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被革职或降职的宦官通常会被勒令离开内廷、谪贬异地。据《万历野获编·补遗》载:内廷宦官犯罪较轻者可降为奉御,或归私宅闲住,或谪发南京居住,或发往凤阳祖陵司香,但官品犹在。犯罪较重降为“小火”
者,发谪南京孝陵司香,则无官品。更重者则降充净军,发去南京孝陵卫种菜。再重者则“夹四夹,拶四拶,打一百,发南海子常川打更,则示意杀之,十无一存者矣。”
清代宫廷中犯有过失的太监还有改派差使的处罚。通常的情形是从宫中调出,遣发至外围当差,或改派其他下贱差使。对于那些谪贬期满返宫的太监,大多数情况下也只能分拨至外围当差。
(4)罚减钱粮。这是古代责罚宦官较为常见的办法,尤其是清代更是常用。据《国朝宫史》所载处分则例,当时罚减钱粮的期限可分为二个月、三个月、四个月、半年、一年、二年等不同等级,最长的可达到六年。
(5)枷号禁闭。清代宫廷中有枷号禁闭的处罚,期限从一个月直至二年不等,严重者可至终身枷号。枷号的地点通常是在内务府慎刑司,也可以在发遣之地。在大多数情况下,罚减钱粮、枷号禁闭以及责打、发遣等处罚都是同时并用的。如宫中太监私自留外人在宫中过夜,该太监先枷号三个月,期满后再重责四十大板,六年内减食五钱银两。另如太监偷钓宫内园庭中的鱼虾者,一经发现,不分首从均枷号一个月,期满后重责四十大板,然后发往吴甸铡草三年,期满释回后永远不得挑选为首领太监。如若再犯,枷号两月,然后发配黑龙江给披甲人为奴,到配后先重责六十大板,十年方准释回。
(6)杖笞。这是内廷中最常用的,也是最基本的处罚方法,可分为笞责、杖责与板责。明洪武年间制定的宦官管束条例规定:宦官在宫城内相骂,其先发而理屈者,笞五十;不服管束而抵骂者,杖六十;内使骂奉御者,杖六十;骂门官监官者,杖七十。宦官在宫城内斗殴,先斗而理屈者,杖七十;不服管束而殴打者,杖八十;殴打奉御者,杖八十;殴打门官监官者,杖一百。杖刑的刑具为长五尺、圆五分的实心青竹;板刑为长五尺、宽五分的青毛竹板。宫内行刑皆有规则,须先将受刑者按伏在地,臀部突起,然后一人按头,二人按手,二人按腿,一人掌刑,另有一人在旁边喊数。受刑的太监须一面挨打,一面高声喊“饶恕奴才吧,下次不敢啦!”
否则便有顽抗不法的罪名,进而加倍责打,一直打到喊出求饶声为止。行刑还有殿上与处所之分。在殿上行刑,有主子在旁边监刑,刑监便不能徇情,否则就要反坐;而在其他处所行刑,刑监就可以卖人情,打得轻一些。
但无论是在殿上还是在其他处所,刑毕都须由刑监架着受刑太监到主子那里,向主子叩头谢恩。
以上所述责罚方式,大致是历朝有关则例规定的处罚方法。实际上,历朝君主都视宦官为卑贱的奴仆,甚至根本就不把他们当人看待,因而法外酷刑便不可免,种种非人的虐待也毫不稀奇。据晚清太监回忆,慈禧太后曾强逼一位老太监当众吞食自己的粪便,致使该老太监屈辱、羞愤而死。另据晚清宫女的回忆,宫中太监最怕的事情便是自己侍候的主子闹肚子。因为皇宫中没有厕所,主子如厕时,太监须跪顶便盆而进,然后跪顶出来,迅即到宫外将便盆洗净备用。一旦主子闹肚子,侍候的太监即使是健步如飞也难免迟误,累得要死且不说,稍有耽误便免不了一顿好打。慈禧有一次闹肚子,大便奇臭无比,旁边侍候的小太监下意识地耸了耸鼻子,恰巧被慈禧瞧见,当即被责打五十个大嘴巴。清代内务府慎刑司还有“气毙”
之刑,即用七层白棉纸沾水后,将受刑太监的口鼻耳封住,然后再用杖刑责打,瞬时就可置人于死地。至于太监稍有疏失而被罚自己掌嘴,或被主子随手拿起旁边的物件打一顿,那更是不值一提的家常便饭。晚清太监对此解释说:
宫里的女主子大多都是寡妇,日子过得无聊,对待下边的人便喜怒无常,常常因为小事责打太监,尤其是她们心烦的时候,太监便成了她们泄气的对象了。但天长日久,太监自有办法对付。相传,清代宫内的太监大多都制有两块长一尺、宽五寸的牛皮,当班的时候就把牛皮分别捆到大腿上。挨打时尽管照旧大喊求饶,但痛苦却减轻了许多。
