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新闻哲学的思考:以人类认知为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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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新闻价值论(17)

这些要求从本质上来说,是指新闻真实性不能只满足于事实层面的真实,而要站在一定的立场上去探究事实背后意义的真实,从更广阔的视角去考察事实、挖掘事实的内涵和意义。相应地在中国新闻传播理论界,也提出了“整体真实”和“本质真实”的话题,引起许多学者对此展开讨论与研究。虽然到目前为止,关于这一提法是否科学、关于新闻能否做到“整体真实”、“本质真实”的争论还在继续,但这体现了我国新闻理论界避免让新闻陷入“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这样一类主观主义泥沼的防范意识,应该看作是对新闻真实性提出的更高要求。这一问题,只有在“新闻认知论”框架之下,才能从新闻真实的“相对性”“层次性”“过程性”得到解决。

文章指出,西方新闻理论经常将真实性与客观性联系起来考察,而中方却习惯将真实性与倾向性结合起来分析。

客观主义理论一直被西方新闻理论界奉为圭臬。翻阅西方的新闻理论著作,尽管很难找到关于新闻真实性的论述,但是关于新闻客观性的论述比比皆是,客观性原则在西方新闻传播界也被视为一条基本原则来执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西方新闻理论也是通过“客观性”来体现新闻真实性的。客观性原则作为一种再现新闻事实的方式,其典型的特征就在于能充分还原客观事实的原貌,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客观性原则是实现新闻真实性的基本途径。新闻要客观,首先要以超然的实录方式将事实的本来面目记录下来,比如客观性原则里提出的“事实与意见分开”、“记者不带偏见,超然于所报道的事情之外”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避免记者把先入为主的意见掺杂到报道中去,影响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只不过确保新闻事实真实只是客观性原则第一个层次的要求,客观性原则作为一种新闻精神,作为一种专业理念,除了真实性要求外,在其背后更深层次的是一种要确保报道公正的价值追求。所以,客观性已体现了真实性,至少涵括了真实性的一些基本要求,这也可能是西方新闻理论不谈真实性只谈客观性的原因。

事实上,在西方新闻理论和实践之中,客观性和真实性之间并无根本区别,基本上解决的是同一个问题。

“用事实说话”却是我国新闻传播界对新闻真实性的朴素理解与操作方法,这也是我国新闻传播界维护新闻真实性的一条原则性规定。这一说法与西方新闻真实性表述方式区别最明显的地方,在于带有较强的倾向性和目的先在性。“用事实说话”的落脚点在“说话”,也就是说其目的是“说话”,“事实”只是对“说话”的帮衬、证实和补充。而“‘说话’就是要发表意见、表明观点,‘用事实说话’就是将观点、看法,将自己的倾向寓于所报道的事实之中,所以报道本身就是一种倾向性的流露”。(郑保卫《新闻学导论》,新华出版社,1999年版,第63页)

坚持新闻事业具有阶级性的中国新闻理论界,要求新闻工作者有鲜明的阶级立场,要站在正确的立场和原则上去维护新闻真实性,“在必须说话的时候就一定要说话”。所以,倾向性与真实性统一成了中国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而强调“客观至上”原则的西方新闻理论界却极端反感、摒弃新闻“说话”,他们认为,“说话”就会带有倾向性,就等于是“宣传”,是与客观主义精神相违背的。“中国的新闻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严格遵循真实性与倾向性相统一的基本规律,而西方国家的新闻在理论上是将真实性与倾向性分割开来的”。(甘惜分《新闻论证三十年》,新华出版社,1988年版,第74页)

这一点可能是中西新闻真实观最大的差异。

新闻怎样“用事实说话”

尽管中西方新闻真实观存在上述一些差异,但这些差异只在理论阐述中存在,在新闻实践操作中,中西方新闻真实观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对立和矛盾。相反,许多操作手法、报道原则都是趋同的,许多要求甚至是一致的。正如童兵所言:“业务性强的新闻观念,中西共识较多;政治性较强的新闻观念,中西共识则相对较少。”(童兵《中西新闻比较论纲》,新华出版社,1999年版,第369页)

