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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操守言行要一致(6)

当然,人生的交往由于是产生在个人与他人相互发生作用的基础之上的,难免在个人与他人构成的相互作用关系中产生摩擦、碰撞和冲突。事实上,人们也正是在不断发生矛盾冲突的人生交往过程中发展着自己的生命历程的。不过,人们之间的矛盾冲突必须维持在一个平衡状态时,才可能使人的发展保持在正常秩序之中。儒学对待人生交往的基本态度,就是极力维持人与人之间的平衡状态,使人际关系处在一种完全为人们所能接受的“其乐融融”的社会氛围之中。

在儒学看来,人生涉世,尽履危机,但是只要做到:以和处之,则情相合;以礼持之,则分相安。当人生交往发生矛盾冲突时,人当以礼义自胜,不应以血气胜人;宁人负我,无我负人。儒学认为,每一个人都能这样去做,就足以使天下充满和气,而社会不再存为难人的地方。这既是儒学的人生交往态度,又是他们坚持的人际关系思想。

坚持在人生交往中,以和处,以礼持,实质在于一个“信”字,即诚实、不欺骗。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小车无,其何以行之哉?”(《论语·为政》)作为一个人,却不讲信誉、不诚实,不知那怎么可以处于人生交往之中,正如一辆牛拉的大车没有安横跨牛脊的横木销一样,一辆马拉的小车没有安横跨马背的横木销一样,如何能走呢?孔子的这一思想是极富合理性的。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相互交往所产生的许多怨恨、许多冲突、许多伤害,归根一个原因往往就是不讲信用,互相欺骗,尔虞我诈,你骗我一分,我欺你十分,冤冤相报,水无止境。

在儒学家看来,一个人在与人相处时,只要讲信用,守诺言,不欺骗,而且言语符合一定的道德规范,他所说的话就能算数,他所做的事就能成功。一个人在交往中,态度和蔼、容颜可亲,富有谦让精神,他的行为符合一定的礼节,他就不至于遭受侮辱。由此而推之,善于交往的人,应是“我有功于人不可念;而过则不可不念;人有恩于我不可忘,而怨则不可不忘。”(《菜根谭》)人忠信于人,就不可总记住他人的不足,就不可老记住自己的功德不忘。人生交往,主于信;主于信却在施于礼。“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戴圣《礼记·第一曲礼上》)“富贵而知好礼,则不骄不淫;贪贱而知好礼,则志不慑。”

(同上)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这不仅是儒学思想家对人生交往中不守信用的人的告诫,也是儒学倡导的做人的原则。这表现的往往是这样一种状态,似乎是人们相互之间,虽然近在咫尺,仍如同远在天涯;虽然共度人生,却彼此猜忌;人们在努力地沟通,却总感到有无法消除的心理隔阂。于是乎,人与人之间就可不讲信用,不求诚实,不值得信依赖。其实,这是一种人生交往过程中的错觉。从人的本性来讲,人是从根本上需要信赖,需要被人信任的,同时,人也希望能去认认真真地相信他人、信任他人。在人生中,有时,人们不难发现,人是可以相互沟通、相互信赖、相互依存的,这里最重要的就是建立一种真实可信的联系。在现实生活中,完全不可信的人,完全以欺骗他人而生存的人,是不可能最终完善其身的,也许能成功,或辉煌一时,但最后的结局,便是毁灭。

在这个意义上,儒学将诚实可信看成是一个人的人生交往原则,同时又是一个人最宝贵的品质,一个诚实可信的人是最值得依赖的人。

诚实可信能使人得到器重,并给人以生命的信心和力量。一个值得信任的人是人生的强者,他能义无反顾地走人生之路,在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中诚诚恳恳地留下坚实的足迹。即使他的生命结束了,但他那颗真诚可信的心,将仍会在热爱着他的亿万人们的胸中跳动,永不止息。一个在人生交往中给人以信任感的人,从来都不会是一个能损害他人利益的人,人的可信就在于,人们感觉到因他的存在,而使人们获得更好的利益。一个人的失信就在于,因他的存在而使人时时感到其利益在受到掠夺,或伤害。人而无信,当然也就不可以在人生交往中获得成功、赢得赞赏。人必有信,才是一个人成功的基础,一个人的成功要从培养可信的品质开始。这种品质的实质表现为:君子之可信,宁公而贫,不私而富;宁让而损己,不竟而损人。这就是说,在人生交往中,真正能做到让人可信赖,就必须是宁愿为公众的利益而不惜使自己贫穷,不因私利而使自己富裕;宁愿为他人忍辱负重而不惜伤及自己的利益,不因竞争而损害他人的利益。在此,透过诚实可信的人生交往原则,显示出儒学人生哲理思想关于人生意义的积极性理解。

