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古代贪官传(中国古代名人传奇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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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蔡京(1)

北宋光化军(今福建省)仙游县东北古邑临平山下有一地名蔡村,是一个三面环山、一面临水的大村落。村中住民大多姓蔡,据考证,蔡姓远祖系西晋末年为躲避战乱从中原迁于此,经世代繁衍,遂成大姓。相传唐朝末年,有一舆地先生偶过此地,遥见蔡氏祖茔,在林木葱郁的山脊,于蒙蒙细雨中,云雾缭绕,气势非凡,大感惊异。谓村人曰:“观足下先茔,依山带水,地势宏阔,正合青龙、白虎之兆,可谓空前绝后。君家五代之内,当有帝王之师出焉,惜乎地势敬侧,恐难得善终,君家宜好自为之。”宋庆历七年(1047年),蔡家长子降临人间。父母起名叫做“蔡京”,字元长。这蔡京自小聪明伶俐,六七岁时入村塾读书,甚得塾师喜欢。及至十四五岁,入伴县学,广泛涉猎经史子集,揣摩应制文章,学问更是日见长进。熙宁三年(1070)与同胞兄弟蔡卞一道前往汴京参加科举考试,一举奏捷,双双金榜题名,蔡京中进士第九名。喜报传来,举家欢庆无比,府县大吏亲往庆贺。不久之后,蔡京官封钱塘(今浙江杭州)县尉,从此走上仕进之路。

蔡京为人少年老成,做事工于心计,惯会察言观色,因而甚得上司赏识,任钱塘县尉不久即升迁为舒州推官。此后又奉调出使契丹,回朝后拜为中书舍人。从此逐步进入北宋朝廷的权力中心。在北宋政坛新旧党派激烈纷争的宦海风浪中,蔡京独具异禀,见风使舵,随波逐流,如鱼得水。当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执掌朝政时,他以坚定的“改革派”自居,邀幸沽宠,因而连年获得升迁,很快官至龙图阁待制、开封府知府,掌握了京畿重地的政事大权。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薨,哲宗继位。哲宗当时年仅十岁,因少不更事,由高大后垂帘听政。高太后一直反对变法,对王安石的人品也颇多指摘,不久之后就借故罢黜了王安石,起用坚决反对变法的司马光做了宰相。随后,一大批变法派被逐出朝廷。蔡京对此风云突变始料不及,深为在党派斗争中站错了队而懊悔。

司马光执政甫始就决心尽数废止新法,恢复旧制,下令全国各地要在五天以内废除新募役法,推行旧募役法。许多有识见的大臣认为新法已推行多年,改行旧法不宜操之过急,否则会因时限太短,造成扰民损民的后果,引起社会动荡。但在此时,蔡京却认为获得了投机求荣的大好时机。他不遗余力地贯彻司马光的命令,委派亲信悍吏赶赴辖下各地,不分昼夜地督促尽快废除新法。五日之后,全国各地只有开封府按期全部恢复旧法,司马光因此对蔡京的“才干”十分赏识,对蔡京说:“如果大家都像你这样为国分忧,天下哪里还有什么办不了的事情!”但司马光周围的许多人对蔡京以往的所作所为都十分了解,他们攻汗蔡京“挟邪坏法”,投机钻营,纷纷上书揭露蔡京之奸。蔡京此次投机不成,最终被逐出朝廷,到地方上担任郡官。

元祜八年(1093年),高太后去世,宋哲宗开始亲政。哲宗一心继承先父神宗遗志。振兴国家。他改年号为“绍圣”,起用新派首领章博为宰相。蔡京这时时来运转,作为受“保守派”迫害的“改革派”人物,被召回京城担任户部尚书,攫取了朝廷的财政大权。章。淳决定全面恢复王安石曾致力推行的新募役法。蔡京追随章悖,对旧党进行残酷报复,无情打击,兴狱。穷治,深得章停欣赏。

