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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建设工程合同(9)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起诉。

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弄清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方式和程序

发包人既可以与承包人就全部工程任务签订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分承包合同。但是,如果建设工程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时,则发包人不得将该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包给两个以上的承包人,以保证工程质量,避免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2.确定不同阶段的合同签订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条件:

(1)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已被批准。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是根据已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设工程作合理的总体安排。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设计的指导思想、建设规模、产品方案、总体布置、工艺流程、设计选型、主要设备清单和材料用量、劳动定员、主要建筑物、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公用辅助设施、综合利用、“三废”治理、生活区建设等。

(2)技术设计方案已被批准。技术设计是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中有关技术问题的进一步明确和具体化。技术设计主要用于大中型建设项目和特殊建设项目,技术设计内容由有关部门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要自行制定,其深度应该能满足确定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问题和有关试验、设备制造等方面的要求。

(3)施工图已完成,建设工程的总概算已被批准。施工图是根据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绘制出来的,是承包人据以施工的文件依据。建设工程总概算,是指从筹建到竣工的全部建设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费用,设备、工具购置费用和其他费用。

(4)对于国家计划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建设单位具备上述条件后,才能向施工方提出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意思表示,双方才能签订建设施工合同。

3.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建设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1)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施工合同的发包人负有以下义务:

①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②按约定提供材料和设备。《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资金、场地、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③解决施工中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建设工程需要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委派监理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解决相关问题。《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④组织竣工验收,并接收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接收该建设工程。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发现工程有质量问题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⑤支付工程价款。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①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②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材料。如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

③接受发包方的必要监督。《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④按质按期完成工程并交付工程。承包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工程。承包人应提交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在工程验收后交付工程。

⑤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建筑安装工程交付后,因可归责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必须无偿修理。

⑥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和保护交通安全的义务。因施工产生的噪声、废气、废水、垃圾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法的规定,否则构成环境侵权。同时,承包人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交通安全,悬挂施工标志。

(3)承包人的侵权责任。《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二条所规定的关于承包人的侵权责任,是指因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因承包人的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本条的规定,承包人承担侵权责任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建设工程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是由于承包人的原因。

②必须是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他人的损害。

③必须是建设工程造成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损害。

4.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建设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因为建设工程名称能反映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如某厂房工程、某桥梁工程等。建设规模,是指注明的工程占用土地面积、投资额、动用的人力、物力、建设周期等内容。投资额应包括建设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具的购置费用,以及其他基本建设费用,是反映建设规模的综合指标,也是勘察设计费用的计取依据。建设地点应当与审批的地点相一致。

5.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

建设单位应向勘察方提供勘察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施工或勘察许可文件;工程项目的坐标与标高资料;技术委托书及已有的技术资料和图件,并约定提供的日期,文件资料份数等。

6.明确规定勘察费取费标准及支付办法

勘察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可参照国家建委制定的勘察统一工作量计算办法。勘察费用的取费,应按国家建委制定的有关标准(取费率),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依据计算。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另行议定。

费用支付办法。双方应委托银行拨付勘察费用,一般分两次支付。签订合同后,按预计工作量计算的勘察费拨付30%,该款具有定金性质;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成果交付,验收通过后15天内,按实际工作量付清勘察费用。

7.写明双方的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应清楚各自的责任义务,明确其违约责任以促使其履行合同,同时也可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或补偿。

8.要注明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合同当事人可约定在发生纠纷时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不申请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