太监们还给这东西起了个名字,叫做“护身佛”。
宦官的钱粮俸禄
宦官总体上看是君主的“家奴”,但其中的一部分又是朝廷的“官员”,因而其钱粮俸禄情形便稍显复杂。
大致说来,有官阶的内廷宦官大多按官阶或按官阶折减发放俸禄;无官阶者则多按其职任领取固定的钱粮。
秦汉时期的官吏等级以谷物计量单位“石”为衡量标准,石数越多,官职越高。最高的丞相可达万石,低者为“比百石”以及百石之下的“斗食”佐吏。秦代权阉赵高曾出任二千石的郎中令,后来又任万石等级的丞相,但两者均为朝廷外职。例由阉者担任的官职,如黄门令丞、宦者令丞、御府令丞以及后来的中常侍、小黄门、中黄门等都是有明确秩等的实职,而且其秩等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如中常侍初为“千石”,后增到“比二千石”:
中黄门东汉初年仅“比百石”,后增至“比三百石”。一般说来,有官职即有俸禄,官职的高低就决定了俸禄的多少。
宋代宦官的俸禄基本上是按官阶折减发放,这在历史上是比较特殊的。当时大体上有两种情况:一是按宦官所任职位的高低差等发放,如入内侍省都知、副都知、押班的俸钱皆为二十五千,供奉官十二千,殿头七千,高品、高班五千,黄门三千。充任诸司使职的待遇较高,如内客省使俸钱六十千,延福宫使、景福殿使、宣庆使、宣政使等均为二十七千,皇城以下诸司使为二十五千。
二是充领节度使、昭宣使、观察使、防御史、团练使的宦官,按各使额定的标准减折发放,如团练使的俸钱为一百五十千,宦官充领该职则折减为一百千。俸钱之外,宋代官员,包括宦官,还有禄粟,其发放原则与俸钱相类似。
尽管是折减发放,宋代宦官的俸禄维持生计大概还是绰绰有余的。宋神宗年间,曾有宦官上书皇帝,自称“受国厚恩,廪食过量”,因而俸禄“积而未请者七年”,并“乞令三司毁券”七年未领俸禄而依然能够维持生计,可见平时的俸禄有丰厚的节余。
清代宦官的钱粮俸禄,据《国朝宫史》记载,主要有月银、月米及公费银三项。其大体情形是:四品宫殿监督领侍和正侍,每月月银八两,月米八斛,公费银一两三钱:五品宫殿副侍和正侍,每月月银八两,月米八斛,公费银一两三钱;六品宫殿副侍和执守侍,每月月银五两,月米五斛,公费银一两一钱;七品执守侍,每月月银四两,月米四斛,公费银一两:八品侍监,每月月银三两,月米三斛,公费银则根据服役处所情形的不同而略有差别,较多的为七钱三分三厘。无品级首领太监、副首领太监以及一般太监每月的钱粮俸禄因服役处所的不同而分为多种情况,多者达到月银四两,月米四斛,少则月银一两五钱,月米一斛半。比较普遍的情形是每月月银三两,月米三斛,公费银六钱六分六厘。
宦官领取钱粮,需由宫殿监造册行文,经内务府有关机构核实,再转行户部支取。但这就同时出现了另外的问题。清朝的各亲王、郡王、贝勒等外府也有相当数量的宦官,这批人的俸禄是由外府自出的,而府有大有小、有穷有阔,尽管宦官的品级是一样的,由于侍奉的主子不同,俸禄便有了巨大的差异。据清末太监回忆,在恭王府、醇王府等大府服役的首领太监每月俸禄银四两,回事太监二两,其他在茶房、膳房、司房、药房及散差太监每月的俸禄只有一两多一点。恭王府和醇王府都是大府,但太监俸禄确实比宫里差了一大截。大府尚且如此,小府中的太监更是清苦。清末宣统年间九门提督毓朗爵封贝勒,府中服役的太监说是每月月银三两,但十年未发俸禄,每月只给些饭银,穷得连靴子、衣服都买不起,只好穿补丁衣服。宫廷中的太监与外府太监在收入上的巨大差距,还来自各种名目的赏赐。从清代的情形看,宫内太监每年所得的赏赐实际上远多于俸禄。
据清末太监的回忆,当时宫内太监除了正式的俸禄外,每年有节赏、寿赏、加班赏等各种赏赐,特别是遇到生皇子和皇帝大婚,赏赐特别多,真正是全宫上下人人笑逐颜开。清末宣统时的节寿赏赐略如下述:
