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新闻哲学的思考:以人类认知为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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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新闻复杂论(11)

4.2.2人与人的世界

人的“二重性”

人具有多重属性,其中一个划分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

马克思说“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是揭示了人的社会属性。

社会,是一个由人组成的、处于不断演化与发展中的复杂系统。它是人的内宇宙与外部世界的集成,是人与人相互作用的产物。复杂的人在复杂的世界上,结成了复杂的关系,演化出复杂的社会。社会的复杂性,还在于它的演化与转型。社会的演化和转型,又给人的命运和状态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动量和变数。人的世界的复杂性,是一个多重因素、多种力量相互作用的涌现。

人是一个发展的存在,人的发展总是与一定的社会环境条件紧密相连的。

杨思基在《“社会存在”概念探讨》一文中说,人扬弃了自然而成为社会存在物,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他人的存在,人的普遍意识不过是以社会存在物为生动形式的那个东西的理论形式。人在现实生活中形成自己的类意识,通过类意识确证自己的社会存在,并且作为思维着的存在物和社会关系存在物自为地存在着。因此,人是怎样一种存在,包括人的意识和思想,是同他的社会生产、社会生活这些现实的社会存在相适应的,随着他的生产和生活的改变,他作为他的社会所生产的产品也随之改变。(杨思基《“社会存在”概念之探析》,《齐鲁学刊》,2002年05期)

人的发展,贯穿着人对自由的追求。人对自由的认识,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

谢地坤在《哲学与自由》中说,哲学是人类对存在及存在环境的自觉意识和反思。(谢地坤《哲学与自由——兼论现代性与后现代主义》,《浙江学刊》,2005年第2期)在西方哲学发展进程中,自由问题始终是哲学家们关注的一个命题。自笛卡尔以来的西方哲学则是自觉地、有意识地把自由概念当做人类认识的一个核心命题。

“自由”在古希腊哲学中并不是一个重要概念。

巴门尼德开创的是用逻辑推理的方式去认识真理之路,它孜孜以求的是所谓去除一切现象的存在之本质,因此在他那里存在的是并不创造杂多的“惟一”,是没有生死的“永恒”。巴门尼德制定的是一条不能“无中生有”的定律。

亚里士多德从自身体会中去理解自由,不自觉地意识到自由所具有的伦理学意义。

古希腊哲学中的犬儒学派与古典时代早期的斯多各学派也在一定意义上意识到自由的重要性,他们都认为,人们应当享有自由,应当从君主的庇护中解脱出来。

真正开启自由这个概念哲学意义的,当属基督教教父哲学。奥古斯丁在应用希腊哲学的柏拉图主义为基督教教义进行辩护时,说上帝是从自身中创造了世界,由此突破了巴门尼德的不能“无中生有”的定律,而是暗示了自由乃是从无到有、由一生多的创造路径。在把记忆、理智和意志这三种基本力量赋予灵魂的同时,凸显了意志自由的重要性。自由可以使灵魂不受任何外在的限制,自由还可以使灵魂具有自我规定的能力。

康德打破了独断论对人的思想的禁锢,把自由引入哲学,并对“外在自由”转换为“内在自由”予以系统地阐述。对康德来说,把一切人都当做自由的,是最高的具体概念,同时也是由人确立的、绝对的最高原则。在康德这里,自由既是一种建立在极其强烈的自我意识基础之上的积极理念,同时,自由也是一种先验建构的理论。在谈到自由与因果性方面,康德首先从否定意义上对自由概念加以规定,也就是说,在一系列相互紧随的状态中,自由被规定为一种不依赖于这个系列规则的独立性。自由在“否定”原有的因果系列规则的同时,又成为另一个因果系列的原因。康德就是以这样一种先验建构的方式,把因果性概念扩展到自由,自由因此成为一种“独一无二”因果性。在谈到自由与必然性方面,康德并不强求用自由原则去代替自然的必然性,他只是强调从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否则,自由就不成为自由,而是与自然并无二致的东西。

