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大众影像生产研究:民间的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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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对策研究:大众影像的培育和发展(17)

公众使用频道源于1967年加拿大国家电影局设立的"挑战变革"(Challenge for Change)实验计划,该计划鼓励市民拍摄与当地民生有关的电影,以引起市民对当地民生和社会的关注。随着该计划的发展,影片开始在有线电视网络播放,并促使公众使用频道的诞生。六十年代末期,加拿大和美国各地已相继设立公众使用电视频道,并为市民提供简单的拍摄器材和训练,让更多市民有能力自制节目。1971及1972年,加拿大电台及电视委员会(Canadian Radio and Television Commission)及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 Commission,FCC)分别要求当地有线电视经营商必须向市民提供免费频道,以设立公众使用电视频道。目前除加拿大及美国外,全球已有至少21个国家设有多达2700多个公众使用电视频道。公众使用频道和公共电视有诸多共通之处,都强调高度自主、独立运作,排除商业和政治利益的操控,强调多元、顾及小众兴趣等。但公众使用频道与公共电视最大的不同在于,公众使用频道是由市民向市民提供服务(Run by the citizens for the citizens),地区性强,鼓励公民参与,强调双向沟通,供市民或非营利团体自由表达意见,节目由市民、非营利团体提供,因此常常开设制作训练课程,提供节目制作器材。如成立于2002年的韩国"公众使用电视频道中心"(Citizen"s Network Center),这家由公民广播基金会运作的公众使用频道致力于提高公众的媒介素养,向市民提供简便的拍摄器材及制作课程。该中心除了进行广播、制作及提供培训场地外,还是资源中心,设有独立录像资料库,存放本地及外地的独立录像作品及其他相关参考资料供市民借阅。相比较而言,公共电视则以所有市民为服务对象,节目由广播机构自行制作,单向传播,比公众使用频道播放的节目更为大众化。

公众使用频道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私人捐助、抽取广播牌照费、会员费以及训练课程学费等,主要由非政府组织负责管理,并由市民以民主为本,参与频道的决策和日常工作。如1981年成立于纽约市的"纸老虎电视"(PaperTiger Television),以公众进入电视的方法推动媒介认知,通过联合其它社区频道和专门发行供团体放映电视节目的组织,不断发展自己的观众群。"纸老虎"在全国范围收集了许多公众使用的作品,将它们整理成60分钟的节目,并按照普通的类型进行分类,如劳工、房产、妇女问题、裁军等,然后再发回给各个地方公众使用电视组织,作为帮助他们提高拍摄质量和扩大题材的一种方法。著名传播学学者赫伯特·席勒主持的《赫伯特·席勒读〈纽约时报〉》(Herbert Schiller Reads the New York Times),通过向普通观众翻阅点评《纽约时报》,指出报道事件的起因、新闻标题的重点以及一些连编辑自己都不知道的相关信息,分析社论和社论所掩饰的东西,谈论广告的内容以及其潜在影响,从而为阅听大众提供了一种抵抗的阅读形式。近年来,公众使用频道逐渐由有线向无线,甚至卫星电视发展。1991年成立的Deep Dish TV(DDTV)由纽约州艺术委员会、独立电影基金会及许多个人捐助支持,作为全美第一个草根卫星电视网,在商业电视网传递同质化和单向度的社会观点的时候,Deep Dish致力于多元化,将支持社会变革和经济公正运动的独立制作人、节目制作者,及以社区为基地的活跃分子、观众联系在一起,通过为社区组织和独立制作人制作的节目提供一个全国性的论坛,来致力于媒介民主化。这些节目通过200个以上的全国有线系统、选择性的公共电视台,以及成千上万的电视观众用卫星天线直接接收。此外,它们还被教师和社区团体作为集体放映和讨论的材料。在美国,越来越多的社区小型公共使用频道的开通为民间影像提供了比较多的出口,尤其随着公民共享新闻(Citizen participatory journalism)的发展,一些新的小众媒介不断创立,与影像作者之间正在形成某种共生关系,从而极大地推动了民间影像的生产和传播。

相形之下,目前国内电视体制较为单一。现行电视媒体兼具商业电视、国营电视、公共电视的特点,其功能定位是混淆的。如何建设定位明晰、具有中国特色的电视传播体制是我们应当考虑的问题。目前国内学术界已开始探讨在中国发展公共电视的可能性,香港特区也正在探讨建设公众使用频道的方略。随着民主化进程的推进和信息社会建设的需要,在中国大陆开发公共电视和公众使用频道并非遥不可及的事情。对于大众影像的生产和传播来说,此举无疑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近年来,面对成本增加、捐赠和资助减少,同时越来越多的营利企业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成为竞争对手的情况下,民间公益组织既要实现公共使命,又要生存下去,开始从事商业化经营,寻求以市场为基础的收入增长。在当下中国,民间影像团体既没有来自类似西方的政府拨款,也鲜见来自各方的捐赠,一直在义务宣传推广中艰难支撑(最多收取为数极少的会员费),不仅自身难以为继(北京的实践社、成都的白夜影会已基本停止活动),而且还面临得不到政府承认的合法化危机。于是,很多民间影像团体在官方封杀之后,开始转而寻求另一条道路,寻求一条商业化运作的途径即通过注册公司或依托合法的企业,来实现自身合法化。以北京的"实践社"为例,自2000年4月1日成立以后,在进行了近三年的影像推广之后,实践社"已经从影像简单推广和普及的历史使命中隐身到背后","逐渐地调整,寻找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在三年的非商业化运作中,负责人羊子强烈地感慨:"我们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投入回收模式"。实践社在向国家民政部社团司注册未果的情况下,在工商部门注册了一个商业化运作的公司。从2002年起,实践社就参与了凤凰卫视的项目,并与很多电视台、宽频的内容供应商、DVD商接触,试图在具体创作中寻找一条适合民间创作的生态链。遗憾的是,这样的尝试最终以失败告终。

