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八千湘女上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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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在风暴中(4)

四.洪虹:我想带着你父亲的骨头到新疆来

我考进军政大学时才十四岁,一九五〇年毕业时,我怀着报效国家,镇守边关的强烈愿望,来到新疆。我属于将门之后,父亲洪行是国民党军队的中将师长,为保卫中缅公路,以身殉国。所以,我自幼就立下了木兰之志。当时的朝鲜战场是我最希望去的地方,但政审时,我被刷下来了。

在高校里,我的军政素质一直名列前茅。没能去朝鲜,我心里很不服气,就去找大队长。

大队长,为什么不让我去朝鲜?

有更需要你去的地方。

不是说朝鲜是祖国最需要我们去的地方吗?

大队长被我问得一时语塞,支吾了半天,终于说,小鬼呀,并不是任何一个想上朝鲜战场的人就能上,并不是这样的,得……得有条件……

我具备去那里的条件,我是军人,我的军政素质都是合格的。

并不是这些条件,我是说,嗯,我是说家庭出身,必须要严格审查。

我的父亲是在抗击日本入侵的战斗中战死的,我就出身在这样一个军人家庭,难道,凭借我父亲的一腔忠烈,我还不能去打美国人?

可是,你父亲毕竟是国民党的将军,不管怎么说,他都属于反动派!他是国民党的将军,但他是为抗战而死的。我自己说话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我还想抓住一线希望,我说,父亲战死已快十年,他死时,我年纪还小,现在又参加了革命,我与父亲的关系已经不大了。

洪虹,你的思想是有问题的,看来,我得找教导员跟你谈心。大队长丢下这么一句话,转身走了。

这时候,我明白了,自己仍然是一个反动派的女儿。我的世界崩溃了。

父亲战死疆场那年,我才七八岁。先是传来了父亲阵亡的噩耗,然后是灵棂将运回故乡安葬的消息。在我的记忆中,那是些阴暗的日子。梅雨季那么漫长,像是没了尽头,像是要把一切都霉烂掉。整个家庭都被悲伤笼罩着。我就是在那一刻萌发了长大以后要继承父亲遗志,强国富民,抵御外侮的志向。

虽然历史虐待了许许多多无辜的人。

“土改”一开始,我父亲的石碑就被捣毁了,被掘了坟,他的棺木被拉出来,砸掉了,遗骨被无知的工作队和同样无知的、被鼓动起来的农民甩得到处都是。这是已逝的父亲万万没想到的,也是我觉得不可思议的,但看着那些散乱的遗骨,全家人连哭都不敢哭。半夜里,外婆偷偷地去把头骨捡回来,重新埋了一个地方。

我原以为,自己考上了军大,就与其它人是一样的了,即使家中有过“罪行”,也会因了自己的革命而得到原谅。现在,我才知道,在那时的历史氛围下,是不可能的。

所以,当我听到自己被准许到新疆时,就特别高兴,我那颗被伤害的心终于得到了一丝慰藉。不能效命沙场,能去驰骋边关,也是没有违背父亲的军人品质呀。

五〇年八月,我和同学们从长沙启程了。我当时已经注意到,到新疆的人中,女的占多数,男的只有一个班。但我当时并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到达迪化,我先进俄文学校学习,一年后,又到八一农学院学习了三年多,五五年春天分到了农二师农业试验站。

我觉得自己是最为幸运的,到了新疆还能上学,学校里不准谈恋爱的规定,使我逃脱了分配婚姻的痛苦。这促使我更加刻苦地学习和工作。

进俄文学校时,连校舍都没有,天气好时,就在外面上课;天气不好,则在帐蓬里。所以,大家得一边上学,一边修学校。一天上八小时课,干六小时活,主要是打土坯和运土坯。就这样,赶在冬天到来时,俄文学校的师生终于有了躲避风寒的地方。

在八一农学院上学时,劳动也同样繁重,八一农场就是师生在课余和寒暑假时开垦的。五二年冬天来临之际,我还和十几个同学去挖了几个月的煤,然后用爬犁把煤拉回学校,用来取暖。当时,我的祖父、祖母和两个年幼的弟弟全靠母亲一人,而母亲原来出身于读书人家,很少劳动过。解放后,要把她改造成“社会主义新人”,每天都逼迫她参加集体劳动,干各种各样的体力活,身体很难承受,受尽了虐待和折磨。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有人说我父亲的尸体被挖出来后,头骨不知到哪里去了,肯定是我母亲藏了起来。母亲的确想保住父亲的一点遗骨,所以无论怎样也不承认,只是说,坟是你们扒的,骨头是你们扔的,我怎么知道他的头骨去了哪里?最后忍无可忍了,就气愤地说,你们如此糟踏作贱一个战死的人,你们也真狠得下心。