费希特作为康德哲学的直接继承人,他解决康德留下的自由与必然的问题,就是把作为否定的自由概念直接转向肯定的自由概念,自由从一开始就有那种“原始的绝对创造”的意义。费希特的知识学不仅像康德那样,以那个奠基在思想自由之上的纯粹的自我意识作为出发点,而且还把自我当做整个体系的最高原理,并以此进行逻辑推演。自我因为其本原行动而成为统摄一切知识的原则。费希特正是以这种“原始的绝对创造”的意义上的自由彻底发挥了认识的能动性,真正确立了主体性原则。费希特继承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精神,既突出了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的伦理原则,又想通过法律手段保证每一个人的自由权利。马克思、恩格斯多次指出,费希特法权哲学的核心就是要建立以人人平等为基础的、真正的法律王国,从而使德国工人在理论方面比法国人先进了50年。

谢林认为,人是上帝创造出来的产物,在人身上既有与造物主相同的东西,也有相异的东西;人因为有自由,既可以向善也可以作恶。所以他提出,不要把人世间的恶视作与上帝相对立的东西,更重要的是要从中发掘自由的本质。此外,谢林认为,自由是与理智联系在一起的,“自由行动是直接产生于人的理智性东西”,同时因为一切存在者的理智本质都不会被任何先行的东西所规定,它本身作为概念的绝对统一性已经先于任何其他东西,以便个别行动可以存在它之内,所以自由行动又必然是一个重要发展,它使人看到:没有绝对的自由,而只有加以规定的自由;自由与必然相互存在于对方之中,没有自由就没有必然,没有必然也无所谓自由,真正的自由就是遵守必然。

在全部德国古典哲学中,黑格尔的自由学说引起的争议最大。黑格尔充分肯定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所确立的维护人的尊严、高扬理性和自由的原则,并且自觉地把这种原则贯穿到自己的哲学体系之中。在黑格尔这里,自由不是绝对的、超越时空的形式,而是与历史和具体内容结合在一起的;黑格尔对“无限”和“有限”的划分,对人们理解不同意义上的时间绵延性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无限存在于有限当中,连绵的有限彰显着无限的意义;自由是现实的、具有内容的。黑格尔力图达到的,就是为自由的实现寻找客观的基础和现实的条件,使现实有限的自由去显现绝对的、无限的自由,从而让主观自由与客观自由达到真正的统一。

马克思在自由问题的认识方面,不仅注重个体的自由,强调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全人类发展的条件,同时也看到由个体组成的社会共同体及其生产能力在自由的实现和保证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马克思的一大贡献,就是他把西方哲学的传统观念自由与社会现实进行对照,并以观念自由去批判社会现实,使观念自由具有社会现实意义。

同样处在19世纪的尼采,提出了“只要羊群,不要牧羊人”的口号。尼采的这种思想对于彰显个体自由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但是,尼采似乎忽视了自由的另一面——人所具有的社会性。

阿多诺与****海默在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中认为,启蒙所追求的一种支配自然的知识形式对人们反对愚昧、摆脱自然和宗教的统治、建立理性信仰、驱除神话、推动科学进步确实起到很大作用。但他们更加明确指出,启蒙由于自身内在的逻辑而必然走向其反面,让“自由”变为“不自由”,为野蛮提供了基础,而且还将成为人类走向崩溃的根源。

海德格尔不像阿多诺和****海默那样悲观,他承认作为积极、创造意义上的自由对人类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性,他不仅认可经典哲学家对自由的解释,而且还进一步把自由与人类的本质存在结合在一起,把自由与真理直接结合在一起。

人的“三重世界”

孙正聿先生在《哲学修养十五讲》一书中指出,人同世界的关系,必须从思考“人”是一种怎样的存在入手。人是一种生命的存在,但是,人不是一般的生命存在。人不是一种生存,而是一种生活。“生活”,是人的独特的存在方式,是人同世界发生的真正的“关系”。(孙正聿《哲学修养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第一版)

