周围的观众表示感谢。不过他发现观众席上没有几张脸是他熟悉的。大部分都是年轻人,当他在拳坛上首次获奖的时候,这些小孩子们还没出世呢。他轻快地跳上拳击台,坐在自己一角的折叠椅上。杰克·保尔裁判过来跟他握了握手。保尔是一名已经退役的拳击手,已经有十几年没有在台上打过比赛了。这场比赛汤姆很高兴裁判是他。这些老一辈的人,保尔倒是很信任。因为如果他在比赛中稍微出点格,保尔会放他一马的。
年轻的选手们,都雄心勃勃地走上台来,裁判向观众一一介绍宣布了这些人提出来的挑战价码。
“年轻的北悉尼人加五十镑要向赢家挑战。”汤姆·金望了望几米之外的桑德尔同,想到他们这两个陌生人就要大打出手。他没有看出什么,桑德尔也裹在长裤子同绒线衫里边同自己一样。他长得帅极了,他结实有力、发达肌肉的提示着他身体的无比雄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