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侍尧,字钦斋,汉军镶黄旗人。其四世祖李永芳,明代铁岭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为抚顺地方最高长官,后投降努尔哈赤,并娶他的孙女为妻。李侍尧的父亲李元亮,官至户部尚书。
乾隆初年,李侍尧以荫生授印务章京。乾隆十四年(1749年),乾隆初见李侍尧,便夸他为“天下奇才”,擢副都统。由于皇帝的赏识,李侍尧很快转为户部侍郎,署广州将军。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授两广总督,二十六年被召入京师,授户部尚书、正红旗汉军都统,袭勋旧佐领。二十八年授湖广总督,加太子太保。后历任工部尚书、云贵总督、武英殿大学士等职,官至从二品。
李侍尧为官二十年,以进贡见长而备受瞩目。他从乾隆十八年(1753年)任热河副都统起至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进贡次数有档可查的达一百二十多次,高的年份竞一年进贡九次。
进贡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个传统。贡品成为天子与诸侯之间政治经济联系的纽带,也是臣子取悦于皇帝的主要手段之一。进贡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朝贡,二是地方向朝廷进献的常贡、例贡,第三是个人向皇帝的进贡。个人向皇帝进贡,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权利,乾隆时期,只有下列六类人拥有这种权利:一是皇室亲贵,即亲王、郡王、贝勒;二是中央各部院大臣,包括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都统;三是地方大员,如总督、巡抚、将军、提督;四是织造、盐政、关差;五是致仕大臣;六是衍圣公。另外还有一些特殊身份的人,如****、****等宗教领袖,来华西洋人等。
乾隆十八年(1753年)八月二十三日,李侍尧第一次给皇帝进贡,贡品为“仙鹤一对,画眉四定,梅鹿三只”。虽然贡品不多,但乾隆皇帝比较喜欢,尽管热河副都统的贡品并未列入进献方物的范围,还是“奉旨著交总管阿敏尔图,鹿三只着人送往香山”。
李侍尧进贡有名,即使乾隆皇帝也不得不承认,他与山东巡抚国泰的贡品在同僚中最优。下面是他在几次重要时刻进献的贡品。
万寿贡是贡品中最为重要的,是在皇帝或是皇太后生目时进的贡品。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八月十三日,乾隆帝生日。时任两广总督的李侍尧进献的贡品为镶金万年如意等三十种,其中二十一种采自广州、苏州,九种为外国货。十一月,皇太后八十寿辰,李侍尧备置贡品九十种进献。
土贡为常贡。例贡,主要为地方土特产。一般来说品种、数量、规格均有定数,李侍尧进献上贡往往增加数量和种类。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李侍尧调任云贵总督,按例云贵总督进土贡仅有九项,而李侍尧到任后增加象牙二对,茯苓二对,琥珀根朝珠二十盘,玛瑙朝珠二十盘,孔雀膀一千二百披。
传办贡,是皇帝亲自传谕按自己的意见置办的贡品,其承办人多为织造、盐务、关差等皇帝的亲信,获此殊荣的外官极少,而李侍尧却不止一次地获此殊荣。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十二月十一日,时任广东将军的李侍尧与粤海关总督李永标,向皇帝进献的贡品为:紫檀楠术宝座一尊,紫檀镶楠木御案一张,紫檀楠木屏风一座,紫檀天香几二对,镶玻璃洋自鸣乐钟一座,镶金洋景表亭一座……乾隆对李侍尧等的贡品非常满意,并传谕道:“此次所进镀金洋景表亭甚好,嗣后似此样好得多觅几件,再有此大而好者亦觅几件,不必惜价,如觅得时于端阳贡几样来。”虽然时间紧,价格高,李侍尧还是设法将皇帝喜欢的东西弄到,准时进献:大小自鸣钟十三架,金镶洋景钟一架。另外还有洋漆盒、推钟、洋规矩、洋烟壶盒、珍珠等贡品一大宗。
