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新闻哲学的思考:以人类认知为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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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新闻本质论(17)

我常想文学和新闻有很多相似之处,隔行不隔理,我们讲到散文的时候,1990年我当时提出“解放散文”,有人说我太狂了。其实现在看来,我解放散文解放得还很不够,还是远远不够自由。我看到一个女作家林白的散文想怎么来就怎么来,相比之下我简直是一个循规蹈矩者。她的文章想开头就开头,想结尾就结尾。评论界却把她归入“女散文”,这是一种误解。

新闻也一样,它在提出要求解放、自由中,更加与时代密切相关,更加灵敏,某些方面比文学更厉害。再看外国人的新闻态度,感人至深,何等敬业,每一个新闻记者都像打仗一样,充满了活力。而一个民族的活力是一切文明和财富的源泉。新闻、经济、文化都不能丧失活力。

主观新闻不是颠覆,而是建设和发展。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人为本的理念、新闻工作者主体性的回归。也看到世界图景和认知图式的更新以及新闻理论向新闻哲学的跃迁。

新闻主体论

新闻是人对新事物的认知、表现与传播。

那么新闻的主体是谁?

传统新闻学对新闻“本体”即“事实”的研究付诸了较多关注。并认为,事实是不依赖于人的认识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在这种思维框架之下,人的作用就被遮蔽了。新闻根本不允许“人”的存在,不允许有“我”的观点,自然也就不会对新闻活动的主体——人,产生什么研究的兴趣。

但是,认知论视域之下,作为新闻活动的主体比一切都重要。

没有人这个主体,就无所谓新闻。一切新闻活动是以人的存在为前提的。没有人,根本就没有新闻。人不仅不是“必须排除的”,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先在性”的。

长期以来,新闻活动的主体一直被限定在“新闻媒介”“新闻工作者”的范围之内。当然,他们似乎是职业化、组织化新闻活动的“主角”——他们掌握着新闻媒介的运行,掌握着新闻的发言权,掌握着新闻资源。

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尤其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这一格局已然被事实打破。在今天,不仅民间新闻活动的力量已经崛起,自媒体的指数成长令人瞩目,而且民间话语、草根话语正在成为传统媒介无法相比的传奇力量。同时,即使在专业新闻传播的势力范围之内,“受众”的地位也得到了深刻的改变,他们不再是“魔弹论”之下的俘虏,而是“理论上的上帝”,职业化、组织化新闻工作者,不得不“看受众脸色”工作了。

新闻主体具有复杂的层次:新闻工作者、新闻媒介、受众、社会公众、知识分子、专家精英、国家政策、新闻环境……这一切共同构成新闻主体的有机体。

明确新闻的认知本质和主观属性之后,对新闻主体的研究,就显得更加重要。

3.3.1认知主体的觉醒

认知主体的层次性

关于人与“世界图景”的关系,孙正聿先生在《哲学通论》中曾说:“在‘共同经验’中,人成为认识世界的主体,世界成为人认识的客体,‘共同经验’则作为人的‘意识内容’而构成人的‘世界图景’。”这种观点实际上从认识论上打破了传统的“人与客观世界”的分裂,使人作为认知主体的地位凸显出来。

在常识的世界里,人的主体性是被淹没的。对此,喻承久先生在《中西认识论视域融合之思》一书作了深入的剖析,他指出:

常识是人们世世代代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人们对它太尊视了,以至于当有人对常识提出质疑与挑战,便招致激烈地反对。但是也要看到,捍卫常识也有功于人类认识。日常认识以满足日常生活的精神需要为宗旨,这是导致它在认识系统总处于低层次、必然要被超越的根源,同时也是它贯穿整个人类认识所有过程、层面、不可被弃置的根源。(喻承久《中西认识论视域融合之思》,人民出版社,2009年10月第一版)

就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常识在日常应用范围内虽然是极可尊敬的东西,但它一旦跨入广阔的研究领域,就会碰到极为惊人的变故。”事实上,常识本身并没有错,错的是人们以“常识的思维”进入“广阔的研究领域”!