俗话说:“许人一物,千金不移”。从古到今,言而有信的人受到人们的欢迎、赞颂,其事业也得到人们的支持。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个“信”包含着深刻的道理,这道理就在于信可以明德,信可以示诚,信可以树威。

以信明德。曾参是孔子的弟子,他经常教导子女要诚实无欺,并以身作则。某天,曾参的妻子要去集市,儿子哭闹着要跟去,她就诓哄孩子,说回家后就杀猪给他吃。等她赶集回到家里,一眼看见曾参正在磨刀准备杀猪。她忙问究竟,曾参说:“你不是对孩子讲好,赶集回来就杀猪给他吃吗?”妻子急忙劝阻道:“我刚才这样说,只是为了哄住孩子,你怎能当真呢?”曾参对此颇不为然,说:“我们不能哄骗孩子,因为孩子时刻在模仿父母,现在你哄骗他,等于教他用同样的方法去哄骗别人;而且当他知道你是为了哄骗他时,他就不会再信任自己的母亲了,将来你如何教育他呢?”最终曾参还是杀了猪,让孩子吃到了猪肉。更重要的是,他使儿子感到父母言而有信,说到做到,父母的威信在孩子的心目中更稳固了;也使儿子懂得了做人须诚实的道理。以信示威。春秋时期,晋文公一次准备了三天粮草包围原,并允诺三天不攻下原,便立刻撤军。到了第三天,原仍没有攻下,有人建议晋文公再观望一时,但晋文公说:“‘信’是立国的基础,也是人民的庇护所。即使得原而失信,还有什么利益可言?或许还可能因小失大。”于是,晋文公便依言撤退,三军雀跃以拥戴晋文公。战国初期,魏国之所以强盛,也与魏文侯严守信用有关。有一次和猎场的官员约定,准备某月某日某时来打猎。到了约定的那一天,文侯和大臣们喝酒取乐,在不知不觉中下了雨,酒兴正浓之时,魏文侯记起约定打猎的事,立即起身准备如约前往。大臣们都劝阻文侯道:“难得大王与群臣开怀痛饮,且天又下雨,狩猎之事,可以另约他日。”魏文侯却说:“虽然我也不想离开这里,但是既然有约在先,我不得不去一趟。”

于是,魏文侯依时赶到猎场,对猎场官员表示歉意:“今天雨下的太大了,麻烦你们准备了一切,但我不想打猎,很抱歉!”尽管围猎未成,但魏文侯严守信约,坚决前往约定地点,讲明原委。事情虽小,但正因为是这样不足挂齿的小事,魏文侯仍能言必信、行必果,就更令臣属敬佩。正是通过诸如此类的守信行为,鲜明地昭示着他对人的诚意,使得魏文侯在天下仁人志士中的威信很高,受到众人拥戴和支持。后来魏国一跃而成为强国,也就决非偶然了。以信树威。战国时期,商鞅“徙木立信”以推行新法的故事,可算是以信树威,取信于人的典范。商鞅原本是卫国人,后来到秦国,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命为左庶长(掌管国家军政大权的官),并具体负责掌管变法事宜。公元前356年,商鞅起草了一个新法令,新法令的主旨在强本抑末,奖励耕战,其条款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第一,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凡有功于国家的,都要按功劳大小封官,并受到奖赏;没有功劳的宗室贵族,削除宗室的属籍;战场上勇于杀敌立功者重奖,斗死的烈士各有适当的安排;对无事生非、打架斗殴的人,处以重罚。第二,奖励种地的农户,发展农业生产。对耕地织布的农民,超过一般规定产量的,免除其徭役;对商人规定多交税,对丢弃农业、诈骗钱财的人,罚他们做奴隶。第三,全国百姓都要登记户口,按户籍组织起来,每五家为“伍”,每十家为“什”,各家互相监督。一家犯法,其余九家必须告发,不告发的处死,窝藏犯人的,与犯人同罪。第四,一家有兄弟二人以上的,成年后,必须分居,各立门户,不分居者,加倍征税。

