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雾都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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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奥立弗开始和好心的朋友们一起过幸福的生活。奥立弗的病痛既深又杂。除了手臂骨折的疼痛和治疗上的耽搁以外,他在又冷又湿的野外呆得太久,以致一连好几个星期发烧,身体打颤,拖得他萎靡不振。但是,他终于缓慢地逐步好转,偶尔也能含着泪水说几句话了,他是多么强烈地感觉到了那两位可爱的女士的一片好心,多么热切地向往自己重新长得又结实又健康,能够做一点事来表达他的感激之情——如果能让她们明白自己心中充满敬爱之心的事情——哪怕是做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事情,也可以向她们证明,她们的崇高爱心没有付诸东流,出于恻隐之心的她们,从苦难或者说从死亡中拯救出来的这个苦孩子盼望着以自己的全副心灵报答她们。

一天,感激的话跃上了奥立弗那沧桑的唇边,他挣扎着把这些话说了出来。此刻,露丝讲道:“可怜的孩子!只要你愿意,会有很多机会替我们出力的。”

“麻烦!”奥立弗大声讲道,“噢!亲爱的小姐,我如果能替你干活就行了。”“不用怎么样,”梅莱小姐笑盈盈地说,“我不知该有多高兴呢。”少女说道,“你真的想象不出我有多么高兴。你懂我的意思吗?”她注视着奥立弗沉思的面容,问道。

“呃,是的,小姐,我懂。”奥立弗急切地答复,“可我在想,我已经有点忘恩负义了。”

“对谁?”少女问道。“那位好心的绅士啊,还有那位阿妈,他们过去对我可好呢。”奥立弗说道,“如果他们知道我如今多么幸福的话,他们一定很高兴,我敢保证。”

“他们一定会高兴的,”奥立弗的女恩人讲道,“罗斯伯力绅士真是个好人,他答应,一旦你身体好起来,能够出门旅行,他就带你去看看他们。”

“对吗,小姐?”奥立弗高兴得容光焕发,大叫了一声。“等我再一次看到他们的慈祥面容的时候,真不清楚会乐成什么模样。”

奥立弗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能够经受一次远行的劳顿。果不其然,一天早上,他和罗斯伯力绅士乘上梅莱太太的小马车出发了。车到杰茨桥的时刻,奥立弗脸色变得煞白,发出一声高喊。

“这孩子怎么啦?”大夫照例又紧张起来,大声问道,“你是不是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感觉到了什么——哦?”

“那里,绅士,”奥立弗一边喊,一边从车窗里指出去,“那所房子。”

“是啊,那有什么关系?停车。在这里停一下,”大夫嚷道,“孩子儿,那房子怎么了,唔?”

“他们带我去的就是那所房子。”奥立弗低声讲道。“让它见鬼去!”大夫喊道,“啊哈,在那儿呢!我要下车!”

然而,车夫还没来得及从椅子上跳下来,大夫已经想办法从马车里爬了出去。“喂喂?”一个委琐丑恶的驼背汉子猛地把门打开,讲道。大夫由于最后一脚用力过猛,险些跌进了过道。“出了什么事?”

“什么事!”这一位大吼一声,不假思索地揪住那人的衣领。“事多着呢。打劫的事。”

“还会出杀人的事呢,”驼背汉子冷冷地说道,“你如果不丢手的话。你听见没有?”

“问我听见没有,”大夫说着,给了俘虏一阵猛抖。“******那家伙,叫什么来着——赛克斯,对了,赛克斯在哪儿,你这个贼?”

驼背汉子瞪大了眼睛,仿佛无比惊诧、无比愤慨的模样,接着便灵巧地挣脱大夫的手,咆哮着发出一阵可怕的诅咒,往房间里退去。不过,他还没来得及关上房门,大夫已经二话不说,闯进了一间房间。他焦急地看了看四周:没有一件家具,没有一样东西。

“喂,”驼背汉子一直严密注视着大夫,此刻讲道,“你这么蛮不讲理闯进我家,打算干什么?你是想抢我呢,还是想杀了我?是哪一种啊?”

生性急躁的大夫说,“你莫非见到过一个人乘双驾马车出门杀人抢东西,你这个可笑的老吸血鬼?”“那你想干什么?”驼背问道,“可别怪我不客气了!你再不出去,滚你的!”