总的来看目前中国大众影像的商业模式尚未成型,并在两条路上探索:一条是以零频道为代表走纯商业路线。总经理郑琼对笔者坦言:我们就是做商业,以赢利而生存——这样运作的结果,倒是趟出了一块天地。2004年到2006年,销售节目量从50小时到300小时,销售收入从100万到600万,客观上对民间影像进行了实实在在的推进。在其《东方全纪录》栏目中,民间影像占到近一半。另一条是以朱日坤的现象工作室为代表的以商养文路线,经营范围包括电影制作、发行及一些小成本电影的推广和放映。同时还参与一些纪录片的投资、联合制作、预售或代理发行,目前盈亏基本持平。此外,一些有实力的公司如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SMG)、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等也在蓬勃开展的大众影像运动中嗅到了某种商机,并开始试探性地涉足这个具有产业化推广前景的领域。后者于2003年7月专门成立了DV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宗旨是"引导中国DV影像文化发展规范化,推动中国DV影像作品展映市场化。"在成功举办"2003北京首届DV国际论坛"的基础上,该中心筹备和组织了《2004北京国际电视周首届全国青年DV影像作品大赛》,并试图使民间校园DV活动、城乡大众DV活动、基层文化DV活动及个体性DV活动,经过有主导方向、有规模和权威性的引导与整合,逐步实现产业运作,通过使DV作品直接进入电视频道、宽带网络和电影院线三大文化消费市场来实现其未来收益。目前,北京歌华DV文化发展研究中心试图通过收集一批有展映价值的DV作品,发现和整合一批DV人才,建立加工含量较高的DV信息资料库,搭建一个跨媒体的数码流DV文化交易发展平台,并拟订了"联盟战略"、"定价收购成品"及"小规模化营运"三大规划:所谓联盟战略,就是独立制片人的个体加盟;所谓定价收购成品,就是有选择的作品统购;所谓小规模营运,即是实现加盟板块的运营整合。另外,北京的美铭传媒集团也正在着力打造其夸克电影网,探索其以"正版节目+原创作品+免费观看+商业广告"为基本特征的商业模式,使中国一大批不能在院线发行形成收益的艺术影像和其它视频内容制作商,通过这个网络平台实现收益。

大众影像是随着影像新技术的普及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才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在中国,这是不同于既往影像生产与传播的新形式,其发展需要一种新的融资、传播、整合、推广、以及再生产模式。官方或商业性影视机构的国家投入、企业投入,然后广告市场回收的相对成型的节目扩大再生产运作方式并不适应大众影像生产的发展。因此,必须寻求新的节目再生产方式和良性运作模式。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与市场转型过程中,这种新影像实践的成长具有相当的难度。没有传统媒体的介入,民间社团和商业运作独木难支;没有政府的主导和参与,则往往名不正,言不顺,事不成。因此,在大众影像发展的初级阶段,在政府的影响无所不在,市场失灵、民间社团发育不足的情况下,其发展将有赖于官方、市场及非营利组织的三者联动。其中,非营利组织或企业将作为主要运作主体,整合力量,各取所长,在政府的制度保障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下,以大众传媒为主要载体,从事商业运作,并且积极寻求在网络、手机等新媒体中探索商业化运作的新途径。目前,北京歌华DV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已与纳坦·卡斯马创立的法国DV影像收藏中心就中法DV作品的征集、展映、交流等达成长期合作协议。并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合作,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的名义和法国DV影像收藏中心共同承办2004年"北京市民DV展在巴黎"活动,与共青团中央联合举办"中国青年DV原创作品电视大奖赛",在多方合作方面已经迈出了有实际意义的一步。

大众影像的生产与传播正进入多元发展阶段。其中具有导向价值、娱乐价值、反映舆情、社会参与、不违背主导意识形态和主流伦理的部分,以及符合电视台阶段性或主题性策划,具有一定传播价值的新闻类突发事件可由政府主导,进入官方的主流媒体传播;其中具有商业推广价值的部分(如《家庭滑稽录像》、《惊奇事件》等),可由影视公司进行商业推广;适合小众传播,满足部分爱好者个人需求的(如特殊题材的纪录片、先锋实验影像)可以制作成影碟销售,也可以借鉴网络平台进行点对点传播。大众影像可以被打造成文化连接的纽带,借鉴欧美以及港台地区社区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增进了解,加强凝聚,改变社区文化活动单一、陈旧、缺乏吸引力等状况,也可以成为某一社群或阶层宣传、互动的媒介,如农村的技术推广、公共议题的讨论、社群呼声的反映,以及文化娱乐方式(如周元强的农村文化站自拍电视剧活动)……在以上诸多方面,仍然有相当艰巨的工作要做。在现阶段,社会合法性要求社团必须具备的纯民间性、非营利性和自治性等特性在转型期尚未实现。考虑到大众影像的自身特点,我们仍然认为,其未来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仰仗非营利组织的成长,因为这才是大众影像的安身立命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