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1019~1086年),字君实,宋代陕州夏县(今山西闻喜县南旧夏县)涑水乡人。
据说,司马光6岁时开始读书,学习非常刻苦。稍大一些时,晚上睡觉竟以圆木为枕,称为“警忱”,只要木枕一滚动,他就能从熟睡中醒来,接着起床苦读。由于他天资聪颖,又刻苦好学,还能举一反三,所以少年时代便名扬乡里。流传至今的“司马光砸缸”的故事,也说明了他当时的有关情况。
司马光15岁时,由于他的父亲司马池任兵部侍中,官居四品,而按照宋朝的恩荫制度,六品以上的大臣子弟可以补官,所以他也恩补人仕,被授予将作监主簿。但是,他刻苦读书的习性有增无减。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终于考中了进士甲科。此后,他被朝廷先后任命为礼部判官、华州判官、苏州判官,随后又任评事、直讲、大理寺丞等职。治平四年(1067年),升任翰林学士、御史中丞,从此官职不断升迁,一直升至相位。
一、怀民以仁
司马光为政,同情百姓疾苦,主张“怀民以仁”。
他认为:只有“利百姓”,才能“安国家”。所以,在他担任地方小吏时,除勤勤恳恳地完成本职工作,还经常深入民间,踏踏实实地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
调至中央部门后,司马光依旧关心下情,经常为民请命。
治平三年(1066年),陕西一带发生严重旱灾,但朝廷却没给予应有的重视,还决定从那儿抽壮丁组成义勇军,并让百姓分摊费用。时为龙图阁直学士的司马光十分气愤,一连上了6道折子进行劝阻。其中,他对农民的疾苦绘述得极其详尽,还指出历史上官逼民反的现象,一再强调此举是“欺蔽上天,诬罔海内”。当他发现宰相韩琦竟支持这一决定,又持札子赶到中书省同韩琦辩论。两人唇枪舌剑,进行了一场轰动朝廷的激战。司马光为相不久,许州(今河南许昌)一带又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致使饥殍遍野。司马光闻报,立即奏请皇帝发钱粮赈饥。并亲自草拟赈灾文书,令各州县立即开仓放粮。他还明文规定:各级地方官员,只要恪尽职守,赈灾有功,受到百姓的拥戴,都将受到表彰、赏赐;而玩忽职守,贪污受贿,弄虚作假,一律受到制裁;对那些因失职而饿死人者,还将严惩不贷。发文之后,司马光仍不放心,又特派专人赶赴现场视察灾情,监督救灾措施的具体实施。结果,由于政策到位,措施得当,受灾百姓及时得到了救济,没有饿死一个人,也没有外出逃难者。大家齐心协力,开展生产自救,很快度过了困难时期。
二、荐贤任能
司马光非常赞赏唐太宗李世民的那句话:“为政之要,惟在得人”。为利于朝廷得到更多、更好的人才,他针对当时在用人方面存在的种种弊端,提出了不少好的见解和主张。如建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改革科举制,设十科举士;改进延访、荐举和按察制度;破除循资历、重门第的陈腐观念等等。熙宁元年(1068年),他又向皇帝提出了选拔和提升对象必备的三个条件:一、“不爱富贵”;二、“重惜名节”;三、“晓知治体”。显然,前两条指的是“德”,后一条说的是“才”。“德”、“才”相比,以“德”为先。根据这一标准,司马光力于荐才,起用了许多清正廉洁之士。据史载,他晚年时曾将他一生中所荐之人汇编成册。后人一一加以考论,结果是“失之者不一二”。
司马光还非常注重人才的保护。早在他担任谏官时,发现苏东坡应试的文章立论新颖,多中时弊,富有开拓精神。但考官胡宿却对此不感兴趣,甚至还有些担心,无意录取他。为此,司马光一再表示:苏东坡有爱国忧民之心,实在是一个难得的贤才,“不宜黜”。对现任官吏,司马光也常常在皇帝面前开诚布公地进行评论,他曾多次说:王曾清纯廉洁;张知白刚正无私;鲁道宗质直如竹;而薛奎则敢言直谏。这些人,都属社稷之臣,应当重用。相反,马季良、罗崇勋之流不学无术,只知道阿谀奉承,应当撤销其一切职务,重加惩治。
有一次,皇帝刚刚为宦官头子任守忠加官晋职,司马光马上上疏议奏,说任守忠是“大奸”,是“国之大贼,人之巨蠹”;还说他“资性贪婪,老而益甚,盗窃官物,受纳货路,金帛珍玩,溢于私家;第宅产业,甲于京师。聚敛之心,曾无纪极”。他还建议皇帝将任守忠“斩于都市,以谢天下”。皇帝听罢他那慷慨激昂的陈词,虽然没对任守忠“斩于都市”,却将他贬到了京外。
三、清正廉洁
司马光基于“怀民以仁”的指导思想和“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自己率先做出榜样,始终勤政廉政,两袖清风,决不为自己及亲友谋取任何私益。