秦孝公看过之后,认为很好,就要下令执行。商鞅说:“主公先不要忙着下令。”秦孝公不解其意,商鞅解释说:“常言说得好,‘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必须先取信于民,让百姓知道我们说了话是算数的,新法一公布必须照着执行,只要百姓有这样一个牢固的概念,下一步就好办了。”

秦孝公听了这话,觉得很有道理,就说:“这事但凭左庶长主张。”

这一天,商鞅派人把一根约三丈长的木杆立在城南门口,并令专人守候着。人们不知道城南门口孤零零地立一根光秃秃的木杆子有什么用,都围过来看热闹。过了一会,左庶长商鞅来了,他当众宣布:“谁能把这根木杆儿扛到北门去,赏黄金十两。”围观的人们一时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人群中没有应声的。这也难怪,这是和官府打交道,谁知他们又要出什么花样,就凭这根木杆,扛上走这么点路,能赏黄金十两?世上哪有这等便宜事,说不定会找你的麻烦。人们只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肯去没事找事。这时左庶长又发话了:“怎么没有人扛,赏金少了?现在我郑重宣布,谁执行我的命令,把木杆由此扛到北门,赏黄金五十两!”人们听了,吓得直吐舌头。

人多了,什么样的人都会有,人群中有个逞能的小伙子,心想:不就是扛一根木头,拿赏金吗?即使拿不到赏金,他又能把我怎么的,我倒要看看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于是挤到前面,说道:“我来扛!”他的话音刚落,一些老人就小声嘀咕:“初生牛犊不怕虎,逞这能干什么!”小伙子不管三七二十一,他拿起木杆,往肩上一扛,往北门就走。看热闹的人们都拥挤着跟在后面。小伙子把木杆扛到北门放下,左庶长商鞅就走到他的跟前,叫人捧过黄金来。商鞅拍了拍这年轻人的肩膀说:“小伙子,好样的,能听从朝廷的命令,按着命令办事,应当受奖!”五十两黄金送到了小伙子的手上,小伙子愣住了,围观的人群愣住了,都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只见商鞅提高嗓门说:“大家记住,朝廷公布的命令,一定会照办。我左庶长办事说一不二!”这一消息不胫而走,很快传播到秦国各地。秦国民众都说:“左庶长有令必行,有赏必信,我们心里有数了。”

商鞅看到官府已经取得了百姓的信任,于是请秦孝公下令颁布新法。

这则故事通常被称为“徙木立信”。本来,移木与变法毫无关联,但在这里却让商鞅巧妙地联系了起来。移木不过是一件区区小事,但惟其事小,使众人确实感到现在的官府发令必行,重赏有信,既然今天能“赏不逾日”,以后也会“罚不还面”的,再也不敢把官府的告示当儿戏。这样一来,商鞅就在社会心理上确立了民众对官府的信赖,也就为新的政策、法令的顺利推行,赢得了广泛的社会理解和支持。

新法令公布以后,秦国很快就发生了变化。战士们在战场上打仗十分英勇,为个人私事打架斗殴的少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提高了,投机骗钱的人和懒汉少了。

没有军功的贵族失去特权,不能再作威作福。立新功得到奖赏的人,感到分外荣耀。商鞅变法的成功,应该说与他的“徙木立信”的轰动效应有着密切的联系。青年******有感于此,还写有一篇《商鞅徙木立信论》。

交友首要重德

人生在世,离不开朋友。朋友之间的友谊是人际交往中开出的美丽花朵,它在人生旅途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与地位。因此,孟子的弟子万章特地专门请教老师有何“交友之道”?孟子先用否定性的语言,讲了三个“不”字,即“不挟长”、“不挟贵”、“不挟兄弟”;又用肯定性语言明确结论:“友其德”,即交朋友一定看重对方的品德。

孔子曾把朋友分为“益友”和“损友”两种相互对立的类型。他说:“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这就是说,有益的朋友有三种,有害的朋友也有三种。同正直的人交朋友,同诚实的人交朋友,同见闻广博的人交朋友,便有益;同善于谄媚逢迎的人交朋友,同心术不正的人交朋友,同夸夸其谈、华而不实的人交朋友,便有害。可见孔子的“择友”标准是重人品、重知识。孟子则特别强调交友要重“德”,反对重资格、重权势、重钱财。因为一个人的内在品德如果高尚、优良,那么其外在表现必定崇高、伟大。尽管其外在表现多种多样,但无一不是“德”的“外化”。所以,孟子抓住了交友最核心、最本质、最关键之点,明确将它表述出来,这就不仅继承了孔子的交友理论,而且发展和深化了这一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