另外,理论上的界定与实践层面的操作也并不吻合,西方新闻在报道中同样也带有立场鲜明的倾向性,在追求新闻真实性时,西方新闻界也同样注重整体真实、本质真实。新闻真实说到底应该“是新闻传播意义上的真实,有什么样的新闻传播,就有什么样的新闻真实”,(杨保军《新闻真实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8页)所以追根究底,中西方新闻真实观种种差异的深层次原因,应该是由传播制度带来的。

传统新闻客观性原则要求传播者以客观、冷静的专业姿态投入新闻报道,避免个人情感介入,从而干扰新闻的公正、客观。但是,在今天,这一原则已经收到众多的质疑。

焦彦艳撰文指出,新闻传播归根到底是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而情感与理性一样,都是人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上,人的任何活动都难以摆脱情感的影响,这当然包括新闻传播活动。且与受众相比,传播者位于信息“一线”,接触着更原生态、更大量的事实信息,其所受到的情感冲击势必更直接、更剧烈。所以,拒绝大众传播活动中传播者的情感介入既不现实,也是违背人性的。(焦彦艳《人性、职业性、社会性的合——大众传播中传播者的情感表达策略》,《青年记者》,2010年2月下)

焦彦艳肯定了“传播者情感的合理介入”,包括:自然流露,节制表达,责任感、道德感的展现。文章指出,情不自禁的情感流露是传播者人性的表达,迅速整理情感、重续事实信息的有效传播是其职业要求。道德感是新闻采访、报道活动中传播者应展现的主要情感之一,其体现为对职业伦理、社会道德的遵循和践行。

新闻是人性、职业性、社会性的合一。情感是人的本质属性之一,完全排斥情感介入几乎是无法做到的。但保证新闻的真实、客观始终是大众传播活动的底线,传播事实信息是新闻传播者的最主要职责。同时,大众传播活动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传播者的情感表现将影响众多受众,受到广泛的社会评判。所以,其表现方式必须契合社会期待、符合社会规范。文章认为,同情是传播者情感介入的基础,传播信息是传播者情感介入的界限,社会期待是传播者情感介入的现实要求。

“当某种场景在唤起传播主体的情感的同时,也唤起了人们最普遍的情感,并且代表着人类社会普世的价值观念时,传播主体的个人体验即与公众的感受融合在一起。”(刘辉、卜希霆《大众传播活动中传播主体的情感管理》,《现代传播》,2008年第6期)大众传播活动中这种相融共通的传播者情感的合理介入,不仅不会影响新闻的真实客观性,反而能广泛感染受众,成为社会团结的基础和纽带。焦彦艳提出的问题,是对传统新闻理念“排我论”、“无情论”的批判,也是对新闻认知向“人的主体性”回归的呼唤。

新闻工作者不仅不能“无情”,相反,优秀的新闻人必须是“多情善感”的人。一架冰冷的机器,可以透视微观世界里的玄妙运动,但是,再发达的机器也难以真正进入人那微妙的、变化万千的内宇宙。只有人才能理解人,才能懂得人;只有多情善感的人,才能敏感地接收到对象内心世界、思想世界、观念面世界的“千千结”。

总之,我们的知识——对事物的认识以及由此得来的规律(这里主要指前者)——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是事物本身,一个是我们的感受器。这个事物的本身,这里把它叫做“真相”,而感受器所感受到的则是通过加工的真相。感受器所传达给你的信息是否真实?这个问题是一个重点。这让我联想到物理学中的相对性原理。我想是这样,这些知识——从不同的感受器得来的,包括最接近真相的那个知识,它们都是等效的。作为一个观察者,如果忽略先验知识,你永远判断不出哪个是真相,哪个不是,哪个接近真相,哪个离它比较远。也就是说,一切(非先验的)检验方法都不适用。

因此,要记住,当你认知时,一定要有一个“主观意识”。因为真相没有意义,所以有意义的仅仅是你的测量结果。那么,“测量”这个词语是可以启发一种思想的。

这里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所谓真相是否真正存在。从观察者的角度讲,所谓真相已经变得毫无意义了。或许真相并不存在,事物的存在只是相对于观察者而言的。或许可以这么说,人的知识并不依附于事物存在,而是与事物融为一体。

另外,“我思故我在”就变得非常重要。当一个事物以“事物”和“测量者”的双重身份出现时,或许能从这里找到新的发现。

新闻是不可能完全客观的!

