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新闻哲学的思考:以人类认知为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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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新闻价值论(29)

社会转型的动力就像整个社会进步的动力一样,是由许多复杂因素交织而成的体系。在迄今为止的现代化理论研究中,对生产力在社会转型中的作用总的说来是过分看低了。一种情况是,人们重视生产力的发展问题,但却把它看作是一种社会现代化的结果或表现。经济学家罗斯托提出了他的现代化基本框架。他把现代化的过程概括为五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传统社会”阶段;第二个阶段是“起飞准备”阶段;第三个阶段是“起飞”阶段;第四个阶段是“向成熟过渡”阶段;第五个阶段,也就是最后或最高阶段——“高额消费时代”阶段。在这种理论框架中,经济的发展主要被解释成为一种追求的目标和获得的成就。至于社会为什么会追求这种目标和这种成就为什么能够实现,学者们也大都会从生产力以外的原因去寻求问题的答案。

韦伯认为,经济得以成为社会普遍追求的目标从而能获得高度发展,原因在于人们的伦理态度发生了变化。人们通过新教伦理改变了原来不重视甚至于敌视发财致富的传统观念,反过来认为只有全力发财致富,才是高尚的行为。由于伦理精神的这种转变,经济才得到了发展和高度发展。

迪尔凯姆则认为,社会经济发展之所以得到高度发展,原因是社会分化的事实。

应该说,这些理论观点都从不同的方面对社会现代化作了深入地研究,至少能启发我们更加全方位地认识社会进步的复杂过程。但是,遗憾的是,这些理论都把生产力看作是一种消极的、被动的和次要的因素而不是看作积极而又重要的因素。

社会转型的内部动力

社会转型已经成为世界历史不可抗拒的潮流。虽然我们必须承认,后发型社会转型的动力来自于社会转型的先发国家的外部推动,但是从到目前为止的历史事实来看,这种外部推动力量的作用是有限的。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告诉人们,一个社会是否能够把原发式社会转型社会,从外部施加给后发型社会转型社会的外部影响力转化(内化)为后发型社会转型的内部动力,将是这个社会是否能顺利实现社会转型的重要条件。

首先,先进的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们是后发型社会转型的启蒙者和领导者。因此,先进的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所倡导的思想启蒙运动、政治改革和政治革命便成为后发型社会转型的重要力量。这些思想启蒙运动、政治改革和政治革命作为一种社会转型的自觉行动,主要优点是目的相对明确,往往直接要求实现社会政治、经济的结构性变革,而且变革的方向都是向现代社会发展。比如,中国近代的戊戌变法、辛亥革命,都包含着发展现代经济、现代政治的内容。至于中国当前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运动,其面向现代社会的倾向更为明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产业结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都是现代社会的结构性成分。不过,应当把中国近代历史上的思想启蒙与当前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实践区别开来,因为,事实上只有当前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才是广泛发动群众和得到了人民群众支持的社会转型实践。而近代历史上的历次思想启蒙运动和政治实践基本上是由社会的上层发起和控制,因此成功与否常常取决于上层政治斗争的情况,下层民众相对而言是消极被动的。这种情况表明:仅有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参与的社会转型实践终究是片面的。

所以,应当特别注意,社会转型是否最终得到实现,不应当只由知识精英和政治精英们的思想意识作标志,应当以大多数社会成员的生存方式为标志。这里所谓社会成员的生活方式主要是指他们的职业、阶层、收入水平、政治参与程度、受教育水平等情况。这些情况实际上正是社会结构的重要标志。所以,真正对社会转型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人民大众的整体水平,社会大多数成员的教育水平、思想状况、政治选择、职业技能等是社会转型进程的最基本标尺。

当然我们已经说明并还要说明,后发型社会转型必须是自觉的社会实践,必须把“精英”的领导与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相结合,才能获得成功。