元符三年(1100年),宋哲宗死,其弟赵佶继位,是为宋徽宗。徽宗鉴于熙宁变法以来新旧两派之间相互倾轧的情况,试图用折衷的方法平息两派争斗,就任命新党代表曾布为右相,旧党首领韩忠彦为左相,以达到两派和衷共济的目的。鉴于政治形势不够明朗,蔡京有心汲取以往的教训,姑且依违两可之间,但又想走投机的捷径。转而勾结宦官,企图依靠内传向上爬,为此犯了大宋朝廷的禁忌,被人揭露,舆情哗然,再次被贬谪出京,到杭州去当了个“提举洞霄宫”的高等闲官。

俗话说得好:“人若交上好运,想捂都捂不住。”蔡京自遭贬斥,蛰居杭州,表面上游山玩水,以书画自娱,实则暗中窥伺朝廷动静,图谋东山再起。恰在这时,徽宗最为宠幸的宦官童贯奉命到东南一带搜罗奇珍异宝,在杭州停留一个多月。蔡京认为这是扭转命运的良机,便备足厚礼登门拜见。童贯嗜财如命,两人一拍即合,很快结为莫逆之交。蔡京擅长书法,为当世名家。他将自己多年来收藏的字画、古董之类慷慨地奉赠童贯。童贯派人送回宫中进献给徽宗皇帝,并暗中转托宦官、宫妃在徽宗面前为蔡京说好话。徽宗酷爱古玩字画,加之近幸姬妾、宦官众口一词从旁“誉京”,心中便有了起用蔡京之意,不久便将蔡京调回京师,任命为翰林学士承旨。这个官职相当于皇帝的首席贴身机要秘书,并负责代皇帝起草各种诏令。蔡京根据徽宗即位以来的政治主张,反复揣摩帝意,对徽宗“绍述”先帝的“英明”决策大肆吹捧,并誓言要为实现皇帝的雄才大略竭尽全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因此赢得了徽宗的宠信,不久便取代韩忠彦升为尚书左丞(副宰相)。蔡京随后又带头弹劾曾布任人唯亲,结党营私,怂恿徽宗将曾布贬窜润州(今江苏镇江)。崇宁二年(1103年)正月,蔡京被徽宗任命为宰相。此后二十年,昏君和奸臣联手,把北宋皇朝送上了亡国灭族的不归之路。

蔡京平日里与徽宗以书画相表里,他还广泛笼络徽宗身边近幸的宦官及嫔妃,打探皇帝的行迹,窥测皇帝的心思,隔绝皇帝与外廷的联系,架空皇帝以售其奸计。甚而挖空心思与徽宗皇帝结成儿女亲家,让徽宗将其爱女茂德公主下嫁给第四子蔡僚,他由此摇身一变,成为皇亲国戚,此后更加专横跋扈,一手遮天,致使朝野上下贤良之臣、正直之士为之侧目。后来蔡京虽曾先后四次因故被罢免宰相之职,但都旋罢旋复。且每次复职,都会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对于曾经指道自己意志者,必定悉数予以谴窜。为了把政治对手彻底批倒斗臭,他还阴毒地制造“党锢之祸”,奏请徽宗皇帝御准,把京籍元祐及元符末年担任过宰执以下、待制以上官职的旧党成员司马光、文彦博、韩忠彦、苏武、程颐、王献可等文武大臣一百二十多人,无论死活一律定为奸党,由徽宗御书名单刻石于端礼门,号为“党人碑”。接着,他又以“甄别”官员为由,把五百多个官员定为“邪等”,削夺官职,流放外地。同时大肆培植亲信党羽,加以提拔重用,使爪牙鹰犬遍布朝廷,牢牢地控制了朝政大权。

蔡京假托“绍圣”之名,纷更法制。崇宁元年(1102年)八月,刚当上右宰相不久的蔡京,便下令恢复章停推行的募役法,明确一切按绍圣年间(1094年—1098年)的兔役法条目实施。在推行中,蔡京偷天换日,对免役法进行了篡改,规定豪强地主兼并之家的役钱可以减征,官僚和上、中等人家的坟寺可以免交役钱。而这些役钱全部“均敷于下户”,即由平民百姓来分摊。于是,豪强地主占有的大量土地,按章停时期免役法的规定应该交纳的役钱,就这样转嫁到了少地的农民头上。此外,蔡京还巧立名目,肆意增加征收的役钱。在他下令恢复兔役法不到十年的时间,巩州(今甘肃陇西)一地的役钱,就从元丰年间的不足四百贯(当时每一千文钱为一贯)猛增到三万余贯,陡增了七十多倍,农民无力承受,弄得卖儿鬻女,倾家荡产。有些农户只好把仅有的一点土地廉价抵押或卖给豪强地主去逃荒要饭,背井离乡。

