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电视文艺生态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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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电视文艺生态批评的入思角度(3)

学术性批评:发表在专业学术会议、学术杂志或论文集中的批评文章,字数在5000-30000之间,读者对象是影视界的专业人员、学者,以及相关专业的学生和知识分子。在批评的态度上,有的强调主观感受,将批评家的个人体验融汇其中;有的则动用科学手段,通过系统调查、分析综合、逻辑推理的方法,对电视文本、现象、文化内容深入分析。选择一定的批评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依据,它的论点建立于严密的论证过程和充分的论据之上,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有深度的批评或理论观点,以促进我们对影视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形式和力量的理解。在学术性批评中,批评家通过以下方法论证文章的论点:第一,展开在中心命题和问题中的观点和论辩,第二,提供支持这些观点和论辩的证据。这种支持性的证据通常包括从电视文本中来的细节和场景,从其他批评家、理论家、或适当来源(如编剧和导演)那儿来的引文,以及从可靠来源获得的有关事实。[参照陈犀禾《论影视批评的方法和类型》,载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影视艺术》,2002年第5期。]

随着媒体的发展,电视文艺批评的载体也越来越丰富,除了传统意义的论文、随笔、专著等形式以外,以电视手段开展电视批评,以互联网作为媒介进行电视批评,逐渐丰富,每种媒体发挥自己的特长,对电视文艺批评的资源加以有效整合。比如《当代电影》多角度专题研究,每一期一个专题,邀请不同领域的评论家对同一作品或现象作不同角度的解读。比如利用电视加以传播的《精品赏析》、《文化视点》等文艺评论类栏目,它的特点是形象直观,传播面广。再如利用网络加以传播的文艺批评,它的特点是互动、及时,超文本链接的方式可以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丰富的优势,促进电视批评的规模化,从制作者角度来看,可以更加方便、及时倾听到来自各方面的声音。这一点的突出代表是中央电视台网站的《电视批判》论坛,为网友、专家、电视人搭建了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

6、价值判断的多元性

电视文艺的批评方法可谓多种多样,如果不加以理性的考察,很容易陷入茫然不知所措的境地,面对一堆理论家的各种表述,似乎谁的说法都有道理,很难作出自己的判断。这里我们首先应该知道各种各样的批评方法首先是体现了批评家们在影像世界和现实世界之间关系问题上认识的不同,实质上是世界观的不同、价值观的不同。

纵观电视文艺批评中种种的主义和它们之间的争论,和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问题息息相关。欧阳宏生强调,“电视批评是一种文化选择,这是一个现实的电视实践问题。它具体表现在电视媒体宏观政策法规的调整和制定上,电视节目的价值取向的引导上,电视节目播出内容的要求上,电视节目成品的审查播出上,以及节目评审标准、电视文化创新等方面。从选择的主客体关系上看,电视媒体及电视人是电视文化选择的主体。”[欧阳宏生《略论电视批评》,载《西部电视》2000年第六期。]孟建通过研究1978年起中央电视台传播价值观20年纷繁复杂变革,梳理出这样的轨迹:从社会结构分层价值取向上看,中央电视台已从恪守单一的政治传播价值观,渐次引入了经济传播价值观,提升了文化传播价值观,基本建构起一个多元的传播价值观系统;从专业认知的“传播方式”价值取向上看,中央电视台已从单一的主体性传播模式(记者为中心模式)引入了客体性传播模式(受者为中心模式),又发展了主客体并重的混合型系统性传播模式(即指令性的主体性传播任务和自主性的客体性传播要求合一)。[孟建《试论中国中央电视台传播价值的变革》,(香港)中华书局1999年9月初版。]对照这样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从现实主义到现代主义到后现代主义批评方法选取的侧重点不同,电视文艺批评的诸种方法其间的脉络正是批评家们理想变迁的脉络。方法的选择与批评者的知识结构、价值立场密切相关。2002年曾庆瑞的《艺术事业、文化产业与大众文化的混沌和迷失——略论中国电视剧的社会角色和文化策略并与尹鸿商榷》[《现代传播》2002年第2期,第11页。]一文在电视批评界引发的波澜其实反映的正是两代学者学术视点和价值观念的冲突。在当代,如何能够摘除历史形成的有色眼镜和避开各种主义的陷阱,按照当代电视文艺发展的现状和要求,更加客观评价电视的发展,是我们当代电视文艺批评者的重要课题。

下面我们以当前电视批评中一些典型的批评尺度为例,分析不同价值判断标准下一些具体的批评方法。

政治标准

新时期中国影视批评中运用得最为广泛、最富权威的理论框架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的传统的现实主义(以真实性为最高美学原则)和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批评(在真实性的基础上强调社会主义或革命的倾向性)批评方法,以“主题分析”和“人物性格分析”为主,注重的是思想内容和社会现象。在哲学上它以反映论为基础,具体表现为现实主义的真实论和典型论,它认为影像世界首先是对现实世界的客观反映,其次,这一反映具有主观能动性。如果把影像世界接近现实世界的真实程度作为批评标准,那么由于批评家从自己的审美理想出发,对现实和真实的理解具有不同的倾向性,于是引起争论。不从文化历史的辩证角度出发,而是混淆了批评的艺术世界、现实世界和审美理想世界的差别,根据自己的社会、政治、道德观点来评价影片的价值,从而蜕变为一种庸俗的社会学和道德学批评。