科学活动的出现是与人类力量的壮大过程相联系的。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人类日常经验的积淀发生了质的飞跃,人类再也不满足于对整个世界作生动直观的描述了,而希望得到对事物清晰的理解,也就是要深入到事物内部去揭示其内部联系。要做到这样,必须把所要认识的事物从世界的总体联系中进行适当分离,这就是所谓“科学领域”产生的依据。

没有这一分割,科学活动便难以开展。这里引申出一个问题:由于科学活动是以在思维中分割世界为存在前提的,那么这种活动的成果无论发展得多么可观,它是达不到完整的世界观水准的,虽然它本身是形成完整世界观的必不可少的手段或途径。世界不是机械地组装起来的,认识世界也不等于是对世界的拆零与组装。人类既需要完整地把握世界,又需要详细地认识世界的每一部分,前者是除科学认识之外别的认识存在的理由,后者是科学认识存在的理由。

这里的“别的认识”,其中也应该包括哲学认识、审美认识和新闻认识。科学认识不仅不能代替这些认识,相反,科学越是发展,就对这些认识提出更高的要求——否则,就会出现人类总体认知上的混乱与迷茫。

科学活动的基本要素有:主体、对象、工具。新闻活动的基本要素也包括主体、对象和工具。在这方面,科学与新闻是相通的。但是,科学活动和新闻活动有着不同的目的和功能。

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并从事认识活动的人,人既是认识活动的承担者,又是实践活动的担当者,并且首先是实践活动的担当者。正因为人首先是实践活动的担当者,才能扬弃其认识活动之承担者的潜在性,成为实实在在的认识活动的承担者的角色。没有实践主体,认识主体就失去了生存基础、认识客体和认识条件,也就不成其为认识主体。

主体包括作为个体人的主体,也包括不同级别的“集体主体”以及“社会关系主体”。

实践的承担者首先表现为一些活生生的个体人。这些人具有非常实际的生存和发展的利益,有复杂的感情、欲望、意志、兴趣、爱好,有适合于从事某种实践活动的特长与不具备从事某些实践活动的弱点,具有一定性质和水平的素质、既有的认识结构;等等。个体人主体的这些复杂特点综合起来决定其实践活动的主观指向,确定其开启或不开启、自觉开启或被迫开启特定实践活动的实际状况。从上面分析可知,个体人主体具有一个基本矛盾:即实践范围和实践能力不能满足其生活的需要之间的矛盾。这一基本矛盾会贯穿到人类始终。这一原理,决定了个体主体必定被锁定在“互主体”中。

“集体主体”与个体人主体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扬弃了个体人主体将自身投入何种实践活动的主观性,对个体人在社会实践领域的分配具有一定的操控能力。因为个体人只有进入某种“集体主体”,才具有从事实践活动的现实性。而一旦进入某种“集体主体”,就获得一种社会角色的规定,进入一定约束系统,个体人的有目的有意识的行为就必须与该“集体主体”的有目的有意识相一致,不管他情愿还是不情愿。个体人主体要想使自己的意志获得“集体主体”的资格,就必须谋求财产权、决策权、发言权;等等。

社会关系体本身不属于“主体形态”,但是,社会关系本身是各种复杂主体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产物,这种关系背后是谋求各自利益的单个人和群体。改动一种关系,本质上是调整主体在实践中的位置和实际利益。

透视个体人主体,我们看到,利益直接决定实践活动的指向性;认识结构和实践结构决定认识方式及其结构;精神素质即情感和意志,以及信念、理想、习惯、本能等各种非理性的心理因素对认识活动起着导向、选择、激发和调节等重要作用。

以上喻承久先生在《中西认识论视域融合之思》一书中关于“认识主体”的分析,对我们把握“新闻认识主体”有着深刻的启发作用。

新闻认知的主体,也一样由这几个层次组成:新闻记者和“民间新闻”的采集者,是新闻活动的个体人主体;新闻媒体则是新闻活动的“集体主体”,而社会公众以及各种社会组织,共同构成了新闻活动的“社会关系体系”。在新闻认知的生态圈里,这些主体是相互作用,共同完成新闻活动的。对这一主体运行的复杂性,还需要我们以更为开阔的视野、更为开放的思维来把握。

认知对象的特征

对象是指主体认识活动所指向的事物。所谓指向是构成性的。它缘自生活的需要,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的“无机的身体”。所以它意味着从主体方面理解人的活动所指向的事物,而不是像机械唯物论者所想象的那样外在于人。

