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雾都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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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追与逃。

罗瑟息思教堂位于泰晤士河的一侧,由于密密麻麻的矮房子喷出的烟和运煤船腾起的灰尘,两岸的建筑物都很龌龊,河上的船只也是黑黢黢的。伦敦本来就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地区,在这一带到现在仍存在着一个最肮脏、最不同寻常、最奇怪的区域,绝大多数伦敦市民甚至连它的名字也说不上来。

要想前往这个去处,游人必须走过一大片稠密、狭窄、泥泞的马路,住在这里的都是最下等、最穷的水上人家,也不难想见他们的谋生之道。店铺里堆放着价格最廉、质量最差的食品。最不值钱、最蹩脚的衣装服饰悬挂在商家门前,在住房栏杆、窗口迎风招展。到处都是最低级的失业人员、搬运压舱货的脚夫、煤船装卸工、衣衫褴褛的儿童、浪荡女子,还有河滨的渣滓废物,你吃力地在中间挤来挤去,往前走。无数的小巷左右岔开去,巷子里不断涌出令人恶心的景象和气味。装载着堆积如山的货物的马车,从遍布每一个角落的堆栈、库房里哐啷哐啷地开出来,什么也听不见。好不容易才来到比先前经过的马路更加偏僻,路人也不是那么多的街上,只见突出在便道上方的骑楼摇摇欲坠,一堵堵断壁残垣像是在你经过时就会倒下来一样,烟囱塌了一半,另一半也在犹豫,把守窗户的铁条年深日久,上边锈迹斑斑,糊满污迹,差不多都烂透了——这里应有尽有一切颓败破落的迹象。

雅各岛就坐落在这一带,从南渥克镇码头再往前走就到了。雅各岛四周的臭水沟涨潮时可以达成十五至二十英尺宽、六至八英尺深,这条水沟以前叫磨坊池,可这些年里人们就知道它叫荒唐沟。这是泰晤士河分出来的一条水湾或者汉港,只要在满潮时打开利德磨坊的水闸,水就放满,水沟的老名字就是这么来的。开闸的时刻,外来人只要站在磨坊巷那些横跨水沟的木桥上望去,就会看到两岸的居民打开窗户、后门,把吊桶、提桶,以及各种的家用器皿放下去打水。你把眼光从这幅汲水图转向房子本身,眼前的景象难免会使你大吃一惊。五六所房子合用屋后的一条摇摇晃晃的木板走廊,下边的淤泥可以透过木板上的窟窿看到。窗户破破烂烂,有的修理过,晾衣杆从窗口伸出来,但从来不见上边晾着衣服。房间又小又脏,室内密不透风,充满恶臭,连用来藏污纳垢仿佛都嫌太不卫生。木板房子悬在烂泥臭水之上,像是马上就要掉下去的模样——有一点已经掉下去了。墙壁污秽不堪,地基一天天腐烂,怵目惊心的贫困,令人恶心的腐物、污垢和垃圾——这一切装点着荒唐沟的两岸。

雅各岛上空空如也的堆栈,连房顶也没有,东倒西歪的墙壁,窗户已不成其为窗户,门倒在街上,烟囱黑黝黝的,却从不冒烟。三四十年前,不景气和法律诉讼拉锯战还不曾光临,这里相当繁荣的市面,可如今,它确实已经成了一座孤岛。房舍没有主人,胆大的人就破门而入,据为己有。他们住在这里,在这里死。这些人必有各自重大的原因才来找一处秘密的住所,或者就是确实已经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否则也不必到雅各岛上来寻求保护。

有一座相当大的孤楼在这些房子里,房子的其他方面都已破败不堪,唯有门窗防范森严。房子的后部濒临水沟,状况就是前边描绘过的那样——在二楼的一个房间里,有三个人聚在一起,这三人愁眉苦脸,不时露出期待而惶惑的神色相互看一眼,已经在沉默中坐了好一阵子。三个人当中,一个是基特宁绅士,另一个是托比·格拉基特,第三个估计五十岁上下,也是以偷盗为生的,他的鼻子差不多在以往的一次斗殴中给揍扁了,脸上带着一道可怕的伤痕,兴许也可以追溯到同一个场合。这人是从海外逃回来的一个流放犯,名叫凯格斯。

“我的好伙计,”托比朝基特宁绅士转过脸去,讲道,“既然那两处老窝都呆不下去了,你还是另外找个地方避避风得了,不该到这儿来。”

“死脑筋,你干吗不呢?”凯格斯也说。“嗳,我本以为你见到我会比这个模样高兴一点呢。”

基特宁绅士神情沮丧地答复。“你呀你呀,年轻的绅士,”托比讲道,“像我这样一个人独来独往,凭这一手才弄到一套舒适的房子安顿下来,附近也没人又是打听又是闻味,有幸看见一位处在你这样境况的年轻绅士光临,真是令人担待不起啊(虽说在方便的时刻,阁下可能是一位受人尊敬、讨人喜爱的牌友)。”

“尤其是,一个朋友还住在这位独来独往的年轻人家里,这个朋友从国外回来的时间比预期的早了一点,偏偏他又很谦虚,不愿向法官报到。”凯格斯补充说。

一阵短暂的沉默之后,托比·格拉基特仿佛对于保持平素那副魔鬼见了也会发愁的臭架子终于绝望,他不再下功夫,转向基特宁讲道:

“弗金又是啥时刻给抓去的?”“吃午饭的当儿——今天下午两点钟。波尔特一头栽进那个空的大水桶,可他两条腿太长了,竖在水桶顶上,他们就又把他抓住了,我跟查理从洗衣坊烟囱里溜掉了。”

“蓓特呢?”

