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天方夜谭
21577000000036

第36章 投宿一宵(3)

正在这个时候,他听见了老人沿着走廊回来的脚步声,便偷偷回到椅子上,开始怯生生地将两只湿脚放在火盆前烘着。

他这位东道主一只手里是一盘肉,另一只手提着一壶酒。他把盘子放在桌上,招呼着维龙将椅子拖近一点,一面走到壁橱旁边,随即把带回来的两个酒樽给斟满了。

“这一杯祝你时来运转,”他一面说着,一面严肃地和维龙碰杯。

“祝我们相知得更深一些,”诗人说着,胆子逐渐大了起来。一个纯粹的平民见到一位如此礼貌和气的老贵族,大都会觉得惊惶失措的。但是维龙对这种事情早已司空见惯了。在这之前,他曾经嘲弄过许多大贵族,而且发现他们和自己相同,也是一群黑心的流氓。于是他就自顾自地狼吞虎咽起来。老头子这时背靠着椅子,以坚定、诧异的眼光注视着他。

“你肩膀上沾着血呢,伙计,”他说。他在离开小屋子时,蒙提格尼一定曾经把血淋淋的右手在他身上按过。他心里咒骂着蒙提格尼。“这不是我自己干的,”他呐呐地说道。“我并没有那么想,”主人平静地回答,“跟谁吵架了吗?”

“唔,和吵架差不多,”维龙声音战栗地承认。“也许是有人被谋杀了吧?”“哦,不,不是谋杀的,”诗人说着,愈来愈窘了。“完全是公道的比赛——可是偶然一个不小心一个人被杀死了。这件事和我可是没有一点关系。我如果说慌,天诛地灭!”他热忱地加了这一句。

“我敢说又少了一个流氓,”主人说道。“你说得一点不错,”维龙表示同意,一面感到如释重负般的轻松。“一个从咱们这儿到耶路撒冷之间最大的流氓。他像只绵羊似的一伸腿就死了。不过那副神气看着真叫人恶心。我敢说你从前也见过不少死人吧,爵爷?”他加上这句话,眼睛瞅了瞅那套盔甲。

“我见得多啦,”老头子说,“你大概也能猜得到我参加过好多次战争。”

维龙把刚拿起的刀叉放下来了。“死人中有秃头吗?”维龙问道。“唔,有的,头发和我的一样白。”“白头发,这我倒不觉得介意,”维龙说。“他的头发是红的。”说到这里,他一面觉得惊恐的感觉又再次回来了,一面又很想放声大笑,但是,喝了一大口酒就把他们都淹没了。“我一想到它,心里就非常不自在。”他接着说下去。“我认识他——该死的东西!后来寒冷使得人胡思乱想——也许是胡思乱想才使人觉得寒冷,我也说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身上有钱吗?”老头子问。“我只有一枚白币,”诗人回答着,哈哈大笑起来。

“是我在一个空荡荡的走廊里从一个死****的袜子里弄来的。她死得跟恺撒一样,可怜的****,冷得像座教堂似的,头发上还吊着零零碎碎的一点丝带。在冬天,对于豺狼、****和像我这样的光棍,真是一个极其难熬的世界。”

“我,”老头子说,“是恩格兰得·特·拉·佛意莱·柏里斯托特爵士,柏塔特拉克的执行吏。你是谁?是什么人?”

维龙彬彬有礼地站起身来鞠了一躬。“我叫弗朗西斯·维龙,”他说,“是个穷学者。我掌握了一点拉丁文,还懂得一大堆坏招儿。我能编山歌、写歌谣、故事诗、二韵诗和旋韵诗,而且我很喜欢喝酒。我是在阁楼里出生的,我将来大概逃脱不了死在绞刑架上的命运。我可以再说一句,爵士,从今夜以后,我就是听您使唤的、您的最忠顺的仆人了。”

“你不是我的仆人,”爵士说道,“你是我今天晚上的客人,不过我只会款待你这一次。”

“一个很感恩戴德的客人,”维龙恭恭敬敬地说着,就做着手势举趣酒杯向他的东道主致敬。

“你真机灵,”老头子说,一面用手冲着他的前额指了一指,“很机灵,你有学问,你是个学者;可是,你居然在大街上从一个死了的女人身上把一枚小钱给拿走了。这难道不是一种偷窃的行为吗?”

