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马克·吐温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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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按照合同,我必须要在一八六八年的七月份将《傻子国外旅行记》的稿子交出去。正像我说过的那样,我是在旧金山写的这部书。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我交了稿,布利斯为这本书准备了不少插图,后来又将工作停了下来。合同规定的出版时间已经过去了,可他并没有进行过任何解释。又过了一段时间,还是什么解释都没有。我在国内四处作演讲。平均下来每天三十回,于是我试着猜这个谜:“书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出?”

老是要为这个问题寻求新的答案,将我搞得腻极了。后来,甚至这个问题本身,也令我感到特别厌烦了。如果有谁要问这个问题,他就立刻会变成我的对头。我总是迫不及待地将这个样子摆出来。

一从演讲这个领域脱身,我便急忙去往哈特福德对这件事进行打算。布利斯说,这并不是他的错,他是想要出版这本书的,不过公司的董事们却是坚定的守旧派,对于这本书,他们很害怕。他们对这本书进行了审定,大多数人认为其中有些东西很是幽默。布利斯说,公司里从来都没有出过这种具有嫌疑的书。董事们都担心出版这类书会严重损害到公司的名誉①。所以他自己的手脚被捆住了,人家不许他履行这个合同。

董事中有一位德雷克先生——至少也是一位叫德雷克先生的遗骸——请我和他一起去坐他的两轮马车,我便去了。他是个挺可怜的老古董,他那套章法,他的谈话,也怪可怜的。他有一个颇费脑筋的心思。他犹豫了一会儿,才鼓起勇气,摆出了这个心思。最后他终于摆出来了。他对他们公司处境的困难进行了一番解释,就像早先布利斯已经说过的那样。接下来,他干脆为自己、为公司来请求我帮助。他恳求我收回《傻子国外旅行记》,让公司将有关的合同解除。我说那可不行——这次谈话以及马车之行,就都这样结束了。

后来我警告过布利斯,对他说他必须干起来才行,否则的话我就要找麻烦了。他照警告行事,将书付排,由我来校清样。接下来便是再一次长久的拖延,也没有人对此做什么解释。当最后到了七月底(我记得是一八六九年)的时候,我再也无法忍耐了。于是我打电报给布利斯,说这本书如果不能在二十四小时内被出售的话,我就要起诉并且要求赔偿损失了。

就这样,纠纷结束了。在规定的时间内,有五六本书被装订好了并且出售。随后,兜售活动便开始了,并被搞得非常起劲。九个月间,公司的所有欠债都被还清,股票自二十五涨到了两百,纯获利达七万元之多,告诉我这些的正是布利斯——不过,如果事实确实是这样的话,那是他在六十五年中头一次讲了真话。他生于一八○四年。

不过我必须回过头来讲讲韦布的事情。一八六七年十一月,我结束“教友市号”之行回来的时候,韦布对我说,《跳蛙》一书得到了出版界的好评。据他估计,销路是非常不错的,不过他弄不到美国新闻公司所出具的账单。他说,对于他来说,这本书是场灾难,因为这是他动用了自己私人的款子印制的,可如今,由于新闻公司不老实,一味进行搪塞,所以一点钱都收不回来。

我真的为韦布感到难过,难过的是虽然他对我友好但却丢了钱。我还有些难受的是他没有办法付给我版税。

我同美国的出版公司签订了有关于《傻子国外旅行记》的合同。过了两三个月,我突然间想起,也许自己违反合同了,因为合同里面有一条,不允许我在一年左右的这段时间内和另一家公司合作出书。当然,这一条不包含合同订立之前就已经出版的书。这是所有人都明白的。不过我就不懂,因为所有有价值的事,我都不懂,加上我又不习惯和别人打听消息。

按照我那愚蠢的想法,我是已经违反布利斯的合同了,我有将《跳蛙》一书扣住的责任,并且从此之后永远都不再出版。因此,为了这事,我去找了韦布。他愿意按照下述规定对我进行照顾:我应将有可能会归我所有的版税交给了他;新闻公司全部的已装订或是未装订的书,全部应该由我交给他,并且免除版税;我还应该给他八百块钱现款;拆掉书的版子的事应该由他进行监督,既然拆散的版子应被作为旧的活字金,而由铸字厂的老板付钱,那么,由他来负责拆版子,也便应该给他一笔钱。每磅活字金九分钱,版子总重量为四十磅。这笔细账能够说明韦布还是有些做生意的才能的。

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韦布便在我的视野中消失了。不过,有一次,我碰巧遇到了美国新闻公司的经理。我问他韦布与公司之间在经济方面的纠葛,和后来的结果如何。他说他不清楚有什么纠葛。我便解释说,韦布从来都没有收到过公司欠下的钱。接下来便轮到他对我进行解释了。他说,我的解释站不住脚。他说,隔一段时间,公司便会将借贷对照表通知韦布,同时还会附去公司的支票。通过他的邀请,我便和他一起去了办公室。他将书和账本拿了出来,向我证明了他所说的都是实在的。自一开始,韦布就按照期限将付给我的钱以及付给他自己的钱收了下来,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在韦布和我进行结算的时候,他拖欠我的版税共有六百元。那个时候从我那里拿过去的装订好的以及没有装订好的《跳蛙》到了后来也都被卖掉了,卖的钱同样也被装进了他的腰包——其中的六百多元,本应该是属于我的版税。

总而言之,目前,我是个作家,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我出过一本书。并且是个没能因为出书变得有钱的作家。作为一个作家,我的第一本书就损失了版税一千二百块,八百块血腥的钱,三块六角的旧活字金。从那时起,我便决心不在韦布那里出书了——除非自己可以借到足够用来白白给人家花的钱。

因为《傻子国外旅行记》,我逐渐变得有名了。韦布可以首先向公众吹嘘说我是被他发现了的。然后又可以向公众吹牛说我是由他创造的。一般的人都认为我对美国和文坛是有价值的,也认为为了得到这有价值的东西,韦布是国家以及文坛所应该感谢的人。

到了后来,韦布和他的贡献逐渐被忘掉了。然后布利斯以及美国出版公司都站出来说,是他们发现了我。后来还说是他们创造了我。所以更应该对他们进行感谢。随着时间的推移,还有其他的一些人出来争功劳。他们自加利福尼亚、内华达和附近一带跳了出来。后来,我不得不认为,同上帝手中跳出来的任何一种动物相比,为了发现并且创造我,所牵动的人力,要多好多倍。

韦布认为自己是个文学人才。如果他没有出版过属于自己的东西的话,他的这番类似于迷信的说法倒是有可能被人们接受。可是他曾经出版过的这些东西揭穿了他的话。他的散文写得似乎迷人但实则无聊。他的诗也好不到哪儿去。不过他总是隔一个时候,便拼命挤出他那些平庸的东西,直到两年前因为脑溢血逝世。他属于那类可怜的生物,因为他无论是从天性还是教养来讲都是个骗子。作为说谎的人,他有点儿成就,做得还不错,不过并不出色,因为他和伊莱沙·布利斯是同时代的人。讲到撒谎,布利斯的本领就像日全食遮盖大陆那样,令韦布之流大为失色。

①此书对欧洲封建残余以及宗教愚昧进行了嘲笑,同时还讽刺了美国富有的旅游者的庸俗以及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