随着职位的升迁和权力的增大,司马光的同学、同僚、亲戚、属下中也有不少人想通过他捞些个人好处。但是,却被他一一拒绝。为避免此类人“拉关系”、“走后门”,他干脆在自己的客厅内贴了一张告示。其中写道:凡来者若发现我本人有什么过失,想给予批评和规劝,请用信件交给我的书僮转我,我一定仔细阅读,认真反思,坚决改正;若为升官、发财、谋肥缺,或打算减轻罪名、处罚,请一律将状子交到衙门,我可以和朝廷及中书省众官员公议后告知;若属一般来访,请在晤谈中休提以上事宜。
司马光不但从来不收任何人送给他的礼物、礼金,而且连皇上的赏赐也不受。有一次,宋仁宗赐给他许多金银珠宝、丝绸绢帛,他却力辞再三,并诚恳地表示:“国家近来多事之秋,民穷国困,中外窘迫”,应将这些钱用到济民上。当却之不成时,他只好谢恩领取,但第二天便将珠宝全部上交自己所在的谏院,作为“公使钱”(即办公费),将那些金银周济了一些贫穷的亲戚朋友。
司马光年老体衰时,他的一位朋友准备花50万钱为他买位婢女,以便伺候他。他当即谢绝,说:“我几十年来,食不敢常有肉,穿不敢有纯帛,怎敢拿50万钱买一婢女?”当他住在洛阳时,住宅坐落在城郊西北数十里处的一个僻陋小巷中,房子不过是一个仅能避风雨的茅草屋。在夏季,他为了找个纳凉避暑之地,便在草屋里挖地丈余,用砖砌成一间地下室。当时,由于王安石的同僚王宜徽、王拱辰在洛阳的宅第都是飞檐斗兽,华丽无比,所以民间出现了一句谚语:“王家钻天,司马入地。”
据《宋史》,司马光任官40年,只是在洛阳有薄田三顷。他的夫人去世时,无以为葬,只得卖田以充置棺榔。
这就是人们一直传颂的司马光“典地葬妻”的故事。
四、严以治家
司马光在严于律己的同时,对其家人也要求甚严。在他的儿子司马康很小的时候,他除了教他读书、写字外,还非常注重对他品德的教育,培养他成为诚实、谦逊、节俭、爱他人的人。待儿子长大后做了官,又教他如何勤政廉政,为百姓谋福利。当他发现儿子在为人、为政、为学方面表现还可以,便将其教育的重点放在了节俭方面。
有一次,司马光特意给儿子写了一封信,先现身说法,谈了自己的经历和观点。他说:“我们家本来就是清寒的,清白的家风代代相传。至于我本人,从来不喜欢豪华奢侈。小时候,大人给一件华美的服装,就不愿意穿;考中进士后,别人戴花,自己也不愿意戴;只是出于对皇上的尊崇,才不得不勉强插戴一支。我认为,平时穿的能够御寒、吃的能够饱腹也就行了。但是,许多人却嘲笑我寒酸。对此,我从未后悔过。古代的人都把俭约视为美德,现在的人竟看俭约为羞耻,真是咄咄怪事!”
为了使儿子充分认识奢侈所带来的祸害,司马光对古往今来因奢侈而导致的严重后果进行了总结。他说:贪得无厌的人,当了官必然收受贿赂,贪赃枉法;不做官,在乡里也会偷盗行窃,作奸犯科。接着,司马光又讲了几位以俭朴著称的人物的事,并重点介绍了宋仁宗时期的宰相张知白。
他说:张知白拜相后,生活仍保持过去在地方做小官时的水平。有人不理解,问他,他叹道:“我今天的收入,全家人锦衣玉食足够。然而,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我今天的收入,不可能永久保持。一旦收入不如今天了,家人久过奢侈的生活又习惯了,一下子改不过来,就可能出事。倒不如无论我在职不在职,生前或死后,总这么一个标准!”
在信中,司马光还举了七件“以俭立名,以侈自败”的例子,并希望司马康不但自己记住这些事例和道理,还要身体力行,并向子孙后代进行同样的教育。
司马光担任宰相时,惟恐在老家的侄子们仗势作恶,又专门给他们写了一封信。其中,要求他们安分守己,谦恭退让,奉公守法,绝不许依仗他的权势而干扰官府,欺压百姓,使乡人讨厌。谁若打着他的旗号招摇撞骗、为非作歹,他将命地方官依法严处!
司马光的子侄们牢记他的谆谆教育,经常照此而自警、自查、自省,确保了“清白的家风代代相传”,也由此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
元祐元年(1086年)初,司马光重病卧床,自知将不久于人世。便挣扎着坐起来,给另一位宰相吕公著写了一封信,说:“吾以身付医,以家事付愚子,惟国事未有所托,今以属公。”
司马光去世后,皇太后大哭,马上同皇帝一起去吊唁。接着,又赠其太师、温国公,谥文正,赐碑曰“忠清粹德”。整个京师的人,也主动罢市,纷纷前去相府哀悼。有的人为了致奠,竞变卖了自己身上穿的衣裳。此外,史书上还说:“及葬,哭者如哭其私亲”;“四方来会葬者数万人”;“都中及四方皆画像以祀,饮食必祝”。可见,其场面之大、之动人,在中国历史上也是罕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