“这是在战争中经常干的一种偷窃行为,爵士。”“战场是光荣的地方,”老头子骄傲地对答道,“一个人在那种地方会把自己的生命孤注一掷。他是以国王陛下,上帝,以及一切所有神圣的贤哲和天使的名义去作战的。”

“就算你可以说,”维龙说道,“我是一个真正的贼,我不是也在把自己的生命孤注一掷,而且与拥有最占优势的敌人面对面作站吗?”

“那是为了利欲,不是为了荣誉。”

“利欲?”维龙重复着,一面耸耸肩膀。“利欲!为了要吃晚饭,穷光蛋才去拿的。士兵们从军也是这样。再说,我们常常听到的征收这个,征收那个的这一套是什么呢?也许对于拿到手的人来说,这都不算是私欲,可是对那些拿出来的人说,那可的的确确是损失。拿枪杆的人围坐在熊熊的火盆边喝酒,可是那些替他们买酒买柴的老百姓却咬着指甲在怨恨的咒骂。我在乡下见过那样的场景,有很多种田的人在树上吊着荡来荡去。唉,我见过在一株榆树上竟然吊着三十个死人,他们的样子可真可怜。我问过一个人这些人为什么都给绞死了,他就告诉我说,这是因为他们凑不起足够的钱来满足那些拿枪杆的人。”

“这种事情在战时是不可必免的,出身微贱的人只得永远默默忍耐。这倒是真的,可能有些队长勒索得太厉害了。无论在哪一种阶层里都有一些不大有同情心的人。事实上的确有很多从军的人并不比强盗好些。”

“你瞧,”诗人说,“你就不能分清楚当兵的和强盗的差别;贼是什么,也不过是行动上四面留神的单身强盗,对不对?我偷了两块羊肉,甚至都没有惊动人家的睡眠;那个农民嘟哝了几句,可是拿剩下来的东西作晚饭,一点也不会减少营养价值。你们堂而皇之地吹着洋号跑来,把整只羊牵走,而且还要狠狠地打农民一顿。我没有洋号,我不过是汤姆、狄克、或者哈利之流的普通人;我是个恶棍,是一条狗,绞刑对我还嫌太客气——我说这番话是真心诚意的。不过你大可去问问农民,他们到底宁愿要我们这两种人中的哪一种;你可以去打听打听,他们在冰冷的夜里,躺在床上睡不着时咒骂的,究竟是我们之中的哪一个。”

“拿我们两个人来说吧,”爵士大人说,“我年老、结实、受人尊敬。假定明天我被人从我自己家里赶出去了,许许多多的人都会以给我提供住处而自豪。倘若我只不过暗示一下,我希望一个人清静一点,穷人家都会带着孩子离开家,跑到街上去过夜。可是我得知你彷徨街头无家可归,从路边死女人身上偷小钱!我不畏惧任何人,也不怕任何事。可我曾经看见你听到了一个字,就会浑身发抖,大惊失色。我是心满意足地坐在家里等候上帝的召唤,或是如果幸蒙皇帝召命,就奔赴疆场。你等待的是绞刑架,一种难受的、迅速的死,既毫无希望,也没有光荣。难道这两者之间没有区别吗?”

“相差很远,就跟到月亮上去一样远,”维龙承认道。“不过,如果我生来就是柏里斯托特爵士,而你是贫困的学者弗朗西斯,这种区别会不会减少一点点呢?如果那样,我不是也会在这盆炭火前面暖我的膝盖,而你不是也会在雪地里潜伏着摸小钱吗?我不是也会作个军人,而你不是也会做贼吗?”

“做贼!”老头子叫道,“我是一个贼!你要为你这番无礼的话感到后悔的。”维龙摊开两手,做出一种难以摹拟的不敬的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