节赏:每年三次,分端阳节、中秋节和年节,所赏物品各有不同。除了银钱之外,端阳节赏大叶蟒、多罗麻等名贵锦纱;中秋节与年节则赏宁绸、江绸、川绸、织锦缎、闪缎、各种洋绉及名贵毛皮。每次赏赐,总管太监银三百两,绸缎四卷;首领太监银一百两,绸缎四卷;回事太监银一百两,绸缎二卷;小太监银四十两,绸缎一卷半,其中摆膳太监和梳头太监可得双份。各处所的首领太监银二十两,绸缎一卷:其他无顶戴、无品级的小太监只有赏银,多则十两,最少的四两。
寿赏:每年五次,每次赏赐总管太监银二百两,绸缎四卷:首领太监银一百两,绸缎四卷;回事太监银五十两,绸缎二卷:小太监银二十两,绸缎一卷半。各处所首领太监银二十两,绸缎半卷;其他无顶戴、无品级的小太监只有赏银,多则六两,最少的四两。
宫里赏赐最多的是皇帝大婚时,而且有顶戴、有品级的太监遇到这种情形还会加官进禄,荣升一级。清末帝宣统大婚时,大总管邵祥禄除晋升二品顶戴之外,得赏银二百五十两,绸缎十卷,貂皮十张,水獭皮三张,海龙皮十张,碧玉朝珠一串,金表一块,合计约值白银一万二千六百五十两。御前小太监张寿卿得赏银二十两,青白坎狐皮一张,白狐皮一张,折合白银一千四百多两。
宦官若有生病或告假的,情形,按清代的规定,凡总管、首领和一般太监,病至一个月,即须按不同的标准减退钱粮;病至半年,一般太监均须减退至一两银子,有官职的太监除了退钱粮外还须革退官职;病至一年以上,则不论钱粮多少,一律止退。对于那些当差年久而且为朝廷出过力的老太监,可恩赏每月银一两,制钱五百文。这例外的恩赏,体现了古代宫廷无情之中的一缕温情。
宦官的休沐、退役与遣返
古代官员一般都享有法定的休假日,宫内宦官作为官员的一部分自然也不能例外,所谓“其疾病休谒洗沐,皆以法令从事。”汉代的这种休假日大致上每五日休假一天,称为“休沐”。平时入值禁中的中朝官,须到了休沐日方可出宫回家。秦汉时代的宦官能够娶妻并领养继子,自然会有私宅。《后汉书·蔡伦传》记载,宦官蔡伦每到休沐之日,通常都闭门谢客。《酌中志》也记载明末宦官王进德“清整雅洁,门无俗客。每休沐之暇,即阁户焚香,弹琴读书,宛然有儒者风。”
清代的太监管束较严,一般不允许擅出宫门,尽管可以告假,但须首领太监限定时刻,逾期不归,按律治罪。
告假的事由有二:一是生病。宫内宦官生病,经查验明白无误后,可休假调养,病愈后照旧当差。若病势较轻,一般在本处休养;病势沉重者可出宫调养。若突患急症或带有传染性的疾病,须知照管理门禁之人,随时送出宫去。朝廷同时规定,宦官病至一个月以上,即须递折核减钱粮。二是亲族的婚丧之事。清朝规定,宫内太监遇有祖父母或父母出丧等事者,可以告假十二天或十六天:遇有弟兄叔侄婚娶之事,可以告假三天。逾期不归者,须严加责处。在休假期间,太监不得在外闲游、不得听戏、不得赌博,而且内务府大臣须派官役暗中侦伺,俟其期满,再将官役撤回。由此可以看出,清朝对内廷宦官的管束确实是比较严的。
古代官员还有致仕制度,一般来说,年龄达到六十岁可以提出致仕,体弱多病者也可以提前致仕。在正常情况下,宦官也可以如同朝中普通官员一样退休,而且文武官员致仕时所能得到的种种待遇,宦官基本上也能享受。比较常见的,如为子弟乞请恩例、荫补子弟为官或迁升一官致仕等,宦官都可享受到。宋代宦官刘承规本官景福殿使、新州观察使,因疾上表求罢,遂以检校太傅、左骁卫上将军致仕。清朝康熙年间规定,凡年老体弱或患病的太监,愿归民籍者,听其自便。若身体孱弱难以归籍,令礼部收养。每四名给屋一间,每人月给银五钱、米一斛。
朝廷普通官员致仕后大多都返回原籍,享受天伦之乐,但宫中宦官系自幼遭受阉割之痛,难有家室,且多为贫苦出身,以老弱病残之躯投奔他人,势必遭人白眼、受人歧视。所以,尽管宦官退役离宫时,由内务府发给印票,至原籍后地方官府也有所照应,但他们既无谋生之力,又无安身立命之所,便常常滞留京城,或至寺庙中容身。至于少数权阉退役后仍过着“贵敌王侯,富比天子”的生活,则实属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