李侍尧为向皇帝进贡真是绞尽脑汁,对他来讲,土贡好办,但各种金银制品、玉器、古玩、书画、洋货等,就难办得多了,既要花钱又要寻觅。为此李侍尧费尽心思,或派亲信家人于广东、广西、苏州、扬州等地携银采买定做,置办妥当后运回府中,或分批运回京城,等凑齐后再进献。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初任云贵总督的李侍尧派把总带银三千两,送交粤海关役满经承章兆麟在广东代购宫灯、贡扇等物,购齐后,实用银三千零八十二两多。同年十一月,云南东川府知府陈孝升了忧回原籍苏州守制,李侍尧交给其银五千八百七十多两,令其置办玉器等物。第二年九月,又派孙允恭领银二万三千八百七十余两,往苏州采办古玩、玉器等物,孙允恭分三次买回。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三月,咨补临安府河西县典史顾廷煊还未到任,李侍尧知道他是苏州人,派给他的第一件公差就是到苏州置办龙袍、龙褂,共花费银两千余两。乾隆四十三年至乾隆四十四年间,李侍尧三次托人带银前往广州,让广东知府李天培等帮办金器等物,共送去银一万两,作为工费银和购物银;从云南送去金一千二百二十多两。李天培用这些银两为李侍尧置办的东西有:金塔一座、金挂屏二扇、金花瓶一对、紫檀塔座屏架、塔顶珍珠六串,还有洋绸缎、洋棉各若干匹。这些物品于乾隆四十四年八月运京交李侍尧家人备贡。另外,李侍尧在广东还大肆置办硬木木制家器,这些家器的用料大都为进口的紫檀木、花梨木、红木等,价钱昂贵,像紫檀木几乎是以轻重论价。
为了博得乾隆皇帝的喜爱,李侍尧使尽了浑身的解数,但随着置办贡品种类、批次的增加,他也逐渐地产生贪婪之心,贪赃钱财、截留贡品。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正月,原云南粮储道海宁来京觐见,即传出李侍尧在滇的贪赃劣迹。风闻这些传言,乾隆皇帝传谕将海宁交军机大臣严讯。其实,对于海宁的言论,乾隆皇帝是半信半疑的。海宁是前任总督明山之子,他的告发不得不信,况且乾隆对李侍尧借办贡肥已是有所考虑的;但是李侍尧毕竟是“贡优奇才”,深得皇帝的喜爱。无奈之下,乾隆还是下谕,令和坤等为钦差大臣往云南查办。十五日,乾隆皇帝出宫,开始了他的第五次南巡。
正月二十七日,京中户部尚书英廉也得到查抄李侍尧在京家产的口谕。李侍尧在北京有三所住处,共有房一百四十余间,其东西两所为儿子冠军使毓灵、三等侍卫毓秀所住。毓灵、毓秀正随同乾隆南巡,只有家眷留京。中间一所为李侍尧自用,由于家眷都随李侍尧住在云南,平常无人,家中事务由家人连国雄、八十五二人照管,此时房屋正翻盖修理。八十五正在李侍尧的弟弟、松江提督李奉尧处办事,李侍尧京城住所只有连国雄一人。最后,搜出现银五千两、驳回贡品若干,以及家具等物。审讯连国雄未有任何结果。
在南巡途中,军机大臣又传讯了李奉尧、毓灵和毓秀,三人均表示,李家世受国恩,父子兄弟仰沐圣恩尤无伦比,做事极为小心,李侍尧当无此等事情。如果海宁所告属实,不但李侍尧罪无可赦,即将我等一并治罪亦属分所应得。
到二月初十,案件有了重大突破。李侍尧由京回滇的折差刘凤翼、张曜等人在常德府被截拿,经贵州巡抚李湖严讯,二人供称:上年十一月奉李侍尧之命送银五千二百两井玉器十件回京,且管门家人张永受也托带七千两银子回京。李湖认为张永受作为一个家人,不可能积蓄有如此多的银两,其中必有问题。乾隆知道此事后,命和坤等在滇严讯张永受,并将其解京。
三月初三,英廉经过严讯国雄、八十五等人,将李侍尧托送的五千两银及十件玉器并张永受的七千两银子等事基本弄清。英廉认为,张永受等人银两均是依主之势勒索诈骗而得,例应尽数人官。英廉又查得,张永受在京以其妻弟名义购置的田产约值万金有余,张永受承认这些都是在李侍尧处当差时,收受贿赂所得。
与此同时二月二十六日,和珅等密提张永受审讯,张永受供出了李侍尧命他收受官员馈送的详情:
