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新闻哲学的思考:以人类认知为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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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新闻复杂论(12)

人类语言是历史文化的“水库”,历史文化积淀通过语言去占有个人,人们使用语言,就是被历史文化占有。语言的历史变化,规定着人们对世界的理解,因而也就体现着人的历史性变化和规范着人的历史性发展。

人与动物生存于同一个物理自然世界之中,但是人与动物对世界的关系却是根本不同的。动物只是以其本能适应自然而维持自身的存在,因而它就是自然的存在,它只是生存于“自然世界”之中。人则是以实践的方式改变自然而维持和发展自身,从而使自身不仅是自然的存在,而且是超自然的存在——改造自然的存在。人类在改变自然的过程中,包括改变自身的自然过程中,形成了自己所特有的把握世界的多种方式。从而以这些基本方式为中介,构成了人与世界之间的丰富多彩的关系,构成了“属人”的“神话的世界”、“宗教的世界”、“艺术的世界”、“伦理的世界”、“科学的世界”。这就是人的“文化世界”。人的文化世界,使人成为历史的、文化的存在。能否从历史、文化去理解人的存在,就成为能否把人理解为现实存在的分水岭。

语言是“文化的水库”,它保存着历史的文化积淀;反之,历史的文化积淀又通过语言去占有世世代代的个人。语言作为“文化的水库”,它构成了历史与现实之间、“历史视野”与“个人视野”之间的一种“视野融合”,也就是构成了人与历史、人与他人以及人与自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自我理解。这就是以人的“文化世界”为基础的人的“意义世界”。

人的“文化世界”和“意义世界”是人的历史活动的产物,也是在人的历史活动中发展的。我们现在来探讨人的“属人的世界”,一定要意识到,当今的“世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最基本的变化是人类的文明形态变化了。我们从原来的农业文明再到今天的后工业文明,人类的文明形态发生变化了。因而人类整个的“文化世界”和“意义世界”发生变化了,这是我们面对的最基本的现实。面对今天的现实,我们来思考人的生活活动和人的生活世界,就得以爱智的、反思的、批判的、创新的哲学智慧,去重新理解和协调人与世界的关系。

人与世界的关系

人类存在的矛盾性,从根本上说就是人类存在的实践性。实践活动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它自身具有深刻的内在矛盾性。

其一,实践主体的自然性与超自然性。其二,实践活动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作为实践主体的人,自己给自己构成人所要求的世界图景,并以自己的实践活动使世界变成自己理想的世界。同时,实践作为人的客观物质性活动,又必须面对客观世界,以客观世界为转移。其三,实践活动的“人的尺度”和“物的尺度”。其四,实践活动中的客体主体化与主体客体化。除此之外,人的实践活动还蕴含着现实性与普遍性、现实性与理想性、现实性与无限性的矛盾。这些矛盾更为深刻地显示了人类存在的矛盾性。

人同世界的关系,是以人的存在为前提的。在这个意义上,人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主体”,而整个世界则是人改造和认识的对象,也就是“客体”。人同世界的关系,只有表现为“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才能够更全面、更深刻地去揭示人同世界之间的现实关系。

主体与客体,是一对密不可分的关系性存在。它们互为对方存在的前提。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一种为“我”而存在的关系。“关系”的存在是客观普遍的,但是要使“关系”作为“关系”而存在,就必须以“我”的存在为前提,就必须构成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而“我”是社会的、历史的、文化的存在,是作为历史的“结果”的存在。所谓“客体”,它是在“主客体关系”中存在的,是作为被主体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存在的。

主客体关系是以“我”的存在为前提,这就意味着,主体对客体具有“逻辑先在性”。这是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所谓“逻辑先在”,所谓主体在“逻辑”上先于客体而存在,而不是主体在“时间”上先于客体而存在。如果不能从逻辑上证明“我”作为“主体”而存在,怎么能把人与世界的关系视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呢?这就告诉我们,我们必须从“主体”把握世界的各种基本方式出发去理解“属人世界”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主体在“逻辑”上先于客体,就需要从主体的历史发展去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