“可怜的蓓特。她说是去告个别,跑去看那具尸体,”基特宁一张脸拉得越来越长,说道,“一下就疯了,又是大叫又是说胡话,拿脑袋往墙壁上撞,他们只好把约束衣给她穿上,带她上医院去了——她眼下在那儿。”

“小贝兹怎么样?”凯格斯问。“在附近转悠,天黑以前不会到这儿来,不过他很快就会来的,”基特宁答复,“眼下也没其他地方可走,瘸子那儿的人全部被拘留,那个酒吧本来是窝子——我跑到那儿去,亲眼看见来着——密探全在里边。”

“这是一次大扫荡,”托比咬着嘴唇讲道,“搭进去的可不光是一个人。”

“如今正是审判期,”凯格斯讲道,“只要预审结束,波尔特供出了费金——从他以前说的话来看,他肯定会招供——费金可以被判定是事前从犯,星期五开庭审判,从今儿个算起,再过六天他可就要荡秋千了,我他——”

“你们准听说了,百姓叫得才叫厉害,”基特宁讲道,“要不是警察豁出命来赶,他已经给撕成碎片了。他倒下去了一次,可警察在他附近成一个圆圈,硬冲出去了。你们没有看见他四顾张望的模样,浑身是泥,满脸淌血,贴在警察身边,就仿佛警察是他最亲密的朋友一样。我眼下还看得见,拼命往前挤的人群,他们也顶不住,就把他夹在自己人中间拖走了。我看得见,人们一个接一个跳上来,嗷嗷直叫,咬牙切齿,朝他扑过去。我看得见他头发、胡子上的血,我听得见,吵吵着挤进街角的人群中的娘们儿都发誓要把他的心挖出来。”

吓得魂不附体的现场目击者闭着眼睛站起来,捂住耳朵,狂暴地走来走去,像是神智错乱了一般。

当他作出这些举动的时刻,另外两个默默地坐在一旁,直瞪瞪地盯着地板,此刻,楼梯上响起一阵啪哒啪哒的声音,屋里窜进了赛克斯的狗。他们往窗口奔去,又跑下楼,冲到街上。狗是从一扇开着的窗户里跳进来的,它没有跟随三个人跑,它的主人也没有出现。

“这是什么意思?”三个人又回来了,托比讲道。“他不会到这儿来的。我——我——但愿不会。”

“他如果到这儿来的话,会带着狗一起来,”凯格斯俯下身来,察看着躺在地板上直喘气的那只畜生。“喂,咱给它点儿水喝,看它跑得气都喘不过来了。”

“它把水全喝下去了,一滴也不剩,”基特宁默不作声地盯着狗看了一阵,讲道。“满身泥浆——眼睛也快睁不开了——腿也瘸了——一定走了很远的路。”

“它能打哪儿来!”托比嚷道,“它保准到其他窝子去过了,发现里边全是生人才跑到这儿来的,这地方它来过多次,又是常常来。可一开始它是从什么地方来?没有那个人,它怎么会一路跑来?”

“他——”(三个人谁也不提凶手的名字)——“他不会寻短见的,你们觉得呢?”基特宁讲道。

托比摇了摇头。“如果他死了,狗一定会把我们领到他自杀的地方去。”凯格斯说,“不,他恐怕已经逃出英国,把狗撇下了。他肯定是耍了什么花招让狗这样老实。”

这种解释看来可能性最大,因此大家也就认可了。狗钻到一把椅子下边,蜷成一团睡了,谁也没再去管它。

此刻,天已经黑下来,窗板关上了,他们在桌上点亮一支蜡烛。近两天来发生的这些可怕的事件深深地印在他们仨心上,加上自己前途未定,处境危险,便越发感到紧张。他们挪动椅子,彼此靠得紧紧的,听到每一声响动都心惊肉跳。他们绝少讲话,有话也是低声耳语,看他们那副噤若寒蝉的模样,仿佛那个惨遭谋杀的女人的尸体就停放在隔壁房间里。

有一阵子,他们就这么坐着,忽然,楼下响起一阵急促的打门声。

“小贝兹。”凯格斯怒不可遏地回头看了看,以抑制内心的恐惧。

打门声又响了。不,这不是他。他从来不像这样打门。格拉基特走到窗前,哆嗦地伸出头去。不用告诉他们来者是谁了,他那沧桑的脸庞已经足够了。眨眼之间,狗也警觉起来,哀叫着往门口奔去。

“我们还是得让他进来。”格拉基特端起蜡烛讲道。“就想不出其他什么法子?”另一个汉子声音沙哑地问。

“不能了,只能让他进来。”“别把咱丢在黑房间里。”凯格斯从壁炉架上取下一支蜡烛,等他双手哆嗦地点亮蜡烛,打门声已经又响了两次。

格拉基特下楼开门去了,回来时身后跟随一个汉子,那人用一张手巾裹住下半个脸,另一张手巾裹住戴着帽子的脑袋。他慢吞吞地解下手巾。沧桑的面容,凹进去的双眼,凹陷的脸颊,三天没刮的胡子,急促的呼吸,瘦削的身形:这简直就是赛克斯的幽灵。

他伸手扶住房间正中放着的一把椅子,正想一屁股坐下去,忽然打了个寒战,又仿佛是想回头看一眼,椅子被他拖到紧靠墙根的地方——近得不能再近了——抵着墙壁,坐了下去。

谁也不说一句话。他一声不吭,挨次打量着他们。即使有谁的眼光偷偷抬起来,与他的眼光相接,也立即转向一旁。当他瓮声瓮气打破沉默的时刻,他们吓了一跳,就仿佛以前从未听到过他的声音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