但我母亲终归是不放心,生怕别人再把父亲的头骨挖出来糟踏,就重新埋了一个地方。但她总是处在不放心中,总是疑神疑鬼,把父亲的头骨不停在埋来埋去。精神的紧张,使她常常觉得自已马上就要崩溃了。五九年,母亲给我写信,大致内容是说,你父亲虽然是国民党的将军,但他抗日是为了中华民族,他是为中华民族而死的。但这些人不但掘坟抛尸,连一块遗骨也不让保存,逼我一定要交出来,我担惊受怕,藏了很多地方,我想带着你父亲的骨头到新疆来,保存在你那里,你父亲在天之灵不能安息,也让他能得到一点安慰吧。不知道你那里是否安全,是否会连累你。

我当时看了信,就哭了起来。但我当时没有条件,就没有答应。

我分配到农二师试验站工作的第二年,就与同学蔡康结了婚。到五七年,两个弟弟已经成人,我自己有了家,有了供养母亲的条件,就让母亲带着父亲的遗骨来到了新疆库尔勒。

即使如此,在“****”期间还有人从湖南发函让调查这一件事。我们全家当时已被下放到塔克玛干沙漠边缘的一个团场劳动。母亲听说这件事后,又担心受怕起来,又不得不像她在故乡那样,不停地藏着父亲的头骨。到七〇年,老人终于在担惊受怕中去世。

弥留之际,她老泪纵横地说,如果以后有可能,一定要把她的骨灰和父亲的遗骨送回老家安葬。她和父亲等着那一天的到来。

但我还是让母亲等了二十三年,父亲,则等了近半个世纪——才实现了母亲的遗愿。

——一九九三年,父亲得以平反。他终于成了中华民族的烈士。

而已退休四年的我,此时,已不知道自己内心的滋味。我悲喜交加,欲哭无泪。

是年,我在故乡重新安埋了父亲。

五.何梦道: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在劫难逃

我入伍时十一岁,正在读小学。即使穿着最小号的军装,也过了膝盖。那严肃的军装穿着,也掩盖不了浑身稚气。即使在幼年文工组,我的年龄和个头都是最小的。

当我要去参军时,亲戚们都劝我不要去,说新疆那里的人少得可怜,没有水,喝马尿,吃生肉。人野得很,见了生人就捅刀子……他们尽拣可怕的事说。

但我想当女兵。解放时欢迎解放军进长沙时,队伍中就有好多女兵,威风得很。到了新疆军区招聘团后,熊晃讲话,把新疆描述得很美,不只是大漠孤烟、长河落日,还有覆盖着白雪的天山,气势磅礴、充满神话色彩的昆仑山,一望无际的草原,美丽富饶的绿洲。大家去不仅要卫国戍边,还要建设起一个又一个现代化的集体农庄……

我自然愿意相信一位部队首长的话。解放初放了很多苏联电影,好多电影我都看过。比如《区委书记》、《在敌人后方》、《卓娅与舒拉的故事》、《幸福生活》等,那其中有集体劳动的场面,有收获的欢乐,有成百上千亩的大条田,妇女们开着拖拉机……我渴望自己也能生活在那样的农庄之中。

年幼的我从西安坐上火车后,迷迷糊糊到了哈密。一走进新疆的大门,我才像是醒过来了。

唤醒我的,是这里的音乐和舞蹈。

车队一进哈密,当地的维吾尔群众就用歌舞来欢迎我们。达甫热瓦甫、唢呐、冬不拉、弹拨尔等乐器演奏出热烈、欢快的旋律。男女老少随着旋律,在尘土中舞蹈起来,那粗大的赤脚,长满老茧的双手,那常年劳作的腰身和四肢,那被阳光和尘沙磨砺得油黑、粗糙的脸庞,甚至那须发,那脏污褴褛的衣裙,都突然间变得生动起来。那舒展的人体,旋转的身姿,真实的面容,鲜活的灵魂,给人一种新异的、撼人心魂的美。这种美带着泥土和生命的芳香,朴素而又绚丽……

我深深地沉醉其间。正是在这里,我接受了艺术启蒙。我永远也忘不掉那个舞蹈和歌唱着的贫穷的群体。我也是从这里开始逐渐认识到,苦难是可以用自己创造的欢乐来战胜的;我还认识到,艺术的本质就是给苦难的肉体和心灵以慰藉。

又走了近一个月的长路,他到了喀什二军军部驻地。此时,我已知道,新疆是个既没有亲戚所说的那么蛮荒、恐怖的地方,更没有动员时所说的那么美好。它的遥远已经论证了。五月底从长沙出发,到喀什快三个月了。而它的贫穷、落后,我也看到了,南天山寸草不生的庞大躯体,戈壁沙漠没有尽头的荒凉,使我曾暗自落泪。但那歌舞之美改变了这些表面印象。按我后来的话说,这片辽阔土地的内在是美的。

