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一以贯之戴立宁的经历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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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十信风暴:金融不开放的代价(7)

“十信事件”也成为继“刘自然事件”和“美丽岛事件”之后又一次民众参加的游行活动。1957年,驻台美军顾问团上士雷诺枪杀了革命实践研究院少校学员刘自然,驻台美军军事法庭宣布凶手是误伤,无罪释放,导致台北出现了反对美军的大游行。之后的1979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在黄信介、施明德、林义雄、吕秀莲、陈菊等党外人士的号召下,高雄举行了诉求民主自由的游行活动,这次活动的领导者多是利用一本杂志《美丽岛》来宣传其主张的,因此被称为“美丽岛事件”。这次事件以组织者被捕、审判、坐牢而告终,但随着台湾的解严,这些人作为民进党的元老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但“美丽岛事件”中获利最大的不是这些坐牢的人,而是为黄信介辩护的海商法律师陈****,以及为另一位被捕者姚嘉文辩护的律师苏贞昌和******。正是依靠“美丽岛事件”,这些民进党的领袖走上了前台。

与前两次游行不同,“十信事件”的大游行却带着明显的政府操纵痕迹。戴立宁一直认为,从根本上来说,“十信事件”并没有受害人:因为十信的储户存款都得到了百分之百的保护,而它的客户除了咎由自取的蔡辰洲集团外,也没有受到损失。在戒严时代,因为这样的事件而上街,如果没有官方推手,是不可能的。

在官方的推动下,所谓的“十信受害人”开始上街游行,并引来了新闻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从而成功地转移了人们的注意力。

但所谓的“十信受害人”都是些什么人呢?

“十信受害人”包括了两种人:一是国泰塑胶的员工,他们是蔡辰洲的“人头”,蔡辰洲利用国塑的员工,让他们加入十信,再从十信贷款供国塑使用。国泰塑胶没有倒闭之前,这些“人头”们根本不用为贷款操心,自然有国塑为他们还贷款和利息。可是一旦国塑倒闭,十信的贷款必须由员工们来偿还,于是,员工们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参加了游行。

第二种“受害者”是国泰塑胶的债权人。国泰塑胶的倒闭,使得国塑的债务无法偿还。加之国塑吸收了大量的员工存款,国塑拿到员工存款后,给他们的是国塑存在十信账户上的支票。然而国塑倒闭后,其在十信账户上已经没有了存款,即便债权人拿着支票也无法从十信取出钱来。

这两种人实际上是蔡辰洲和国塑的受害者,但经过包装之后,都变成了“十信事件”的受害者,他们不去追究蔡辰洲的责任,反而认为监管者不应该处理十信,使得他们血本无归。

新闻界对此新闻非常关注,积极地从中寻找内幕,并质问监管者和立法者为什么如此之晚才发现问题,认为必须有人为此负责。

在舆论强大的压力下,终于有人被抛出来做了牺牲品。

首先被抛出的是徐立德,徐立德在担任“财政部”部长时,恰是十信的不良贷款飞速膨胀的时候,由于徐立德迟迟没有拿出可行的方案,导致十信问题越积越大。1985年2月11日,已经转任“经济部”部长的徐立德辞职。他的辞职来自于高层授意。

与徐立德一同承担“十信事件”责任的还应该有“行政院”院长俞国华。俞国华在担任“行政院”院长之前,是台湾“中央银行”总裁。中央机关层面上,对十信负有管理责任的除了“财政部”就是“中央银行”。但俞国华由于是蒋家的亲信,地位稳固,很难有人动得了他。于是有人开始觊觎“财政部”部长的位置,将矛头指向了没有背景的“财政部”部长陆润康。

对陆润康下手的人是******家族的一位姻亲,曾经长期担任******的机要秘书。他在20世纪60年代担任过“财政部”的政务次长,但并没有担任过部长,后又担任了“行政院”主计处的主计长。

在国民党政府的官僚系统中,与“财政部”部长相比,主计长是个很特别的角色。在政府的财务体系中,“财政部”只管收钱,至于花钱的事情,“财政部”部长并没有太多发言权,以至于李国鼎当部长时曾经感慨,“财政部”部长只不过是个门神,贴在庙门的外面,当人们打开庙门捐钱时,门神被推进了门内,但是当人们关起庙门花钱时,门神是站在外面的,不知道内部如何花钱。

而主计长则是一个知道怎么花钱的人。蒋家王朝在资金运作时,如果要借预算动用资金,则由主计长替他们运筹;如果预算外动用资金,“中央银行”总裁往往扮演送钱人的角色。这两个位置与蒋家的亲密程度远高于“财政部”部长。自然,亲戚加心腹的他,担任这个角色是最恰当不过的。

不过这位姻亲似乎并未满足于此,他的心愿是当上只差一步、官位属于内阁阁员的“财政部”部长,于是借助“十信事件”,开始了背地里的运作。

他的运作分成两个部分。第一,动用“监察院”的内应强力打击陆润康的人马。“监察院”向“行政院”施压,要求其处理失职人员,“行政院”屈服,不得不发出严厉的惩戒措施,对涉及“十信事件”的一系列官员进行了申诫、记过等处罚。