“我认定合适的时刻会走的,”罗斯伯力绅士一边说,一边朝另一个房间望去,那个房间和前边那间毫无二致,根本不像奥立弗说的模样。“总有一天我会查到你的底细,我的朋友。”

“你行吗?”丑恶的驼子冷冷一笑。“随你什么时候找我,我都在这儿,我在这地方住了二十五年了。”说着,矮小的丑八怪发出一阵嚎叫,像是气得失去了常态。

“真够愚蠢的,”大夫暗自讲道,“那孩子准是弄错了。喏,把这放进你的口袋,重新把你自己关起来吧。”随着这番话,他扔给驼背一张钞票,便回马车上去了。

驼背汉子尾随着来到车门前,一路发出无数最最野蛮的诅咒与怒骂。然而,就在罗斯伯力绅士转身和车夫讲话时,他探头朝马车里边望去,刹那间看了奥立弗一眼,眼光是那样犀利,咄咄逼人,同时又是那样凶狠,充满敌意,奥立弗在后来的几个月里,不管是醒来的时刻还是睡着了,都始终忘不了。直到车夫回到椅子上,那汉子还在不停地破口大骂。他们重新踏上旅途,此刻还可以看见他在后边跺脚,扯头发,不知是真是假地暴跳如雷。

“我真是个笨蛋,”大夫沉默了很久才讲道,“你以前知道吗,奥立弗?”

“不清楚,绅士。”“那下一回可别忘了。”

“一个笨蛋,”大夫再度陷入沉默,过了几分钟他又讲道,“就算地方找对了,并且就是那帮家伙,我单枪匹马,又能怎么样?”

事实上,这位出色的医生一辈子办事都是凭一时冲动,这里可以对支配他的种种冲动说一句不带恶意的恭维话,所有认识他的人那里得到极为真诚的推崇和敬重。实事求是地讲,眼下他是有些生气,有一两分钟时间感到失望,他很想拿到有关奥立弗身世确切证据,哪知碰到的头一个机会就落空了。不过,他很快又恢复了常态,发现奥立弗在答复自己的盘问时始终老老实实,前后吻合,显然和以往一样真诚坦率。他打定算盘,从今以后就相信他的话。

由于奥立弗知道布朗罗绅士居住的街名,他们可以直接开到那儿去。马车转进了那条街,他的心剧烈地跳起来,几乎喘不过气。

“说吧,我的孩子,是哪一所房子?”罗斯伯力绅士问道。

“那一所,那一所。”奥立弗一边答复,一边急迫地从车窗里往外指点着。“那所白房子。呃,快呀。开快一点。我感觉自己仿佛要死了,身上老是哆嗦。”

“到啦,到啦。”好心的大夫拍了拍他的肩膀,讲道,“你马上就要看见他们了,他们见到你安然无事,肯定会喜出望外的。”

“呃!我就巴望那样!”奥立弗大声讲道,“他们对我真好,很好。”

马车往前开去,停下了。不,不是这所房子,隔壁才是。车又开了几步,重新停了下来。奥立弗抬头盯着那些窗户,几颗泪珠饱含着欢乐的期待滚下面颊。

天啦!白色的房子空空如也,窗扉上贴着一张招贴:“出租”。

“敲下邻居的门。”罗斯伯力绅士大声说,一边挽住奥立弗的胳臂。“您清楚不清楚,过去住在隔壁的布朗罗绅士上哪儿去了?”

邻家的女仆不清楚,但愿意回去问一问。六个星期之前,布朗罗绅士已经变卖了物品,到西印度群岛去了。奥立弗十指交叉,身体往后一仰,瘫倒在地。

“他的管家也走了?”罗斯伯力绅士犹豫了一下,问道。

“是的,绅士,”女仆答复,“老绅士、管家,还有一位绅士是布朗罗绅士的朋友,全都一起走了。”“那就掉头回家吧,”罗斯伯力绅士对车夫说,“你不要停下来喂马,等开出这该死的伦敦城再说。”“去找那位书摊掌柜,好不好,绅士?”奥立弗讲道,“绅士,去见见他吧。”“我可怜的孩子,这一日已经够令人失望的了,”大夫说,“我们俩都受够了。假设我们去找那个书摊掌柜,要不就是放火烧了自家的房子,或者溜之大吉了。不,这就直接回家。”在大夫的一时冲动之下,他们便回家去了。

这一次大失所望的寻访发生在奥立弗满心欢喜的时刻,搞得他很惋惜、伤心。患病期间,他无数次高高兴兴地想到,布朗罗绅士和贝德温太太将要向他讲些什么,自己也会向他们讲述,有多少个漫长的日日夜夜,总有一天能在他们面前洗去自己身上的污垢,说清自己是怎么样横遭绑架的,这个期望激励着他,支持着他熬过了最近的一次次考验。如今,他们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了,带着他是一个骗子兼坏人的信念走了——他们的这个信念,可能一直到自己离开尘世之日也无法辩解了——他几乎承受不了这样的想法。

然而,这种状况丝毫也没有改变他的几位恩人的态度。又是两个星期过去了,温暖、晴好的天气开始稳定,花草树木长出了嫩绿的叶片和鲜艳的繁花,此刻,他们作好了准备,要离开几个月杰茨的这所房子。