到喀什后,开始分配工作。

小梦道,给首长们跳个舞吧。

我跳了一曲在小学时学会的蒙古舞。

不错,你到文工团去。

不,我参军时就想开拖拉机,我要开拖拉机。

大家都笑了。就你这小不点呀,还没有拖拉机轮子高呢,我们现在还没有拖拉机,即使有也轮不到你开,服从分配,去文工团吧。

去文工团的话,我要跳维族舞。

那当然好呀。

就这样,我一生与舞蹈结了缘份。

当时文工团正排演《白毛女》,我在里面蹦蹦跳跳地跑龙套。但我最怀想的还是维吾尔舞蹈。南疆是维吾尔族人的家园,即使身在军营,也经常能听到他们美妙的演奏和动人的歌声。一听到这些,我就会激动不已,难以抑制自己内心的兴奋。我渴望到那尘土飞扬的乡村去。

机会终于来了,我参加了减租反霸,任土地改革的宣传员。在这个工作队里,我这个小解放军一遇到宽一点的水沟都跳不过去,只得由别的战士背过去。

但我是欢乐的,像一只出笼的小鸟。庄稼已经收了,田地像一个生产后的母亲,虚弱而又满足地躺在那里。驴子的高歌,马的嘶鸣,不时传过来。粮食的气味、牛粪的气味,人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汗味,沁人心脾,让人沉醉。马车和驴车来来往往,当它们在乡村土路上跑过,就会把尘土扬得很高,半天降不下来,空气总弥漫着泥土的腥味。我和大家走村窜户,将近两年之久。学会了说日常的维吾尔语,习惯了他们的生活习俗和感情的表达。当然,也更多地接触了民族歌舞。我知道自己已经非常荣幸地进入了一个独特的民族艺术的海洋之中。

从古至今,新疆的音乐舞蹈艺术就十分发达,我后来经过研究知道,隋朝所建立的新的音乐体系“九部乐”中,有两部是新疆的,即龟兹乐和疏勒乐。唐承隋制,在太宗时又增设了高昌乐,合称“十部乐”。这样,唐朝的国乐之中,就有三部是新疆的,它为盛唐之音中增添了独特的瑰丽和旖旎。但我最迷醉的还是维吾尔族舞蹈。真可以说,它的每一次旋转、每一个步态,一颦一笑都隐藏着生命的神韵,那是一种欢乐、健康、生动的生命姿态,当然有时也隐隐有些忧伤。因为它比音乐显得直接,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要理解他们的音乐,我的素质还远远不够,而对于用肢体语言表达的舞蹈却正好激发了我天赋中对舞蹈的敏感和爱好。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村里休息时,听见了鼓乐声,我不知不觉循着那乐声去了。我看见一个比我还小的维吾尔族少女正在手鼓、唢呐和热瓦甫的伴奏下翩翩起舞。她的小辫上是泥土和草屑,裙子上满是补丁和污渍。天气已有寒意,但她还打着赤脚,一看,就知道家境贫穷。但那优美的舞姿使她变得纯洁而又高贵。我觉得那个小女孩就是居住在卡勒玛克戈壁,尚未被叶尔羌汗国的阿不都热西提汗发现的阿曼尼莎罕。我情不自禁地和那小女孩一起舞蹈起来。那么投入,那么忘情,好像我生来就是南疆大地哺育的孩子,好像我生来就是那古老音乐中的一个音符。

我学的第一个舞蹈是刀郎舞。很多人唱着木卡姆,乐曲优美,歌词感人,成百人弹奏,上千人演唱,男女老少一齐舞蹈,震天动地,强悍有力,有一种永恒的生命力的感觉。

每当村子里举行“麦西来甫”,总会看到我的身影。由于我细心体会神韵,虚心学习技艺。我十四岁排演的《小两口跑毛驴》一下轰动了南疆,没有老乡不爱看我这个节目的,乡亲们亲切地叫我“何力其汗”(意为“何氏花朵”),他们用这个称呼承认了我是他们民族中的一分子。直到现在,我到南疆去,当年的老乡还认得我,还记得“何力其汗”这个名字。有人说,至今还没有人在《小两口跑毛驴》时能跑得和我一样好。还有人说我一个湘妹子表演的维吾尔族舞蹈,具有那么地道的民族风韵,真是不可思议;他们还说我的魅力,来自维吾尔农村的泥土。

我是一个没有进过任何艺术院校学习过的舞蹈家。我在南疆呆了三十五年,是她领我进了艺术之门,给了我扎实的舞蹈基础,她就是我的大学,就是我的母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