人的因素与社会结构(包括社会职业构成、阶级或阶层构成等客观结构,也包括社会制度、体制、精神风貌等具有人为特征的结构现象)的内在矛盾都是社会转型的动力因素。结构是人的结构,人是结构中的人。结构的矛盾常常表现为人的矛盾,人的矛盾根本上还得由结构转变最终解决。当然,这里所说的人与结构及其矛盾都只是在社会转型历史中存在和变化发展的。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的许多重要的选择首先是由人民作出的。在一个被贫困折磨得走投无路的小村里诞生了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体现民间意志的发明。从此,诸如乡镇企业、农民进城、个体私营经济等等对社会转型具有实质意义的伟大实践,都来自民众。而从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不仅认可而且积极促进凡是能促进生产力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增强国家实力的改革要求。于是,中国实现了以前所未有的稳定、持续、高速度社会进步,社会转型作为一种改革的内在必然趋势也逐渐展开、不断加深,中国真正的现代化社会转型在上下一体的“合力”中成为历史的潮流和现实。

社会转型的代价

关于社会转型的代价问题,雷龙乾先生也做了初步探讨。他指出,所谓代价就其最一般的意义上来说,就是人们为了获取一定的价值而失去的价值。价值是事物对人而言的有用性或有意义性。人天生是一种社会动物,社会结构对人而言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例如,组织经济生活的价值、进行政治动员的价值、提供“精神家园”的价值等。随着社会结构的类型转换,原有的即传统的社会结构被新的社会结构代替,社会借此转型获得进步。但是,任何社会结构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当我们获得新的社会结构所提供的价值满足的时候,也会体会到随着旧的社会结构失去而失去的价值。也许这就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机会成本。

社会转型的代价主要产生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为社会结构转换需要时间间隔,中间有一定的时间,既没有完整的旧结构也没有完整的新结构;二是因为新结构也不是十全十美的,有的时候新的社会结构的某些弊端反而比旧结构更显突出鲜明。雷龙乾认为,我们不能同意某些反现代化论者(比如某些“依附论”理论家)的主张,他们借故社会转型必须付出代价而反对社会转型。我们从社会转型的实际情况来看,代价是前进中的代价。问题是得去理解它,尽量避免过大的代价,尽量采取措施减小、减轻代价。

无论是精英还是群众,对社会变化的方向、方式的认识都有一个从浅到深、从片面到全面的过程。雷龙乾在其博士论文《马克思主义社会转型理论——历史观视角的考察》当中指出,中国的社会转型大体上经历了两个基本阶段:一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阶段的社会转型阶段,二是社会主义时期的社会转型阶段。近代以来的中国历史,实际上就是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进行历史性、结构性转变的社会转型时期。这个时期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两个历史阶段,一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二是社会主义社会时期。

总的说来,直至清末为止的社会转型遇到的主要障碍是封建主义所代表的传统意识和传统势力。这种意识和势力具有三个共同特征,一是以小农经济为基础,强调人对自然、人对既定社会秩序的顺从、屈就。二是注重血缘纽带,因而非常注重社会的等级结构、身份地位、关系原则。每个人都在等级森严的社会结构中具有与其血缘关系相关联的固定的身份,并享有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政治、经济、精神权利和义务。三是沿袭“君师合一”体制,因而形成伦理与政治互相依赖的社会组织和礼治秩序。这种意识形态和社会关系形态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在很大程度上妨碍着现代社会的生成和成长。

对传统主义的斗争,在封建社会秩序以内的尝试是一种艰难的过程。这种斗争在精神或意识领域表现为“中体西用”这种既向外国学习、又保留封建主义内核的思想策略。在政治上则典型地表现为“戊戌变法”这样的革新运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的社会转型进一步还表现为突破封建主义秩序框架的资产阶级革命。这种革命主要表现为辛亥革命及其相关的思想、政治运动,它已经把矛头直接对准了封建主义,并且从政治上埋葬了封建帝制这一上层建筑,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体制。辛亥革命的成就是非常巨大的,它的局限性在于对社会下层的触动非常有限。