这是喻承久先生以“对象”这个概念代替“客体”这个概念的原因。

关于新闻的对象,长期以来,本体论者主张“新闻的本体是事实”或“新闻的本体是客观实在”,这实际上也无法摆脱机械唯物论的桎梏。

对象有三个特点:

第一,对象相对于实践来说,是对人生成着的,不是与人分离的存在者。虽然我们的思想使我们相信在我们的现有的认识范围之外有物,但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认识之外有物,曰自在之物或物自体。但是,既然知道认知之外还有物,岂不表明它们进入了认识?倘不进入认识,何以知其有?我们确定一认识对象,这是缘自实践的生成过程。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说,物质世界中哪些事物能成为认识的对象,什么时候能成为认识的对象,决定于主体的实践活动及其发展水平。任何事物都必须理解并定义为“在生活中的某物”而不仅是“在自然中的某物”,任何事物都按照它的社会位置以及该位置的社会关系来定义。于是,“名”定义的是某个社会位置的价值以及它在关系网络中的意义,而不是认识论上的一组摹状词。

第二,客体在认识活动中接受主体的观念改造。主体首先要对对象进行观念的改造,按照主体期待的方式呈现在头脑里,然后,主体才发动实践活动,追求将头脑里的“存在物”外化或物化为感性的存在。

第三,对象在人的实践活动面前具有可塑造性。“劳动产品”毫无例外地都是对象被塑造的证明。在实践面前,对象一定是可塑的,如果对象不可以被塑造,改造世界就根本说不通。不过,对象固然可以被人的实践所塑造,但是被塑造后的对象对人的生命存在是福是祸,那就由不得人了。在今天,人类的确有“塑造”对象的“意志自由”,但同时必须对由此带来的后果承担责任。

对象的外延十分广泛,有物质性的、精神性的、社会性的对象;等等。

人自身也可以是认识的对象,人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也可以成为认识的对象。就认识论而言,首先关心的当然是对象是否可认识;就价值论而言,我们必须承认对象的可知性,否则人类便没有理由、没有意义进行认识。

认知工具的分析

工具是主体凭以认识和改造对象的中介。工具有硬工具和软工具之分。工具既是主体之外的客观事物,又凝结着主体的精神,是对象化的产物,本身兼有主体和对象的双重品格。

从性质看,硬工具无非是人的“天赋工具”的发展。软工具是无形的工具,主要功能在于规整和助推我们的思维。逻辑法则包括形式逻辑法则和辩证逻辑法则,都是规整我们思维的软工具,一些创新性思维虽然也有规整思维的一面,但主要对思维起助推作用,如普朗克常数、引力常数、阿伏伽德罗常数;等等。运用它们,我们就可以简化运思环节。利用某些计算机软件程序,可以减轻思维中的负担。整个工具系统,无非可以划分为主要用于改造事物的工具与主要用于认识事物的工具这样两大类。现实生活中,不少工具既有认识事物的功用,又有改造事物的功用。

科学认识比常识更讲究可实证性和和逻辑性,并坚持追求抽象实在性。不过科学认识中的所谓抽象,是要构建用来描述世界的一套概念系统。这里,实在就变成了“世界图景”。科学认识之实在,就是这世界图景之实在,是概念系统之实在,是符号化之实在。

关于真理问题上的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追根到底是认识和处理理论与实践的矛盾、认识成果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分歧,是科学认识上对于真理的不同意见的交流,都没有否认那个客观实在。二者都没有挑战科学认识论的抽象实在性特征。科学认识的前提就是坚决承认有一个客观存在的世界,它的确不是由人心灵所创造的。科学认识的使命就是要从不同的角度、方面、层次,去破解这个“实在”之谜。科学天生就是与迷信作对的,拿掉了“实在”这个特征就无科学认识可言。日常认识倾注那当下的、可触摸性的、感性具体的实在,而科学认识则倾注那作为本质与规律的实在,它们是无形质的,因而是抽象的。

科学认识对对象从思维上进行抽象,又在思维上进行整体建构,最后获得对对象的规律性认识,这就是科学认识过程。科学认识在本质上是形而上学的,即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真正的自然科学只是从十五世纪下半叶才开始,从这时其他就获得了日益迅速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