任何人也不能要求新闻要做到完全客观!

新闻本身的传播就是一个不平衡的过程,传播人对新闻的认识过程,接受过程受到很多外界影响,因此报道就难免主观,这是从新闻自身属性上来认识,新闻的主观性的根源。同时,从新闻的社会属性来说,新闻要为政治服务,要为利益集团服务,那就注定新闻不可能完全客观!

新闻主体须对新闻认知的主观性有清醒的警觉,绝不能犯人云亦云的错误,要时刻保持独立思考和质疑的自觉。

记者须靠自己的智慧和怀疑精神来把握新闻对象——怀疑一切,是记者的基本素养。多疑,是记者的基本素质之一。

5.3.2新闻真实的过程性

2010年3月28日,山西省发生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153名矿工被困井下。七天七夜之后,4月5日清明节凌晨,随着第一批9名矿工被救升井,中央电视台的直播进入了高潮,遇救升井的人数不断在屏幕上刷新,新闻事件的发展进程一步步被展现出来……

我们生活在一个变动不居的世界。

人对世界的认识永远只能是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永远不可能穷尽。

新闻真实的实现,同样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结果。

新闻认知的过程与结果

胡志平的《新闻写作创新智慧》,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大量新闻写作论著中最为突出和有分量的理论著作,是新世纪最初几年中少有的最具原创性和开拓意义的新闻写作的力著。书中指出,新闻事实的前提条件,是这一事实必须具备传播价值,这一事实必须具备可感条件。(胡志平的《新闻写作创新智慧》,新华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

这里阐述的“新闻的真实就是被发现”与主观唯心论的著名公式“存在就是被感知”如出一辙!

有理论功底的学者不屑于像记者一样天天去采“豆腐块”,而躬身于抓新闻的记者又难得拓宽拓深理论积累。新闻现象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学科研究种类之一。1898年的美联社主编斯通,可以被称为研究新闻事实学的世界第一人。斯通的诸要素理论,是对新闻事实学最原始的贡献。直到百年之后,当我们发现了诸要素中的两个软要素才是新闻事实学的重点研究方向时,这才感到构建新闻事实学的理论体系才刚刚开始。

在科学领域,我们崇拜的最高学术权威只有一个,它的名字叫“实践”!新闻佳作最深奥的学问不是写作问题,而是新闻事实的可感条件。新闻事实的可感性条件,是本体条件、受传条件、媒体条件的三合一。本体条件指新闻事实的原始可感条件,受传条件指受众对新闻事实的传播所要求的可感条件,媒体条件指媒体据以上两个条件发现新闻事实、实现信息转化应所创造的音像文本事实的可感条件。我们惊奇地发现:新闻价值标准,与新闻事实三合一可感条件全部吻合!这种基于实践感悟的理论探索,其本身又蕴藏着更丰富的理论课题,也蕴藏着强劲的创新思维动力。

胡志平认为,传统新闻理论是有缺陷的,这给记者们的新闻实践带来了不少困惑。它没有从新闻事实属性的最基本方面分辨出新闻软要素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他指出,一门科学如果许多新的概念没有发现,那么它就处在尚不成熟的阶段,就肯定会在实践中产生很多悖论。新闻报道对客观事实的尊重,从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既成事实,二是物质形态领域中的既成事实。把意识形态领域中发生的认识结果也当作客观的事实结果加以认真总结,是国内外新闻理论长期不够重视的课题。

在新闻事实中,认识变动结果是普遍存在的。它对于新闻再现对于传播价值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和作用。认识结果,包括人类通过个体思维在新近发生的暂时定型的思维变动状态,也包括人类通过群体思维(如商议讨论、共同研究、读书学习、集体决策、代表发言、记者所采访到的事件亲历者的心灵感受;等等)而产生新的暂时定型的思维变动状态。思维变动是认识结果的本质之一。不论这一认识变动是不是真理,是不是主观对客观的正确反映,它都表明,人们在思维过程中已经想到了这一点,已经认识到了这一步,这理所当然是一种认识变动中的事实结果。

及时发现和采写人类在认识结果上出现的新质变动,是新闻传播的重要任务之一。许多新闻佳作的取材都是最新变动的认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