这个羸弱的孩子来到一个内地的乡村,呼吸着芬芳的空气,置身于青山密林之中,谁能描述他感受到的快乐、喜悦、宁静与平和啊!又有谁能说出,祥和宁静的景色是怎样映入固守闹市的人们的脑海,又是怎么样把它们本身具备的活力深深地注入他们疲惫不堪的心田!人们居住在拥挤狭窄的街上,一生劳碌,从未想到过换换环境——习惯的确成了他们的第二天性,他们几乎可以说爱上了组成他们日常漫步的狭小天地的一砖一石——即使是他们,当死神向他们伸出手来的时刻,最终也会幡然醒悟,渴望看一眼大自然的容颜。他们一旦远离旧日喜怒哀乐的场面,仿佛马上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天地。日复一日,他们缓缓走向充满阳光的绿色草地,一看到天空、山丘、平原和湖光水影,他们内心里的便唤醒了记忆,只须预先品尝一下天国的味道便可抚平飞速衰朽的痛苦,他们像西下的落日一样平静地进入自己的坟墓,他们去的地方真是美不胜收。奥立弗以往的日子都是耗费在龌龊的人群和喧闹的争吵当中,在这里他仿佛得到了新生。玫瑰和忍冬环绕着别墅的墙垣,常春藤爬满树干,园中百花芬芳。附近有一块小小的教堂墓地,全是一些不起眼的坟茔,上面覆盖着嫩草和绿苔,长眠在下边是村里的老人。奥立弗时常在这里徘徊,偶尔记起埋葬他妈妈的荒冢,他就坐下来,偷偷地哭一阵。但是,他一旦抬起眼睛,朝头上深邃的长空望去,就不再想象她还长眠在黄土之下,虽然也会为她伤心落泪,但并不感到痛苦。

这是一段快活的时光。白昼温和而又晴朗。晚上给他们带来的不是恐惧,也不是担忧——丝毫没有对身陷囹圄的忧思,又不用与坏蛋周旋,只有快乐幸福的念头。每日早晨,他走进住在小教堂附近的一位白发老绅士家里,老绅士纠正他的读音,教他写字,他讲话是那样和气,又那样尽心努力,奥立弗感觉不管怎么去讨他的欢心都不算过分。接下来,他可以跟梅莱太太和露丝小姐一起散散步,听她们谈论书上的东西。一直要到天色转暗,连字母也看不清了才止住。不过,他还得预备自己第二天的功课,在一间望出去就是花园的小房间里,他埋头用功,直到黄昏慢慢来临,到时两位女士又要出去散步,他总要和她们一道,不管她们讲什么都听得津津有味。假设她们想要一朵花,而他能攀摘下来,或者忘了什么东西,他可以去跑一趟的话,他别提有多高兴,跑得再快不过了。在这样的时刻,连蜡烛也无须点上,奥立弗坐在窗户旁边,听着美妙的音乐出神。

星期日到来了,在这里过星期天和他以往的方式大不相同。在这一段最快乐的日子里,星期天也和另外几天同样快乐。早上的小教堂,窗外的绿叶沙沙作响,小鸟在外边鸣啭歌唱,馥郁的空气钻进低矮的门廊,这座朴素的建筑充满芳香。穷人们也衣着整洁,跪下祷告又是那样虔诚,人们仿佛感觉聚集在这里是一大乐趣,而不是令人生厌的义务。即使唱诗的声音可能粗糙一点,但很真诚,并且听上去(至少是就奥立弗的耳朵而言)比他从前在教堂里听到的都更加悦耳。然后,跟往常一样散散步,走访很多勤劳人家,看看他们整洁的住所。晚间,奥立弗诵读《圣经》中的一两个章节,这是他整个星期都在钻研的。在履行这些义务的时刻,他仿佛比自己当上了牧师还要自豪和高兴。

早晨六点钟,奥立弗就起床了,在田野里漫游,用花束把早餐饭桌装点得亮丽夺目。他还采来新鲜的千里光,作为梅莱小姐喂鸟的食物,还用来装饰鸟笼,雅致的式样大受赞许,他一直就在本村教会文书的着意教授下学习这门功夫。他把一只只鸟儿调弄得羽毛丰亮,伶俐活泼。余下的时间,村里常有一点小小的善事用得着他。要不然,在草地上打一场难得的板球。再不然,养花植树方面总要有事可干的,同一位师傅也教会了奥立弗整理花草(那是一名专业园艺师),他干得很投入,每每干到露丝小姐出现在面前才住手,她对奥立弗所做的一切总要赞不绝口。

三个月就这样不知不觉过去了。在这一段短暂的时光告终的时刻,奥立弗·退斯特跟那位老太太和她的侄女已经亲如一家,他那幼小而敏感的心灵产生了强烈的依恋,而她们也报以一片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