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有言:“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孝,指对父母回报的爱;悌,指兄弟姊妹的友爱,也包括和朋友之间的友爱。孔子非常重视孝悌,认为孝悌是做人、做学问的根本。孝悌不是教条,是培养人性光辉的爱,是中国文化的精神。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无论哪一样都少不了“孝悌”。
在治家过程中,孝悌有具体的体现。一个家庭里的人如果能够以孝悌为本,就能够和睦自处。孝悌为仁爱的根源,而和睦又是从仁爱而起,因此,治家应以孝悌为本,做到和睦相处。
百善孝为先
中国自古以来就非常注重孝道。百善孝为先,意思是说,心中常抱着仁心、孝心,那么,天下任何不正当的行为都不忍心去做,所以,孝是一切行为中应该最先做到的。皇帝治理天下,一般都要标榜孝道,以孝义作为社会基本纲常。
作为躬行实践的儒者,曾国藩把孝道看得很重。在曾国藩的家庭伦理思想中,以孝为核心,表现为把“孝道”作为立家之本,认为孝悌廉耻胜于功名,表现出与其他家庭伦理的不同。
曾国藩非常重视并终身实践“孝”,而且将传统意义上的孝的观念予以扬弃,形成了既承接传统又体现时代特色的“孝思”。为此,在忠与孝的关系上,曾国藩提出了先孝后忠的思想,这体现了他在家庭伦理方面对传统道德的改造。
曾国藩对孝的最初印象与其父亲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因为其父曾麟书就是一个至孝之人。
曾国藩的祖父曾玉屏对曾麟书要求尤为苛刻,“往往稠人广坐,壮声诃斥”。而曾麟书对父亲总是“起敬起孝,屏气负墙”。曾玉屏晚年中风致瘫,卧床不起。曾麟书几年如一日,从早到晚服侍父亲。曾玉屏一夜要小解六七次之多,曾麟书常常在暗夜里聆听父亲的动静,适时将便器送上。寒冬时节,曾玉屏需要解大便时,曾麟书即以身躯为父亲遮挡风寒,亲手替父亲洗净弄脏了的衣裤。那时,曾麟书本人已经是一位花甲老人了。
以曾国藩为首,无论内外长幼,都为曾麟书的精神所感动,争着为老人做事,使老人快乐。曾国藩说:“读尽天下书,无非一‘孝’。”他以孝为先的家教思想至今仍然给后辈不少启迪。
曾国藩的一生都在强调“忠、孝”二字,并且身体力行。他不但为朝廷尽忠,而且时刻惦念父母的衣食住行。
道光年间,曾国藩在家书中写道:“父母大人金福万安……带银三百两,鹿胶二斤半,阿胶二斤,高丽参半斤……托人带回湖南老家,以略尽子之孝。”
曾国藩托人千里迢迢地将这些营养品带回湖南老家孝敬父母,其对老父母关切体贴之心不言而喻。那个时候,曾国藩还没有真正发达,只不过是个翰林院编修,一个穷京官而已,像鹿胶、阿胶、高丽参等补品非常昂贵,要弄到这些东西并非易事。由此也充分体现了他为人子的一片孝心。
长期在外的曾国藩认准了阿胶是孝敬父母的最佳礼品,后来家书中还数十次出现他为父母寄赠阿胶和日常用品的字句。他曾在家书中写道:“送母亲大人耳帽一件,膏药一千张,服药各种,阿胶二斤,朝珠二挂,笔五支,针底六十个……母亲大人昨日生日,寓中早面五席,晚饭三席,母亲牙痛之疾,可好否?近来家信未曾提及,望下次示知。”身居万里之外,还时刻惦记父母的生日、病痛和穿戴等,可见其孝心可加。
咸丰二年底(1852年),曾国藩的母亲逝世了。他一接到这个消息,便立即脱下官服,披麻戴孝,“抛弃行李,仅携一仆,匍匐间行”以求尽快回家。
到了家中,当日曾国藩便“在腰里新屋痛哭吾母”,并于第二天“至白杨坪老屋敬谒吾祖星冈公坟墓”。
正当曾国藩“拟另觅葬地,稍尽孝思”之时,传来谕旨:“令其帮同办理本省团练乡民、搜查土匪诸事务,不负委任。”接到谕旨后,曾国藩想母亲的灵柩尚未安葬,于是当时便“草疏恳请终制,并具呈张亮基代奏,力陈不能出山之义”,同时写折辞谢皇帝的命令,请求在籍为母守制尽孝三年。
后来,在郭嵩焘搬来曾国藩的父亲曾麟书的情况下,曾国藩才应命出山。出山之前,曾国藩摆酒设宴再次祭奠亡母之灵,他难尽孝道,泪流满面哭求母亲原谅,并禀明自己要为国尽忠,只好选择“墨绖出山”之路。
曾国藩不仅对生身父母尽孝,对乳母同样孝敬有加,很令人钦佩。在其乳母逝世后,曾国藩写了一副挽联:“一饭尚铭恩,况曾保抱提携,只少怀胎十月;千金难报德,即论人情物理,也当泣血三年。”