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关于电视批评的方式有人称为“主流话语批评”,主要是“立足于从主流文化、意识形态的属性、任务、要求出发,”[胡智锋:《电视美学大纲》,第268页,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3年1月。]对电视节目和传播情况作判断和评价。这种批评类型的立足点在于,认为电视作品应该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要求电视节目要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具有一致性,确保正确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比如电视剧,主流话语批评的标准是,是否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代表,是否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是否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否坚持“主旋律、多样化”等等。

严格来讲,主流话语批评并不是严格的批评方法,它并没有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程序,而是提供了一种规定性的立场和态度,但是这类电视批评理论应该说是最有中国特色的一部分,在理论与实践领域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它针对整体行业与市场发展有明显的宏观调控意识,而且对整体电视理论研究的导向意识是非常明确,特别是各种类型的电视奖是主流话语批评的显性表现。从1981年开始设立的电视剧“飞天奖”,1987年设立的电视文艺“星光奖”,作为政府奖,它的评判标准和价值观念都对我国电视批评事业的发展有着明确的指导性。翻开电视评论的学术期刊,主流话语的电视批评占了相当的比例,有些文章比较典型,例如《“大山骄子”与“荧屏骄子”——赞“五个一工程”入选电视剧<;沟里人>;》(1995年人大复印资料),《时代呼唤讴歌英雄的力作——电视连续剧<;英雄无悔>;观后》(1996年),《关于繁荣我国电视剧创作的思考——兼评第15届“飞天奖”获奖作品》(1996年),《2000年度中国电视剧的喜与忧——兼评第20届全国电视剧“飞天奖”获奖作品》(2001年)等。这些文章的出发点正是上述所列的“二为”、“双百”等标准和原则。

经济标准

在计划经济时代,电视媒体突出的角色定位是宣传和喉舌功能。电视台节目制作的经费来源是政府拨款,电视台并不需要考虑盈利的问题。伴随着中国电视从意识形态向产业经营媒体的转型,也伴随着电视市场从垄断、封闭走向多频道竞争,电视的商品属性逐渐凸现出来,受众受到空前重视,收视率成了检验电视播出效果和决定广告投放的重要指标。

早期的电视节目评价体系侧重于了解传播效果,通常采取观众来信来电、观众座谈等直接测评的方法来进行评价,通过观众对节目的认识由此形成的节目评价,大都停留在微观和粗浅的层次上,不仅如此,其结果还常常被人任意引申和发挥。

从20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电视实务界和学术界试图确立电视节目评价体系,电视观众调研便可以看作是其最初的发端,一个显著的信号便是:将收视率纳入考量电视节目的视野,进而为节目改版、创设淘汰节目以及广告经营活动提供决策依据。从1986年开始,中央电视台开始进行日常节目的收视率统计,到1990年代以来,电视收视率被我国电视传播界广泛采纳,在生存与发展两大主题下,各电视台开始不遗余力地追求收视率、分析运用收视率,力图强化竞争实力,增加与广告商的对话筹码。

但是这种片面夸大收视率的做法并不值得提倡,不仅因为收视率本身参数设置的合理性令人置疑,同时我们看到收视率高低与节目内容好坏不能简单挂钩,严格来说,这些对栏目内容和传播方式的评价,已经超越了收视率的分析的能力范畴,进入了内容分析和效果分析的领地了。对电视台来说,如果一味以收视率作为栏目末尾淘汰的标准,那就很难达到真正提升电视节目文化品位的效果。

目前从各大大小小电视台来说,电视的制播分离,使得电视文艺节目栏目普遍存在着经济的压力。媚俗风、戏说风、娱乐风,言情风,电视上城头变幻大王旗,你方唱罢我登场,为了赢得一个收视率招数使尽,电视文艺仍然没能摆脱困境,所以我们很有必要对“收视率”指标作深入反省,努力另辟蹊径,寻求电视文艺的利润空间。

道德标准

道德标准也即伦理思想标准。当前电视文艺批评中普遍存在着以道德标准来衡量、评价电视文艺作品优劣的状况。作为考察电视文艺与当代人的精神状况、当代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纬度,道德标准有其独特的意义,但因为具体使用中的偏差,也导致了很多负面的呼声。

如果按照批评标准的审美、思想二分法,道德批评属于思想批评的范畴(思想批评具体可分为政治思想批评、伦理思想批评、社会思想批评、哲学思想批评、宗教思想批评等若干方面),如果按照批评标准的真、善、美三分法,道德批评隶属于“善”的范畴,是对作品的道德观念的评判。一部作品,它引导人向善还是趋恶?它是积极的还是颓废的?它净化人的灵魂还是污染人的灵魂?这是道德批评所要评判的问题。道德批评主张将艺术和人生结合起来,坚持用道德的观点看待文艺现象,主要采用道德的尺度评价文艺作品。

道德批评和文艺审查制度息息相关。道德批评家常常以独断的姿态对文学作品作出生死判定,像法官一样将文学作品进行终审判决,历史上每次焚书、禁书活动的背后都有道德主义者的身影。文学是这样,电视也同样没有逃过这样的命运。这种情况在****时期表现尤为突出。道德批评家不仅认为自己比作家、作品更具有道德上的优越地位,有权对之作出评判,他们以自己是大众读者的道德导师自居,认为一般读者是没有道德鉴别力,会受到“非道德”作品的侵害,所以他们要代替读者事先对作品进行道德鉴定。这种优越感是没有来由的。在今天的个体文化时代,道德批评家的权利必须受到限制,他应当而且也只能是作为一个普通的主体参与对作品的道德评价,对读者大众贡献自己作为一个一般主体的道德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