乾隆四十二年,李侍尧调任云贵总督,当他接见管理乐马银厂的通判素尔方阿时,就告诉他:既然你管理银厂,以后需要帮助我些银子,每月一二千两也不多。素尔方阿点头称是。乾隆四十三年九月,李侍尧派家人张永受进京修理房屋,素尔方阿闻讯即备银五千两奉上。从此李侍尧便一发不可收拾。为修理北京的房屋,李侍尧授意张永受将署中珍珠变卖。说是变卖,实是明诈买珠之人。一颗卖给同知方洛,索银两千两;另一颗卖给昆明知县,索银三千两。后来二人知是总督假此勒银,均将珍珠作为礼物送还李侍尧。李侍尧就是用这种办法共筹集修房银二万三千两。
李侍尧在云南时,还把目光盯向云南钱局。云南钱局由桌司汪圻经管,有铸钱炉二十座,每年定额铸铜钱九万八千余串,其中九万四千余串用来搭放兵饷,五千四百余串作为工匠的工食费用和铸钱的炭火开支,后者被人们例称外耗钱。这些外耗钱基本上是铸钱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大都外形残缺、厚薄不一,按规定应该销毁重铸,但用这些残缺的铜钱作外耗钱,每月可以多余铜钱三四十串,应付一般性开支足够了。对于外耗钱,虽然违例,但只要总督不追究就没有什么问题。李侍尧上任后,对钱局铸钱之事显得特别关心,并多次刁难汪圻。汪圻知道其中原因,便备置三柄金如意送上,但李侍尧并不满意,让张永受传下话来说,每年必须奉上例银五千两。为了表示对汪圻的不满,李侍尧还当面将汪圻送的金如意掷还。当李侍尧准备到苏州置办贡品时,李侍尧将此事通报同僚,汪圻首先领会,立即将三柄金如意变卖,凑银五千两送上。其他官员也不敢怠慢,素尔方阿送银三千两,临安府知府送银二千两,署东川府知府送银四千两,道员庄肇奎送银二千两。
三月初七,和珅等查审李侍尧,李侍尧对张永受所供各情供认不讳,当即革职拿问,解京质审。
李侍尧所有资财被查抄,查抄出的物品共有九百零一项;各类珍珠十项,共二千余颗;金器十三项,重五千四百六十三余两,其中仅金如意就有二十四柄;朝珠六百余盘;洋货四十四项,包括洋钟、洋表、洋水法人物箱、玉器等共一千余件。另外,还有各类名人手卷、画轴、墨迹二百余轴、册。李侍尧在京房产中的一所一百四十三间房屋查抄入官,赏给和坤。与李侍尧贪污有牵连的官员也一并受到查办。
四月初三,和坤等以侵盗钱粮一千两以上即判斩监候的惯例,拟判李侍尧为斩监候。乾隆帝要大学士九卿核议具奏。大学士九卿最后核议结果为:李侍尧身为总督不思洁己奉公,在任内营私舞弊,任意贪婪,种种劣迹是为臣僚所公骇愤,仅照侵盗钱粮一千两以上斩监候例拟斩监候,如此判罪刑不准,应比照监候从重正法。
对于李待尧的处理,乾隆皇帝内心是非常矛盾的。严办吧,李侍尧在总督中最为出色,并且他的贪赃大多与办贡有关,并不是完全肥私;轻办,督府贪婪之风日盛,吏治腐败,乾隆皇帝又确实想以此案制止贪婪日盛的势头。左右为难之下,乾隆决定由各省督抚大臣议论处理办法,这在乾隆的一生中是惟一一次用督抚大臣议定的办法来决定封疆大臣的命运。在乾隆命令各总督议定的上谕中,先将李侍尧的功劳列举一番,再将李侍尧的贪污情节叙述一遍,用意十分明显。
上谕发出后,有的大臣认为应从重严办,有的则首尾两端,一会儿为李侍尧求情,一会儿又要求处死李侍尧。只有安徽巡抚闵鹗无真正揣摩到皇帝的用意,他直抒己见,说到了乾隆帝的心里去了。闵鹗元认为,李侍尧历任封疆,其办事之勤干为中外所折服。对于自己的错误,庸碌者以善于掩盖而幸逃法网,勤能者以猝经败露而不得时。李侍尧属于后者,其情似有可悯。根据清代“八议”的规定,李侍尧符合议勤、议能的条件,功过相抵,可否稍宽一线,不立予处决。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十月初三,乾隆以闵鹗元的意见下谕。将李侍尧定为斩监候,秋后处决。这样,李侍尧就保住了性命。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年初,甘肃苏四十三回民起义,乾隆派李侍尧代理陕甘总督前往镇压回民起义,五月任命他为陕甘总督查办甘肃折监冒赈案,李侍尧感恩戴德,十分效力。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李侍尧被任命为闽浙总督,受命为镇压台湾林爽文农民起义的清军作后勤保障。乾隆五十三(1788年),乾隆帝命将李侍尧画像挂在紫光阁,列入二十四功臣。
同年十月,李侍尧生病,乾隆特派毓秀前往探视。李侍尧当月死去,乾隆赐祭葬,谥号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