孙正聿先生指出,人类活动有两个尺度,即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动物的生命活动,只是按照自己所属的“物种的尺度”去适应自然,而人的生命活动,则是“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相统一的变革自然的活动。人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也就是按照世界上各种存在物的“客观规律”来进行生产。这表明,人是一种可以发现、掌握和运用规律的存在;人又按照“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进行生产,也就是按照自己的需要、欲望和目的来进行生产。这表明,人是一种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自己目的性活动的存在,即“目的性”存在的。正是在“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使得人的生命活动达到了“自在”与“自为”相统一的“自由”境界,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正是这种超越性的“生活活动”,创造了属人的“生活世界”。

人的复杂性就在于,人是一种生活的生命活动,人是一种寻求意义的存在。人无法忍受无意义的生活。一个属人的世界,属于人自己的世界,是一个人化的自然,是一个文化的世界,是一个意义的世界,因此人的世界是一个三重世界。第一重是一个人化了的自然。人的世界没有一个纯粹自然的世界,凡是构成人的自然的世界,都变成了人化了的自然世界,打上了人的痕迹的自然。这个“人化了的自然”,是人以自己的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构成的,这就是人的文化世界。这个文化的世界,构成了人的生活意义,也就成了人的意义世界。

人的世界,是“人化了的自然”“文化世界”和“意义世界”的统一。这就是人类生活的“三重世界”。

关于生活活动与生活世界,孙正聿先生在《哲学修养十五讲》中指出,动物的生命活动,是以“复制”的方式来延续其种类的生命活动,因而是一种“非历史”的延续方式;人的生命活动,则是以创造“文化”和“文化”遗传的方式而延续其种类的生活活动,因而是一种“历史”的延续方式。“历史”的概念由此而来。人的“生活”活动,是区别于一切动物的“生存”活动的“历史”活动。

人的生命活动,不仅仅是改造自然环境的过程,也是改造人本身的过程。在这个双重性的改造过程中,人类的生命延续超越了非历史的生命个体的“复制”,从而实现了人所特有的“历史”。

从人的活动去理解文化,文化就是人的存在方式。人类创造了把握世界各种各样的文化方式,诸如经验的、常识的、宗教的、艺术的、伦理的、科学的、哲学的和实践的文化方式。人类以文化的方式去把握世界,就形成了丰富多彩的、生生不已的人的文化世界,诸如宗教的世界、艺术的世界、伦理的世界、科学的世界等。文化是人的生活世界。文化又是人类的遗传方式。人类在文化的遗传和进化中实现自身的历史发展。

文化作为人的存在方式和人类的遗传方式,它构成人类的文明史。这个“文明史”,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演进的历史。人是“历史”的存在,“历史”是人的存在方式。历史的存在方式,使人的生命演化获得了自我超越的特殊内涵——发展。

真正意义的发展,需要两个必不可少的前提:其一,发展主体的自我否定所实现的由旧形态向新形态的“飞跃”;其二,发展的主体自觉到自己的发展,并通过发展使自己的存在获得新的“意义”。能够具有这两个前提的“发展”,只有人的“历史”。

由人的历史活动所实现的人自身的发展,是一种超越了其他所有存在物演化方式的特殊方式。这就是人类历史的发展方式。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具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然而,“一旦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正是人类的生产活动,开创了把自己与动物区别开来的“历史”。“历史”作为人的存在方式,它的特殊性就在于,人是自身存在的“前提”和“结果”。

作为自在的或自然的存在,人类统一于物质世界,物质世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据和前提,人类永远是自然的存在;作为自为的或自觉的存在,人的存在又只能是自己创造自己的过程,人类的历史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据和前提。人类永远是超自然的存在;作为既自在又自为、既自然又自觉的存在,人类以自己的历史活动而实现自然性与超自然性、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从而实现自身的发展。这就是“人”和“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