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是中国社会转型的又一个伟大而又辉煌的时期。这个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中国人民开始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路子,历经坎坷,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而且更重要的是,随着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国的社会转型已经走上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道路。这是中国社会转型的最新阶段和希望所在。

我们也可以把社会主义时期的社会转型实践划分为两个历史时期,一是改开放以前,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社会转型模式的探索和实践时期,二是改革开放以后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社会转型模式的探索和实践时期。应该说,相对于典型的、未被触动的封建主义的传统社会来说,半殖民地封建社会时期的中国已经不再是完全意义上的传统社会了,但是,这一时的中国社会的“传统性”依然是明显的。而相对于这一时期,社会主义时期的中国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它的现代性空前增强,超出了任何此前的历史时期。总之,这时的中国社会已经是一个自觉地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上了。

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社会,从一种非常特殊的意义上可以说是具有传统社会某些特点的社会类型。这就是说,有两种意义上的传统社会,一种是那些必然要随着现代社会的充分发展而覆亡的传统社会,这种社会在中国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社会主义的实践所消灭。另一种是已经摆脱了前述意义上的传统社会,而进入现代社会系列,但由于仍然需要对其社会结构进行重大改造,才能充分实现社会结构现代化的社会类型。中国目前的社会属于后一种情况。在这种社会中进行社会转型同一般意义上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结构转变具有不同的内容和特点。一般所谓社会转型是从一种根本上属于传统社会性质的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历史推进。而中国当前的社会转型,实际上是从一种现代化模式向另一种现代化模式的转变。在这种情况下,很难笼统地说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

很难用一种简单的标准来判定,中国当前社会一定是传统社会或是现代社会。只有在一种极其特殊的意义上,才可以说,中国改革开放时期仍然面临着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进行社会转型的任务。说得概念化一些,也就是中国社会目前正处在从一种具有较强传统性缺陷的现代化模式向现代社会进行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我们可以留意,凡是对中国现代化问题有较深入研究的人们,都力图对当前中国社会的历史性质或发展状况作出具体而非过于简单的判断。美国著名中国现代化问题研究专家吉尔伯特·罗兹曼曾经对中国当代社会状况作出他的鉴定。

“30年来(20世纪50年代至20世纪80年代初——笔者注),****领导人虽然犯了许多错误,但总算带领着他们的国家进入了现代化的中级阶段。究竟中国已经现代化到了何种程度,各种各样的指数给人以不同的印象。”

这种鉴定的具体结论我们不一定接受,但其谨慎态度是值得赞赏的。另外,他关于中国社会发展进入现代化中级阶段的评价也是有一定道理的。至于“传统社会主义体制”的社会结构特征,可以借助我国社会学家的分析予以把握。

中国社会学学者李路路提出了“国家有差异的分配社会资源的制度体系”这一范畴。他认为,在传统社会主义体制中,全部社会资源控制在国家乃至中央政府的手中。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之外,几乎不存在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由于这种国家对社会资源的分配是按照特定的制度规则有差异地进行的,因而造成了人们不同的社会地位,最终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社会分层体系。(李路路《论社会分层研究》,价值中国网>;财经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6/4/17/27157.html)

李路路认为,这种“国家有差异的分配社会资源的制度体系”主要表现为三个主要形式,一是“身份制”,即根据社会成员的身份——工人、农民、干部——以不同方式分配资源。不同身份之间界限明显,轻易不可变更。二是“单位制”,即大多数成员都被国家组织到一个一个具体的“组织单位”之中。单位对人们生活的所有方面都具有决定性意义,从子女教育到住房、文化娱乐等全面包干,少有遗漏。三是“行政制”,即国家在身份和单位的基础上赋予一部分人和几乎所有单位以一定的行政级别,并按照这种行政级别分配资源。在这种制度结构中,现代化整个过程都完全为国家控制和推动,个人的地位和作用完全取决于他在社会制度结构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