“十信事件”的负责机关是台北市财政局,监管机关还包括合作金库,其中财政局被处理者4人,合作金库被处理者6人。做事干练,对“十信事件”处理坚决的台北市财政局局长林振国也被申诫一次,令人深感造化弄人。

但“监察院”针对的主要还是“财政部”的官员,对“中央银行”的人一概不予追究,对“财政部”的人则穷追猛打。戴立宁之前两任“金融司”司长王志道和许远东,一个被申诫一次,一个被记过一次,但偏偏对处理十信最得力的戴立宁处罚更重,1985年9月6日,戴立宁因“对具名十信员工陈报书件,未能深入调查及对于合库融资问题未尽职责”被处以记过两次。

惩罚戴立宁的理由是:1.对于1984年年底署名“十信员工的心声”的匿名举报信未予重视。实际情况是,根据法规,如果要举报,必须实名,否则行政机关不予处理。而且,戴立宁已经将信转交给台北市财政局,并由财政局转交给合作金库,做了备案并成为以后检查十信的重要依据之一,不可谓处理不当。2.合作金库三次借款30亿新台币给十信,导致蔡辰洲继续从十信偷钱,“财政部”未作防止。但这条理由更显得莫名其妙,因为合作金库融资从来就不是中央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借款给十信是根据《信用合作社资金融通及管理办法》自动触发的,按照《办法》规定,一旦出现系统性风险,则合作金库必须给予融通。至于无法防止蔡辰洲偷钱,这就和目前大陆银监会在量化宽松政策下面临的困境一样:一方面要让银行贷款给企业,另一方面,又要防止银行的贷款跑到股市和房地产市场。这两个目标是无法同时实现的,最后,量化宽松政策造成了房价居高不下,既然有了量化宽松,那么偷钱就不可避免。

在决定处理戴立宁之前,陆润康找到他,表示“监察院”要处理相关人员,他无法阻止。戴立宁表示可以接受,但也提出了要求:对“金融司”人员的处理到他为止,一切“金融司”下属人员不再进行处理,如果已经有处理意向的,由戴立宁代替下属受过。当时“监察院”有意处理“金融司”下属基层金融科科长,但最终按照戴立宁的意愿,对他进行记过两次,放过了科长。

直到这时,根据陆润康和戴立宁的分工,前者处理“财政部”以上的事情,戴立宁处理“财政部”以下的事情,两人的配合即便出现了戴立宁被记过这样的事情,总的来说还算是成功的。但这只是斗争的第一回合。那位蒋家姻亲的目的是为了得到“财政部”部长的职位,不会就此善罢甘休。

他的第二张牌则是借着******为了转嫁“江南案”危机而发起游行的时机,继续向“行政院”院长俞国华施压。在他的推动下,报纸也纷纷将矛头指向了俞国华,认为既然原“财政部”部长徐立德已经辞职下台,那么原“中央银行”总裁的俞国华又怎么交代?

私下里,这位有心人知道自己很难动得了同是蒋家嫡系俞国华的“行政院”院长的职位,但希望通过施压逼迫俞国华牺牲当时没有背景的“财政部”部长陆润康。陆润康和徐立德这两位因“十信事件”辞职的部长,基本上都是靠自己努力、苦干而出头的,大难来时,被牺牲的当然是他们这群外人。

7年后,1992年7月27日,已经离开公职许久的陆润康在接受《自立早报》采访时仍然记得当时自己下台时的情景。

首先他认为,“十信事件”处理得非常好。至于他下台离开“财政部”,完全是政治问题,并不是因为自己处理不好才下台。

我处理的方法:第一步不要让存款户受到损失,所以立即宣布存款人的权益不受损害。其次是不要让“十信事件”继续恶化下去,以免牵连到全省其他73家信用合作社,以及其他的民营企业(当时很多民营企业也吸收民间存款)。因此指示要合作金库接管下来,拿大把钞票堆在柜台上,存款人一看放心了,就没有挤兑,风波也就平息了。

他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值班医生,病人早已经住院,而偏在他值班的时候,病情恶化了,于是他只好开刀治好病人。但这时却有人追问为什么不早一点儿开刀,这样的追问是必要的,却与这个值班医生无关,因为那时他还没有当班。

但即便如此,他还是黯然下台,辞职的理由是“愿负起政治责任”。陆润康在访谈中表示:

******“总统”曾经问过:“陆润康究竟有没有违法?有没有法律责任?处理得对不对?”他们讲:“没有法律责任,处理得也很好。”照理说处理得对就应该没有事啊!?而且蒋“总统”的意思根本是不要对我作什么处分。

……

事情慢慢演变到后来有人想做“财政部”部长,矛头指向俞院长说:“假如陆润康不下台,就要对付你。”就这样变成政治问题了。