人与世界的关系,当然是先有地球后有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这完全正确。但是,把人同世界的关系转换为主体和客体关系的时候,就发生了一个重大的变化:人同世界的关系具有了二重性。一方面,是人同世界的“时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是人同世界的“逻辑关系”。在时间意义上,人是自然演化的产物和结果,所以那个自然的世界对于人,具有一种“时间的先在性”。另一方面,当人与世界发生关系的时候,人同世界的关系又是一人的存在为前提,这就是人对世界的逻辑关系。人对世界具有“逻辑的先在性”。

主体和客体是对人和世界关系的一种反思层面的理论自觉。它是在反思的意义上成立的,我有关于我的自我意识,我才把我同世界把握为一种“关系”。所以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是以主体的“逻辑的先在”为前提的。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也非常难以理解的问题。很多人就是对这个问题不理解。他总是在“时间的先在性”上想问题,而没有一种逻辑的把握,哲学难懂就在这里了。哲学不是一种表象思维,而是一种概念思维,但是它的概念思维是有内容的思维。所以一般人都说哲学抽象,但黑格尔却说,哲学是最具体的,哲学史最敌视抽象。但是这两个“具体”却不同:一个是表象的具体,而另一个是思想的具体、概念的具体。只有达到概念的具体、思想的具体,才能够真正把握作为对象的事物。马克思所说的任何事物都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和“多样性的统一”,这都是在反思当中成立的。在反思的意义上去理解逻辑关系,这是最难的。

如果我们把主客关系诉诸人同世界的关系,就又能展开很多关系,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历史、人与自我等。在这些关系当中,又可以概括为四种基本关系:第一种是实践的关系。在实践的关系之中,还蕴含着三种基本关系,即认知关系、价值关系和审美关系!!因此作为第一个问题,“我与主客体关系”可以构成这样一个很复杂的关系和内容。

从“我”出发,它才真实地构成了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没有“我”的“逻辑先在”,就构不成作为主客体关系的人同世界的关系。只有在我的逻辑先在的意义上,人同世界的关系才构成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主体它才是人,才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主体。“客体”没有“自在”的意义,这又和那个“世界”不一样了。我们讲世界,讲“自在世界”与“世界图景”,但是没有“自在客体”。客体是在这个主客的逻辑关系当中构成的,离开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就没有了主客体关系中的客体。这才是真正的哲学层面的思考!

主客关系所具有的这种真实的逻辑关系,构成了一种人同世界之间的非常丰富的关系。我们把它描述为人同自然、人同他人、人同社会、人同历史以及人同自我的关系。那么哲学所要研究的问题就囊括在这里了。

人的实践活动,是人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和人的内在固有尺度的生命活动,这才叫实践。实践蕴涵着两个尺度,一个是“任何物种的尺度”,另一方面它又贯注着人的内在固有的尺度,就是人的需要、欲望、目的、世界图景。按照前一个尺度就是“合规律性”,而按照后一个尺度就是“合目的性”,二者合起来,不就是“合乎规律地把世界变成“合乎目的”的世界吗?不就是把现实变成人所理想的现实吗?

原来通行的哲学教科书,它在理解人同世界、主体同客体的关系时,有两个根本性的弊病:一个是离开“思维对存在”的关系而直接去断言世界的存在;另一个问题就是离开“中介”去理解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我与自然、我与社会、我与他人、我与历史、我与自我的关系都是有“中介”的。作为“自我”的那个“我”是以文化作为中介的。以文化为中介,才能构成对于“我”自己的理解。(孙正聿《哲学修养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第一版)

人的主体超越性

主体,是一个社会性的存在、历史性的存在、文化性的存在。主体对客体的关系,不仅仅是以“我”的存在为逻辑前提,而且它是以“我”的“文化”“历史”为中介的存在而构成现实的主客体关系。

首先主体是社会性的。人在其现实性上,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社会的存在。人之为人,在于它超越了自然性的社会性。人的社会性不是一个凝固的、僵死的、不变的东西,而是一个历史的展开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人就是超越其所是的存在。人是一种文化、历史的存在,人是一种教育的产物。人不是一种毛坯状态的存在。