崇宁三年七月,已升任宰相的蔡京又玩出新花招。他下令重新推行王安石时期的方田均税法,田亩重新丈量,按田亩实有数纳税。结果在实际推行中弊窦丛生。各地丈量土地时,官官相护,上下勾结,地主豪强家的田地越量越少。虔州瑞金(今江西瑞金)有一个地主占地二百多亩,结果只算作二十亩。另一个地主有田近三百亩,结果竟算作十七亩。而农民的土地在丈量中却有增无减。赋税按田亩来均摊,结果是农民的税费越来越重。大量农户因不堪重负而倾家荡产,因生计无着铤而走险,打家劫舍,占山为王,成为绿林好汉。

崇宁二年,蔡京又费尽心机变盐钞法。新盐钞法规定:商人必须先拿钱买官府颁定的盐钞,然后用盐钞到产盐地买盐。为了巧取豪夺,蔡京经常更换盐钞。由于信息滞后,手中持有旧钞的盐商经常要贴现钱才能换到新盐钞。一部分商人因为盐钞不断更换,无力贴钱更换新钞,于是原来花上几十万钱买到的盐钞只得眼睁睁地看着被废弃。为此,许多盐商“朝为豪商,夕为流丐,有赴水投缓而死者”。

崇宁四年,蔡京又以盐价轻重不等的名义,裁定六路盐价,旧价二十钱以上者皆递增十钱。政和年间,裁定官盐价格,盐行以一年为限,如果超过期限半年还没有将存盐销售出去,则要予以“毁行”,即将存盐罚没入官。尽管老百姓怨声载道,蔡京还是不断地提高盐价。几年之内,盐价从每袋十一钱增加到二十三钱。蔡京之所以频繁变更盐钞之法,不断提高盐价,就是要囊括天下百姓的钱财,解往朝廷,用以向皇帝邀宠。朝廷对食盐施行统一配给,但由于价贵质劣,老百姓没有办法,只得食用杂以灰土的劣质盐,往往“比屋愁叹”。可是北宋朝廷却因变更盐钞法而大发横财。仅在政和五年至六年(1115年~1116年)两年间,国家从食盐专卖中就攫取了四千万贯的厚利。由于蔡京把握着更换盐钞的信息和机遇,更是从中渔利,以肥家赀。

蔡京还通过改变茶叶法,加强对茶叶市场的垄断。主要做法是,“榷江。淮七路茶,官自为市”。规定产茶州郡随所置场,禁止商人国户私自贸易。商人买茶,官收税息,然后“批行贩卖”。此法使徽宗政府从茶叶生意上获得的利润。由宋仁宗时期的每年不到四十万贯增加到四百余万贯。政和六年茶息更增至一千万缗。蔡京利用刮来的钱财百般献媚皇上,多方笼络臣属,肆意挥霍浪费。

为了掠夺土地,蔡京特意设置了一个西城括田所。它实质上是专门掠夺农民土地的机关。蔡京及其爪牙打着朝廷的幌子,把一些良田指为荒地,强行占为己有,使土地原来的主人被迫沦为佃户。蔡京仅在两浙永丰圩便霸占水田近千顷。

崇宁年间,蔡京还强制推行增价折纳之法。以物折钱,以钱折物,钱物反复折变。如“以绢折钱,又以钱折麦。以绢较钱,钱倍于绢;以钱较麦,麦倍于钱。辗转增加,民无所诉”,搞得“蚕者未丝,农民未获,追骨旁舞,民无所措”。

蔡京又推行和籴法。打着备边积粮的旗号,大肆聚敛。他下令根据户等给钱。收获季节,以时价折粟入官。政和年间又规定不管家中有粮无粮,都要摊一份官来粮。有的地方竟然“有一户而来数百石者”,造成“已籴而不偿其直”,继而又以和籴为名,压低粮价,使“科率”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