此联运用韩信“一饭千金”的典故作铺垫,表达了自己不忘乳母的喂养之恩,同时寄托了对乳母的怀念和哀思之情。
“孝”是最基本的社会准则。可以说,只有先成为一个有孝心的人,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因此,做人应该恪守孝道,学会孝敬父母,对父母、长辈表达爱心、孝心和关心。
孝大于忠
虽然曾国藩继承儒家思想,然而,他的孝道观与传统孝道观还是略有不同。自古以来,当忠孝不能两全时都主张选择忠,而放下孝。曾国藩则主张孝大于忠。
如他反对墨从戎,即在守孝期间参与军事生活,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咸丰元年,当他在京城听说江忠源墨从戎时,他振振有词,力加阻止。
大学士赛尚阿至广西围歼太平军之前,在左景桥上书,提及江忠源善带兵,请调他至军前效力。曾国藩闻此事欲行阻止,然而赛尚阿已经走了。
皇上接受了赛尚阿的提议,便立刻颁下谕旨。当时江忠源正在家中守制,接到谕旨后便与其弟江忠浚招募了五百乡勇,奔赴到广西,在副都统乌兰泰帐下。
曾国藩听说此事后,立即写信给正在粤中为大军筹粮饷的朋友严正基,说:“岷樵(江忠源)读礼山中,谊为乡里御寇,然墨从戎,则非所宜。弟比有书,告其不必远出。君子爱人以德,似应如此。阁下以为然焉否也?”
信中的意思很明显,就是动员友人去劝阻江忠源。随后,他还直接给江忠源写信说:“粤西盗贼方炽,足下所居,逼迫烽火,团练防守,未可以已。或有企慕谋勇,招之从军,则苫块之余,不宜轻往。期关大节,计之宜豫。”这封信虽然没有说江忠源墨从戎的不是,但其意仍然指责江忠源违背礼制。
不久,他又写信给江忠源说:“吾子在忧戚之中,宜托疾以辞,庶上不违君命,下不废丧礼……顷闻吾弟被命即行,虽军旅墨衰,自古所有。然国朝惟以施之武弁,而语文员则皆听其尽制,无夺情之召。”
在信中,曾国藩还为江忠源出主意,说:“所可幸者,闻尚在乌公幕府,未尝署一官,领一职,犹为无害于义。将来功成之后,凡有保奏议叙,一概辞去,且预将此意禀明乌公转达赛公,再三恳告;如不保叙,则仍效力行间,终始其事;如不允从,则托疾归去。”
在曾国藩看来,最好不要墨从戎,去了也只能效力而不当官,只有这样,才叫忠孝两全。他说:“若略得奖叙,则似为利而出,大节一亏,终身不得为完人矣。”因而,曾国藩发出了警告说:“君子大节,当为世所取法,未可苟焉也。”
到咸丰二年十月(1852年),曾国藩自己归家守制,还写信给友人刘蓉,说起江忠源的失误:“岷樵去年墨从戎,国藩曾以书责之,谓其大节已亏。”然而,说过这话没多久,曾国藩就碰上了尴尬局面。
当时曾国藩正在为母亲守孝,可是太平军猖獗,朝廷发出谕旨,命曾国藩出来办团练。这个时候,曾国藩也不得不面对忠孝无法两全的局面。
在这种情况下,曾国藩采取了一个特殊的办法:出来为朝廷做事,但不受官职。咸丰四年八月十九日(1854年),湘军会师之后,曾国藩向咸丰帝上了一个恭谢天恩折,说自己丁忧在籍,墨从戎,“常负疚于神明”,不敢“仰邀议叙,仍荷温纶宠锡,惭悚交增”,“嗣后湖南一军或者克复城池,再立功绩,无论何项褒荣,何项议叙,微臣概不接受”。
在曾国藩上谢恩折后仅四天,湘军就登上了武昌城。此时,杨霈的军队尚在汉阳以北,但他抢先向朝廷报捷。
咸丰帝看了杨霈的奏报,批道:“曾国藩等攻剿武汉情形尚未奏到。塔齐布陆路官兵,此时谅已与曾国藩水陆合为一军,着俟杨霈抵省后,商榷挑选精兵,水陆进剿。朕日盼捷音之至也。”待湘军攻占武昌12天后,咸丰帝才看到曾国藩的《官军水陆大捷,武昌、汉阳两城同日克复折》,兴奋至极,立即嘉奖攻克武昌、汉阳有功人员,其中“曾国藩着赏给二品顶戴,署理湖北巡抚,并加恩赏戴花翎”。
但是,曾国藩接到署湖北巡抚的任命后,立即于九月十三日上折,陈述了署湖北巡抚“于公事毫无所益”、“于私心万难自安”的理由,说自己将率后帮水师即日启行,转瞬出鄂入皖,“鄂垣善后事宜,既不能一为兼顾”,因此恳请另“简派贤员接任湖北巡抚,以重疆寄”。
在同一天,曾国藩给诸弟的信中说:“兄意母丧未除,断不敢受官职。若一经受职,则二年来之苦心孤诣,似全为博取高官美职,何以对吾母地下?何以对宗族乡党?方寸之地,何以自安?”