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以我们的语言构成的世界图景、文化的世界图景为中介的。

学习哲学都讲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等。但是,我们在相当长时间内,把这样一些正确的命题简单化、庸俗化了。什么是实际?没有相应的背景,你怎么看得出什么是实际?没有相应的自然科学知识,怎么能够认识那个物理客体?怎么认识社会?离开了社会科学的中介能做到吗?怎么认识人?没有人文学科为中介能做到吗?没有社科理论,怎么能认识市场经济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

作为物质生产活动的双重化过程,人与自然之间的“主——客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主体间关系”是相互作用、互相规定、互为中介的。人是以“类”的方式与自然构成“主客体关系”的。人类社会的历史,不仅仅是一个物质生活资料的再生产的历史,也不仅仅是一个人自身的再生产的历史,同时还是一个社会关系的再生产的历史。

现在很多哲学界的朋友们讨论交往实践,凸显了交往实践的问题。而任何问题的提出,就像马克思所说的,当你仔细思考的时候,就会发现,问题只有在解决问题的条件具备时才会被提出来。现在为什么凸显了主体际关系?正是今天的时代——信息时代、网络时代、知识经济时代的产物。这意味着在当代世界的“全球化”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交往、合作更为突出和重要了。同样,也就具备了回答这个问题的条件了。

主客关系,是以人意识到自己是“主体”为前提的。人的自我意识,首先是一种主体的自我意识,即自觉到“我是主体”的意识,确认和肯定“我”的主体地位的意识。主体的自我意识,主要包括自立意识、自重意识、自信意识、自爱意识和自尊意识等。如果深究这些主体的自我意识,就会发现,蕴涵在这些主体自我意识中的实质性内容,就是对人自身存在“意义”的自我意识。人如何理解和对待自身存在的“意义”,就会如何理解和对待自己作为主体的存在。

人是现实的存在,但人又总是不满意和不满足于自己的现实,总是渴望把现实变为人的理想的现实。就此而言,主体的自我意识,总是表现为意识活动的理想性维度。这种意识活动的理想性维度,激发起人的求知、求善、求美的渴望,并以“目的性”而推动人的“对象性”活动,即以“实践”的方式去创造理想的现实。

主体的自我意识,以自我感觉、自我观察、自我体验、自我分析、自我评价、自我塑造、自我超越和自我反思等形式,来形成关于生活“意义”的自我理解。

主体的自我感觉就是感觉到自我的存在。德国诗人海涅曾饱含激情地写道:“一个人的命运难道不像一代人的命运一样珍贵吗?要知道,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与他同生同死的完整世界,每一座墓碑下都有一部这个世界的历史。”每个人都是首先感觉到自我的存在,才会进而去探寻和追求自我存在的意义与价值。近代哲学所说的“人的发现”,首先便是人的自我感觉的发现。即人的自我感觉中形成“我是主体”的主体自我意识。

主体的自我感觉,是在自我观察和自我体验中不断强化的。观察和体验自己的言语、思想和行为,观察和体验自己的喜悦、愤怒和悲哀,观察和体验自己的好恶、选择和追求,会使人更强烈地感觉到自我作为主体的存在。主体在对是非、荣辱、祸福、进退、成败、生死等的自我体验中,会升华对生活意义的“反省”,也会形成较为系统的关于人生的反思。

人与动物的区别,不仅在于有生的追求,而且在于有死的自觉。面对自觉到的而又无可逃避的死亡,人会强烈地体验到自我存在的感觉。自觉到死亡这个无可逃避的归宿便是对人生之旅有限的自觉,因而也就成为对生的意义与价值的追问与追求,强化了自我存在的感觉与体验。体验自我对是非、荣辱、祸福、进退、生死的感受,又会强化自我存在的感觉。自我分析、自我评价和自我反省,会使人发现真实的自我,进而去塑造理想的自我。

自我塑造和自我超越是自我感觉的升华和自我意识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