对于忠孝难以两全,他不由地感慨道:“兄以在籍之官,募勇造船,成此一番事业。其名震一时,自不待言。人之好名,谁不如我?我有美名,则人必有受不美之名与虽美而远不能及之名者。相形之际,盖难为情。”
曾国藩想到,一旦成名,将得罪于名教,受讥于乡党,见嫉于友僚,因而深痛“功名之地,自古难居”。由此可见,在曾国藩的思想中,始终都是以孝为大的。
奉先思孝,兄弟和睦
《礼记》上说:“凡为人之子,冬温而夏清,昏定晨省。”就是说,凡是做儿子的,在冬天时应设法让父母暖和,在夏天时应让父母清凉,晚上应为父母整理床铺,早上应向父母问安。这就是儿子对父母的孝心,也是儿子对父母所需要行的礼。
《尚书》有云:“奉先思孝。”作为人子首先要尽孝,想父母之所想,急父母之所急。如果想都没有想到,那又怎么谈得上做到呢?所以心中无论装有多少事、多大的事,总要有一块是留给父母的,这就是做子女的本分。
曾国藩常年在外地做官,不在父母身边,但他始终心系父母。他说:“父母上要奉养老人,下要荫护儿孙,在外要为亲族邻里做模范。父母是千金之躯,一定要珍重。我作为儿子,做了侍郎,侍候我的人已有好几个,可是父母还要为家务如此辛劳,做儿子的实在于心不忍。今后万望二老总持大纲,而细微琐事都交给四弟去办。”
仅仅心中有父母还不够,还应该为父母做些什么。常言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为父母分担的越多,父母越高兴,你自己也会因此感到高兴。
至于“孝”,是中国的传统美德,长幼有序,尊老爱幼。《诗》曰:“永言孝思,孝思维则。”孝是晚辈对长辈的尊重和关心爱护,体现晚辈对长辈的思虑挂怀,想其所想,急其所急。
曾国藩是个大孝子,当年在京师,频频寄书告知自己的学业、任职与身体健康等情况并问候父母,勿使其挂念自己。这叫做“出必告”。咸丰二年(1852年),曾国藩奉命为江西考官,行至安徽太湖,忽“闻母丧,急急回乡”,时有“古今第一孝子之誉”。
另外,曾国藩与其妻子对于父母、祖父母至孝,凡父母、祖父母之一言一行无不谨守不违,而且还用文字记录下来,然后拿给兄弟姐妹们看,也给孩子们看,作为教导的话语。
身为人子,能做到如此,能考虑得这么多,已经是非常难得了。曾国藩一来自己真心尽孝,二来教育子弟也要尽孝,并以身作则。曾国藩常谓“绝大学问,即在家庭日用之间”。此种见识,诚非普通人所能及。
除了“奉先思孝”之外,治家还要“兄弟和睦”,曾国藩主张爱之以德。有道是:“兄弟和,虽穷氓小户必兴;兄弟不和,虽世家宦族必败。”
当然,兄弟之间难免会有闹矛盾的时候,此时,曾国藩主张从认识自己的错误开始,主动反省自己。
咸丰七年(1857年),为了一点小事,曾国藩在家里与弟弟发生了争执。这件事情对曾国藩触动很大,以至过了很久他还感到深深的悔憾。即使身在外地,远隔千里,每当想起此事,曾国藩就郁郁寡欢,心里十分难受。
后来,曾国藩以此事为例,教育儿子曾纪泽:一是自己以前在这方面做得不好,希望纪泽引以为戒;二是自己有对不起弟弟的地方,你做儿子的应该代替父亲去弥补;三是你做晚辈的在叔祖父和各位叔父面前应多尽一些敬爱之心。
做兄弟的,就应该存休戚一体的想法。如果兄弟之间能够存休戚一体、利害相关的想法,就会变得默契起来,从而消除彼此间的分歧,那么,大家的关系就会更密切,相互之间越处越尊重。
总而言之,治家应奉先思孝,兄弟应和睦相处,家庭才能兴旺。曾国藩说:“孝和友爱是家庭的祥瑞。”只要孝悌友爱,家庭就能够获得吉庆,而不孝悌友爱就会招来灾祸。
恪尽兄长之责
曾国藩上有一姐,下有三妹四弟,因最小的妹妹早夭,实际兄弟姐妹8人。在兄弟5人中,曾国藩居长。对于几个弟弟的生活,曾国藩自有一份责任。曾国藩认为,担起兄长之责就是在尽孝道,因此,他恪尽兄长之责,常常对他们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